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样的我们
作者:亦了      更新:2020-03-01 09:28      字数:5683

我叫林朵,来自北方的c市,出生于89后,91前,是个味道正宗的白羊座。

我出生的那个年代,国家还没有开放二胎政策,所以既幸运又不幸地,我没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因为是独生女的缘故,爸妈对我的管教很严格,盼女成凤的心理很严重。譬如:极少允许我做学习以外的事、休息日不能和同学聚会、不准打扮自己、不可以私自买衣服。他们打算把我培养成性格柔淑、事事听话的乖巧女子,礼待他人,克制自己。不过他们失败了。18岁的我,整日过着风风火火闯九州、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生活。

我的性格和长相与我的名字丝毫不匹配。看名字,我似乎是个岁月静好、沉静唯美的娇柔淑女。可事实上,我时常粗莽尖锐、固执偏颇。并且,五大三粗、虎背熊腰。

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没有赐予我完美的容貌和身材,却赋予了我天不怕地不怕的无畏性格。因为没有男生喜欢我,所以从小到大我没谈过恋爱,也没有暗恋过谁。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个三观很正的奇葩,不喜欢玛丽苏似的剧情,不羡慕**丝逆袭的成功史,也不迷恋王子和灰姑娘的醉人章节。

那不是人生。至少,不是我的人生。

我的高中是c市的二类高中b中,以“足球神校”著称,据说只要b中参加比赛,十次里有八次能拿回冠军奖杯,夺冠概率相当的高。和很多的高中生一样,我对我的学校既恨又爱,恨它,因为管理太严格,禁这禁那,校服必须天天穿,隔三差五地检查仪表,三年的时间,我们被管得很不爽。不过即便如此,每当有外人说我们学校不好的时候,我还是会站出来鄙视他。没什么,我的学校,除了我们自己,谁都不可以批评它!

我的家乡是中国的三线小城,经济不算富裕,城市中人的思想大多并不先进。市民热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政府耐心,任何情况都不急不躁。地铁修了十年尚未完成,小偷肆意横行却泰然处之地满城市抓捕金毛这样的大型犬。

我的高中时代遇上了非主流文化的中期。女生中流行的发型是上膨下直,两鬓的头发紧贴耳朵。男生们也会留头发,长长的刘海遮住一只眼睛,潇洒地一甩,他们觉得自己特别的帅。课间操之前,女洗手间里的插排总是满的,上面插着女生们的直板夹,一个挨一个。女生们为了把头发弄得很膨,每天课间拿着直板夹在洗手间里压头发,从头顶到发尾,一遍一遍,不厌其烦。胆大的女生会把头发染成金黄色或者火红色,倚靠个性,每天趾高气昂地走在校园里赚回头率。当然了,她们会事先备好黑色的喷发剂,以备不时之需。毕竟,政教处的老师习惯得理不饶人,一旦被抓到,轻则警告处分,重则撵回家反省。

我是个叛逆的孩子。不过碍于爸妈的精细监控,并不敢有太大的动作。每天的中午,我会悄悄地借来朋友的直板夹,偷偷溜到洗手间把头发拉直,然后披散开。放学的铃声一响,马上把头发束起,紧紧地挽成一个团,直到不留下一丝破绽才回家。

2008年之前,韩剧远没有现在这样火,台湾的电视剧依旧是荧屏的主力军。《公主小妹》和《恶作剧之吻》是当时重播率最高的两部剧,很多卫视台都播出过。吴尊很受欢迎,我们很花痴,所以当时的他是很多女生最想嫁的人。我们会买他的海报,把印有他照片的贴纸贴到本子上,幻想着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找到一个像他那样完美的男朋友。

那时,斗鱼直播还没有流行,网络歌曲也不算多见,抄袭剽窃尚属罕见,国内的音乐圈还是一片净土。网吧里,我们会把周杰伦的每一首歌传进mp3,细细地听,把歌词抄在本子上,写进文章里。有他的歌声在,冗长乏味的日子似乎也闪闪地发着光。

