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9章:摧枯拉朽
作者:王写意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664

西方撤旦崇拜的两个主要人物是不能不提的:一个是十七世纪法王路易十四的情妇蒙泰斯达(MadamedeMontespan,16411707),另一是本世纪的克隆利(AisterCroodeus)和亚斯他录(Ashtaroth)祷告,二者均为犹太教最主要的魔头,跟着便用种种污秽手段yín辱坛上**的女人。最后用血、酒和孩童的内脏(可能是模仿圣餐的酒和饼)混和,加在路易十四的食物上。. .

到了一六七九年,蒙泰斯达已然失宠,她与同党决定利用黑弥撒来谋杀路易十四。她们举行了更多污秽的祭礼,可惜都不奏效,消息反而走漏了;jǐng方大举搜捕参与此项yīn谋的人,被捕的一共有三百六十人,其中只有一百一十人提堂受审。此时已知许多有分参与其事的,均是皇帝身旁重要的人物,朝廷为减轻丑闻对王室的冲击,便使用“逮捕密令”(ttresdecachet)的形式,即捕即收监,他们大多数是终身监禁的,最后一个在狱中去世的,已离开事件四十年了。至於蒙泰斯达,路易十四对她却网开一面,只把她送到一修道院,以祷告和做善事过其馀生,一说她还做了修道院的院长呢。

十八世纪到底有没有撒旦崇拜的团体,我们没有确实的资料作证。在英国不错是有像“地狱之火会社”(HellFireclub)、“琉璜小子”(BrimstoneBoys)和“魔福克队员”(Mohocks),经过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传媒报道,当时就有人相信他们是崇拜撒旦的组织。但仔细研究历史资料,就发现他们与撒旦崇拜没什么关系。他们不过是一班好在酗酒和杂交的过程中混杂满咀亵渎神灵之脏话的人(如“地狱之火会社”),或一班纨袴子弟因为生活无聊而晚上联群结党在伦敦街头闹事(如“魔福克队员”),他们对撒旦没有什么认识,也不见得是刻意地和持久地与基督教作对,而此二者均是撒旦崇拜者最显着的标记。

到了十九世纪,典型的撒旦崇拜者是法国人布仑(AbbeBoullan,182493),他原是个敬虔的天主教徒,廿五岁受按为神父,於一八五四年成为修女舒发利亚(AdeChevalier)的听告解神父,后来且纳之为情妇,为他生儿育女。他们二人合力组织了一个名为“纠正灵魂协会”(SocietyfortheReparationofSouls),专门为据称被鬼上身的修女做驱魔工作,而方法之一就是要她们吞服用人之排泄物做成的,又是仿效圣餐之饼的物体。且在一八六○年一月举行了黑弥撒,又把自己的儿女在祭坛上杀掉,献给撒旦。

一八七五年,布仑成为“迦密教会”的领袖,所谓“教会”也者,不过是布仑的掩眼法,他们实行的却是极其邪恶的事,有两个身为秘密会社之会员(StanislaodeGuaita,OspofSatan),指出此会社常举行拜撒旦的集会,会中更有种种服粪便及杂交的yín邪活动。而他们召唤的恶灵包括中世纪神学所称的男魔(incubi,专引诱妇女行邪yín者),和女妖(succubi,专引诱男人行/yín),以助长他们纵yín之yù。

到了二十世纪,较著名的拜撒旦组织有二,一在英国的曼彻斯特城,另一在美国的三藩市。在曼彻斯特那一组人称他们敬拜的对象为撒旦,不过按研究邪教之学者的判断,他们只是给接受敬拜者换了一个名字而已,却仍相信传统基督教那一套美德,如爱和行善等等,反而一般拜撒旦者典型的畸行,他们不是那么重视,故有学者认为他们不是传统所言那一种拜撒旦的组织。

在美国三藩市的“撒旦教会”(ChurchofSatan,也有哗众取巧之嫌,她以此名出现,自然引起世界各传媒的争相报道,但考其信仰及平rì的教导,也不见得具有什么典型的撒旦教的味道,都不过是教人怎样赚钱发达,享受人生,是一种典型的马场及股票市场的伦理,也是现代新兴宗教(如新纪元运动、健康财富福音之类)的基本教义,与拜撒但的典型言行关系不大。最近似的可能,就是以基督教为敌,公然反对基督教传统所相信和重视的。

本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撒旦教领袖,很可能是英人克隆利,虽然他自己及研究他的人均否认他是个拜撒旦的人,但其言行实在具有很浓烈的拜撒旦之特征。克隆利自小长於强烈宗教气氛的家庭中,引起他强烈的反叛,他母亲相信他是启示录预言之兽666的化身。他虽不务正业,却处处显出过人的才气。自小喜爱旅行、爬山、阅读、写诗,和与不同的女人造/爱,可说每一方面均有过人的成就。在剑桥的三一学院读书期间,更专心研究秘术。

克隆利虽然反抗传统的属/灵教训而倾向神秘的世界,但真正启动他朝向yīn灵界探索的,却是在一仈jiǔ八年之复活节,当他廿二岁的时候读了一本书《圣所上之密云》(CarlvonEckartshausen,TheCloudupontheSanctuary),此书暗示在属灵界是有一群看不见的弟兄在引导着人类的进化,克隆利深受此群弟兄及其能力吸引,发誓要厕身其中,且要做他们的领袖。他对属灵界秘术的渴求愈来愈深,终在同年的十一月十八rì,加入了伦敦的玄秘团体“金sè的黎明”(GoldenDaAstrum)的原因。

此期间,克隆利周游列国,采集不同地方的秘术与当地传统之怪异xìng风俗来与西方的秘术混合,如锡兰、印度和中国。在中国期间,他对《易经》深感兴趣,亦把部分内容注入他的著作中。他最重要的一本书叫作《律书》,按他说是一个叫“埃华斯”(AiagickinTheoryandPractice,注意Magick一词是用古老拼法,以示与近代秘术的分别),克隆利指出埃华斯正是宇宙间xìng能力的泉源,是古代苏默人(Sumerian)所敬拜的魔神沙旦(Shaitan),基督徒弄错了,把它称作撒旦(Satan)。它并不是人的仇敌,却是推动人类发展的动力,是“智慧之蛇”,叫人认识自己,这是诺斯底信徒极力主张,而基督徒定之为异端的思想。

《律书》要人遵行的,是一条简单的“秘界谕旨”(Laa)

(PS:12点过后修改章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