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闲客
作者:枯叶扶苏      更新:2019-09-01 06:42      字数:8125

“诶,你们听说了没有?林书笑到千嵇了!”

“什么?真的假的!清闲客林书笑?”

“是啊是啊,千嵇这平静无事的,笑君怎么会来咱们这儿?”

傍晚,风轻,春日残阳影半昏,千嵇城的酒馆里,嘈杂纷乱。

众人正议论着什么,但每桌议论的东西都不太一样。这时,忽然有人挑起了某个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于是许许多多的人凑了过去,又有许许多多的人竖起了耳朵。

带着好奇的目光的人拖着凳子,喝着酒的人放下酒杯,聊着天的人突然闭嘴竖起了耳朵,老板停下手里打的算盘,佯装翻书,却时不时瞟过去一眼。此刻不是杯碗碰撞与叫喊的声音了。酒馆里忽然安静了下来。每个人都在凭借一颗好奇心听着眼前的江湖事。

最先挑起话题的人穿着万分平常的棕灰色布衣,用四方头巾扎着万分平常的盘发,仿佛不会有比这更平常、更不引人瞩目的打扮了,他的长相也平常得很,假使你要同别人描述他,真是一丁点特点也找不出的。

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寻常的,就是他的眼神,总是转来转去的眼珠若细看的确会令人觉得有些不舒服,或是有些怀疑此人的居心。

但此刻,大家的目光显然都被故事吸引了去。

“这我就不知道了。清闲客自命清闲,无拘无束,谁还管得了他去哪儿?”

那最先挑起话题的“寻常人”先如此说道,却又忽然话锋一转,故作神秘状道:“不过啊,据说,他来这儿前给一名女子寄了封信,被人截获,这才暴露了行踪!”

他的语气像模像样,不像是个来吃酒的,倒像是久在茶馆里说书的。

如此语气果然有效,众人一听,顿时愈发来了兴致:“谁谁谁?女子?说来听听!”

兴致的由头,也是这清闲客林书笑从来没见对哪个女人上心。虽然江湖人无不风流,但也确实没听说过他有过固定或者万分重视的相好。何况清闲客的大名在江湖里也不是一日两日了,威望名气都大得不得了,多半是女人来找他,而不是他去找女人。

这时候有个不懂事的平头老百姓就问了:“这林书笑是什么人呢?”

大家便会嘲笑他见识短,嚷嚷着给他解释这是谁。的确,应当没有人不知道林书笑的名字,即使身在江湖之外,也总该知道些,用百姓们的话说“又不是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怎么会一点儿都没听说过呢?

若别的县城倒也罢了,千嵇可是中原武林极大的聚集所,所在此处的百姓都多多少少会耍个招式,更不会不了解江湖事了。

那林书笑到底是什么人呢?这说来话就长了。

关于他初出武林名动天下的第一战,众说纷纭。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个人,逢战必胜,从来就没有败过。

是说他挑战的高手还不够多吗?是他胆小如鼠?

非也。他挑战过的高手非但多,而且多上加多,凡是江湖上有一些有名气的高手大多都是他的朋友,而成为他朋友的原因,大多都是不打不相识,并且每一战输的人,都绝不是林书笑。

其中有那么几场比较早期的,极有可能是踏入江湖后第一战的。这比较早期的一些里,最出名的要数林书笑战第一剑客的那场观峰台一战了。

江湖之中,所谓剑法、刀法、暗器、内功、轻功等都有“第一人”称谓,但有时第一人被人所胜,那就不是第一人了。非要去打一架吗?也不尽然。例如说,江湖上向来人云亦云,若大家都一致认为你的功力已经退步,当不起这个名号,这时你若不应战,那就是默认退步,迎战若赢则人人称赞,迎战若输则新人替代。

有很长一段时间,谈起林书笑,同别人解说这个人,一起头便会说:“林书笑啊,就是多年前在观峰台胜了天下第一剑客江朔的那个人。”

