第二十九章 进入大部落
作者:酒国君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987

苦尽甘来也不要得意忘形,事情往往不会那么顺利的发展。——游戏探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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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巨大的人类聚居区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这里有着看不到尽头的高大篱笆,篱笆里炊烟四起,我们马上有了回家的感觉,撒开腿就往篱笆下奔跑。

聚居区耸立在一个山坡的上方,山坡上到处都是砍伐过后的树墩,可见建立这个地方耗费了多大的人力物力。还好狼没有追上来,能让我们从容的找到部落的入口,这时部落的大门还是高高拉起的。

“请开门,请开门。”我高声喊到。

他们俩也喊,“让我们进去,请开门。”

烟雾缭绕的大门仍然禁闭,不过可以听到人声,在篱笆粗大的缝隙中几对眼睛向外观望着。

过了好一会而功夫,大门才在吱吱嘎嘎的声音中放了下来,里边走出数排人,其中走在人群中间一个留着长胡须的老人,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个有戏不应该有这么大岁数还没老死的人类吧?会不会是NPC?不过看看其他人都还年轻,似乎只有这一个人有些例外。

老人走上前来,把我们迎了进去,随着吊桥的拉起,我听到老人说:“大家欢迎勇士的到来,他们拥有搏斗恶狼的勇气和实力……”

他接着说下去的话我没听下去,这个部落里死气沉沉,不过那些站立在老人身后的高大人类让我侧目,他们的装备明显要超越这里所有的人,肩膀上抗着一只巨大的模样怪异的单头石斧,过去的游戏经历另我马上联想到了一件古代的兵器——钺。那很可能是氏族首领的象征,那么出现在我眼前的老人则极有可能是这个部落的首领。

“请英雄跟我们一起吃早饭吧!”老人和蔼的邀请我们。

我跟着他们走了进去,这里的人生活状况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很好,一个个都是吃不饱的样子,不过大多数都已经穿上了兽皮。部落里的房子是用采伐下来的树枝搭成的,他们不可能缺少材料,因为外面篱笆砍下来的树枝足够使用,黄土堆积成的矮墙,树枝搭成的屋顶,上面覆盖着毛皮挡雨,这个时候部落里的人多数已经起来忙碌,在房前支起火堆做饭,因为柴火太湿的原因冒着又浓又黑的烟。

他们取火的方式也比较令我汗颜,前方有一个空阔的广场,那里的一个凉棚下点着巨大的火堆,不时能看到有人忙忙碌碌的跑过来用树枝点火,然后小心翼翼的保护着手中的火苗走向自己住的小窝。

老头示意人将我打到的死狼拿走,然后邀请我们进入邻近广场的一个巨大的茅草房。我在屋子外面浏览了周围的环境,在篱笆的上边隔一段位置便站立着一个手持弓箭的守卫,并且定立不动,看样子应该是NPC守卫,如果是普通人类我就不相信他没有回头看看新来者的好奇心。他们拿的弓箭还处与原始阶段,并没有改进制作成复合弓,威力有限。部落的地面上树桩随处可见,原来这里定是一大片的树林,然后被开拓成这样。

走进茅草屋,这里的面积很大,应该可以容纳500-700人做会所用,地上密密麻麻的放着木头墩子,可能是临时用来当凳子坐的吧?跟着老人和四个卫士走上前台,他开始命令人搬来鲜肉和泥坛子,然后点上篝火,可能是打算做饭。各位就座之后,我被坛子里的东西吸引住了,竟然是一些形状很奇怪的米粒,我没见过这样的米,它的形状狭长呈纺锤体,颗粒的中间有一条凹痕,其实说起来应该更像是奇形怪状的小麦。

“这是用来招待客人的粟米粥,请尊贵的英雄慢用。”他说。

我觉得这样的招待似乎不符合礼节,我把老人递给我盛放粟米粥的碗接过来,然后低声询问:“对不起,这么久还没有介绍,我叫王赋文,来自龙山部落,距离这里很遥远,我希望能找一个可以让我依附的强大部落供我栖身……”

他哈哈一笑回答我:“来自哪里不重要,我们矛齿虎氏族欢迎英雄的到来。我叫公孙岭是这个氏族的首领,不过我单让的时间马上就到了,过些日子就会换一个更伟大的英雄来领导我们。”

这个时代的粮食应该很贵重吧?能受到这样的礼遇我感到很激动,我急忙回应,说愿意为氏族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云云。

公孙岭似乎在我的话里听出某些苗头,然后问我:“为什么不给我介绍这两位英雄呢?”

我还没问过他们的名字,所以只好由他们自己介绍了,那个女人叫李玲,另外一个叫赵天鹏。

公孙岭笑眯眯的说:“请二位屠狼英雄也来品尝一下氏族的产物吧!”

两人笑纳了,倒也不贪天之功,很不好意思的说明自己不是什么屠狼英雄,那些狼其实都是我杀的,他们只是帮忙把狼的尸体搬过来。我本来没想拆穿他们,其实让他们跟着享受一下也行,反正不是吃我的,不过公孙首领好像有些不悦,在分肉的时候并没有给他们。

在我没吃那肉之前就知道是什么肉了,因为我昨天晚上就杀了一只,是剑齿虎的肉没错,那奇怪的味道绝对不会认错,但是碍于颜面还是吃了一点,吃完以后才发现这锅肉里竟然加了盐分,吃起来咸咸的,剑齿虎的肉在加盐水煮以后反而不是那么难吃了,我吃了两块,还要了两碗汤喝。

我一边吃一边告诉他们说:“这是剑齿虎的肉吧?昨天晚上我杀了一只,没想到这肉还不错,要不我就带上一点过来了。”

他们露出惊讶的眼神,公孙首领问道:“是你自己杀的?”

“是啊!是我一个人。碰巧杀的,哦……”我想起背包里的兽皮,我把剑齿虎的兽皮和牙齿找了出来,然后放在他们的面前,“这是它的牙齿和皮毛。”

连那些执钺的守卫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

我笑了笑,说:“运气好而已……”我现在想到那个危机时刻还在流冷汗呢!

吃完饭我本来打算赠送一些礼物比如说多出来的那根长矛给酋长,但是他没有要,而是小心翼翼的把剑齿虎的皮收下了,他说虽然一年里也能碰巧杀死剑齿虎,可是很少有完整的皮毛,这张只有箭眼的皮毛已经算得是上品,绝对可以同其他大的部落换取上好的物资。可这玩意儿对我一点用处都没有……

被人敬为天人之后,公孙岭差点对我摸顶礼拜了,并且给我了极大的自由,不象他们两个那样让人带了下去不知道给安排了什么工作。

公孙岭让我今天先跟着一个叫毛金狼的壮汗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他需要跟长老会研究一下我在部落中的地位。

其实我只是想找个能让我安睡的地方,其他的倒是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