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强盗”来了!
作者:飞狐说      更新:2019-10-23 05:40      字数:2760

“任务信都给我。”菲尔·沃顿见人都到齐了,便对几个分队长道。

任务信,也就是任务凭证,也叫任务文书,佣兵团除了接私活外,一般都是在勇者公会接受任务,任务文书就是勇者公会给的,上面会写明委托人、任务详情,以及任务佣金等信息。

几个分队长全都将任务信交给了菲尔·沃顿。

暴风佣兵团几个分队,全都在这几天时间里,在不同时间,不同大城,接受了不一样的任务,这与之前没什么区别,这次不同的是任务类型。

这次他们接受的全都是中期任务,任务时间在7天到15天之间,做任务要前往的地区也很远,这样暴风佣兵团整体消失一段时间,就变得完全合理了。

菲尔·沃顿看了看几个任务信的内容。

去绿野大森林深处抓捕“野生青鳞马兽”任务,这任务一般是富人或贵族发布的,为的是给家族中年轻子弟寻找合适的坐骑。

前往西南边陲地区与幽魂沼泽的交界处的采集魔植任务,这任务一般是魔法师或药剂师发布的。

前往幽魂沼泽与绿野大森林唯一重合交界处,调查暗精灵行踪的任务,这任务则百分百是奴隶商人发布的,他们需要暗精灵的情报,抓暗精灵,卖掉!

……

菲尔·沃顿将任务信全都看了看。

这些任务都不是他伪造的,而都是真的佣兵任务,因为菲尔·沃顿是一个极为小心的人,这么多年,他每次进行劫掠前,都会尽可能的做好准备。

虽然失手的可能性很低。

虽然出现纰漏的可能性很低。

虽然被追查到的可能性也很低!

但,万一呢?

菲尔·沃顿总是能想到一旦被怀疑后,应该怎么应对!他不伪造任务,在让自己人接取,就是为了将这件事做得更真!让人就算怀疑,也没一点证据能指证他!

这些真实的任务,在明天,暴风佣兵团会去执行,而且会在限期内完成。

他就是相当于在任务期间,抽一天时间,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进行一次突击劫掠!

之后他们还可借任务之事,暂时远离是非之地,去避风头,这样更不好追查到他们。

另外,“消失”一段时间,也有利于他们销赃,抢到的金币什么的,不用销赃,但一些古董、宝石、首饰,是需要特别处理的。

肯定不能在西南边陲地区的黑市进行销赃。

黑市是很安全。

可一旦涉及到了贵族领主被杀之事,也就没那么安全了,主城黑石城之所以对管辖区内的那些黑市、非法生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因为他们能在黑市商人那里得到足够的利益,而黑市的人也足够听话。

然而贵族领主被刺杀这种事,如果本地黑市的人敢包庇、帮忙销赃,无论黑市主人身后有什么大人物给撑腰,黑市城都会教他们做人。

贵族领主被杀这种事太敏感。

要销赃,也得去其他公爵领地。

这件事通常都是菲尔·沃顿带着亲信亲自去办。

“你们没人将今天晚上的行动,与外人说过吧?你们的朋友?你们的妻子?都没说过吧?谁说过请告诉我,有人说过吗?”

菲尔·沃顿将任务信还回去后,目光扫视着周围两百多名手下佣兵,目光锐利如鹰。

无人回答。

其实这已经相当于是走个过场,每次干这件事前,菲尔·沃顿都会反复警告。

这件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除了参与行动的佣兵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行,什么父母妻子兄弟情人,都不行!谁敢透露,谁就要死!被透露人也要死!

“今夜过后,你们每个人都能得到至少相当于之前两年的佣金,这些钱先不能动,等风头过了,你们再拿出来,我希望,今夜过后,你们忘记今天晚上发生的事,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周围轰然应诺。

这种事他们都不是第一次干了,所以都答应的很干脆,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佣兵的收入不低,当然是远高于普通人的,实力越强拿得越多,一个初级武士佣兵一年收入通常都能达到1金币多,高级武士佣兵则能拿到两金币多甚至三金币。

武师佣兵的收入就太高了,基本都是跟团长按比例分钱,暴风佣兵团的几个武师佣兵,一年收入都有几十个金币。

对武士而言,当佣兵要比成为某个领主的追随者,更加的赚钱!但社会地位、稳定性、安全性、以及各种隐性收入,就没法比了。

佣兵的直观收入是要比当追随者多的,毕竟经常要冒着生命危险,但佣兵很少能攒下钱,有家庭的还好,没家庭的基本上都吃喝嫖赌买装备了。

一次拿相当于之前两年的收入,危险性却要比正常任务还低,因为会被定为劫掠目标的贵族领主,通常都是没实力的无能小贵族,这种活佣兵当然愿意干。

只是需要一些胆量!

因为杀贵族是死罪,被抓住一定是会被绞死的,甚至家庭都会受到牵连,会失去财产。

……

“出发!”菲尔·沃顿下令。

两百多名佣兵扬鞭启程,却是先进了绿野大森林,这是一种不留下脚印痕迹的方法,进入绿野大森林绕一圈,在里面乔装打扮一番,然后换一条路,从不同方位离开绿野大森林,直奔目标所在地!

在完成劫掠后,他们还是要先回绿野大森林,再换装,兜圈子,才能出来。

一个小时后。

全都蒙面、乔装成强盗的暴风佣兵团,从绿野大森林另一个方位的小路出来,直奔梅斯城而去!急行军赶路,但也不是特别急,大约需要一个半小时,就可以抵达梅斯城。

一个多小时后。

夜色浓稠。

梅斯城城南五里外。

土路旁的树林中,一匹戴着嚼子、四蹄裹着棉布的高头大马被拴在树林深处的草丛后。

一道身影立在马边,嘴里叼着草棍,等待着。

他是安德利斯。

最近几天来,他与他叔叔索西尔,还有其他几名罗金的追随者,每到晚上,都会来梅斯城外守着。

来梅斯城的四个方向,算上两条野路,一共有六条土路,佣兵团只要是成群结队的骑马来,必然要经过其中一条。

佣兵团不是强盗团,他们干抢劫这种事,是要格外小心的,只会在夜间行动,这是阿瑟队长说的,所以只需要晚上来守一段时间就行。

安德利斯守在梅斯城南边相距五里的土路旁,这几天一直都在等佣兵团经过,但一直没等到,也不知道今夜会不会来,或者从其他土路经过。

树林外土路上突然响起了马蹄声,越来越激烈,越来越近。

安德利斯一下子打起了精神,吐掉草棍,快步上前一段,而后趴在了草丛里,将草丛扒开一条缝,向外看。

成群结队的“强盗”策马疾行而过。

来了!

虽然看不出来是佣兵,但安德利斯知道,就是他们!暴风佣兵团!

等马蹄声又远了,他便快步回到了林子深处拴着的高头大马旁,从马鞍上解下一个裹着布带挂钩的圆球,人头那么大。

掀开布,看得出这是一个圆球形的笼子。

笼子里有一直很小的鸟。

灰尾夜燕,“通信鸟”的一种,因为耐力较差天敌较多,只适合短途传信,飞的不算高,但速度极快,关键是价格便宜,这种最普通的通信鸟,在比伦城任何一个大市场都买得到,售价通常都在几十银币。

安德利斯捧出了灰尾夜燕,双手向天上一扬。

小鸟振翅而飞,窜上百米空中,朝着梅斯城急速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