相传,他一身白衣,虽不华丽,却干干净净,没有一丝一毫的污渍抑或乱七八糟的花纹,用的也是银白色腰封,而非会胡乱飘动的腰带。他的发髻梳得很高,用一银白色小冠束住,没有半根碎发。

他的眼神坚定而专注,他的气质犹仙风道骨,他的长剑寒光闪现,在观峰台凛冽寒风中飞快地攻击。那时观战的人并不太少,但也并不很多,众人仿佛不约而同地感受到了从他身上散发的剑气与正气。

其实这一战,他没有赢,但也没有输。因为他本可以杀了江朔,却在剑指向江朔脖颈的那一刻稍稍偏斜,擦过肩膀,冲过人身,插在了江朔背后观峰台竖立着的望岳石上。

剑入石碑,嵌内近三尺,后武林多人前去,皆难以拔出。

江朔服气,转身向林书笑抱拳道:“在下认输,是林公子胜了。”

林书笑打开一把墨色折扇,上题“清闲客”三字,金光夺目,大气磅礴,疑是金粉所写,对于他那时的神态已经传得各有不同了,但说的话却传遍江湖——“我有位故人剑法极高,铸剑技艺高超,平生的心愿之一便是能用自己铸造的剑胜过天下第一剑客。我此战算是为他而胜,他如今已故,天下第一剑客还是江前辈您,是晚辈输了。”

后此战鉴证人将此视为平手,江朔还是第一剑客,但早就名存实亡,大家都知道那一战实则是林书笑赢了。

那一年,江朔三十九岁,没有人知道林书笑的年龄,有人说他看起来最少三四十岁,有人却说他看起来顶多是个少年人,看无论年龄如何,众人却皆知他生了张好相貌。

江湖中十七八岁便出来闯荡出一些名声的后辈少年并不在少数,但像林书笑这样战胜当年纵横武林天下无敌的第一剑客而不费多少力气的人,实在是第一个。更何况胜了江朔,就等于胜了全武林的剑客。如此天才又相貌堂堂气质非凡,且行走于江湖之中时多有行侠仗义之举的奇人,如何能不立马引得人尽皆知?

偏这么一个帅公子,对待女人却格外注意,虽也有不少桃花运,但绝不轻易沾花惹草,那才是更奇的事。

因此突然间传出他对哪个女人上了心,大家更要议论纷纷。

那“寻常的说书人”正待发话,忽然听见窗边有竹筷置于桌上之音,众人皆被这音给闹得愣了片刻。

这声音并不响,也不刺耳,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能让别人注意的理由,只是普普通通放筷子的声音。但是这声音却控制得恰到好处,恰好能让每个人都听到,而又挑不出一丝一毫的毛病来。

“以讹传讹者,小人也。”这时,坐在窗边放筷子的那个人发话了。

此时众人都恰好或扭身或抬头地去看他。

他的坐姿并不是那么端端正正的,反而透着几分慵懒之气,但是周身散发着的正气与气场,却又让人无法不注意。他上身着一身白衣,隔着桌子,看不清下半身衣着,但显然,这衣服并没有多么华美,上半身没有什么过于繁琐的纹饰,但是材质和做工应当都是不俗的。

他看上去不是什么少年人了,但也有着一张看起来绝对超不过三十岁的脸。相貌清秀俊朗,嘴角含笑,正端着酒杯目不斜视。仿佛才刚刚感受到每个人都在看着他似的,他直到说完话,才微微侧身望了望众人集聚的地方。他声音不大,却中气十足,与那放筷子声一样,正正好好让每个人都听得分明。

