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作者:范迁      更新:2019-10-11 19:15      字数:4430

我们在傍晚六点钟到达了旧金山总医院,挑这个吃饭时间过来,为的是趁交接班时不太引人注意。但一走进医院就看到候诊室里人还是满满的,七歪八倒的病人蜷缩在长椅上呻吟,有些人干脆就躺在角落的地上。突然一声尖厉的刹车声,一辆警车在门口停住,两个嚼着口香糖的警察从车后厢里拽出一个年轻白人,上身赤裸,满是刺青,双手被反铐在背后,头上有一道伤口还在滴血,他被这两个条子推推搡搡地推进了急诊室;另有一个胖大的黑人警察,懒洋洋地坐在门口的一把椅子上,目光在进出的人群身上盘查。急诊室门口有个肮脏的白种女人,四十几岁,披头散发,满脸的皱纹,牙齿都掉光了,一身褴褛地问人讨要香烟,并且想趁警察不注意溜进候诊室来取暖。那黑人警察好像后脑勺上生了眼睛,跟别人讲话时突然转身过来,手指着那个女人大喝一声:“嗨!你,出去……”那女人就蔫了吧唧地挨出门去,在地上捡人家扔掉的烟头来吸。

桃子在问询处查问,没说几句话接待的护士就叫了胖警察过来。我心里一紧,这女人,不是说好别露声色的嘛!一进门就把警察给招来了。这下看你怎么收场!我一边看着胖警察摇摇晃晃地向问询台走去,一边四下巡视,寻找撤退的出路,我可不想被人堵在这臭烘烘的地方。

桃子却看都不看我,迎着走来的警察,脸上浮起一个明亮的笑容。就如当时我在美国银行十七楼初见她的那种笑容,她跟胖警察解释道我们是来自中国城的社工人员,从报纸上看到有东方人,也许是中国人受了伤,于是来医院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地方?桃子把一只纤手放在胖警察的前臂上:“你知道,警长,很多新移民不会讲英语,没办法和医生沟通。我们只是想为病人尽一点力……”

那个像黑猩猩似的警察显然被桃子的笑容所打动了,他伸手摘下帽子,露出秃了一大块的头顶心,不知所措地在后脑勺上搔了几下。为难地说:“按规定,我不能……”桃子还不等黑猩猩说为什么不能,就打断他道:“警长,我们知道你必须按规定办事,但在这紧急的情况下,什么规定也应该可以通融吧。你看得多了,知道人在受伤或生病时特别需要支持。也许,那病人由于我们的来到能捡回一条命来……。”

胖黑鬼哪吃得消桃子的这套嗲劲,搔了无数遍后脑勺后,转过身去,用对讲机咕噜了一阵,然后一脸轻松地咧开大嘴:“你不用去了,小姐,人已经送到太平间了……”

桃子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人轻微地晃了一下,我以为她会昏过去,但她马上又镇定下来,问警察能不能去太平间看看遗体?这次黑鬼没再用对讲机请示,直截了当地说不行,太平间是法医的辖区,作为旧金山市警察局没有权力介入。

我想应该就此打住了,哪有社会工作人员要到太平间去看死人的?再缠下去会露出马脚的。于是不断地给桃子使眼色要她走了。桃子却全然无视我的暗示,向胖警察问清太平间在医院的哪个方位,拖了我就走。

我在曲曲折折的医院走廊上一把攥住桃子的臂膀:“你疯了?我可不想被牵连到麻烦里去,我们走吧。”这时桃子的力气大得出奇,一下子甩开我的手,继续往前走,高跟鞋在空寂无人的走廊上嗒嗒有声。我不想在医院的走廊上跟她拉拉扯扯,只得跟了她一路走去太平间。

原想太平间一定有人看守,桃子进不去也只能作罢。谁知到了那儿人影也不见一个,连门都没锁,随手就推开了。我和桃子刚跨进门,自动门就“咯吱”一声在我们身后关上了。

惨白的日光灯下有六七张解剖床,凌乱而空无一物。床上罩着的塑料床单有些发黄,好像沾有没洗干净的血迹。陈旧的塑胶地板踩上去黏糊糊的。房间里弥漫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在刺鼻的消毒药水下,我还分辨出一股蛋白质腐烂的闷臭,金属的酸性味道,以及什么化学药剂都掩盖不住的浓重的血腥味。

