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逼债风波(3)
作者:资本之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280

果然,听到许量开始骂粗话,对面的那群小伙子按捺不住了,刚才那两个想阻止许量离开的小伙子跳了出来:“许总,话不能够这样说!欠钱还钱,天经地义!陈宏兵虽然死了,但他的公司不是在您手中吗?陈宏兵的债当然应该由您来还!”许量一听,心头的火再也压抑不住,他用力把手中的茶杯,很重但是尽可能慢地砸向豪华的会议桌面,大家都能够听到高级茶杯并没有受伤,但是很明显的可以感觉到豪华的会议桌,已经不再豪华了,它被坚硬的茶杯砸出了一个轻微的圆形。同时,砸茶杯的动作也让许量的话语,突然变得非常坚硬了,大家听他一字一句地掷地有声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应该还是不应该的。我们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法律,二是道上断公道。我最后再叫你们一声,兄弟们,你们受人之托,来我许量这里收帐,应该先把是非对错看得明明白白。从法律上讲,你们依据的借条是有问题的。”

领头的两个小伙子,一个很瘦,一个很帅,许量听出来只有他们两个人是成都市区的人,其他的人都是郫县的口音。许量很想知道面前两个成都人的底细。所以,等待瘦小伙子开始反驳自己的时候,许量出奇不意地问:“这位兄弟,许量请教你的大名?”

瘦小伙子一听,许量想知道自己的姓名,那很可能是一个大灾难的开始啊!他害怕地和帅小伙子马上对望了一眼。然后,他开始沉默,不再说话。他知道许量这样的老大已经起了杀机,当然,不是真的要杀害自己,而是“封杀”的意思。这样,从此之后,我这绰号叫“猴子”的小伙子,恐怕日子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逍遥了。

许量也不继续追问,他有能力很快搞清楚一切,他心情开始晴朗了,他告诉对面的小伙子们,就好像他们是自己的学生:“我先给你们讲述法律知识。你们的问题是有两个明显的错误。第一,借条是陈宏兵本人写的,这没有错。但是,你们仔细看看你们手中的借条。”许量手中拿着借条的复印件。原来,陈宏兵向周龙借款三十三万元,曾经向周龙出具借条一份。半年后,陈宏兵归还了周龙三万元,遂要求周龙把原借条撕毁,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上面写着:陈宏兵借周龙现金三十三万元,用于个人支出。现还欠款三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周龙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三十万元,那么其三十万元的权利是完全不会得到保护的。至于那些高利息,我们也是做这行的,法律是不会支持和保护的。”

“同时,你们要看清楚这借条上面根本没有成都精益科技公司的公章。换句话说,这是陈宏兵的个人债务,人死债灭,你们甚至不能够追究到陈宏兵的老婆和儿子。先不说这样去追究孤儿寡母是不是符合我们的行规,单是说陈宏兵的老婆并没有在借条上签字,这样就没有办法去追究她的债务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