此时馆内若有一习武之人,片刻便能察觉出此人是个高手。

他用一根素白发带束着发,插一根木质簪子,但其实也不过只是绾上去几缕,大多数墨发依旧披散,垂至后脊,并不整洁,很随意,但也十分干净,并不利落,但一点儿也不邋遢。好像与他周身的气质不符,但又好像,他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乍一看就会发现,此人的眼睛发着青墨色,眼神中透着使人捉摸不透的光,深邃不见底,一副能把人看透的模样,让人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这双眼睛很漂亮,像是桃花眼和丹凤眼的中和,满含了笑意。

也许不是满含了笑意,但那样一双眼睛,与那唇角自带上扬的嘴唇,好像即使他不是在笑,别人也会觉得他是在笑。

“你……你骂谁呢!”刚才讲故事的人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显然有些生气。他不但气此人在骂他,而且气此人打断了他的故事。这故事才刚起了个头,作为讲故事的人,当然会生气。

自然,虚张声势的人即使生气也总是透着没有底气的心虚的。

“哦?”此人竟一脸疑惑状,像是不理解讲故事的人所说的话,“难道这位客官认为,在下是在骂你?”说完,此人还特意歪了歪头。这使得讲故事的人的神色有些不自然,但此人却不理睬他,接着说,“客官若有理有据,也不畏在下言语。”他举杯泯了口酒,似笑非笑地望着众人。

“哎哟,看来这位兄台是见多识广啊!难不成亲眼见过清闲客?不如跟我们道道那位英雄的事迹与风流之姿!”讲故事的人显然是在嘲讽了。也许不止是嘲讽,万一他真知道点什么,讲故事的人也同样爱听故事。这其中或也夹杂着对于自己的说辞底气不足,于是连忙把话题挑到白衣人哪里的意思。

这时酒馆里的人都跟着起哄,嚷嚷着要听故事。白衣人笑了一声,并不理会,继续喝酒。也许是这声笑没控制好,声音微微大了,或是有些像嗤笑,讲故事的人立马站了起来,怒气冲冲地吼道:“怎么?瞧不起我们老百姓?你是江湖中人他妈的了不起啊?还笑话我们?”

话音未落,忽然有个坐在门口独自啃鸡腿的人站了起来,竟是吼了回去:“你这人有病啊?瞎传别人莫须有的传闻还骂人,瞧你穿得也是副穷酸样,我叶铭轩最看不惯的就是你们这类人,人家江湖里混的随便一两下子就打趴下你!”

这自称叶铭轩的是个貌似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相貌并不是第一眼便会觉得有多么俊朗的,比较普通,但实在是普通得非常顺眼,让人不会觉得讨厌。这人身穿一身鹅黄色绸缎,像是奢华昂贵的料子,但穿得并不张扬,发上带的冠看似也价格不菲,还镶嵌了一颗红色的宝石,不知是玛瑙还是别的什么。

单从外表来看,像是个常出入烟花之地的公子哥。然而说出的话还算义气。

谁料挑事的人根本不理他,招呼着一群人喊道:“兄弟们,上!揍那个白衣服的!”

没想到这讲故事的人还是个小领头,这么一喊,倒喊出来总共六个汉子,个个攥着拳头扭着脖子,一副要活动活动筋骨的样子。白衣人摇了摇头,似乎颇感无奈,正欲开口解释,岂料那些人瞬间一拥上前,左右各三人,手里拿着棍子,十分地有序。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连听故事的人们都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了这一幕。大家好像觉得白衣人也并没什么错,开始想要劝阻,但是稍稍露出点这个意思的人被那几个汉子一瞪,哪还有胆子去管。就算有胆子,也不愿意多管闲事。

然而,大家又还没反应过来,便见眨眼功夫,五处声响齐发,乃棍棒落地,白衣人似乎站都未站,右手端酒,左手持一棍,神态自若。

这一切,发生得更加突然。仅仅被屋顶的某个人给悄悄瞧见了。

屋顶的人弓着背,隐藏了体型,身着一身朴素简单的衣裳,抹了半张脸的灰,故意弄得不引人瞩目,也看不清面目。只是看见两只眼睛里露出了不知何意的目光。不像是带着杀意,更不像是畏惧,也不像是赞许钦佩。他就趴在屋顶,一动不动,衣服与屋顶的木头颜色混为一体,在夕阳快要落下去的昏暗处,不仔细看,绝对难看出来。

