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者:往往醉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9131

一道长长的闪电从窗外的天空中闪过,紧随而来的是一个几乎把玻璃都要震碎的炸雷,铺天盖地的雨点打得窗户“梆梆”直响,才下午4点的天空看起来就像已经到了晚上一般。

我打了个哈欠,再檫掉嘴角的口水,努力的把自己从与周公的对弈中带回现实,然后——我看见了寡妇珍近在咫尺的脸,以及一声再熟悉不过的怒吼:

“孟轲!!!!”

不用怀疑,孟轲的确是我的名字。听说所有姓孟的人都以这个名字为荣——当然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另一个叫这个名字的家伙。据说那厮自小在一单亲家庭长大,又不幸摊上了个教育狂母亲,结果长大后心理变态,逢人就讲大道理,说什么“老天爷要一个人有成就,就一定要那个人挨饿受累,先做个穷光蛋,再变成精神病”云云,非要将所有人都变得和他一样可怜不可。也不知道是那时的人见识浅,还是这家伙口才好,还真的让他唬住了不少人,结果后来的人都叫他“鸭肾”。

我的父亲是个标准的老派读书人,一直是那位鸭肾的疯狂追星族,所以自我未出娘胎之前就为我选好了这个名字。听父亲说他本希望我能像那位鸭肾祖先一样,学问超人,终成一代宗师,只可惜我自小无心向学,成绩总是平平无奇,在经受了无数次的打击之后,我的父亲在我13岁那年悻悻的放弃了他的梦想。托新社会的福,我的父亲无法像另一位孟轲的母亲那样对我进行虐待式的疯狂教育,我也得以逃脱了穷光蛋兼精神病的命运。每当想及此处,我总对共产党充满感激。

就这样,我如同大部分的同龄人般,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中成长,读着二流的小学,进入二流的中学,再以一个二流的成绩从一所二流大学毕业,最后我离开了自己生长的小镇,在C市一个二流的私营公司中找到一份普通的工作。我的生活中没有激情,没有意外,所有的一切都如此平淡,我27年的人生都是如此度过。我也一直相信,以后的人生也会如此,一切就像在一个预定的轨道上一样,对此,我感到满足。至少,每当我想到跟我同名的那个人的经历,我就从心底里感觉到幸福。

我并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创一番大事业,直到现在,我一生中最大的梦想不过是买彩票中大奖而已。对我而言,幸福的全部定义就是——平淡的活着,然后快乐的死去。我只是这个大千世界中的小人物而已,我的人生就应该如同我的长相一样,安定而平凡。

“没出息!”

这是当初寡妇珍在听我述说了自己的人生观之后唯一的评价,然后她尖锐的指出我的长相不是平凡,而是平凡中带着猥琐。当时我喝了两大杯扎啤,整个人昏昏沉沉,还没来得及反驳便睡着了,对此我一直耿耿于怀,老想找机会为自己的相貌讨个公道。

寡妇珍是我的老板,她的本名叫做叶珍珍,今年才26岁,比我还小一岁。人长得清清秀秀,大眼小嘴,个子不高,留了个男人般的短发,就算称不上绝色美女,至少也有中上之姿。虽然她这个人嘴巴损了点,脾气又急躁,但对我们这些员工还不错,算得上个好老板。

不过她还没有结过婚,之所以有寡妇珍这个绰号,据从她当初开始开办公司起就跟着她的刘敏小姐说,这与她那段让人闻者伤心、听者流泪的过往经历有关。

话说当年,叶珍珍小姐高中毕业后就离开山区的老家,孤身一人来到C市,想要找一份好工作,让自己出人头地。可惜她学历不高,又不愿意出卖自己,结果流落街头,被一位年轻男子收留。那名男子人长得风度翩翩,又潇洒多金,所谓才子救佳人,两人干柴烈火,一来二去就搅在了一起。叶珍珍本以为遇到了白马王子,从此可以幸福的一起生活。谁知道王子原来是个拉皮条的小白脸,只是图她漂亮,想用感情拖她下海,不过还没成功,就因为过去的劣迹被公安抓了,被判了20年。

