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初生牛犊
作者:帝秦王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990

王允上任南县县尉之后不久,便遇上一件极其复杂棘手的事情:朝中有一名叫赵津的小黄门,乃是南县之人。依仗着自己的主子是桓帝近臣宦官单超,便觉自己十分的了不得了,搞了个回乡省亲。

其实,赵津单是省亲也就罢了。可是因着赵津自幼父母双亡,在南县讨过饭。后被人贩子拐走,卖入宫中,做了太监,方有了今日的回乡省亲。

若说自小吃着“百家饭”长大的赵津应该回报乡里,但不想赵津却将童年看作自己不堪回首的苦难历史。

于是,赵津回乡之后,横行霸道,为所欲为,鱼肉乡里,努力改变着乡亲们心中那个“可怜巴巴要饭娃”的形象。

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百姓们慑于赵津的淫威,皆是敢怒而不敢言,全当吃了个哑巴亏。

有些人尚自后悔,为什么当初不往给赵津的剩饭中放些“耗子药”!

此时,若南县县令换做别人,可能也就任赵津胡作非为一番了。毕竟,赵津最多一个月便要回京复职的。

然而不巧,此时的县令乃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王允,尤其王允手下还有一个自小只知“欺负人”,不知“被人欺负”什么滋味的“愣头青”捕头丁原。

整天领着差人在街上闲遛的丁原,第一时间获悉了赵津胡作非为的情况。也算有了一些经验和阅历的丁原,没有立即发作,而是来找王允商量。

听得丁原的描述后,正愁上任以来未能给百姓做得一些实事的王允,便即怒道:“既是赵津此贼如此奸恶,却为何无人来告啊?”

丁原苦笑道:“子师,你读书真是读傻了。民告官,告赢了,不一定能占到便宜;但是若告输了,可能就要家破人亡了!所以遇到这种事,老百姓也就只能自认倒霉!”

王允闻言,骂道:“恁娘的!师可忍,徒弟也不能忍!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此为非作歹,岂能容他!建阳,你敢不敢跟我干?”

丁原闻问,来了精神,说道:“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我丁建阳几时落到过你王子师的后边?有什么事,你县太老爷就吩咐吧!”

王允闻言,说了声“好!”。而后,看了看将晚的天色,吩咐道:“建阳,明日一早你就带人去给我把赵津擒来县衙。而后,你领着三班衙役击鼓鸣冤,痛陈其恶行。既是民不敢告官,那我们就自己告、自己判!”

丁原闻言,说了声“好”,便即下去准备了。

次日一早,丁原便即齐集了府衙内近三十人的衙役队伍,拿着大号杀威棒去擒赵津。

赵津也不是吃素的,领着手下一百来号恶奴与丁原所带的官人展开了恶斗。

最后,在丁原的带领下,以所有官人个个负伤、所有恶奴倒地不起的代价生擒了赵津。

这场百十多人的小规模殴斗,让丁原深刻理解了该如何“以少胜多”,对其以后在军旅生涯中所遇的诸多战事,都给以了极强的指导性!

擒住赵津之后,丁原大张旗鼓的回到了县衙。

丁原与赵津领人恶斗的时候,围观的百姓便已成百上千。当丁原按着先前计划,回到县衙,开始自己击鼓鸣冤时,百姓们早已将县衙围了个水泄不通。

待丁原于大堂之上,带头向王允陈诉赵津的罪行之后,百姓们终于明白――这位“嘴巴子无毛”的县太老爷是真要为他们做主了。于是,纷纷“慷慨解囊”,痛陈赵津的罪行。不到一个上午,赵津的罪行便累积了一百多条。其中,光该杀头的就有十几项!

看着百姓们凄厉的哭诉,王允最后实在听不下去了,怒不可遏的教丁原直接将赵津押往东市,来了个“斩立决”!

赵津被斩首示众之后,民心大慰。百姓们见赵津这个让人深恶痛绝的祸害已除,个个拍手叫好,纷纷前往王允的官署,感谢慰问王允,称赞他是为民作主、不畏强暴的好父母官。

王允首次经受世事的考验,便赢得了百姓的称赞和拥护,他心内由衷地感到高兴,更加的坚定了他秉公为官的信心。

然而,王允不知道,正是因为这件事,他为自己埋下了“杀身之祸”!

前面已然说过,宦官单超乃以后桓帝身边的“五侯”之一,其势力堪比未来灵帝身边的蹇硕。

王允将这样一个人的心腹给“随随便便”的宰了,在“打狗还得看主人”的封建社会,形同狠狠的揍了单超一顿。为此,单超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于是,单超很快通知了自己一手扶植起来的晋阳太守王球,让其“法办”王允。

为什么要说“法办”,而不说“办”呢?

因为王允杀赵津时,犯了一个“大错”,给别人留下了把柄,让单超和王球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直接替赵津“报仇”。

什么“大错”?

封建制度在经历了前秦、秦、西汉的发展之后,在司法制度方面,已然是有了一定的基础。所以东汉时期的司法制度还是比较完善的。

虽然仍有“草菅人命”的事情发生,但似曹操那样,战马踏坏了百姓的庄稼,都要“割须代首”以谢己罪的事例也是屡见不鲜。为此,对“生命的宝贵”也有了十足认知的统治阶级,便也有了“死刑审核”制度。往往一个人“春天”犯了死罪之后,要到“秋天”才能“审核”完毕。这也就是“秋后问斩”机制的由来。

而似“斩立决”这种极刑,相当于城乡一级的“县衙”是没有权利使用的。最低也要等郡府一级的“市长”进行批示之后,才可以。所以前者王球让南县县尉“斩立决”丁原的“拳脚”师傅时,是可以的。但这次王允自作主张的“斩立决”,用老百姓的话说是“为民除害”,用官方的话说就变成了“越俎代庖”,高度上升一些就是“私设公堂”“草菅人命”!所以这不得不说,是司法制度上的一种“悲哀”。

而正是因为这种“悲哀”,使王允斩杀赵津这件“小事”很快成为京中热论的“大事”。同时,也成为了“两个”权利集团争斗的焦点。

随着梁冀一天天的衰老,桓帝一天天的成长,桓帝朝中的局势,已然不同以往。虽然梁冀仍然主事,但桓帝在宦官集团的支持下,已能与其“四六开”了。

为此,感觉自己的权利被一日日削弱的梁冀开始将敌对的矛头指向单超等人。于是,在东汉后期不停上演的“外戚与宦官”之争再次开场。

说到争斗,其实就是“你想干什么,我偏不让你干什么!”。于是,在单超痛恨王允的“不开面”,想致王允于死地的时候,梁冀站了出来。

梁冀没有顾及王允乃是与自己作对多年的尚书崔?的学生这一事实,大加树立王允的“正义”形象,不仅从单超手中救下了王允,还将王允定义为青年官员的楷模。为此,不得不让我想起那句《本纪》中的老话――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在与梁冀的斗法中,再次败下阵来之后,单超将仇恨全部转加到王允身上,告知在晋阳当太守的亲信王球,继续打压王允,不让其有所作为。

于是,王允在南县县令的位置上虽然是颇有作为,但却始终还是南县县令。

公元159年,梁冀在与宦官集团的争斗中,终于败下阵来,身败名裂。

成为“五侯”之首的单超,显现出阉人阴翳的一面,挖出与王允的积怨,打算再次为赵津报仇。而耿直的王允恰在这时,又给了单超一个杀自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