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乖乖,爱情!
作者:拟声花雨      更新:2019-11-13 09:40      字数:4417

表姐夫一大早就出去了,背着他从村里村外收购来的鸡蛋,提着他们家那只刚成年的大公鸡。表姐说,年初的时候,让母鸡孵一二十个鸡蛋,小鸡们出壳以后本活得活蹦乱跳的。结果十多天后,一窝鸡害了鸡瘟,陆陆续续死了,只剩下一只公鸡,本来要杀了给寻路她们吃的。但是他们考虑到说,鸡身上毛多,骨头也多,还有满肚子的鸡屎,杀了刨除外面的毛和里面的内脏,剩下的几乎全是骨头架子,没什么好吃的,还不如把鸡买了,割点猪肉回来的好。

寻路和母亲都赞同表姐他们这个做法。农村人都不怎么吃鸡肉,养鸡都是为了下蛋,下蛋是为了养更多的鸡,养更多的鸡又是为了下更多的蛋,下更多的蛋是为了卖更多的钱。其实有些城里人也一样,更喜欢吃实惠的猪肉。都喜欢把鸡拿去集市上换成钱。买点盐巴、火柴之类的必需品回家。农村最受欢迎的是母鸡,因为可以下蛋,公鸡最没用,宰了吃,一家人一顿就吃完了还不解馋。况且它又不会下蛋,所以公鸡一成年就得卖掉给那些吃得起的人,公鸡们只会在家上蹿下跳,白吃白喝的。

寻路他们长好大都没有吃过鸡肉,一是大人们不舍得吃,二也是怕孩子们被鸡骨头卡了脖子,有危险。后来日子好些了,人们过年也开始吃鸡。寻路家也是一样。六岁那年,寻路第一次吃鸡肉,居然吃出了问题,半碗鸡汤下去,她居然觉得头昏得厉害,而且呕吐起来。

从那以后好多年,一说到鸡肉,她就想起那种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感觉,再也不吃了。再后来她更大了,她才明白,当初她呕吐的原因根本不在于鸡肉,而是因为她恰巧在吃鸡肉的时候感冒了,或者肠道有了毛病。所以才导致这么多年一直误会鸡肉。

事实证明,鸡肉并不是有毒,而且味道鲜美,是她的最爱。如果条件允许,现在的寻路,如果可以天天吃鸡肉,她就天天吃,并不会像她同寝室的同学们说的那样,每天吃鸡肉,会吃出鸡屎味来。

中午的时候,表姐夫回来了,他真的割回来一块肉。他把背篓放在屋檐下的地上,把那块猪肉拿出来叫大家过去欣赏:“看,多好的肉!一点瘦肉没有,一根骨头没有。这块肉最好,好多人都抢着买,被我抢到了。”大家都朝他投去敬佩的目光。

“这肉至少有四指厚。”小梅姐说完把四个手指头并拢,去量那块雪白的肥膘。

“都四指多了1”寻路母亲看了说道。

寻路觉得好笑,什么四指五指的?不同大小的手去量,有不同的结果,你叫表姐夫的手去量一量,说不定就刚好是四指厚。

表姐夫吩咐道:“小梅去把肉挂起来,挂高点,当心野狗(别人家的狗)进来叼起跑了。还有,记得把猫关起来。就挂在厨房的墙壁上,那儿人进出的人多些。”

“我去守着。”表姐的大儿雨潇自告奋勇地说。

“算了,前次就让你守肉,你忘了去外面耍去了,肉都被猫啃了,幸好被我看见。这回不要你守了。”表姐夫说。

“我晓得了,放心吧!今天怎么话多?你去洗把脸吃饭。”小梅姐回答说。

寻路知道,只有那些有钱的城里人才喜欢吃啃骨头,喜欢吃尽瘦肉。农村人认为只有吃巴掌厚的肥肉才过瘾。他们老家的镇上的每个街天,都有人天不亮就去卖肉的摊子上,收购那些带肉的骨头和尽瘦肉。

对屠户而言,那些小贩简直就是恩泽无边的上帝,他们用相对的高价买走了骨头和瘦肉,等于就是把他们在乡村街上销售的所有难题都解决了。到散场的时候,他们的猪肉几乎卖个精光,再也不像过去,肉卖了,还剩许多没人要的骨头和瘦肉,最后连卖带送地贱价处理。