但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他身旁的一处屋顶,有人在默默注视着他。注视着他的人是个夜行衣的人,只是身材矮小,实在是矮小得很,很少有男人会有像他那么矮小的身形。他看着屋顶偷看的人,顺道也能从窗户看见酒馆,舒服得很。

再看白衣人这边,原来方才有两人一齐右手挥棍,一人顺下一人由上,直击白衣人关节要害,白衣人只得以右手端酒起身相躲,这时又有几人从背侧而入,棍棒直指头部,白衣人左一偏,棍又向右,右一偏,棍又向左,如此反复三五次,不过瞬间功夫,只见白衣人忽地用左手拉过一人小臂,稍一用力,棍棒呈坠落之势,又以右腿相绊其后二人,脚尖顺势抬起棍子棒换之于左手打斜前三人之肩,三人吃痛,棍棒落地。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眼神再快之人也不过见白影闪过,如隐身般将六人制服,且泰然落座,再用左手端起酒杯,细看却是黄色液体,平静无波,原来是茶。只是这一番打斗下来,再坐下端起时,连茶沫都未曾漂浮起落。

酒馆中众人目瞪口呆。白衣人仰头望向方才讲故事的人,见他额前些许汗珠,不禁一笑,左手将棍子扔给他,讲故事的人下意识抬手接住,接得稳稳当当。接完了,他却是一愣神儿,连忙领着汉子们逃出了酒馆。

在众目睽睽之下,这白衣人不急不缓地将杯中温茶一饮而尽,随后道:“所谓江湖,江河湖海之四面八方聚集,人才众多,林书笑非贤人圣人,非英雄义士,不必浪费自己的时间去说那些莫须有的东西。”

叶铭轩目瞪口呆,虽然他早就想到这人恐怕是个高人,也没有想到这看似短短一招竟然胜过了六个壮汉。他忽然有了个想法——拜他为师!

白衣人起身要走,又留下几句话:“行走江湖,最忌讳嚼舌根,有时候我倒觉得做一只兔子真不错,耳朵留个神,嘴多闭一闭,不该说的话说得少,活得长久些。”

说完,他便戴上斗笠离去了。

只见他腰上挂着一把佩剑,刻着“离怨”二字,左手从桌上拿起一把墨色折扇,右手留下几块碎银子后,又将左手的扇子换到右手,“唰”地将扇子打开,快极,却感受不到匆忙焦躁之气。

他打开扇子的那一瞬,酒馆中的许多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那把扇子的颜色仿佛有魔力,能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闭嘴,那把扇子上的字仿佛魔力更加大,能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以一种带着敬佩和少许畏惧的目光注视着那白衣人。

他离去之时扶着斗笠,微微抬头看了看屋顶,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只见他轻轻地扇着扇子,墨黑色的扇子上面赫然写着金翅金鳞的三个大字:清闲客。

而紧紧追上去的叶铭轩却没有看见。

傍晚,长街,本该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渐渐逝去。四处皆是小贩收摊子的声音,已少有嬉笑谈话声了。林书笑挺喜欢热闹,但他并不讨厌安静,在这样长长的街道上瞧着稀稀疏疏的人来人往,偶尔瞧见几个尾随他的黑衣人,也不失为一件有趣的事情。

千嵇城的桃花开了,春日便到了。满大街的粉红花瓣儿,透着喜气。春风轻起,满地花瓣随着风与花香舞动起来。天一会儿便暗了,太阳已渐渐只剩下微弱的光芒。

林书笑此刻带着一顶斗笠,身着一贯的偏白衣衫,用红色绳子当作腰带,下摆绣了几点红梅,染了几分浅浅的粉墨,险些叫人以为是把地上的桃花染上了衣。他腰间挂着离怨剑,右手持扇,扇子却已经合上,无人知晓那扇子是用何材质而做。

