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马马虎虎
作者:帝秦王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069

且说我刚一归队,场中的吕布马超互相点了点头,便各催战马向彼此冲去。因吕布名声在外,马超的危险性我又给予了吕布特殊提示,故二人这第一招上来,便都在各自的兵器上加了些手法,欲试出对手的斤两来。

前者“并州演武”时,我曾说过,两将对垒,这上来的第一招往往都是互探虚实的“力量比拼”。只是在这“力量比拼”之后,武将与武将之间得到的信息是并不相同的。因为但凡上将都能将自己的兵器用的如臂使指,数字化一点的说,就是在兵器熟练度上,上将军们都是100%。故而,在兵器相碰那短短的电光火石之际,上将军们会在各自的兵器上加上“巧劲”,用这个“巧劲”去探对方的虚实。如果对方只是普通的武将,便只会用蛮力去迎这股“巧劲”,所以第一招之后,便会教上将们心里对敌方的武将有个底。至于这个“巧劲”到底是怎么使出来的,那也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了。毕竟我只是练嘴皮子,并不是练家子!

然而在吕布马超兵器相碰之际,二人加在兵器上的“巧劲”相互抵消,都被彼此化去。故第一招过后,二人拨马再看彼此之时,心境却都大不相同起来。吕布此时方信我之所言,因为多年对战以来,第一个回合过后,还让吕布猜不出对方斤两的武将,真是已经少的可怜。故吕布将精神提了起来,准备认真对待,以免似我所说“丢了半世的英名”!而马超在这第一招过后,却是欣喜若狂,这传说中的“战神”果非传言,更加认真起来。

于是,心境虽然各不相同,却都已认真起来的二人,催马再次相迎。马超上来毫不客气,以枪当棍向吕布砸来。这一枪的气势犹如当日“北海激战”时,太史慈砸向管亥的那一枪,只是太史慈拿枪砸的是“虚”,马超这一枪却是实实在在的。吕布见马超的大枪来得疾如风、快如电,又似重于万钧,不敢怠慢,急忙发力,猛抬大戟相迎。只听得空中好似打了一个旱地雷一般,炸响过后,马超和吕布的马都被震得“稀溜溜”暴叫,猛然向后退了一段距离。

待拽住马,吕布口中不禁叫道:“好劲道!”

马超和道:“方便面!”

众观众闻言,将破鞋烂袜子不住往场中扔,以示对胡乱插播广告的抗议!

且说一枪砸过之后,通身舒爽的马超觉得不过瘾,便又上前左右开弓的抡出两枪,吕布用大戟将大枪复又崩开之后,吕布这个“主人”便算让过马超这个“客人”三招了。

不过,这电光火石的“三枪拍案惊奇”过后,吕布算是想起了马孟起到底为何人!吕布忆起,前者与庞德大战百合之后,庞德曾经如此赞叹,“吕将军的戟法果然犀利,竟是比我家孟起贤弟还要老道!”。彼时,吕布闻听此言,根本没有在意,只当是庞德的客套话,未想如今竞和“马孟起”对上了号。

而后,吕布马超二人马打盘桓,枪来戟往,战在一处。

然而似吕布马超这样级别的将军战在一起虽然好看,但因二人都是“万人敌”的级别,反应自都是极快。故有时往往二人一抬手,便即知道对方要出什么招,未待对方把招式用老,便即出招化解,反而让旁观者有些看不明白,觉得二人在那里比比划划,擦出的火花太少,不太过瘾。

却说有一招过后,吕布故意卖了个破绽,抽回大戟之时,略显慢了一点。马超见状,便即抓住这得来不易的机会,用枪去挂吕布的大戟。说到这里,我要对马超所用的镔铁大枪做个简单介绍。马超所用之枪通身镔铁打造,外面走了三遍银水。因为枪身茶碗口粗细,故枪头之后的枪缨子为了配合大枪整体的美观协调性挂得极厚极多。当然若你认为只是为了让枪美观才将枪缨子置得多些,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枪缨子中暗藏杀机,里面藏有三把倒钩,两把正钩,是马超对战之时,专门用来夺敌方武将兵器用的。故我前者才说,马超把枪用成了“强盗”。

此时,马超见吕布有了破绽,便大枪急点,枪头又精又准的穿入吕布方天画戟的戟枝当中,而后借力用枪缨子里的三把倒钩挂住了戟枝,马超便算死不撒手了。

而吕布卖出这个破绽,完全是在兵器相碰之际,看见马超枪缨子中的倒钩。比拼之际,又见马超力大,知道是马超用来夺人兵器的宝贝,故才卖出如此破绽。因为觉得在招式上一时难分胜负的吕布,也想在气力上压一压马超。毕竟方天画戟上,戟枝之间留下的那一段空隙,并不是为了美观,也是为了锁夺别人的兵器用的。

吕布见马超果然上当,便在枪头插入戟枝的一刹那,一转大戟,将马超的镔铁大枪死死别住。为此,不光旁人看来,就是当事的二人,也不知道是自己的大戟锁住了大枪,还是大枪挂住了大戟。

于是,场中的二人便开始较起力来。适逢此时,吕布马超二人谁要是稍一松劲,让兵器教对方夺了去,那便算是输了。然而相持了许久,吕布马超的较力竟是未分胜负。两人枪拽着戟,戟别着枪的,开始“拉大锯”。二人的马匹也都跟着主人用力,在场中转起圈来。如此远远看去,到像一个“大圆规”在地上自己转一般!

