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
作者:霁懿期待见      更新:2020-02-07 21:17      字数:2511

杨挽渊趁这两天的时间出去逛了逛,适应这个世界的公序良俗。最让杨挽渊不适应的并不是什么高科技产品或者是新鲜语句。而是女子的穿着打扮。

杨挽渊生活的时代,人们思想保守,女子的衣着也是相当的保守。现在正值九月份,夏署还未完全的褪去,街上随处可见穿着超短裙的靓妹。丰腴的身材,白腻的双腿,若隐若现的领域让杨挽渊不敢直视。更别提那些胸前有缝能够腻死人的大胸妹了。正对于正处于青春期躁动的少年杨挽渊来说实在是种煎熬。

胖子李越带了一路,说要带他去见要好的玩伴。这让杨挽渊挺感兴趣的,要完全扮演好杨挽渊这个角色,就需要了解他之前所认识的人。李越引着引着居然把杨挽渊领到了篮球场,随后就被出现了三个少年就把两人给包围了。看这架势,不知道的以为是围堵围殴呢。

“哈哈,我们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终于聚齐了。”这是个自带光环的少年,脑袋的四周分别有几戳的黄毛,合起来就像一朵光晕。他的名字就叫黄茂。另一个身材比较矮小的,司主篮球队的控球后卫,长得猴头猴脑,名字叫做侯三寿,他的之所以取名为侯三寿,一寿寓意为长寿,长寿是福嘛!另外两个寿呢,是取自私相授受中的授受的意思,希望侯三寿能懂得待人接物,不够侯三寿没按他父母的期望在走。还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叫作高挺,长得跟名字挺像,手臂上有一个小小的纹身,如果不细看还看不出来。这就是想做痞子,但是还没有混子的胆量。

“挽渊,听说你失忆了,怎样,还记得篮球怎么打吗?”侯三寿一边胯下运着球一边问道。

“这怎么能忘啊,这对于我们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来讲那就是本能啊!你说对吧挽渊!”李越指了指篮球。

“这我还真忘了。”

“挽渊,失忆也不是这么个失忆法吧,这我们可不管哈,我们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已经好久没有出征了,这次我们约了釜山高中的打友谊赛,他们已经快来了,别给我们丢人,上给得上不上也得上。”黄茂是这个所谓的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的队长。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的第一要务就是东征西讨,扬名立万。至于这名是臭的还是香的,他们还不在乎。

杨挽渊有些无语了,这种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这次的会面,杨挽渊发现,他身边的朋友都是有点痞性,但是没有痞胆的人,就比如说黄茂吧,在学校里是看不到他染头发的,他用的不过是一次性的染发剂,一洗就掉,就这种人还是挺怕老师的。

据说之前,就属杨挽渊最会打架,最横的就是他,当然经常被打得最惨的也是他。这人脾气倔,一旦遇上真正的混子,难免不被教训一番。有一次脑袋还被开了瓢。

过了不久,釜山高中的篮球队就来人了。双方如约地进行了一场友谊赛。杨挽渊虽然并不知道怎样打篮球,但是这具身体本身残留的神经反应却是为他省去了许多的麻烦,杨挽渊尽量减少自己的运球,以自己为中轴,为队友输送炮弹。

比赛结束了,杨挽渊没出什么笑话,虽然最后输了,但也只是以微弱的分数输掉了比赛,对于双方来说打得都很尽兴,这就足够了。而且虽然自称是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但他们并不是正规的校队,实力呢也着实一般。所以这种结果对他们来讲已经很满意了。

这一次打完篮球赛之后,杨挽渊才发现这具身体虽然看过去很强壮,但是耐力还是有所欠缺的,一场比赛下来,就气喘吁吁的。这对于在古代参军,上阵杀敌的士兵的他来讲是绝对不允许的,他需要通过训练来提高这具身体的各个方面的能力,自己的内力也该修炼修炼了。

回去的路上,四个人还在自我夸耀着刚才那场比赛自己的表现,本来还提议到一旁的大排档去聚一聚,不过很快就被杨挽渊否则了。

以杨父那种不待见自己的态度,刚刚出院就出去“鬼混”,那还不被一榔头给敲死。现在这个时候还是归家要紧。

当杨挽渊回到家里的时候,杨父杨严居然在家。一看到杨挽渊进来就怪腔怪调地说道:“我们的杨大少爷游玩回来了。”

“出去认认路,下次上学的时候,不至于走迷路了。”杨挽渊低眉顺眼的回道。

“哥,你回来了。”甜美的声音在杨挽渊的耳畔回响,杨挽渊这才发现屋里面有一个女孩,穿着白裙,亭亭玉立地站在那里。青春甜美的脸蛋,笑起来有个浅浅的梨涡,小丫头的眉眼还没长开却有种顾盼生姿的媚意,这长大以后还不知道要迷倒多少男人。这就是杨挽渊的妹妹杨初蓉。这使杨挽渊不得不感叹这名字取得好,出水芙蓉,好一个干净的女孩。杨父在家,也是因为这妹妹回来了吧。

杨母在厨房里正张罗着饭菜,大碗小碟地正鼓捣着,听到外面的声响,知道是杨挽渊回来了,出声道:“挽渊啊,在外面坐会儿,饭菜就快好了。今天啊,庆祝你出院。”

“妈,我进来帮你。”杨挽渊说着就进了厨房。

“哥,你就别添乱了,还是出去坐着去吧。”杨初蓉对自己的哥哥虽然说不上讨厌,但对于这个经常惹祸的哥哥,她也实在是喜欢不起来,这哥哥的能力他还是知道的,就是个厨房白痴,打架行,生活上的琐事样样不通。

“我也不煮菜,只是切切肉,择择菜还是可以的。”杨挽渊没有等杨初蓉进一步的反驳,就拿起来刀案上的菜刀,问道:“这肉是切块切丝还是切丁啊。”

杨母对着杨挽渊笑了笑,摇了摇头:“真拿你没办法,那就把肉切成块吧,切好点,不要切的等下咽都咽不下去。”

“遵命,母亲大人!”

杨挽渊切肉的速度很快,完全不逊色常年在厨房的老手,切的肉片大小薄细适中,每一块都像一个模子出来的一样。看得一旁的杨初蓉称奇不已。择菜,洗菜不在话下。很快就把下手的活给干完了。看得杨母表情丰富。最后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夸奖自己的孩子了。只得问道:“你这手艺什么时候学的。”

“看着妈妈煮饭,耳濡目染,自然而然就会了,有其母必有其子嘛。”

杨初蓉显然不吃这一套,补刀到:“那我怎么就不会呢。”

杨挽渊这个时候还不知道生物学科中有基因这回事,否则他必会回答道:“很可惜,你没有遗传到老妈的煮饭基因。”

其实杨挽渊真正学会煮饭的手艺是在军营,军营在长途跋涉中,有时小部队会跟大部队失散,如果队中没有一个专业的伙夫,这个时候就需要自己动手了。杨挽渊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练就了一身好厨艺。

杨母的手艺真不错,杨挽渊吃了很满足,一顿晚饭一家人吃得其乐融融,尤其有杨初蓉在,把杨父逗得乐呵呵的,饭桌上就没了剑拨弩张的气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