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传说中的无影客
作者:太刀      更新:2020-03-21 18:25      字数:3104

这日,暴雨如注,易风和风青青落脚于一个名为朱家庄的宗祠内避雨。

一时半刻,雨难消停,易风就随意地打量此处。

这一打量,他发现一件惊奇之事,在宗祠的朱家族谱上,竟然看到了苟大同的名字。再仔细查看,便了解原委:原来,这朱家庄之前并不叫朱家庄,而是叫“苟家庄”。

因为“苟”姓太难听,特别是与“狗”同音,苟家庄之人就一直谋划改姓。但有部分人反对,姓氏乃祖宗所赐,岂可随意更改?

就这样,争来争去,二十年多年前,终于还是改了,“苟”改成了“朱”姓,“苟家庄”也换名“朱家庄”。

随后,二人急忙询问乡民,果然,这就是原先的苟家庄,然而,却鲜有人认识苟大同,只知四十年前一场大旱之后,他一家逃荒而去。当时,苟家庄的人几乎散光。虽然后来陆陆续续有归还家乡的,但基本都是与苟大同相差两三辈的人了。那些与苟大同年纪相仿,甚或相差不大的人,要么客死异乡,要么杳无音信。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当他们问起当地谁会写梅花篆字时,有人告知,附近胡庄的胡老先生就是写梅花篆字的高手,而且还是双手同写。胡老先生七十多岁高龄了,当地红白喜事、办周祝寿,几十年来,所有的文字都出自他手。

在介绍胡老先生时,乡民还拿出他的墨宝向二人炫耀。

易风和风青青一看,乡民展示的胡老先生梅花篆字与那面铜镜上的完全一样。于是,他们便欣喜前去拜访。

胡老先生声名远播,无人不知。二人顺利寻到他家。

胡老先生身子骨很硬朗,正在挑灯夜读。

易风和风青青先自我介绍,然后开门见山,询问苟大同的情况。

胡老先生不但身子骨硬朗,还很健谈,当即把所知情况和盘托出。

——苟大同十七岁婚配,十八岁喜得一对龙凤胎。龙凤胎出生那年为凶年凶月。为了辟邪,苟大同就到附近道观祈福,并祈得一面开过光的铜镜。之后,就邀请当年的胡先生、现在的胡老先生为龙凤胎取名题字。

胡老先生为哥哥取名富贵,为妹妹取名荣华,然后在镜面上双手书写梅花篆字“荣华富贵,儿女平安”八字……

“那女儿在哪儿?”易风插言。

“据说是送人了。”胡老先生解释,“老朽也是风闻。当年大旱,他全家逃难,据说在路上送给人家当童养媳了。”

“什么村?什么人?”易风惊喜追问。

“好像是,好像是——”胡老先生歉意的笑笑,“时间久远,老朽有些糊涂了,呵呵,好像是,好像是,哦,对了,是柴——”

蓦地,他的话凝滞了,他的笑僵硬了,随之,易风看见他的胸前露出一柄血淋淋的枪头。胡老先生贴墙而坐。那长枪穿过土墙,从他后背插入,透胸而出。

易风惊愕失色,与风青青冲出门外——

门外,行凶之人并未离去,反而静候他们。

这是十个黑衣人,蒙面,手持兵刃。

“何人?”易风冷言相问。

“要你命的人!”一个手拎长枪的人回答。他的枪尖上沾着血迹,就是刚才下手之人。

“看来,所谓的魔镜杀人就是个笑话,你们是故意为之。”易风淡然分析,“你们也肯定属于‘隐形者’这个神秘组织。”

“呵呵,你必须死了。知道的太多。”手持长枪的人间接承认。

“你们一反常态,不惜暴露,如此急不可耐地置胡老先生于死地,证明胡老先生所言很重要。”易风并未理睬对方的威吓。

“暴露又如何?特别之事,特别对待。”手持长枪的人毫无顾忌,“不过,你们放心,只要你们见了阎王,阎王爷会告诉你们老子是否暴露。”

“你个鳖孙,大言不惭,姑奶奶教训教训你!”风青青忍受不了这家伙的嚣张,拔出双刀便凌厉扑去。

见状,两个持刀黑衣人迎上去。而剩下的八人,则虎视眈眈面对易风。

易风并未出手,只是淡淡一笑,拎出腰间的酒葫芦,“咕嘟咕嘟”灌几口,还自言自语道,“好酒,好酒。”之后,他缓缓抽出长剑,冰冷地目视对手。

残月如钩。树丛中传来猫头鹰的哀鸣声。

易风身形一闪,长剑破空而去,随之,那两个与风青青厮杀的黑衣人头颅便“咕噜”落地,接着,两股鲜血喷出,在冷月光中绽放血花。

众黑衣人愕然。

“青妹,你歇会儿。”易风轻描淡写叮嘱。

风青青目视那无头黑衣人,气喘吁吁道:“哥,你也太酷了吧?!有时间了,就教教妹妹我。这种杀人手段,妹妹我喜欢!”

