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诬陷,绝对是诬陷
作者:红尘事未了      更新:2019-10-25 10:09      字数:2023

“小兄弟,我来这里之前,有位高人曾经指点我,此行有劫难,遭难后跟随一位十几岁的少年,就可以脱离险境,所以请小兄弟援手!”段钰解释道,想起老酒鬼送他的八字真言‘红颜祸水,少年救星’,内心惊叹不已。

“前辈想让我怎么帮你?”罗通戒备地看着眼前三尺多高的魂体打哈哈道,不确定对方说的是真话,还是为了活命才和自己套近乎,信口雌黄。

以他元婴魂体状态想从这里出去,是不可能的,他需要帮助!

“我是彩云帝国的皇太子,求你把我送到安全的地方,这个五阶炼器材料虚空黑根就是你的,到地方后我再送你一亿灵石。”

“前辈,彩云帝国距离这里数千万里,晚辈这点本事,没法把您安全送达,您还是另请高人吧!”要是长生还在,罗通还有点依仗,现在一个三阶大圆满就可以完虐自己!利润再大,也得有命得到才行,罗通是一个很现实的人。

“小兄弟,你误会了,你只要把我送到北域青阳郡的钰玺炼器行就行!”段钰急忙解释,要是罗通不管他,他连迷雾森林都出不去,更别说许幽幽很有可能回来察看。

“既然前辈这么相信晚辈,那晚辈就冒死送前辈一程,不过要等我从南域回来,如果前辈同意,就请发出天道誓言,绝不夺舍和伤害我!”青阳郡与落日郡毗邻,在其北边,送段钰去那里罗通能轻松做到。

“成交!我发誓”

“黑煞,你疯了!怎么敢杀灵珍斎的大堂经理?”看到罗通归队,柳燕既担心又害怕地道,罗通是她此行的主心骨,一旦罗通出事,她都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事发当天,罗通就给柳燕和白经理各发去一个信息,说自己杀了灵珍斎的人,让他们马上离开南山郡,进入妖兽控制区域。

罗通在山里找到商队后,暗中跟随几天,没有发现灵珍斎的人,这才出来和大家汇合。

“是那个马经理想杀我,我是被迫的。”罗通叹口气,无奈地道。

“黑煞,你要想扬名立万,光杀个大堂经理不行,没多大动静,你得把乔司宰了,哥保证你能轰动圆月洲。”剑南春拍拍罗通的肩头,不嫌事大地道。

“伪娘,多大脑袋戴多大帽子,我杀个大堂经理就很满足了,可没胆子做杀乔司轰动圆月洲这样的大事,这么牛叉的事情哥让给你了!”罗通不客气地道。

在东域杀灵珍斎的大老板乔司,那不是疯了,而是活够了,找死!

“你既然没胆子,还敢去捅马蜂窝?害得大家为你担惊受怕?”剑南春忽然晴转多云,黑着脸吼道。

“我已经说过了,杀那个马经理是被迫的,这事你还有完没完?再者说了,你会担心我?别扯淡了!”罗通总觉得剑南春对自己不怀好意,就像一柄悬在头上的剑,不定什么时候给自己来一下。

“你混蛋!”剑南春气得说不出话来,脸涨得通红。

“你们俩别掐了,黑煞,跟我们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白经理沉着冷静、不急不缓地道,显然是个见过世面的人。

“都是因为它。”罗通说着手里多个玉瓶,拔下塞子从里面取出一道黑色的雾气。

“天然魂力!”柳燕有些惊讶地道。

剑南春和白经理的表情都很淡定,显然三人都认识这东西。

“我在山里收山货,有位四阶大妖送我几道天然魂力,我怕白经理多想,这才去灵珍斎,想请那里的炼器师帮我炼制一柄带魂力的法剑,没想到那个马经理见财起意,把我骗到一个荒僻的山谷,想杀我,结果被我用一枚符宝反杀了。”罗通收起黑雾,露出恼火的样子。

“黑煞,灵珍斎的大掌柜乔司,在整个圆月洲发出一级缉捕令,悬赏2亿灵石抓捕你,说你杀了灵珍斎的马经理,抢走灵珍斎数亿灵石和数百件珍宝。”白经理盯着罗通的眼睛玩味地道。

“听明白了吧!把好东西拿出来大家平分,我们也好帮你!”剑南春眼睛发亮,盯着罗通的储物袋道。

“黑煞,你一定要对我们说实话,这样大家也好想办法帮你。”柳燕很清楚,凭黑煞自己的能力,根本逃不出灵珍斎的魔爪。

“诬陷,绝对是诬陷!乔司这个王八蛋敢坑老子,老子和他没完!”罗通气得大骂,这个乔司太阴损了,竟然把自己的几亿灵石说成是他的,栽赃陷害自己不说,还通告整个东域,这不是想玩死自己嘛!

“你有没有把东西埋在山里?”剑南春把储物袋还给罗通,狡诈地问道。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罗通取下腰里的储物袋,交给三人当场检查,里面就几十万灵石和很多山货,还有一些杂物。

“我发誓绝对没在山里藏东西,要不请柳姐姐出去,老子脱光让你们俩检查,行了吧?”无论罗通怎么解释,三人就是不信,罗通都无语了。

“就是这里!”

看到岩壁上那棵歪脖小黑松,许幽幽才最终确定这里就是段钰爆体的现场。

她仔细探察了周围情况,方圆千丈以内的花草树木全部消失,岩石泥土都已经化成龟裂焦土,而且还出现一个锅底形大坑,和爆体产生的破坏力相吻合。

许幽幽伸出右手,神念微动,一只发簪子就落在手里,爆魂刺是四阶魂印法器,果然完好无损!

嘘!许幽幽悬浮半空,长长出一口气,在迷雾森林里搜索10多天,轰杀了大量的低阶魂兽,终于回到爆婴现场,根据这里的毁灭情况,她几乎百分百确定,段钰已经爆婴,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