而本该一个潇洒孑然的背影旁,却多了一个东张西望鬼头鬼脑的家伙。

甚至,还不止东张西望,也不止鬼头鬼脑,还吵个不停,一直紧紧地跟着林书笑:“喂喂喂,你是不是大侠啊!怎么那么厉害啊!教教我吧?师父,师父——”没错,他就是刚才的叶铭轩。

“我说,”林书笑终于停下脚步,摘下斗笠来,面带礼貌的微笑看着他,眼神中却没有什么笑意,“你想要跟着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啊……但你是谁对我来说不重要!反正你厉害,我想做你徒弟!”叶铭轩好像很渴望学会什么绝世武功,像是在跟一位世外高人求秘籍,不管不顾死皮赖脸地赖着林书笑。不只是死皮赖脸,他还死死握住了林书笑的手,生怕他跑了一般。

林书笑叹了口气。

他绝没有带着一个穿着富贵的累赘上路的意思,也绝没有收一个傻啦吧唧的徒弟的意思。他本可以轻而易举地甩开叶铭轩,但是好奇心驱使他说了一句话:“我是谁对你来说不重要,但你是谁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可不想收一个有官府存档的杀人犯为徒弟,或者也不想收一个要暗杀我的刺客为徒弟。”

叶铭轩一愣,恍然道:“原来大侠说的是这个!在下叶终,字铭轩,刻骨铭心的铭,器宇轩昂的轩,千嵇人士。千嵇有我们家的产业,我是叶家独子,一打听便知。大侠若要久住千嵇,我可提供练功场所!”

林书笑摇摇头,把斗笠扔给叶终拿着。叶终开心地接过去,林书笑又看了看他期待的目光,心道果真是个有钱人,便微笑着说:“那你,知道清闲客吗?”林书笑觉得此人若是个有钱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既然知道却看不出,要么是真的率直,要么就是心怀不轨了。以林书笑周身的气派,明眼人一看便能知道这不是个等闲之辈。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成名也近十年了,实则见过自己的人,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多,只是墨扇与衣着太过显眼罢了,倘若没见到扇子,那么还是很难看出他是谁的。

“你说的……难不成是刚才他们说的那个‘留书踏清风,墨扇笑管闲’的林笑君?”见林书笑点了点头后,叶终瞪大了眼睛,眼中满是钦佩,不过这敬佩却是冲着天边的某个方向,“我当然知道他啦!我特别佩服他!如果生平能见他一面,要我一辈子不进花楼都行!”

林书笑心中嘀咕:难道见自己,是和进花楼一个层次的?这人还果真是个留恋花间的风流公子?

所谓“留书踏清风,墨扇笑管闲”的来历,说来话更长,这倒的的确确是林书笑自己说的,但是当日留下这张字条自然别有用意,不想因为种种原因流传开来。这话不假。别的不说,单这管闲事的功夫,他就确实了不得。

自然,林书笑自己也没有不喜欢这句话,只是一传十十传百地愈传愈广了,就像是打了标签,让人不自在。当年他战胜江朔前辈时用的那把黑扇子上被他自己用金粉写的“清闲客”,不想就被传成了艺名。就像后来他与公孙鬼棋的“三问三答”一战所用的战术,更是被传成了独门绝学,其实也不过是林书笑临时想起的招式罢了。

江湖之中就是容易出现这样人云亦云类似的事。

“你我看起来也差不出十岁去,叫我师父,岂非太过吃亏?在下也姓林,叶兄若不嫌弃,直呼我便是。”说完,林书笑便有些后悔。他本不该认识太多千嵇本地人,可他又偏偏习惯于交朋友,人说清闲友满天下,这话不错。