不料叶珍珍经此一役,却大彻大悟,从此无师自通,领悟了纵横花丛之法,开始对追求者来者不拒,不过每个追求她的人都被她压榨得油尽灯枯,人财两空,然后再一脚踢开。所有与她交往过的男人,不死也要脱层皮。如此手段,便如那著名的毒蜘蛛“黑寡妇”一般,因此就得了个绰号“寡妇珍”。

就是靠着这种方法,寡妇珍迅速完成了资本积累,在21岁时开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并将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公司上,凭着她的交际手腕,公司很快上了轨道,而她自己也成了个小富婆。不过大概因为过往的经历,寡妇珍不太相信男性,所以整个公司12个员工中,只有两个男人……

“故事很普通,不过说得很精彩。你没去说书真是可惜了!”

当初我听完刘敏说的故事后只对她说了这句话,然后转身仰天长叹:“天道循环,报应不爽!”

说起来,我进入这家珍珍房产还真是充满了戏剧性。记得当时我刚刚大学毕业,又没有找到什么好工作,就把心一横,一个人来到了C市。结果当车到达时已经是晚上11点,又到处找不到宾馆,等我终于找到地方睡觉时,天都快亮了。那天晚上我只睡了两个小时,偏偏我这人极为贪睡,每天睡不到八小时就没精神。结果当我到达人才市场时,整个人都迷迷糊糊,连怎么进去的都记不起了。

我原本的打算是先看看,等养足了精神再来应聘,于是在人才市场里走了一圈之后,就找了个空位子坐下打瞌睡。正巧寡妇珍就坐在我旁边,当时她穿了件草绿色短袖上衣,白色的紧身裤,整个人看起来青春可人,害我还以为她也是来应聘的学生,就迷迷糊糊的和她打了声招呼,然后自顾自的睡觉。

寡妇珍像看怪物一样的看了我半天,突然像想起来什么似的,一下把我摇醒,开始问我话。

“你来应聘的吗?”

“对啊。”

“学什么的?”

“电脑。”

“刚毕业?”

“恩恩……”

“会装局域网吗?”

“会……”

“来我这里上班吧!”

“啊!”

等我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在确定了寡妇珍的确是公司老板而不是人贩子之后,我问她为什么要请我而不是其他人,但她的回答大大的伤害了我的自尊心。

“因为我的公司几乎都是女人,所以想请个女性的电脑维护员。”

“难道我不是男人?”

“今天老碰不到女孩子来应征,我观察你半天了,来应聘都没什么精神,说明你体力不足;对着我这样的美女都打瞌睡,说明你不好色;再加上你长得又不行,总的说来,你这个人没有杀伤力,请你跟请女孩子是一样的。”

“…………”

我这才知道,原来睡眠不足居然还有这样的用处。不过寡妇珍开的条件也的确不错,就这样,我就胡里胡涂的成为了珍珍房产的电脑网络维护员。

其实我的工作十分轻松,整个珍珍房产一共才10台电脑,我要做的只是将它们组建个局域网然后联结到网路上,然后负责它的维护,以及平时当电脑出毛病时维修一下。因为公司其他人都是电脑盲,所以寡妇珍认为有必要请个电脑技术员才方便。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我成了公司里最清闲的人,每天就是趴在桌上睡觉,以至于其他同事都看不顺眼,老把我抓去做义工。而寡妇珍声称,我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能睡的人。

时间就在这种混吃等死的日子中过去了三年,我也开始渐渐的喜欢上了这家公司:老板人还不错,待遇也不低,工作又轻松,公司同事也不像那些大公司的人那么没人情味,最重要的是,公司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每当到夏天的时候,每天都可以在上班时大吃冰淇淋,如同身处人间天堂。

对于这样的生活,我感到十分满意,除了至今仍是单身这个问题之外,几乎觉得人生已经没有遗憾了。可惜公司里的女孩子们,一个个都尽得寡妇珍的真传,属于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那种,我也只能在公司以外找出路,只是至今仍未找到目标。

寡妇珍在前天定了台IBM的笔记本,但商家说要今天才有货,我上午打电话去问,那个老板说下午才会送来,不过他们实在太忙,问我能不能自己去取。这家店的老板和我是老熟人,我也就答应了。可快到时间时天色突然暗了下来,看样子就要下大雨,我只好放弃了原先的打算,开始继续发扬特长——睡觉,谁知又被寡妇珍抓个正着。

“我的笔记本怎么还没送来?不是说今天吗?”