我是打过仗的人,鲜血淋漓的场面见多了,残肢断臂不算什么事,还看过战场上尸体在太阳暴晒几个小时之后爆裂开来,腹腔里白花花的蛆虫爬进爬出。自问没有什么场面能震骇于我。但这个太平间有一股任何地方都没有的阴冷。迫人的空寂,像个黑洞似的,没有前因后果,没有过去、现在、将来,也没有生死轮回,只有无边的寂静,如在另一个星球上。

我的后脊梁上莫名地蹿过一个寒噤。

桃子轻微地抖了一下,她也同我一样感到这种怪异的气氛。但她并没有停下脚步,径直向一扇不锈钢的门扉走去。

那是冷藏室,透过门上的玻璃望进去,一排排像抽屉似的钢柜贴着号码。一推门,一股阴寒彻骨的冰冷迎面扑来。

我拉开第一个钢柜,一张老人的面孔浮了出来,头发上结着冰碴儿,肤色青中带褐。我赶紧推回去,再拉开第二个,是个年轻的黑人,全身赤裸,紫色面皮,嘴唇肿得像头猪,一只耳朵被切掉了,脖子上有条很深的切口。我拉开第三个、第四个钢柜,都是面目全非的尸体。一股酸液从我喉间升起,手指开始变得僵硬,力气好像一下子被耗尽。

桃子脸色惨白,用手捂着嘴。我怕她腿一软跌倒在地,但她还是撑在那里。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机械地拉开一个又一个的抽屉,再推回去。直到我听到桃子大喊一声:“住手,应该是他……”

眼前是具血肉模糊的躯体,看得出来是东方人,黑头发,蜡黄的皮肤。胸口上方有个创口,左边脖子上有一大块皮肉翻了起来,可以清楚地看到被切断的动脉。但那张脸,已经不成为脸了,任何枪伤或刀伤都不可能造成这种变形,只有在生前被人狠命地用棍棒,或不知什么器械反复地打击,才能造成这种“一个头比两个大”的可怕样貌。加上在冰柜里冻了些时候,脸上的皮肤已经开始爆裂,像个冰冻过久的南瓜。

我摇摇头,不敢相信面前的一堆烂肉曾是个会说会笑会跑会跳的男人。有没有搞错?我回过头去看桃子,凭什么她认定这具面目全非的躯体就是臧建明?

桃子极力地把持着自己,想过来又不敢过来。正在这时,我们都听到外面的门响了一声,有人来了。我赶紧把钢屉推回去,拉了桃子走出门来。

那人猛然看见停尸间走出两个人来,脸都吓白了。用哆哆嗦嗦的声音问道:“你们要干什么?你们是谁?”我推说走错路了,也不等他再发问,和桃子赶紧离开。

在空荡荡的走廊上,那几具灰灰绿绿的死人脸还在眼前浮来浮去。天啦!我真是昏了头,怎么会答应桃子跑到这种不吉利的鬼地方来。我对着地上“呸”了几口,还是觉得一身的晦气。一走出医院门口,马上掏出香烟点上,狠狠地吸了几口,才把胃里的那股浊气吐了出来。

突然觉得有只手在牵我的袖管,我惊跳起来,本能地伸手去腰里摸枪。回头一看,刚才进来时那个在地上捡烟蒂的女人,正向我伸出一只肮脏无比的手,露出一个谄媚的痴笑,问我讨取香烟。我正想发作,但转念一想,人都是一块肉,差一口气而已,这女人今天还在这儿讨香烟,明天说不定就躺在那钢屉里了,我自己也这样,趁还能抽时就抽吧!随手就把整包烟扔给了那个女人,和桃子向停车场走去。

坐进车里,桃子还在发抖。开了一段路,桃子道:“大哥,我身上发冷,能不能找个地方喝杯热的饮料,我们不要就此回去。”

我也正这样想,直接从太平间回家是不合宜的。于是我方向盘一转,从派却罗大道转进十八街,越过多罗列斯山冈,来到卡斯楚街,那儿是个热闹地方,有很多饭店、咖啡馆,酒吧开到深夜二三点钟。

市场街和十五街交界处有家金锁酒吧,有个中国人酒保,我以前和歪嘴他们来过。

进了酒吧,里面有七成客人,大多是一对对的同性恋。满脸胡楂的汉子,勾肩搭背,耸肩谀笑,不时发出一阵****怪异的笑声。我们在酒吧后面找了个桌位,向酒保挥挥手,要他送杯不掺水的伏特加过来,加一包温斯顿香烟。我转身问桃子:“你喝什么?”

