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军史中的以讹传讹9(作者:牛戈)
作者:caler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9852

军礼不可当儿戏

因最近影视中,经常出现**军官戴着军帽进入上官室内的戏,还有走在上官右侧并行的戏,还有队列中的士兵行举手礼的戏,感觉至为荒唐,因此就勾起了想要说说关于旧军队礼节的兴致,算是科普,也算抛砖引玉吧。

自从有军队就有军礼。但古代中国的军礼和今天我们施用的军礼有截然的不同。我们今天施行的军礼,象什么立正、正步、举手、举枪、举刀、注目等,都属于西式的军礼。今天要说的,就是这西式的军礼。

一.西式军礼在中国的引进。

最先将这种西方流行的军礼引用到中**队中的,有三个显要人物,一个是李鸿章,一个是张之洞,一个是袁世凯,而以张袁更著。最早在淮军中,李鸿章开始了对西式军礼的引进。不过李对西式军礼的引进是被动的。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指导下,李主观上并不想引进这种属于西方文化范畴的军礼,但因为要使用洋枪洋炮,那些大老粗的兵爷不会用,就引进了不少的洋教练,洋教练教的都是洋操,而洋操中作为制式教练中的立正、托枪、举刀、举枪、正步、分列式等,同时又是军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不管李大人愿意不愿意,这些洋操中又属于军礼的部分,便也随之带到淮军中来。军礼,也就在这无奈之中,悄然起了革命性的改变。比如在此之前,平级相见要作揖,下级见了上级要下跪,实行洋操后的淮军武毅军中,则规定:“各营弁勇……每当途遇长官,无论为其所属与否,均宜垂手侧立以重体制而别尊卑。”这在中国,不啻开天辟地的革命了。

后来张之洞练自强军,也大量使用洋教练,但与李鸿章的消极引进不同,对于西式军礼,张是持一种积极主动大胆的态度来引进的。在《自强军西法类编》中,就明确提出:“相见之军礼宜仿德制,须各营恪为遵守。”在中外营官的关系上,要求:“各洋将与华营哨官彼此均宜礼貌相待,不得盛气相加。”对于洋营官与中国兵的关系,则要求:“洋员不能擅行鞭挞;官兵要相互礼待。”至于所用礼节,又详细规定为:“洋营官来,约离队六步,华营官出令立正。洋营官从左来,哨官排长兵丁等均向左看;若从右来,即向右看。”

到袁世凯练新建陆军,则又比张之洞往前跨越了一大步,不仅明确认识到军礼在练兵中的重要地位,“可见练兵之道,亦应由礼法认真讲求”,而且是“专仿德国章程”,可以说是完全彻底地西化、细化。比如关于官兵衣着,规定:“领队哨官长等办公时应挂刀,以昭敬重。其刀带务扣在军衣内,非至其住房不得解脱。切不准散归时饬差弁携带”。“官长兵勇所有衣钮俱要扣着,除非夏季炎热、破格允准,方可随便。”在规定官兵相见时的礼节时,要求:官长“谒见上宪时,手按刀鞘立正”。要求“所有本军正兵、护勇,遇见本军中外官长,俱应立正,以示礼仪。”新建陆军的这些作法,不仅使其军礼被细化,而且大大改变了清末一贯散漫的军容风纪。就象陈夔龙所称:“旧军诚不免暮气,新军参用西法,生面独升。”

再后来,朝廷以新建陆军为蓝本在全国普练新军,军礼被抬到一个更高的位置受到重视,第一个全国性的近代军礼制度----《陆军行营礼节》颁布执行,陆军西式军礼至此正式在中**队中奠基。从此以后,虽然军礼制度不断改进与完善,但迄今为止,再没有哪次改革能够超越这次军礼的革命。

可以这么说吧,西式军礼,是在清末伴随新的兵器、新的战术、新的编制、新的军衔等一系列军事革命而来的。它的革命意义,一是使新军的军礼与世界接轨,使之“通行便利,不独关乎戎政,抑其资以外交,故往往有此国之将,能率彼国之师,或数国之兵,共举一将之令,礼无或异,斯情易相联。”