我仔细打量着她的样子,她好像特别喜欢穿紧身的衣服,今天又是一身鹅黄色的短袖上衣加蓝白色长裤,绷得全身曲线玲珑。“的确有这样穿的本钱啊!”我在心中暗自感叹着。红润的小嘴微微张开,小巧的瓜子脸上的双眼即使是气冲冲的瞪大了也让人感到可爱,撑在桌上的双手肌肤都露在外边,白皙细嫩得像玉石一般。额头上还有一点汗迹,几缕短发粘在上面。我们两人距离不到十公分,她身上的体香一阵阵的传到我的鼻子里。

“唔,我现在可以理解,为什么寡妇珍的名声在外如此响亮,却依然有那么多不怕死的凯子前仆后继了……”

还没等我抒发完感慨,寡妇珍就毫不留情的打断了我的思路:“喂,发什么呆,没见过美女啊?我在问你话呢。”

可恶啊,刚才的赞美收回。

“他们说太忙了,我就说我自己去取。”

“那你还不快去。”

“大姐啊,你没看见外边下这么大的雨吗?”

她楞了一下,走到窗户边看了看:“真的很大的雨也!我都没注意到。”

一阵无力感涌上我心头,这么响的雷声都听不到,她耳朵是用什么做的?

寡妇珍在窗前看了一会,就回了自己的办公室。还没等我松一口气,她又走了出来,递给我一样东西。

是一把伞。

“现在可以去了。”

“不是吧,这么残忍!外面这么大的雷,你让我拿着这个金属做的东西到处走,就不怕我被雷劈啊?”我做着最后的努力。

“哦,你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会被雷劈啊?”寡妇珍似笑非笑的盯着我,“说来听听,是杀人放火,还是勾引良家妇女?”

“笑话,我做人顶天立地,行得正,坐得直,从来不做亏心事!”

“这么厉害,那你怕什么被雷劈啊!”

“我自己知道,可打雷的那家伙不知道啊!”

“…………”

如同我们以往的每次交锋一样,这次又以我的屈服而告终。我怏怏的拿着伞走向门口,口里念叨着:“打工仔的悲哀就在于永远无法反抗老板。”而其他同仁则以同情的目光送我离开,就差没唱两句“风潇潇兮易水寒”了。

还没等我走出大门,寡妇珍的声音又从背后传来:“顺便买几卷卫生纸回来,厕所里快没有纸了。”

我一直怀疑,寡妇珍请我来这里工作,是不是想把她对男人的仇恨统统发泄到我的身上,否则怎么老是喜欢指使我做这些麻烦的事。据说感情受过伤害的女人常常有点心理变态,不可不防!我转身提醒了她一声:“打的费你要报帐啊!”

珍珍房产位于市区中心处的一座商务大楼中,寡妇珍在第十层租了一半的房间作为办公室,整栋楼里的人都戏称那里是寡妇村,只不过里面住的是黑寡妇而已。也不知道这是不是那些倒在寡妇珍裙下的凯子们的一种报复。但对于我这个在寡妇村里住了三年却依然毫发无伤的奇葩,楼里的男人们一直啧啧称奇,几乎要把我当作偶像崇拜了。没事时常来和我拉拉交情,顺便请教一下保身秘籍,然后我就可以先敲诈他们一顿酒,再告诉他们:“无他,唯心静耳。”接着那些家伙就会捂着钱包大呼:“原来寡妇村里的男人也不安全!”

所谓“人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跟了寡妇珍三年,她的功夫多少也学到一两成,在那些想要曲线救国的凯子们又在我的手里被剥掉一层皮后,现在见了我就避之不及,所以大概没人愿意让我搭一下顺风车。我也不得不冒着瓢泼大雨在街边叫着的士,小小的一把伞根本遮不住这么大的雨点,很快我的全身都湿透了,害得那个的士司机大呼要加钱,我一边和他争论,一边在心中恨恨的把寡妇珍骂了个十七八遍。