而那持枪黑衣人则语气僵硬言道:“好快的剑!兄弟,何方高人?”

易风并未答言,只是挥舞长剑在地上刻写了两句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影!

“无影客?”持枪黑衣人惊呼。

——年初,几个江洋大盗在两广境内作案,不但奸杀良家少女,还残杀缉拿的捕快,一时轰动天下。不巧,他们遇上一人。那人顷刻间将他们全部毙命,并留十个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影!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影,准确而言,应该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是李白《侠客行》中的两句,常与之相配的还有两句: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不知为何,那人将最后一个字“行”改为“影”。世人不知其意,他自己也从未解释。

不过,世人则为其取个绰号:无影客。“无影”容易理解,神龙见首不见尾,千里不留影。之所加个“客”字,一方面取义于原诗的题目《侠客行》;另一方面是,易风当初杀人时,并未留下姓名。每当人问起,他总是淡淡回答,“小爷只是一个过客。”

一夜之间,“无影客”闻名天下。之后,他又连续毙掉数个官府通缉的大贼,从不留活口。“无影客”每次杀人后,都会留这句诗在现场,同时留下的,还有所用长剑。

“既然知道小爷大名,那就束手就擒!”易风冷笑而言。

“无影客又如何?”持枪黑衣人嘴上不服软,“老子是隐形者,岂是那些小贼相提并论?”

顿了顿,他语气柔和道,“小兄弟,你如此好的身手,当捕快太可惜了。捕快有啥好?又累又苦,赚钱还少,不如加入我们,吃香的喝辣的,金银珠宝,女人,即便你想当官,也是轻而易举。小兄弟,你想要啥?说,老哥我保证给你!”

“你的人头!”易风微微一笑。

持枪黑衣人哈哈狂笑:“我们兄弟十人,想要人头?这话,应该老子我说吧?!”

“八人,八人!”风青青提醒他。话毕,她指指那横尸当场的两个无头黑衣人。

持枪黑衣人脸色一变,不再言语,扑向易风。随之,那七人也进行围攻。毕竟,“无影客”的名头太响亮了。他们准备先集中力量除掉易风,再诛杀风青青。

残月更冷。猫头鹰的哀鸣更惨。

兵刃相交,叮当作响!

易风如风一般掠过,三个黑衣人的头颅被剑扫下,就如秋风扫落叶一般。

蓦地,大战停止。双方对峙。

无人发声,猫头鹰也停止了哀鸣,只有夜风掠过耳旁的微微震荡声。

片刻后,杀气渐渐弥漫开来。这杀气掠过黑衣人,他们禁不住打个寒颤。

“小兄弟,你现在,加入我们,还来得及。”持枪黑衣人依然虚张声势,即便他的语气颤抖的结结巴巴,“只要你想,老哥我,一定会帮,帮你!”

“你真想帮我,就留下你的人头。”易风死气沉沉,声音似来自地狱。

话毕,他身形一动,在冷月光里,缓缓飘向黑衣人——

剑气如虹!

剑芒冰冷!

人剑合一!

剑在黑衣人中,时而飘逸如仙人下凡,时而瘆人如地狱之鬼。

在这亦仙亦鬼的剑气中,很快,黑衣人就只剩下一个,就是那持枪黑衣人。虽然他未见阎王,却也是一脚在鬼门关外,一脚在鬼门关内,因为易风的长剑贴着他的咽喉。

“留活口。”风青青疾呼。

然而,为时已晚,易风剑起,那持枪黑衣人的头颅滚落在地。

易风冷漠地瞥一下那惊赫的面孔扭曲的头颅,再抬眼望望高空中遥远的冷月,脸色阴沉。

他的手一抖,血剑深入地内,没顶。剑,其实就是普通的剑。他从不用宝剑。每次杀人后,他都会弃剑现场。这次亦然。

他昂首狂吼,几近癫狂。接着,消失在夜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