东方神起和sj-m是当时很多女生的idol。她们会买最新一期的韩流杂志,挤在一起看允浩和在中,感叹这世间竟有如此似雕像一般的男子。

那时,lol尚未出现,c市的网吧还有很多,包宿是很多学生课后的最佳休闲方式。男生们会在某个周六的晚自习后,带上泡面和零食,三五成群来到网吧组团dota、玩魔兽世界。女生们热衷于qq炫舞,为了装备好看,她们会存很多的钱为人设买一对漂亮的翅膀。

08年以前,都敏俊的人设还没出现,朴槿惠的闺蜜事件尚未被曝光,李敏镐和权志龙也没像现在这么火,《鬼怪》的剧本尚且是个胚胎。大家对韩剧的了解,还仅限于《对不起我爱你》、《宫》、《魔女幼熙》和《蓝色生死恋》,苏志燮和韩佳人是当时韩剧的代表人物,癌症和车祸依旧是剧中男女分手的利器。

那时的聊天工具还只有qq和人人网。很多人在聊天的时候会顺便瞄一眼对方的个人资料,看看他有几个小太阳。成为qq好友后,刚熟悉的两个人会去对方的空间踩一踩,留几句言,以示来过。

08年的中国,代购这个行业还没有开始流行,很多的高端品牌还没有涌入中国的市场。大家对日、韩、欧美的东西远不似如今这般了如指掌,商场里有什么便试什么,至于armani、ysl、tf、cpb,那是什么?idon’tknow。一字开头的我们更是不懂护肤,大宝、美加净、cleanclear可以长久地用,已经过期了却依旧继续使用。

那会儿,干爹还是个干净的词,模特也穿衣服,小三并没有当街横行,智能手机尚且是个梦想,wifi也还没有成为破坏婚姻的第三者。大家一边看电视一边嗑瓜子,调调侃侃,想说的话总是很多,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死了都要爱》和《离歌》是当时ktv最火的歌曲。无论多大年纪的人都会来这里k上一次,嘶吼的感觉令大家神清气爽。小女生们偏爱王心凌和张韶涵的歌,通常是点完歌曲后,两个小伙伴并肩而坐,伴着欢快的曲风,同唱一首歌。20多岁的女孩喜欢点刘若英的歌,《后来》、《很爱很爱你》是必点曲目,带着感情,唱得如痴如醉。

2008.8.28日,随着北京奥运会的结束,我的高三生活提前开始了。

我是文科生,不过我并不喜欢文科,当然,我也不喜欢理科。我不喜欢学习。之所以选择文科,只是因为我的理科成绩太差劲了。物理考试从来没有超过30分,化学和生物的成绩更是一塌糊涂。无路可走,我只得选择文科,以继续我的高中生涯。

我喜欢文学,但却不喜欢语文。写话题类的作文会让我不自在,命题者虽说随意发挥,但关键点却只有那么几个,总有一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既视感。有时我觉得考场上的自己像孙悟空,规矩地行事便妥当如初,一旦越界,紧箍咒会箍得人难受万分、生不如死。

我虽不爱学习,但我很喜欢买笔。每月100元的零用钱,80元钱都被我拿来了买笔。那时,文具界的主力军是晨光、百能和真彩,笔芯有很香的味道,我喜欢巧克力味,通常一买就是一盒。看着笔筒里如林耸立的各类笔,我爸时常笑我,文化没多少,笔却一大堆。

文科班的女生不少,当然,是非也多。我是个自恃清高却什么也不是的人,所以班上的真朋友不算多,一只手数得过来。不过我很热心,对需要帮助的同学总是不吝援手,也许正是因为这不拘小节、事事勇往直前的傻大姐性格,我在高一时的班委选举中以43比9的竞选结果,顺利地成为了14班的班长。