说到这里,我要解释一下,并不是说马超真的和吕布的劲一样大。中肯的讲,现在吕布三十五岁,正是当年;马超毕竟才十六岁,在那个早熟的时代也就刚成年。故而你要说现在的马超就和吕布一般的力气了,那马超到了吕布这个年龄,可真就“无人可挡”了!所以此时,吕布马超较力不相上下的原因不在二人,而在二人所骑的马匹之上。虽然马超所骑的汗血马并非什么宝马良驹,但比之数月来,一直赋闲在马厩之中的那匹枣红马却是要好上许多。为此,这种一半拼得是马上之人,另一半拼得便是战马的马上较力,从开始就稍有不公。故而虽然吕布气力要比马超高那么一点点,但是战马的气力却要比马超的低那么一点点,两下相抵,便即出现了势均力敌的情况。但若早时吕布没有托大,此战仍骑得赤兔马,估计马超此时就要吃亏了!不过,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这一战也就真没什么好写了!

且说吕布马超想持了能有十分钟,看他俩在那里“掰腕子”,我们都快睡了。二人亦是觉得这样下去,拉上三天三夜,也未见得能分出输赢,便即互给了个眼神(这种级别的武将惺惺相惜,往往有时不言而喻!),吕布一抖方天戟,马超一晃镔铁枪,二人便算分开了。

分开之后,二人便也不再废话,又是打在一起,以期在招式上再胜对方一筹。然而如此打了一百多个回合,却仍是未分胜负。

见此情景,就在我要出面,让这精彩的对决以平局收场之时,场中出现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

因为吕布的枣红马实在是太久疏于战阵,故在百合之后,已然身疲。在又一个回合过后,两马错蹬之际,吕布的枣红马稍微慢了半步。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破绽,我不知道马超这孩子是不是生来就是个“战争贩子”,竟然嗅到了味道,感觉吕布跑去的身形稍慢了一步,便即下意识的向身后猛甩一枪,以枪当鞭向吕布背后砸来。

然而砸出这一枪后,马超心中急忙后悔。因为已然战到物我两忘地步的马超,忘了此时身后的不是敌人,而是朋友。似“回马枪”这种必杀技在切磋武艺时,是禁用的!但因吕布此时给的这个位置太舒服,所以才导致马超不由自主的竟是甩出一枪。

但还好吕布也非是凡人,回合过后,带马跑开之际,身感胯下战马十分的不“给力”,便下意识的将大戟倒拖,向背后胡乱的挡去。

真正是“心心相映”,吕布的大戟格挡之时,马超的大枪刚好砸到,只听又一声巨响过后,二人的战马都有些虚惊,向前猛跑了好些步后,方才被吕布马超收住去势。

待二人收住马后,马超急忙丢枪下马,冲远处马上的吕布深施一礼道:“奉先兄恕罪,小弟刚才实在打得兴起,竟然忘了非是在战场之上,竟用起搏命的招式来,还请您莫要着恼!”

吕布闻言,在心中长舒了一口气,看了看远处的我,心道“多亏贤弟事先提醒,不然我这半世英名果然不保。然而此后,我当加倍努力,这后生果然可畏,若是再过上个十几二十年,我可真就要晚节不保了!”。想罢,吕布也是挂了大戟,下马还礼于马超道:“孟起贤弟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武艺,真是让我这当哥哥的需刮目相看。在这里我也要给贤弟陪个不是,初见之时,愚兄确是未曾将你放在眼里。”

见二人如此用险的一砸一挡之后,止了战事,下马互道珍重起来,我便上前将二人拉到了一起说话。此时,早已来到校军场的庞德张辽等武将也纷纷上来称赞二人武艺。人群中竟然还有听说马家三位公子前来献礼,故而出于礼数,前来道谢的天水“话事人”陈宫。

好了,校军场上的吕布VS马超终于是好歹被我写出来了,至于您满不满意,我也只能说我水平有限了。闲言少叙,当天给马超的接风晚宴上的闲话,我便不再多讲。马超又在天水住了几日之后,便即返回了西平。不过自此之后,马超倒是成了我天水的常客。一来二去,这好斗的西凉小马驹倒是和我手下的将官们都过过着了,尤其“马超VS张辽”的那场比试尤其精彩。不过,因为张马二人以后还要打上一架,这里我就不再着墨了,只等着写将来那场“以命相搏”给大家看!然而,倒是因为此战打得精彩,也因张辽人品出众,故马超与我手下诸将中最为交好的一人,便也算得张辽。

闲言少叙,接下来的日子转入正常轨道。期间,我和曹操通了两封信,互相道一下珍重,吹捧一下彼此的业绩。当然,因为我俩一个在祖国的东岸平原,一个在祖国的西陲天水,故一年两封信都差点没把信差累死!

而雍州那边,自李肃被我放归之后,识了趣的董卓,没再闹腾。马腾在受了我和韩遂的提醒之后,也加紧了对雍州的防范。为此,董卓进军凉州的计划也渐渐搁浅,西北形成了一种东西对峙的局面。此外,在这一年之中,朝廷又没有发生什么巨大变故的情况下,一切都显得平淡乏味了许多。

至公元190年年底,我来天水即将满一年的时候,经过陈宫等人一年的治理,天水的气象大变,一切都很美好,而且是确实美好,不是看起来的美好。我想羊年的春节,我不但会有饺子吃,还会有酒喝。虽然尝不出它们的味道,但是想来也是一件极美的事。

然而更加令我高兴的是,正如陈宫所料,刘备在蜀中的日子也不好过,和我一样,在建宁戍边。为此,我人生中第一次有了幸灾乐祸的感觉。但是我并不因此感到可耻,因为就算可耻,也是刘备逼我这么做的!

当然,如果一切都那么美好,那么这个故事就没有什么必要讲下去了。上天注定不会让我闲下来,因为这个时代如果少了王成的传说,会让老百姓感到很乏味。就在我准备过一个好年的时候,京里来了圣旨,我又要“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