后来,就有大城市里面卖不完的肥肉,被人冰冻起来,拿到农村去卖。寻路家栽秧、打谷就买过冻肉招待前来帮忙的相亲们。冻肉好啊,吃起来解馋、过瘾,而且价格也便宜。也有人把城里卖不掉的猪肥肉炼出猪油来,装在大油漆桶里销往农村。农村人特别喜欢那些腻滑的猪油,色泽纯正没有一点油渣,还节约熬制的柴火和时间。

农村和城市各取所需本来是件好事。但是后来,有人发现有的冻猪肉是臭肉冻的。也有丧尽天良人在猪油里加腊、加凝固剂,有时候猪油里面也出现了死苍蝇、死耗子,农村人也不再犯傻,去买那些冻肉和成品猪油了,只有少数开饭馆的人在偷偷购买使用。

是坏人把老实的农村人教坏了。这不,寻路的表姐夫就是如此。他得意地向小梅表姐炫耀道:“真有个傻小伙把鸡买走了,他竟然没发现鸡腿上绑了那么粗的两根绳子,还泡过水。要是再加上早上我使劲塞在鸡嗉子里面那些石子儿,他起码多开了三、四两鸡钱。”

“真的啊?!”姐夫能把草绳和石头子卖成活鸡,表姐感到欣慰。

“真是无商不奸啊!”寻路心里感叹。

下午的时候,母亲带着寻路去看她的一个叫凤仙的堂姐。这个堂姐寻路应该叫凤仙姨妈,就住在小梅表姐家下面,隔着几座房子。那天傍晚寻路她们跟表姐去地里,割喂猪的红薯藤就见过她了。那天凤仙姨妈穿着满身是补丁的衣服,笑眯眯的。母亲过去曾经提起过姨妈的事,她很年轻的时候就守了寡,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过得很艰辛,经常没米下锅,靠拆东墙补西墙地借粮食勉强度日。现在,总算熬到孩子们都大了,出去打工了。姨妈的日子才稍微好点,但还是比不上一般的农村家庭。

对凤仙姨妈,母亲决定多送她一块钱,寻路也觉得应该。她们商量,无论姨妈怎么挽留,都不留在她家吃饭。因为不忍心,她们不吃她的饭,姨妈就可以多吃两顿。受了大半辈子的苦,姨妈也该吃几顿饱饭了。

姨妈家的房子很破很旧,但是打扫得很干净。见寻路她们来,姨妈很热情,进门又是端凳子又是倒茶的,还不断说家里寒酸,叫寻路她们别见怪。姨妈忙完了,也坐下来陪着她们说话。

寻路回答了姨妈东问西问的几个问题,因为实在找不到话说,就不说话了。天气太热,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里面的茶水。虽然是头道茶,但是茶水的味道寡淡无比,一点味道也没有。寻路一尝就知道,姨妈家的茶叶是从市场上买回来的便宜货。那是城里那些开饭店的人,收集了客人们泡过喝过的茶叶,晒干后充好茶叶卖给茶叶贩子,最后又卖给购买力低、图便宜的农村人,还有人干脆把它充好茶叶卖。寻路她们在老家的时候,母亲就上过当,买过那样的茶叶。

姨妈聊了一会儿,叫寻路她们先坐一会儿,自己就去厨房忙了。母亲站起来走到堂屋的一角,指着地上一块凸起来的地面对寻路说道:“你看这里,像不像个乌龟?”

寻路走过去左看右看,只看出那一小块地方的确比其他地方高一些,要说像乌龟,她怎么看怎么不像。“哪里像乌龟了?头在哪里?”她问。

母亲叫寻路站过去看,结果寻路真的把那块凸起的地方,看出了一只大大的乌龟,越看越像。“每年你姨妈都要把这块乌龟土铲平,但是第二年它都会重新长出来。你说神奇不神奇?”母亲问寻路。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沾着地就是地球的事,只不过我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已。”寻路心想:要是神奇,凤仙姨妈的男人就不会早早地去世,遭那么大的罪了。

“嗯,你别小看这块乌龟地,哪个人来看了,都说你姨妈今后一定是有福之人。叫她别发愁。”

姨妈今后有没有福气寻路不知道,只是她觉得,也许这一小块大多数人解释不清乌龟土,也许就是一个支撑姨妈度过苦难的一个支点吧。

姨妈一会儿就笑盈盈地从厨房出来了,她小心地端来了两个碗,递给寻路她们。“吃。”姨妈说。寻路接过碗,只看见碗里面是装的是糖水鸡蛋,淡黄色的糖水晶莹透明,没有一点杂质。雪白的蛋白紧紧包着里面的蛋黄,看上去白里透黄,色彩润泽。再把母亲那碗端过来对比着看,只见两个碗里四个鸡蛋简直煮得一模一样的好。

