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调查(30)
作者:拾阶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852

对李子坝事件,黄新国建议,主要责任在于省水工局项目部,所以对项目经理程文高建议免职调离该项目,对靳一山行政记大过,李杨、赵红是分管领导,在事件中并没有直接责任,要承担也是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警告处分,钱良、杨雪虽在工作上跟事件有联系,但跟这起事情并没有直接联系,考虑影响问题,还是免予处分,这是刘诚跟黄新国建议的意见,因为东华水电程耀东的关系,刘诚逐惭跟黄新国走得愈来愈近。关于清水事件,黄新国建议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给予两个镇党书记警告处分,两个责任副镇长给予免职,给予清水县公安局局长警告处分,对清水县政府提出批评。对清水事件的处理黄新国跟刘立柱商量过,清水县委书记赵世军是章玖的老部下,这个处理既给予清水县干部以警示,又不致于太伤章玖的面子,当然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对赵世军潜意的批评,赵世军不承担责任,责任全由县政府来承担,在清水有关干部眼中自然就会形成不敢担责的形象,这对于一个县委书记来说并不是好事。

章玖自然看到了这一点,他接着发言,说“李子坝事件虽小但因为上了省报影响大,清水事件比较严重但正好发生在工程整顿期间,由于采取措施及时有效避免了更加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要从政治影响角度,实事求是地考量这两起事件的处理,我们要弄明白对这两起事件处理是为了什么”,章玖是管干部的副书记,成天跟人精们打交道,他知道大家在想什么,而最关键的是他清楚罗云的想法。对李子坝事件,章玖表态同意调查组的意见,他另外补充介绍调查组了解的情况,包括李杨、赵红的工作表现,吕艳跟孙洋之事发生时钱良在工地,程文高不作为杨雪在现场督导工作的事实等,黄新国没想到章玖了解得这么详细,看来以后对刘诚这小子也得盯紧点。对于清水事件,章玖说“这暴露出市县有关部门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方面都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为什么把李子坝事件的处理看得这么重,就是要通过那两篇负面报道,整顿工程建设领域,推进定远的依法行政建设”,对清水事件的具体处理,章玖建议给予清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通报批评,给予镇党委书记警告处分,给予两个责任副镇长降级使用,以观后效”,黄新国虽然对章玖的意见不满,但也是心里暗叹,章玖管组织人事多年,这才是真正玩太极的高手,一反一正都说得过去,刘立柱传达了省里关于工程建设整顿的安排及进展情况,他介绍说“从全省情况看,定远处在工程建设整顿的重点区域,但我们着手要比其他地市早一些,而且采取的措施很及时,整顿工作进展存在许多困难,新国同志也想了许多办法,但正朝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下一步要继续跟进落实”,对于李子坝事件和清水事件的处理,刘立柱说“李子坝事件引起了程副省长的关注,所以在处理上一定既体现政治性,又要站得住脚,对清水事件,我倒觉得处理到县有关部门和乡镇就可以了”。

从内心来说,刘立柱是支持黄新国的,黄新国能进常委,刘立柱作了不少工作,但是在当前格局下,他也得考虑章玖以及其他常委的意见。罗云最后发言,他传达了省里关于整顿工作的最新安排,并对李子坝、清水事件的影响以及整顿工作进展跟定远发展联系起来,他提了三点意见,一是宣传部门要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的宣传,加大整顿工作和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经济建设氛围;二是整顿工作不能松懈,要克服畏难情绪,分类区别进行,从市领导开始,领导责任要到人,不能再出现类似清水事件的发生;三是要发挥好李子溪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确保主体工程顺利建设。罗云高屋见瓴提了要求,对李子坝事件的处理他基本同意调查组意见,但是对具体人员的处理上他有不同看法,他提出给予主要责任人程文高、靳一山免职处理,给予杨雪、李杨、赵红警告处分,钱良就不追究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要按照干部管理限进行,尤其对省水工局干部,要跟省厅跟省水工局主要领导作好沟通,章玖没想到罗云在会上改变了想法,但他转念就明白,罗云是按照事实和规定,综合考虑程清远的批示所作的决定,至于李杨、赵红的工作表现以及钱良在吕艳之事发生时在工地的事实,他都没有考虑,就是因为这起事件只能基于调查掌握的事实处理,对于清水事件,他同意章玖同志的意见。罗云是有权威的市委书记,况且这两起事件大家都已经说得很透彻,因此他的总结性发言基本代表了会议决定,罗云最后提出等市委跟省领导汇报整顿工作情况后再一并行文处理,并要求将会议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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