我有两个关系很棒的朋友,一男一女。男孩叫那博昂,高高瘦瘦的,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因为皮肤黝黑,我们习惯叫他negro。此男颜值偏上,有责任心,但是爱撩欠,喜欢漂亮女孩,一心想过安逸的生活。女孩名字是庄晓蝶,庄生晓梦迷蝴蝶,人如其名,气质恬淡,安静美好。我和她的搭配,一刚一柔,所以大家经常拿我们开玩笑。虽说我和她各方面都不太一样,相差两级,不过我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不爱学习。晓蝶的妈妈在一年前的电梯事故中遇难,爸爸常年出差,在身边照顾她的只有住家保姆,顺其自然地,我成了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晓蝶是我们班第一个谈恋爱的女生,她有一个谈了两年的男朋友,在我们学校的理科5班,是个理科学霸,名叫罗皓。他们二人的相遇,很有意思。高一下学期,学校分文理科,晓蝶选的是文科,罗皓选的是理科,但由于教务处的疏忽,将他俩弄混了。后来他俩一起去教务处,重新填了表格,又一起看着教务处的老师将信息重新录入。罗皓对晓蝶一见钟情,并要了她的电话号。之后,罗皓每天一个morningcall叫晓蝶起床、早自习前送早餐到我们班,看着晓蝶吃完才离开、晚自习后来在校门口等晓蝶,送她回家。就这样,在他的温情呵护下,晓蝶答应了做他女朋友。因为庄晓蝶的这层关系,我和罗皓也熟识了。

我还有个特别的任务,就是帮罗皓和庄晓蝶传递心情日记和小礼物。晓蝶是个心思细腻的女孩子,多愁善感,但是羞于表达。她和罗皓有一个共同的日记本,两个人会把想说的话和想表达的想法写在上面,每隔两天写一篇。罗皓写好后,会直接送到晓蝶的手里。晓蝶害羞,她怕听到来自五班同学的流言蜚语,所以每当日记写完后,她通常会把本子递给我,由我转交给罗皓。当然了,信使不是白当的。作为回报,罗皓心甘情愿地充当了我的枪手,我的数学作业大多是他代写的。除了这,每逢考试,在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不分开考的情况下,他会把传给晓蝶的答案再传一份给我。

我的同桌同样是学霸,是我们文科班的学霸,文综成绩从未低于280。他叫程鑫,处女座,黑框眼镜从高一带到高三。他比我们大一岁,身材比例很不错,不过长得很老成,脸上的痘痘、痘印、痘坑很多,大大拉低了颜值。我和他做了两年的同桌,彼此间也算了解,勉强算得上是朋友。他太呆板,对学习以外的事情视若罔闻,除了做题似乎没有其他的爱好。他经常鄙视我这枚学渣,所以我们之间并没有发生任何浪漫或是逗趣捧腹的事儿。

我的班主任是一位很美的气质lady,英语组的女神级人物,80后,已婚,丁克。因为三观契合,加之都爱英文,我们的关系非常不错,像姐妹。她叫杨朔,我和班上的同学喜欢叫她s姐,一则因为s是“朔”的缩写,二则,她的身材极佳,s曲线尤其优美。s姐不同于其他的传统老师,由于曾留学墨尔本的缘故,她的思想很西化,没有视成绩为一切,也不会因为家长的贿赂而对某位同学格外关照。在其他班级暂停体育课时,会冒着被年级组长批评的风险让我们在草地上肆意奔跑。她懂我们、关心我们,所以班上的所有同学都很喜欢她。

高三之前,我的生活如同一潭死水。不是平静,而是差到不能再差。750分满分的考试,我没有任何一次超过400分。语文成绩120左右,英语成绩135左右,余下的便是数学和文综。s姐时常鼓励我,说只要努力,肯下功夫,数学和政治、历史的成绩会提高得很快。我知道她说得对,也尝试过认真听讲,可每次都坚持不了半节课。数学老师的讲课方式和那些乱七八糟的数学符号总是令我昏昏欲睡。

