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回归本来(下)
作者:流浪的马儿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544

后面的事,完全按照米宁预设好的思路来展开的。该章节由网提供在线阅读过程的完美,就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

波斯菊事件后的第二天下午,老花匠诺普离开大宅的时候头一次更改了自己前进的方向,不再朝着阿尔廷广场那边走,而是径直往下城区的方向走来。一直暗中监视着这边的小蟊贼强恩惊讶的眨了眨眼之后,掏出口袋里一枚金百合,放到嘴边用力吹了一下。

这是一个信号,借助于魔法的联系,远在丽舍尔大街公馆里的米宁第一时间收到了消息,他匆匆忙忙的换上了早已经准备好的行头,一路狂奔着朝目的地跑去。

于是乎,一切是那么自然的生了。

“老板,赊给我个面包吧,求求你了,明天,明天我一定把钱付上。”老诺普满脸怀旧的走到少年时所心仪女孩打工的面包店外面,里面还含着一层雾气的两只眸子一一从那些熟悉的招牌、门廊上扫过,并且在脑海里还原出过去生活的点点滴滴。然后,他正要走进店里,好像过去那样红着脸买上一个小小的白面面包,怯怯的小男孩的声音大破了这种氛围。

“滚,臭小子!你们这些小混蛋什么时候拿面包给过钱!”面包店的老板,仍旧是个满脸横肉的胖家伙,以至于第一眼看上去,老诺普几乎把他和自己年轻时认识的那家伙当成了同一人,直到他张开嘴,老人才顿时体会出了不同。记忆里那老家伙的嗓门要比这尖,比这细,就好像河边的鸭子出的嘎嘎声能吵得人脑袋胀——当然,最重要的是,那家伙对于这些请求赊账的穷孩子们向来懒得张嘴,而是直接用擀面杖说话的。

“拜托,拜托了老板,就赊一个,一个最小的黑面面包就行,明天我就会把钱拿给你的绝对没问题。”不过,也正和自己记忆中的一模一样,这些平民区的孤儿们也是从来不知道气馁的,那小家伙表面上还是哀求着,实际却是用自己的两只脏手缠住了面包师拿着擀面杖的右手,这么做一来当对方真的要动手时可以牵制一下,二来也是为了能让自己的手更加接近那些刚刚出炉的白面面包。

真是让人感到怀念的画面啊!老花匠甚至完全可以猜出接下来将会生的事:因为有其他客人在场,面包师将会有所顾忌,而不敢真的把手里的擀面杖打下去,只能和这个小家伙继续纠缠下去,在这个过程中,男孩和面包间的距离将会越来越近,最后,就是一个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饿虎扑食,在洁白的面包上留下几个清晰的黑色手印……

快三十年了吧,这些在下城区讨生活的小无赖,他们所使用的,却还是这些古老的手段啊,这么想着,眼前滑稽的一幕甚至让老人生出了几分温馨的感觉,他摸了摸口袋,里面的钱虽然不至于买下这家店,但是扫空里面的面包还是没问题的。他决定站出来,让这个可怜的孩子能够饱饱的吃上一顿,而同时,面包店的老板也不至于暴跳如雷。

然后下一刻,老诺普的动作忽然停住了,因为他终于注意到了那男孩的肩膀,那里,虽然被厚厚的油腻、污渍模糊了大半,却依然能让人清晰的分辨出一个让老花匠熟悉无比的纹饰:那是一枚洁白的百合花瓣造型的盾牌上,一匹金色奔马的花纹——那是康采尔家族的家纹,是老花匠效忠了三十年的家族的标志。

“只要一个,一个最小的黑面包就够了,老板,你相信我,那几个铜板,明天我就给你还上。”少年还在和面包师傅纠缠着,他高高地举起右臂,指点着柜台上摆放的黑面包,肩膀上,那百合奔马的纹章就好像活过来一样,每一下都让老花匠的心脏感到一阵阵**。紧接着,那一刻,老花匠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头部。

