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电饭锅
作者:空瓶许愿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990

现在想想,我绝对是个SB,绝对是不想活了,绝对是脑子里面进开水了……杜月笙何许人也?

杜月笙是旧上海的霸主,是旧上海青帮的扛把子,那就是一面旗帜,一块老子天下第一的招牌。谁人敢惹这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在旧上海这个时代他就是神仙,就是地头蛇。我这个不是强龙的走龙套的小雀神竟然敢拍了旧上海传奇人物一板砖,在世人眼中那绝对是厕所里点灯——找死。

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在找死!当我一呀么一板砖砸下去,我就歇菜了。这里可不比新中国,杜月笙是真敢弄死我的,而且我现在也是孤家寡人一个没有天庭这个强大的后台,也没有神仙住在家里,可以说现在我就是一只蚂蚁,等待着杜月笙捏死我。

“反天了,给我砍死他!”

杜月笙一声令下,呼啦超黑压压一片人像是藏在地底的老鼠闻到了奶油的芳香,突然冒出了头。

这些人有拿砍刀的,更多的则是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

此刻我明白颛顼一直哼唱的京剧:“看前面,黑洞洞……”我毫不怀疑,只要我稍微再动一下,那些黑洞洞的枪肯定会把我打成塞子,不,或许直接轰成尘土,一丝在人间存留过的迹象都没有,干干净将……

我虚汗直冒,双腿有点不争气的发抖,现在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想我堂堂的雀神,难道只能落个被小混混砍死的下场吗?

迎面走过来几个大汉,二话不说把我按在地上就是一顿毒打。

“先别弄死,看看这小子是吃了什么雄心豹子胆,押回去给我好好伺候着。”杜月笙揉着他的脸,愤恨的说道:“不过,现在先把这小子拍我的那支手剁了!

几个大汉遵照杜月笙的吩咐把我的右手按着,刀子高举着。

都这个时候了。我也就谈不上有多惊惧。眼神像一把利刃要穿透杜月笙。身体挣扎着。嘴中恶狠狠地说道:“好小子。你生儿子没有屁眼!”

杜月笙冷冷地打了一个哆嗦。与此同时在现代地那个小杜也忽然打了一个喷嚏自言自语道:“自从当了这个神仙预备役之后还没有生过什么病。这是哪个神仙诅咒我呢?”

就在刀子将要落下地刹那。一只手抓住了大汉地手。恍惚间我看见那是一个仙女。接着我就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地时候是在一张软软地大床上面。诸葛亮和丁力焦急地在一旁走来走去。

“这是哪里?”我问着身边地诸葛亮。“亮哥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杜月笙这小子要砍我手!”

“你可算醒了。那不是梦。我说你小子还真是有当刺客地潜力。在这里还敢打杜月笙。真怀疑你是不是荆轲转世!”诸葛亮说笑着。耸了耸肩膀。“电脑我修好了。信号一会好一会坏地。不过总算是和共工他们联系上了。下个月是万年难遇地九星连珠日。那时我们那里地神仙一齐发功就可以定向地打开时空通道。我们就可以回去了!”

这消息使我精神亢奋,我想做起来,可是浑身疼痛。

丁力也是好眼色,急忙将我扶起,带着敬畏的语气道:“强哥,你真行,连杜大亨都敢打。”

我心想:行个屁,那是我脑子被驴踢了,不过杜月笙这些手下下手真狠,这仇是一定要报的。

“行了,别拍马屁了,说说当时的情况,我是怎么逃出来的!”

“哪是拍马屁,我是真的很崇拜您,现在道上都传开了,您就是下一任的斧头帮的老大!”