桃子犹豫一阵,显然她不常喝酒。我吩咐酒保:“给她来杯‘爱尔兰咖啡’吧。”这是种掺朗姆的浓咖啡,加了很多炼乳,喝起来比较顺口。

酒保转身离去,不一会儿就有个年轻女人用托盘送来了我们点的烟酒。我端起伏特加,昂头一口灌入,喉间一道热流而下,吩咐女侍:“再来一杯。”

桃子缩着肩膀坐在那儿,双手捧在热咖啡杯上。她显然过于惊骇,看得出她的手指还在微微颤抖。我也不看她说道:“趁热喝了,喝了会好一点。”

桃子双手捧起杯子,先是啜了一小口,然后连喝几大口,喝完之后还要。我知道这“爱尔兰咖啡”喝起来很上口,其实很烈,像她这种不常喝酒的人,第二杯下去肯定醉倒。我可不想带个醉醺醺、情绪又不稳定的女人回去。我叫酒保送杯热的牛奶过来。

桃子喝了酒,苍白的脸上飞起了两块红晕,话也渐渐多了起来。我已经在抽第三支烟了,她说什么我听着,眼睛却四下观望,这酒吧太靠近米馨区,喝完第一杯酒我才想起来,大意不得,我们大前天才干完那件大活。

“老大,谢谢你今天陪我。”桃子的声音有点梦游的感觉。

“没什么。”

“当然要谢,你还陪我到那种地方去……”

我什么也没说,把大半支香烟按熄在烟灰缸里,但感到手上空落落的,于是再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点上。桃子被烟熏得眯起眼睛,掩着嘴轻轻地咳嗽。

我心里一颤,那个掩嘴的动作一下子唤起香港那一幕,那差不多被遗忘的记忆。是她?还是不是?这个像谜一样的女人。我恍惚着。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桃子的声音幽幽地传来:“那时老大你穿套西装,像个农民企业家。话不多,但有一股处变不惊的沉稳。我在想,这种人如果天时地利人和,一定会做出大事情来的。但是我又有点怕你。”

“你那时风头很足,众人都围着你转。你怕我什么?”

“你是那种看不透的人。我本能地感到你是那种能为朋友两肋插刀,而对敌手必致以死地的狠角色。现在我倒不是这样看了。”

我耸耸肩:“随你怎么看。我们不是一路人,永远也看不透彼此。”

桃子好像很有谈兴:“男人看女人和女人看男人不一样,男人看女人首先是看脸、看身材。不好看的女人在男人眼里简直算不上个人。女人看男人就复杂多了,这男人的外表、脾气、心性、能力都是女人感兴趣的。有时也会看不透,越是看不透越是会引起女人的兴趣。就像臧建明,既是个男人,又是个小孩。为什么是小孩?你看他对赌博的迷恋,就像小孩迷恋游戏一样。歪嘴也是个多重性格的人,既有冷静聪明的一面,也有软弱善良的一面。而老大你,初次见面就给我一种看不透的感觉……”

我打断她道:“你确定在美国银行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我好像以前见过你。”

桃子的脸上出现一丝迷惑:“不可能,怎么可能?我想那次肯定是第一次……”

“你来美国之前住哪儿?”

“我是上海人啊,老大你又不是不知道!噢,来美国之前我短期地在……”桃子突然闭口,我抬头一看,酒吧女侍端了两杯酒站在我们的桌边。

我不耐烦地挥挥手:“你搞错了,我们没叫酒。”

女侍说:“没搞错,是那边的一位先生请你们喝的。”

谁会请我们喝酒?我诧异地转过头去,顺着女侍的指引,看到一个男人在向我们挥手,那男人秃头,穿了一件印有旧金山四十九人足球队的套头衫。面生得很,我一点也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美国男人。

那男人滑下高脚凳,擎着酒杯向我们桌子走来,我还在想这是谁?桃子在我耳边急促地低语:“是皮得逊,fbi的,以前到我们家里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