好容易讲好了价钱,还没等司机开车。我便“啊嚏”一声,一个响亮的喷嚏打了出来,只好掏出卫生纸擦了擦,然后习惯性的揉揉鼻子。

就在这时,我耳边突然听见“咦”的一声,是个女孩子的声音,好象看见了什么很让她惊讶的东西一般。我疑惑的左右看了看,可周围风大雨大,什么都看不清。再加上打湿的衣服粘在身上,让我感到很不舒服,摇了摇头,便没有再想下去,只叫司机开车。

还好事情办得还算顺利,只是那个卖电脑的老板对我居然冒着这么大的雨来为公司取货敬佩不已,更乘机用我的事迹来教育他的员工,将我誉为忠诚的典范,地位几与关二爷并列。我哼哼唧唧的谦虚了两句,就想拿着东西离开。

刚一转身,我就发现门口站了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她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1米6几的身高,束了个长长的马尾辫,头发上还戴着个金色的发夹;一层薄薄的刘海刚好遮住她的额头,鹅蛋形的脸上五官配合得恰到好处;胸部虽然不大,但身体比例却很匀称,是个非常标准的古典型小美女,要是再大上三、四岁,一定可以迷死无数男人。

可惜我对小女生没什么兴趣,对此刻的我来说,温暖的被窝比这个女孩的吸引力来得大,我只想快点把东西拿回公司,好早点下班回去眯一会儿。向店老板打了个招呼,我拿着装有笔记本电脑的背包就离开了。在经过那个女孩的身边时,我发现她一直在看着我,却一言不发。仔细的打量一下自己身上,又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

“莫非是个花痴,真是可惜了!“我恶毒的猜测着。在离开店门时,我回头看了一下,电脑店的老板正满脸堆笑的迎向那个女孩,女孩的嘴在动,似乎在说什么。

雨好象快要停了,夏天的天气就这样,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我在路上左看右看,才在前面50米左右的地方发现一家便利店。

“老板,有没有金刚沙牌卫生纸?”真希望有种卫生纸真的像金刚沙一样坚硬,我在心中暗暗祈祷。

老板:“…………”

“嘿嘿,开玩笑的,随便拿种卫生纸给我就行了。”

“请问……”

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却差点把我吓了一跳,这人什么时候走到我背后的,怎么一点声音都听不到?我急忙扭过头来,发现说话的居然是在电脑商店碰到的那个女孩。此刻她正一脸真诚的看着我,神情好象在期待什么,又隐隐的带着一丝紧张,双手死死的绞在一起,似乎是鼓足了勇气才说了那句话。

我先转头看了看正站在货架前为我拿卫生纸的老板,然后用手指了指自己:“你在和我说话?”

女孩点点头。

“有什么事吗?”

女孩犹豫了一下,才问我:“请问你是不是孟轲先生?”

“对啊,你怎么知道?”

“那你是不是在1977年6月在B市的B区出生的?”

“对啊,你是谁啊?怎么这么清楚我的事?”我心中一惊,把我的事查得这么清楚,莫非她在暗恋我,但我从不对小妹妹出手的,还是过两年在来找我吧。

她似乎看出来我在想什么,慌忙摆着手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

“这位先生,这是你买的卫生纸,这是找你的钱。”老板提着一大包卫生纸过来,打断了她要说的话。

等我收好东西,在抬头一看,发现那个女孩已经不在了。

“老板,刚刚那个和我说话的女孩呢?”

“我过来时她就走了啊。怎么了?”

“哦,那没事了。”我点点头,离开了便利店。

在回去的路上,我满脑子都是那个女孩的事情,不过思考问题不是我的强项,没多久我就放弃了,管他呢,车到山前必有路,考虑那么多干什么。

刚带着笔记本和卫生纸回到公司,就被等待已久的寡妇珍抓住,问了我半天关于怎么使用笔记本的问题,等一切末了,她才看了看我身上,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问我:“咦,你身上都被雨淋湿了啊?”

我没好气的回答:“对啊,湿透了,不过现在已经快捂干了。”

“看样子你这次也很辛苦嘛,晚上我请你喝酒好了。”

“还是免了,我要回家换件衣服,顺便睡一会儿。”

“就知道睡觉,小心找不到女朋友。”

“我不出手而已,当个单身贵族多逍遥。对了,你这么急要这个笔记本干什么?”