丁力唾沫横飞,把发生的一切简单的介绍的一遍。原来拦住那些大汉的不是别人正是碧昂斯。碧昂斯现在有了一个中文的名字叫做王程程,是斧头帮王帮主的救命恩人也是义女。当时就是碧昂斯拦下的那大汉,并且求杜月笙放了我,而且似乎斧头帮的王帮主也很欣赏我,也和杜月笙求了情。

这么两个人求情可不同凡响,斧头帮帮主王亚樵号称暗杀之王,在上海也是无人敢惹的大帮派。据说上海滩上几乎所有的黄包车夫都是斧头帮的外围成员,因此斧头帮不仅人数众多,而且消息灵通。所控制的“上海劳工总会”会员有10万之众,连黄金荣、杜月笙这些流氓大亨对王亚樵也畏惧几分。王亚樵开口了杜月笙自然是会给点面子的,另外一边杜月笙也对碧昂斯有点那个意思。

然而这些都不是我脱身的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个貌似师爷的老者风风火火的来到杜月笙面前低低的在他耳边说了什么。杜月笙这才脸色大变的盯着我,卖了王亚樵一个面子。

我在王亚樵公寓养伤住了几天,也算是和王亚樵熟悉了。王亚樵这人我知道,他是在风雨飘摇的近代,乱世中横空杀出的—条好汉。我最是佩服这种汉子,他谋杀蒋中正,枪击宋子文,炸死侵华日军总司令官白川大将,刺伤汪精卫。崇尚以“五步流血”的暗杀手段除暴安良,救国救民,而他自己却也落得个被国民党特务戴笠暗杀的结果。

王亚樵是流氓,是杀手,是恶魔,也可以说是志士是采取极端手段的爱国者。我以为这个近代杀手之王是一个戾气很重的刽子手,没想到却是一个带着眼镜的文雅读书人。

凭着现代人的知识,我的学识在王亚樵眼中那绝对是古今第一人,针对时事也是一针见血,而且连杜月笙这种猛人都敢明目张胆的揍,王亚樵对我的胆识也是佩服之至。

再基于我和他义女碧昂斯暧昧不清的关系,王亚樵就有了招纳我的意思。我想反正再有一个月也就回去了,既然咱都穿越了那就玩玩呗!

就这样我成了“大上海”夜总会的老板,丁力也摇身一变成了丁哥。

夜晚,我在碧昂斯陪同之下来接收夜总会,一进门就受到了众多小弟的追捧,那感觉倍有面子。

“强哥!来一个!”

“强哥,我爱你!”

一群群夜总会的驻唱小姐和我起哄。

我这人也是人来疯,好久没有KTV了,我也就借坡下驴,站在舞台上说道:“哥我不是吹牛,这唱歌我还真练过!”

下面人乱了,在旧社会唱歌是很让人瞧不起。

人群议论开了……甲说:“我说哥哥,你知道不,这个强哥听说是王帮主的私生子,要不怎么打了杜先生都没事!”

乙说:“胡说,没听他说是戏子吗!我看八层是小白脸,报上了王小姐这棵大树!”

神仙的耳朵是最灵的,这些话一句不差的落在了我耳朵里,合着我的身份还真不简单。要不道上兄弟说我是下一任的斧头帮帮主呢?

对于这些流言蜚语我当然是置若未闻,深情的唱了一首罗大佑的《恋曲1990》,这首歌咱可是练过,以前就是靠这首歌曲骗了不知道多少纯情小女孩。

我一开口,全场马上就安静了下来。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

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苍茫茫的天涯路是你的飘泊

寻寻觅觅长相守是我的脚步

黑漆漆的孤枕边是你的温柔

醒来时的清晨里是我的哀愁

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

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

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

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

轰隆隆的雷雨声在我的窗前

怎么也难忘记你离去的转变

孤单单的身影后寂寥的心情

永远无怨的是我的双眼

一曲唱罢,整场鸦雀无声,接着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碧昂斯也是两眼直钩钩盯着我,我知道又一个纯情女孩陷落了……

我有点小得意,赖在舞台之上享受着巨星的光彩。

“安口,安口……安口!”群情激动,连碧昂斯也在下面高喊着。

“那么,我就再来一首?”

我刚准备再唱,丁力就跑到了台上,低低的说道:“强哥,有人在咱们的赌场捣乱!”

“哦!”一听这话我来了精神,有人在赌场捣乱?回去以后还有一场赌神大赛等着我呢,现在刚好可以练练手……

Ps:感冒是不是影响智力了?前两天一直脑袋晕晕的,一看见电脑就晕……现在思维才好一点!

要不要开新书呢?好想开新书哦,都构思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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