时间。好像定格在了那一瞬间:金地男孩跳起来。扑向距离自己只有半臂之隔地白面面包。惊怒之下地面包师傅高高地举起了手里地擀面杖正要照头打下。而男孩地右臂上。那百合奔马地纹章在那一刻显得如此黯淡。

“别!住手!”老花匠一手捂着心脏。一手向前探出。想要阻止那一切地生。他拦下了了面包店老板地擀面杖。可是男孩地飞扑却已经不可挽回。造型漂亮地羊角面包上。五个清晰地黑指印好像在嘲笑着什么。

“小。小混蛋。你!”面包师傅好像快要气疯了。他咆哮着。不过很快地。这只凶狠地老虎就变身成了撒娇地小猫。因为老诺普地手上。正捏着一枚绘有鹰纹地银币。在面包师傅面前晃来晃去。“老先生。您想要点什么?本店地面包绝对真材实料。而且……”

老人哼了一声。他把那枚银币扔给面包师傅。而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男孩地脸。熟悉地金。熟悉地轮廓。简直就和加尔文少爷小地时候长得一模一样。老花匠地喉结活动着。咕噜一声把一口唾沫吞了下去。他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面包。那些羊角面包。都给我!”老人忽然这么说着。一枚金灿灿地金百合被扔到了面包师地脸上。然后也顾不得对方地反应。而是自己动手。一把一把地把面包抓起来塞进男孩地手里。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尽量往男孩地怀里塞进更多地面包。紧接着。男孩好像也被吓住了似地。抱着满怀地面包。连句谢也没有。扭头就跑掉了。看着他地背影。老花匠又吞了一口唾沫。什么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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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完全按照老魔法师所划定的轨迹走了下去,打扮成小混混模样又在下城区流浪了两天以后,一群华服骑士好像幽灵一样忽然出现在米宁的身后,如同拎一件行李似的把他提了起来扔进一辆没有窗户的马车里。

马车行使了大概二十分钟的工夫,虽然看不到外面的景象,但是从车轮的几次转向米宁大体上可以估计出车子已经转到了上城区的某个地方,紧接着,车子停下了,他被那些板着脸的骑士们拎下车,转交给了两个粗大如金刚的仆妇,她们把提进了房子,剥得精光,扔进好像能把死猪烫活过来的热水池子里,好像洗麻袋似的搓弄了天知道有多久——米宁觉得好像过了一百年,不过出来看看太阳,似乎应该还没过多久。

新衣服,新裤子,上面甚至还装饰着漂亮的蕾丝花边。这么又折腾了一个小时之后,男孩终于在一个扑克脸的管家引领下,在花园里看到了那个自己期待已久的人物:一个高佻、英俊,明明只有十二岁,看起来却要比这足足打上三岁的男孩儿。

“很合适,我相信你是真的,因为现在我差一点觉得自己看到的是加尔文舅舅小时候的画像。”手里捏着一柄光剑的男孩目光从米宁又肩上百合奔马的纹章上扫过,然后就回到了光剑那湛蓝色的剑刃上,这是整个晋见过程中他唯一正视米宁的一次,“所以,你就是加尔文舅舅的孩子,我的表弟?”

“是,是的,阁下。”米宁局促的回答着,就好像一个真正的九岁男孩,他低着头,嘲讽的看着脚下的石板。

“我有责任替舅舅照顾他的儿子……”十三岁的王子似乎在思量着什么小声说道,然后放大了音量,“所以,从今天开始你就留在我这里吧,一切供给按照侍从标准放。另外,康采尔家的纹章,你也有权继续使用。”

“感谢,感谢您的仁慈,阁下。”米宁这么说着,他甚至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哽咽。

“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我也不喜欢那匹马。”王子殿下摆着手转身走开了。他当然不会知道,此刻在他背后的米宁心里正得意的狂笑着。

这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