“今天我家电脑坏了啊!对了,你来替我修一下好了。”说着说着,寡妇珍来了兴致,用左手勒着我的脖子:“就今晚吧?”

我扶着桌子苦苦支撑:“你好象真的不把我当男人啊?孤男寡女,就不怕吃亏?”

“切,你是那种有色心没色胆的人,谅你也不敢作什么。”

“实在太伤我自尊心了,我要你赔偿精神损失费。”

“这样吧,我来做你女朋友当赔偿好了。”寡妇珍给我抛了个媚眼,通常她做这个动作时,就有某个凯子要上钩了,对此我知之甚详。

“怎么了,最近没肥羊啊,我可是你手下的打工仔,养不起你的。”

“不用你养我,我来养你好了。”寡妇珍把脸凑过来,一双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我,她似乎很喜欢和我开这样的玩笑。

我一脸诚恳的盯着她,然后发问:“我长得帅不帅?”

“不帅!”她也诚实的回答了我的问题,一点都没有犹豫。

“这就对了,这说明我不是靠脸吃饭的人!”

“切……”

“对了,我差点忘了……”

“想通了?”寡妇珍一脸兴奋。

“计程车费一共20块,这是票据,麻烦你报帐,谢谢!”

“你去死啦!”

在答应了寡妇珍明天中午去她家帮她修电脑以后,我终于得以下班回家。说来也真是可怜,身为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我却只能在远离市区中心的地方租一间二室一厅的旧式公寓住。没办法,又要吃饭,又要寄钱回家里,我的经济并不宽裕。不过所谓知足长乐,我也没什么想不开的,唯一的麻烦就是吃饭不太方便。我自己做饭的手艺太差,叫外卖又要很久才能送来——楼下的那家馆子做的东西不是用来填肚子,而是用来让人锻炼身体的抗毒能力的。

所以刚一下车,我就在常叫外卖的那家馆子定了两个菜和白饭,自己打包带回家去,这样总比在家叫要快一点。从车站到我住的地方大概要走上五分钟,加上买饭菜用的时间,等我回到家时,差不多用了半个小时,时间已经快到8点了,天已经慢慢的黑了下来。

等我慢吞吞的爬上四楼,在楼道中那微弱的黄色灯光照耀下,我才发现,在我家门口居然还站着一个人。我大感不解,公司的同事和我一起下的班,不可能这么快,除此之外,我在这个城市没什么朋友。

那人也听到了我上楼的声音,正慢慢的转过身子,我不禁大吃一惊:是下午时碰到的那个女孩。她似乎已经等了很久,看到我回来,嘴角浮上了一丝笑容,配上她绝美的容颜,简直可以让瞎子都张开双眼。我也禁不住发了一下呆。还没等我回过神,她已经快步向我走过来。

“孟先生,很冒昧打搅你,不过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找你。”

“你怎么知道我住哪里的?”

“我问了那个电脑店的老板,是他告诉我你的住址。”

对了,那个老板往我这里送过两次货,他那里有我的住址。可恶,被个漂亮妹妹哄两句就什么都说出来了,要是坏人怎么办,下次不在那里买东西了。我看着眼前的女孩,心里揣摩着她的来意:“不妙,好象是很麻烦的事情,要想办法快点把她打发掉!”

“你……”

“我姓向,叫向柳,你叫我小柳就行了。”向柳给了我一个微笑。

“小柳是吧,介不介意进屋去谈?”我掏出钥匙把门打开。

“那就打扰了。”向柳想都不想就走了进去。我不禁惊叹这女孩神经的大条程度,随随便便就进一个陌生男人的家,她一点都不担心会吃亏吗?还是她有恃无恐,该不会还有同伙等在后面吧?我小心的向左右看了看。

“怎么了,孟先生?”向柳的声音从屋里传来。

“没事,你先坐吧。不好意思,我这里只有清水。”我进屋把东西放好,在饮水机接了杯水给她,发现她正饶有兴味的观察着我住的地方。我并不是一个勤劳的人,又是一个人住,家里理所当然的又脏又乱,现在看她在看着我的“狗窝”,即使以我的厚脸皮,也禁不住红了一下。走到她对面坐下,轻轻咳嗽一声,好把她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现在说吧,你调查我的事,究竟有什么目的?先声明,我只是个普通的打工仔,一没钱二没本事三没相貌,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所以难度太高的事就不用说出来了。”不管怎么说,先把后路留好,“明哲保身”一直是我人生的第一准则。

向柳双手捧着杯子,放在自己合拢的膝盖上慢慢摩擦,双唇紧闭,目光微微下垂,似乎在思考应该怎么开口。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来,眼睛直盯着我,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缓缓的张开嘴:“简单的说,我一直在找一个人,而今天我发现要找的人可能就是你!”

