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任何悲剧都有起源(2)
作者:赤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33

哈根摇头叹息:“你简直是张白纸。让我告诉你吧。布隆克霍斯特虽然只是个伯爵,但他却是托瑞多族的‘玛土撒拉’——这个名字你懂么……也不懂。唉,好吧,我继续说——

传说该隐后来流浪到红海附近,遇见夜之魔女的莉丽斯。他从莉丽斯那学会了利用鲜血而使用魔法和力量,加上上帝对他的誓约“不得杀他”给了该隐永生的条件。而使用魔法和力量需要大量的鲜血,所以该隐就是如此成为了吸血鬼始祖。

成为吸血鬼后的该隐和莉丽斯生下拥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称的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传说,第三代吸血鬼就是挪亚方舟留下的人类。等洪水退后,他们从方舟中走出来与第二世代吸血鬼发生圣战,并将所有第二世代吸血鬼杀死。所以,第三代吸血鬼就被誉称为‘最近乎神力量’的吸血鬼。

在血族中,又有不同的阶层(辈分)代表他们的地位以及能力的高低。最低阶层(辈分)的血族被称为‘少爷(childe)’,他们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能力尚未被自己的尊长(Sire)所释放。通常,‘少爷’是被当作儿童般被尊长照养的。

稍高于最低阶层的血族被称为‘血婴(Neonate)’,他们是最年轻的血族,由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进血族成员组成。各种血族本领刚刚觉醒。目前,当代‘血婴’通常是第十三代至十五代血族之后。

新进成员经过五十至一百年后,只要奉守诫律传统,便可能受到长老们的关注,被称为‘附庸’或‘仆人(ancilla)’,当代附庸通常是第十二至第十三代血族。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已经具有相当的能力,而且常被当作下一代传续者进行培养。

自卡玛利拉盟约之后,血族的爵位等级就分成两个体系。一个是城市亲王之下的体系,一个是血族传统领地下的爵位体系。但无论哪个体系,在‘附庸’之上的阶层都是男爵,男爵之上是子爵——这些爵爷通常都被尊称为‘阁下’。

在城市亲王体系下,子爵之上就是亲王。在血族传统领地内,子爵被称为‘伯爵管家’,或‘男爵首领’。他们是伯爵的直系血裔’——譬如您……

当亲王去世后,继承亲王力量最多的血裔将继承亲王的领地,进位成现任‘城市亲王’。”

舒畅在此插嘴说:“亲王才是个侯爵……这跟我们历史中的爵位等级不一样,好歹也是个王爵,王爵怎能低于公爵?”

“这跟世俗世界的爵位等级都一样,只与你们国家的爵位制度不一样”,哈根继续说:“与亲王平行的阶层是‘长老(elder)’,长老们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强大的能力,已在卡玛利拉议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了裁决权力。

当代亲王多是第九、第十代血族。他们的爵位虽比伯爵高,但他们与伯爵是两个概念。这么说吧:侯爵是后出现的爵位,卡玛利拉盟会之前没有侯爵这个等级,只有伯爵领地。盟会之后,新大陆、新城市被重新划分势力范围,领主封为亲王、或称总督,爵位为侯爵。血族旧领则仍由伯爵统领。

当亲王去世后,他的继承者继承侯爵爵位,而没能继承亲王爵位的人,直接获得子爵爵位。如果这位子爵在亲王生前获得一份领地——多数是城市衍生出的卫星城,那么这位子爵的爵位有资格传承下去。否则的话,这个子爵头衔没有传承权,继承人的爵位将逐阶降低,直至降为平民。

在所有吸血鬼之上,还有一种被称为玛土撒拉的人,这些人的存在属于传说,他们活了一两千年之久,是第四或第五代的血族。然而很少人确定他们是否存在,因为经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是不死之躯,也可能因为疯狂或厌世而毁灭。

当然,如果他们现在仍存活于世,无庸置疑地,他们绝对拥有十分强大的异能。

幸运的是,帕特里克·范·布隆克霍斯特伯爵就是一位玛土撒拉,而且是我们现在能找到的、唯一一位第五代的、七大最强有力氏族之一的托瑞多族玛土撒拉。”

舒畅希冀地问:“你的意思是说,伯爵的资格足够老了,他可以不顾忌‘避世’条约?”

“不”,哈根回答:“伯爵也需要遵守‘避世’条约,但不巧的是,孟买的领主没参加卡玛利拉条约!”

“哈哈”,舒畅干笑一声,旋即又停住笑意,盯着哈根,等待解释。

“我刚才说过,血族总共有十三个氏族,加入卡玛利拉条约的有七个氏族,此外还有四个氏族保持中立,其中包括来自印度的雷伏诺族。

雷伏诺族是旅行者和强盗,像风中稻草般散布整个欧洲大陆,他们被公认为是吉普赛人的始祖——现代基因研究也证实了这点。

雷伏诺族来自印度,以印度为传统领地,行踪飘忽不定,随兴而至,喜欢独处,宁愿以痕迹和记号与同伴联络。因为他们经常引起混乱,许多血族都在迫害排挤雷伏诺族。最终,他们退入了自己的传统领地印度。

孟买是雷伏诺族的大本营。他们坚定地维护自己的领地。千百年来,除伯爵外,还没有其他人能在印度立足。

最初,我们弄不懂谁是我们的敌人,但你走后我们接到了伯爵的提醒。伯爵自身的强大可以是他无视雷伏诺族的存在,但伯爵一走,雷伏诺族活了过来。

他们认为伯爵私自发展血裔的行为,违反了‘避世’条约。因此,根据条约第二条的‘领权’原则,他们有权力收回伯爵的藏身窝;同时,根据条约第五条‘客尊’原则,他们有权要求到此旅行的异端——就是我们狼人,向他们申请,并取得他们的许可。

不知怎的,伯爵走的时候忘了向雷伏诺交待,也忘了提醒我们。直到他渡过红海,这才想起此事。目前,我们已经确认是雷伏诺族背后捣鬼,所以我们不再需要你报告……你明白吗?”

舒畅咳了一下,垂下了枪口。哈根随即松了口气,毕竟被枪口指着,精神不好受。

“这个解释你还满意吗?”他问。

“虽然不很满意,但总的来说,大多数疑问都解决了”,舒畅扔下了枪。转头自嘲地向图拉姆说:“哈,你不是自诩什么都知道吗?原来你只是个‘血婴’,怪不得需要我照顾!”

哈根捡起了枪,替舒畅装上另一个弹夹:“你走后,我们雇了些好手来支援我们,另外,我们购置的枪械也将于明日临晨运抵孟买……你瞧,我们并未闲着。现在让我们开始训练吧!如果你不喜欢银弹,那我们就用普通枪弹训练。”

舒畅咧咧嘴:“在这儿,在这么昏暗的光线下训练射击……你确信你的智力正常么。“

“现在全城人的注意力都在无声塔下,等我们的船绕过神象岛,就是在海面上放炮,也无人理会。至于光线么……我们的靶子都有荧光标志,另外,你要相信你的鹰眼……”

哈根说到这儿,又上下打量一下舒畅:“当然,我们也没打算训练出一个奇迹射手,你只要学会开枪自保,那就行了。”

舒畅快速地瞥了图拉姆一眼,弯腰捡起了枪,并随着哈根走出游艇,边走边若有所思地问:“你认为,我们在无声塔下闹的事,能否会惊动雷伏诺族……嗯,它是否违反了避世条约?”

“别管它”,哈根拉动枪栓,回答:“人世间所有问题,都是凭实力决定答案的。” <div align=center><!--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