我的数学老师姓张,名嘉宾。头顶荒芜,有些矮胖,据说年龄28,不过年轻得不太明显。除了我们班,张老师还教理科班,但,他对我们两个班的态度截然相反。在我们班,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理科班,严厉狠辣。张老师在b中的老师中算得上是后起之秀,深得家长们推崇。

晚自习是数学课。

文科班有个不成文的规律,数学课就是睡觉课和自习课。由于对数学这门学科的忽视,班上的多数人并没把张老师太当回事。他讲他的,我睡我的,反正互不打扰。

张老师快步地走上讲台,打开幻灯,将u盘插进电脑。

“来,都坐起来,上课了!睡觉的那几个,起来起来,互相叫一叫,第一天就睡觉!”

一些人坐起,一些人继续趴桌沉睡。

张老师没再理他们,打开了u盘。

“这是今年的高考数学试卷,只隔三个月,还热乎着呢。你们拿出笔和草稿本,先把选择题做一下,半小时后我给你们讲。”

我懒懒地拄着胳膊,看也不想看,打着呵欠拿着笔在草稿本上画圈圈。

数学课上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溜号,因为张老师极少提问。即便提问,班上总有听课的人,你帮我,我帮你,任何事儿都不是事儿。

身旁的程鑫只轻轻地用笔划拉几下就算出了答案,不到5分钟,12道选择题的答案已经被他工整地写在了纸上。

“直男,你做题怎么这么快?”我问他。

他没看我,一边转笔一边凝神,“这些题我做过,高考刚结束的时候,我爸就让我把所有题都做了一遍。”

我笑,忽然来了兴趣,“成绩怎么样?”

“一般吧,没达到他们的预期,才600多分。”

学霸就是牛叉,我等学渣望尘莫及。

程鑫已经开始做简答题了,我无聊地看着手表上的指针一点点前进。

“到时间了,都停笔吧!”张老师拿着打印好的高考试卷走到教室前排。

“第一题和第二题我就不讲了,很简单,口算都能算出来。”

“第三题……也很简单,书上有公式,把数字带入就完事。”

“第四题嘛……这道题我给你们讲过,不再讲,我们看下一题。”

“这道题是高考常出的题型,答案是c,没算对的同学待会再重算一下,这题略过。”

我选择了睡觉。

对于高考,其实我很怕。以我现在的成绩,连一个民办的本科都考不上。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对学习实在提不起兴趣,即便有了兴趣,也是三分钟热血。数学书上的公式我一个也没有背过,地理图册上的地图几乎没看过,程鑫口中的“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我更是一样也记不起来。s姐常对我说,林朵,如果你不努力,真的对不起语文和英语的好成绩。最后一年了,拼一拼,要为这两科的成绩锦上添花才对。

于是,我告诉自己,明天,一定要认真听讲,好好学习。

虽然这句话我已经说过了无数遍。

放学铃声准时响起,我们也准时下课了。

晓蝶挽着我的胳膊下楼,“好困啊,高三总是这么缺觉。”

我打着呵欠,“我也是,尤其数学课,总犯困。”

我们慢悠悠地下楼,程鑫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高三只是缺觉,等工作后,你们就会发现,既缺钱,又缺觉。”

我瞪了他一眼,“就你知道得多!”

他没理我,笔直地飘走了。

正门前,罗皓正拿着酸奶等晓蝶。

我把晓蝶的手从我臂弯拿出,“快去吧,让我老老实实地做一只单身狗。”

她“嘻嘻”地笑,调皮地跑开了。

我一个人静静地走,校园广播里传来政教老师那熟悉的男低声。

“明天,政教处的老师会去各班检查卫生和学生的仪表,请各班做好准备。女生的头发不可披肩,不准染发和佩戴首饰。男生头发不宜过长,前额的头发不能超过额头的二分之一。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会统一处理……”

唉,快点毕业吧,烦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