“好好好林大侠!在千嵇得罩着我啊!”叶终笑着说。

林书笑捋了捋头发,露出了一丝困惑的神情。他觉得哪里不对头。叶终这句话的意思似乎是……

“叶兄,我并不会在千嵇久住。”

林书笑忽然明白了,但他实在不能在千嵇罩着此人。

他现在朝着东陵去。他原本的确是要在千嵇找一个人的,已经失去那个人的消息许久了,近日送了封信去也没有回音,八成是被人截住,并在江湖上广为流传了。他现在决定暂时不去找那个人了,因为现在有另外的人请他去做客。

他要去的地方是东陵凰刀山庄。请他做客的人却不是庄主宁凰飞。

其实林书笑的师父清阳道长孟凌云跟宁凰飞也算认识,但是林书笑跟宁凰飞却不熟。他跟宁凰飞不熟,但跟宁凰飞的结拜弟弟方子钦却很熟。宁凰飞是个练大刀的,脾气硬气得很,不少人说他倔,因此林书笑一直都没有去刻意结识,倒是他那弟弟方子钦,武功低得很,为人却甚是谦恭,很替人着想,这遭也是他听说大哥那里出了事,才摆脱林书笑去瞧瞧的。

在林书笑当年的所属门派空行门灭门前,他是一点儿风头都不出的,虽然传出去是响当当的空行门二弟子,但他从来不让人知道自己,自然,宁凰飞恐怕也只是见过林书笑几面,并不知道当年的“元笑”又换回了从前的名字,改为林书笑。方子钦恐怕是觉得林书笑武功高强且值得信任,才把他叫来的。

叶终闻言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又露出了纠结的表情。最终他说了一句话:“那……林大侠你……要去哪儿?”

“东陵。凰刀山庄。”

林书笑并没有想隐瞒,但是眼见着叶终却是一副吃了大惊的神情,眼睛瞪得巨大,不可置信地看着林书笑。但是慢慢地,这种惊讶转变为了恐惧。

叶终慢慢后退,慢慢后退,林书笑就一直原地不动地看着他退。退到一定距离,可以撒腿就跑的距离后,叶终小心翼翼地开口:“林大侠……你不会是要……找宁庄主报仇之类的吧?”

“报仇?”林书笑不禁失笑,感叹此人这会儿怎么突然有了忧患意识,方才还一副不怕自己是恶人的模样,“当然不是。宁庄主是我的好朋友,与我会有什么仇呢?”其实也并不是好朋友,充其量算得上认识,但五湖四海皆兄弟,江湖儿女皆友人,并不是那么有所谓的。

“好朋友?”叶终抓了抓脑袋,颇为尴尬地蹿回了林书笑身边,连连道歉,“对不住对不住,那宁庄主是我舅父,我才难免害怕。望林兄莫见怪……”

林书笑当然不见怪。他惊讶还来不及呢——叶终竟然是宁凰飞的外甥?那他岂不是宁凰飞的姐姐宁凝的儿子?林书笑惊讶的并非叶终的身世,而是他根本就不知道宁凝几时嫁的人。

宁凝原就不是他这辈的人,只是他幼时曾跟随义父学习过宁凝前辈所创的凝烟指法,所以听说了不少关于她的事迹。她出生于武术大家,四岁习武,十六岁就创出凝烟指,也算是个奇才。

但别的事迹在此时都不重要了。林书笑心中只有一个最最大的疑惑——宁凝前辈不是早在二十多年前她十九岁的时候就死于肺病了吗?什么时候又多了个儿子?宁凰飞他爹这一脉只有宁凝一个女儿,绝不可能是旁人。

疑惑归疑惑,林书笑没有直接问叶终。他有所顾虑。有许多顾虑。其实二十多年前的事他也不是太想管,超出了他管闲事的范畴,这个闲事,他没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