肚子早就在闹饥荒的寻路,居然舍不得下口吃那鸡蛋。让贵客吃一碗糖水鸡蛋,是这个地方的习惯。寻路走过的亲戚,几乎家家户户都让他们吃糖水鸡蛋,但是没有哪家的鸡蛋,有凤仙姨妈煮的鸡蛋好看。母亲说起过凤仙姨妈手巧,寻路总算见识了。就连煮个鸡蛋,姨妈都与众不同。

吃完鸡蛋,她们起身告别,凤仙姨妈拉住她们不让走,说:“腊淑你们几十年不回来,就这么走了,我心里难受。怎么也要住一晚上吧?我们姐俩小时候天天在一起打猪草,还有好多话没说呢。我家还不是有腊肉的,不像前些年了,饭都吃不起。”

母亲说:“姐姐,腊肉就留着你自己吃了。我们怎么说也是要走的,时间紧,家里丢不开。”

母亲说着挣脱姨妈的手。“娃儿都大了,自己知道煮饭吃了,怎么就丢不开了?”姨妈拉不住母亲又去拉寻路。

寻路一边挣开手:“姨妈,我们下次来看你。你注意保重身体,我们就放心了。”

姨妈笑道:“有没有下次还不晓得呢,你们几十年不来。”“放心吧,姨妈,我看了一下你屋里那只乌龟,真的很神奇呢。乌龟是代表长寿,它会保佑你长寿的。”

姨妈听寻路提起那只乌龟高兴地接话:“是啊,他们都这样说。”

姨妈哪里拉得过寻路母女,他们很快挣脱姨妈跑了,母亲一边跑一边回头道:“姐姐,过几年我会回来看你的。”

姨妈站在原地,见他们执意要走,便紧走几步道:“那我送送你们。”她把寻路他们送到小梅表姐家,她才跟她们告别,折头回自己家去了。

大概是听说有人住进家里去了,表姐夫的嫂子派自己的儿子宏达回家看看。

宏达是技校毕业后,被父亲想办法弄到烟叶站上班的。按辈分来说,宏达是表姐夫的侄儿子,也是寻路的侄儿辈。虽说她是小辈儿,但是年龄跟寻路差不多。

宏达是一个皮肤很白、很清秀、微胖的年轻人,穿着一件白色背心,底下搭配一条墨绿色裤子,他说起话来又爱笑又害羞。表姐夫叫他喊寻路“大孃”,他竟然真的红着脸叫了一声。

寻路一见他就爱得不得了。她不乐意表姐夫让宏达叫自己“大孃”。寻路心里十分别扭地说:“别呀,都没有血缘关系,什么“嬢不嬢的”的?难听死了。叫我寻路。“”

宏达虽说已经答应母亲,去新房子里面看看,但是他始终没有好意思进屋。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去两个女人睡的地方转来转去呢?他觉得母亲是多此一举,过于小气。那么宽的房子,自己家反正又不住,别人来住一下又怎么了?又搬不走。

太阳一落山,宏达就带着雨潇去河里泡凉去了。寻路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他们只穿着短裤,一次次朝水里扎猛子,一次次又从水里只钻出个头,又轻松地游到岸上,站在高处又再次扎猛子,再次游到岸边……

“漂亮!健硕的身材,白皙的皮肤,笑起来勾人魂魄,还会带孩子。宏达真是一个青涩的橄榄果,令人回味!

哦,亲亲,就让我住进你家的小洋楼,睡你家的新床上去,坐你家的新沙发吧!对了,我要把你家的猪圈从楼底下搬离这栋楼,搬远一点,要是怕有人来偷猪,那就养一只凶一点的狗吧。不然猪圈在楼底下会有味儿的。

宏达,多好的名字!但是我寻路一个大学生,是配得上你这个技校生的,要是你当站长的老爸,愿意把我当人生跟你复制成一样,那就完美啦。在烟叶站工作,拿钱多,又好轻松,忙过那几天就没事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城里,看你的岳父岳母,还有你的小舅子他们……”

寻路望着宏达的背影胡思乱想。小梅姐过来叫她:“寻路,吃饭了。”寻路做贼心虚地红了脸说“好”,就匆匆回屋去。她料定小梅姐很快就会把宏达喊回家吃饭,心脏不禁“嘭嘭嘭”地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