我一阵头晕,这也简单得过头了吧:“你能不能说得详细一点?”我用右手扶住额头,冷静,一定要冷静。

“好吧,我从头说起。我要找的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我不知道他现在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现在长什么样子,在做什么事。但是有人告诉我,他是1977年6月出生在B市的B区这个范围的男人。”

“等等。”我急忙打断她的话,“符合这个条件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你怎么确定是我而不是其他人?”

“我和妹妹已经追查了三年多,实际上符合条件的人我们都查得差不多了,直到最近,我们去派出所查了户口档案,才知道你的存在,我是特意从B市过来找你的。”

唔,看来事情越来越大条了,我用手摸了一下下巴:“那也不能证明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啊!既然你们可以没发现我的存在,当然也可能有其他人没被你们发现。”

“不是的,”向柳的神色一下子变得焦急起来,“其实当今天下午你一出公司时,我就知道一定是你了。你和他的样子一模一样,连习惯和动作都差不多,我不会看错的,请你相信我。”

我这才知道,原来下午时那声“咦”就是她发出的,不过……“等一下,你开始不是说你没见过要找的人的样子吗?怎么知道我和他一模一样,你在晃点我啊!”

向柳呆了半天,神情中多了一丝伤感:“我的确没有见过他现在的样子,我见过的,是他前世的模样。”

我终于确定了:这个女孩精神一定有问题。这么说她不是劫匪,我的胆气一下壮了起来,伸出左手,四指握拳,用大拇指指着自己:“我说小姐,你知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孟轲也,虽然没那个孟轲那么厉害,不过也是很了不起的那种了。伟大的孔老夫子都说过:子不语,怪力乱神。你居然想让我相信这么无稽的谎话,简直是太离谱了。你要知道,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要想骗受过高等教育的我也找个好点的借口啊!”不过真是可惜,这么漂亮的女孩,居然会脱线……

“我没有说谎,只是你现在还没有醒过来,所以才什么都想不起。我们真的找你很久了啊,主人!”

“什么主人不主人,我告诉你啊,我可是正正经经的好人家,从来不玩SM。”

“可你真的是我们的主人啊!我和妹妹都是被你养大的,你相信我,我会让你把一切都记起来的。你是我们的主人,也是上古的水神共工啊!”

看样子,她病得很严重了,我考虑了一下,这么看,用普通的拒绝方式是行不通的,要下猛药才行。想到这里,我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一声长叹:

“哎…………”

勉强控制住脸部的肌肉,做出一副沉痛的表情:“事到如今,我也不得不说实话了,不错,我的身份的确不是普通人。“

看见我终于承认,向柳满脸喜色,不过还没等她说话,我就接着说了下去:“其实,我真正的身份是——”

我从位子上站起来,左手叉腰,右手斜伸:“维护善良,扑灭罪恶;专门陪小朋友过家家,扶老婆婆过马路的正义使者——”

双手在胸前比成十字架的形状:“咸蛋超人!!”

“所以,”我坐回了位子上:“小姐你找错人了,还是先回去吧!”

向柳几乎要哭了出来,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牙齿紧紧咬住嘴唇,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话:“究竟要怎么样,你才相信我?”

看她如此,我也有几分不忍,又想起好象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心里也不禁有点心虚,不愿把她逼得太急:“这样吧,你说你既能看到我的前世,又说我是什么神之类的东西,要是你能证明这世界有神存在,我就相信你。”

“其实小姐你还年轻,还是回到父母身边,好好的把病治好,就不要到处乱跑,让家里人担心……”才劝了两句,我就再也说不下去,只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向柳把一直捧在手里的杯子放到茶几上。

不过杯子里的水,却凝结成一个圆形的水球,就这样悬在了半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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