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的宠物叫欢欢
作者:明宵有程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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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目镜看起来就是可爱的模样,带上这小狼的头顶应该会很不错。

张逸彦在想应该为小狼起个什么名字,最终他决定叫:欢欢。

我记得这个名字,从小时候开始一直到现在。在读小学时我就养了一条狗,在给那条狗起什么名字时看到电视上儿童节目主持人名叫‘欢欢’,所以也为那条小狗起那名字。欢欢并不是什么狼狗或者贵犬,是一只普通的本地杂交狗。并不是有意侮辱,而是在那时候人们心中这种只能当流浪狗的根本无法和颇有恶名的狼狗相比。更不要说是那些名贵种类犬了。从读小学一直到初中,每天放学欢欢总是山脚小巷来迎接,然后它很喜欢那个时候追着自己的自行走跑,尾巴摇啊摇的。那时候还住在老家,我还记得对欢欢是以放任态度来侍养的,印象最深刻的是欢欢每年总是失踪一个月左右,也不知道它是去做什么。失踪时要彻找一番,但后来习惯了也就不再管它了。它回来时身上总是带伤,有咬伤,有刀伤,我无法想象它到底是去做了什么。就算是现在的我依旧不明白。有一回它失踪二个多月,我以为它死在外头了,或者被谁捕到吃了。你要知道有些人就是那样可恶的。但有一天双休日我在家,欢欢却独自躺在楼下,屋外,那个它固定的居所。它的大腿有一处很大的刀伤,正用舌头可怜兮兮的独自舔着。到现在过去这么久我还记得那血淋淋一片,还有那它回家时我心里的欣喜。之后几个月它走路都是一拐一拐的,真有点流浪病狗的模样。它的毛黑而不纯,除了小时候模样可爱点,长大后真的变成一无是处。因为惯爱它,它还总挑食,我一般都是把肥肉给它吃?肉留给自己。好吧,我承认我不喜欢吃肥肉。

上了高中,我搬家了,搬到城里去住。那个小区不能养宠物,原本是想把欢欢留到亲戚家,但邻居说会帮忙照顾,所以依旧养在那边。之后的几年我很少看到它,每年总有几次回去老家,有时候见得到就和它玩耍一翻,有时候不知道它又跑到哪里去了。等高中毕业,有一次回老家喝喜酒,在酒宴中现来讨食的欢欢,我刚过去,它竟然后退闪开了。我狠狠咒骂了它一顿,竟然忘记我这个主人了?再过了一年,我从我妈那里听到了消息,说是欢欢死了。我那时候心中没有一丝悲伤,甚至连惆怅的感觉也没有。我明明记得自己养的第一只狗死时我哭的死去活来的。真是奇怪的事情。我问妈,它是怎样死的。我妈告诉我,说某位亲戚到山上农作时看到欢欢的尸体。而欢欢大概是被捕猎器弄伤,就算脱身了,也无法坚持死去了。或者放置捕猎器的人看到已经死亡的欢欢而把它的尸体丢在那边的。我那时候有种原来山上也这么危险的感觉。那些人是有病吗?在我们那山上放置那些东西。南方的大部分山林早就没了野兽,最凶猛的大概也就是野猪了。只是我没想过,自己曾经生活多年的地方也会有那种东西的存在。

大概人长大了,眼泪就变得少了吧。我从始到终没为欢欢的死亡流一滴眼泪。不知道是因为我变得无情,还是因为几年的时间让我忘却了曾经的喜乐。

之后家里的厂里养了几条狗,虽然老妈都给它们起了名字,但我一去那边总是喜欢叫它们‘欢欢’。看着它们奔跑过来的样子,总是让我忍不住回想,回想年少时每到吃饭总要喊叫‘欢欢’过来,回想它看到食物从远处奔跑过来的英姿。回想我们一起上山探险,回想我们一起去小溪捉蟹,还有去农田偷东西,捕鱼,它在山上和蛇对峙。它在草丛捕捉蝗虫……

我知道,我并没忘记它,它一直生活在我记忆中,不曾消失,又何来死亡。

张逸彦笑着把小狼抱在怀中:“你就叫‘欢欢’了。喜欢这个名字吗?”

“这次给你找了身好的皮毛,恩,是个帅哥。”

欢欢歪着头,晶亮的眼睛打量着主人:“喵~”

“……恩,你是狼,欢欢。”

“喵~”

宠物名:欢欢。类别:狼。等级o级,c级普通宠物。成长度9o。好感度6o。

属性:

力量5

根骨4

敏捷6

耐力4

智力3

精力3

疲劳度o。

张逸彦对于宠物属性倒是不怎么清楚,因为现在只有他一个宠物,让他没有比对的对象。只是c级程度已经决定了欢欢并不是怎么厉害的。但想想它母亲的飒爽,恩,是很牛的。带着如它母亲的宠物那拉风的紧啊~宠物出生就带有品级,这品级分为d、c、B、a、s、ss、sss几种,d级就是最普通,最垃圾的那类。而sss级则是传说中龙啊凤啊那类,只有开启无敌主角模式或者成为逆天强人才能获得的。宠物成长度越高越好,代表了什么?最重要的作用,两个字“进化”。宠物一般都自带2o格包裹空间,里面可以放玩家的药品装备,也可以放它的零食、玩具。等级的提升也会提升包裹空间和它身体属性。这里略略一提也就够了。

张逸彦抱着欢欢,从口袋中拿出零食给它吃,看它吃的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贪嘴的。刚才已经去食品店看过了,像小牛肉饼这类食物竟然需要一金币、几金币才一包,让他拔腿就走。看来养宠物真的很花钱。而装备饰品店里面的东西更是贵的离谱,如果装饰品,好看点的就上百金币,好看带属性的那就……而装备店呢,张逸彦全部身家也买不起里面一样东西。按照店老板所说,宠物装备相比玩家装备更加难暴和稀有,所以系统商店那么贵的原因也不是完全就是坑人。现在想想护目镜,还有那么实用的属性,价钱方面一定……

他看着放在欢欢头上的护目镜,眼里一阵闪光:“你丫的头上带着的都是金币啊。”

城市整体颇有欧洲风味,却没有那么复古,一些商店装饰等等都很新潮。既然已经解决了宠物问题,那么之后最重要的当然是,转职!

张逸彦早就已经决定好要去转剑士职业,各个转职所并不在一处。招牌上印着剑的标志是剑士公会,在城市左上角。印着书本和法杖图标是魔法师转职地。张逸彦走了几分钟就看到那庄严的建筑物,只有一层的房屋,面积却很大,一直连接到城墙那边。现在城中玩家太少,他一路走来没有遇到一个玩家。谁叫这个城市有点大,那么点泡沫似的玩家丢进澡盆里自然看不出来。

古朴建筑,剑士公会,当你打开门进去时,一股凛然气息扑面而来,让你忍不住站直了身,挺起了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