二是建立起下级绝对服从上级基础上的平等思想,规定了不仅兵要向上官敬礼,上官也要答礼的制度,而且将跪拜请安等旧礼易为举手、举刀、举枪等新礼,既简易又尊重。这在今天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但在一百多年前,在当时封建思想还极其严重的清末,这场军旅文化的大革命,绝对值得十分万分地肯定。

二.旧时军礼的种类、动作要领和使用的场合。

旧军队中的军礼种类及使用场合十分繁冗,为节约篇幅,现仅将影视中常见的且又是今天我军已经不常见或区别较大的从中搜取并简要梳理、归纳,有些很生癖的一般情况下基本用不到的,不述。

1.注目礼。要领:《陆军行营礼节》(下同)规定:凡官兵见长官,无论向前、向左、向右看,均须振奋精神,以两目切注长官。视线不准稍有斜睨及俯视、仰视等弊。

使用场合:注目礼都与其他军礼结合使用,如立正礼、举手礼、举枪礼、举刀礼、正步礼等,都应结合注目礼使用,但一般说到的上述各种军礼,都省略注目二字,下文亦同。

2.立正礼。要领:两足跟靠拢,足尖向外如八字式,相距之度须在一直角线内。两腿挺直,两膝盖后挺,肚腹后缩,胸向前挺,两肩宜平,两臂从容下垂,两肘微弯,两手微向外张,无名指、小指平贴胯下,不可太紧。颈挺直,头端正,下颏向后收,切不准摇动偏倚,必须正而且稳,方为合格。

使用场合:清末新军规定,凡下级军官进入上官室内,距上官五至六步处,立正注目礼;队列中的徒手士兵接受上官检阅时,行立正注目礼;军队停止间遇有上官路过,队列中的徒手士兵行立正注目礼;上官进入下属室内时,室内官兵应听令起立,行立正注目礼。北洋军、**沿袭未变。

3.举手礼。要领:右手诸指靠拢,将食指中指加于帽之右边,手掌向前举,肘齐眉,体之上部稍向前倾,同时注目敬礼之人。到**时,“体之上部稍向前倾”取消,改为上身保持正直。

使用场合:新军、北洋军、**规定基本相同,即:军官在队列中遇上官检阅时,如未佩军刀,应行举手礼;军人行进间遇上官,应行举手礼;凡军人路遇军队或经过军队之旁,如带队官位尊于我,应行注目举手礼;军官路遇下级官兵行礼时,应行举手礼答之;军官检阅部队,俟军队敬礼后,应行举手礼答之;军官遇卫兵敬礼,应行举手礼答之;军人遇升降国旗、团旗,军官应行举手礼,散集士兵应行举手礼;军人遇荣誉军人路过,散集的士兵与军官,应行举手礼;军人路遇军人灵柩,散集的士兵和军官,应行举手礼。

4.抱刀礼。要领:用左手拢住刀鞘两箍中段,右手紧握刀柄,抽刀出鞘,肘右掣向上微曲,以手贴皮带为度,刀刃向前,刀背紧靠右膀,同时注目受礼者。新军、北洋军并规定,行抱刀礼时,将体上部稍向前倾。

使用场合:抱刀是与注目并用的一种最简单的礼节。清末新军规定,凡遇统制、统领检阅,马兵、陆路炮兵行抱马礼;凡军队驻止时,遇友邻部队通过,马兵、陆路炮兵应行抱刀礼;北洋军规定与新军同。国民政府时规定,除遇国民政府主席、军事高级长官、中央特派之校阅主任外的其他上级军官时,佩刀军官应行抱刀礼;骑兵遇校尉级军官检阅时,应行抱刀礼。

5.举刀礼。要领:右手将刀直向上举,刀身平面对准鼻端,护手齐肩,使刀锷与口同高,肘贴己身,同时向受礼者注目,必要时并目迎目送。

使用场合:新军规定,凡军队迎送简阅大员时,官长及马兵、辎重兵行举刀礼;凡值班卫兵对长官(上等官至统制止,本管长官至管带止),及佩上等宝星以及带队前来之官,持刀者行举刀礼;凡哨兵应站立之处,倘有长官及带队前来之官,已至六步内,持刀者行举刀礼;两支军队相遇时,秩卑之带队官应向秩尊者行举刀礼。北洋军、**沿袭未变。

6.撇刀礼。要领:右手持刀,先行举刀,再将右臂伸直,斜向外撇,刀尖顺右足方向下指,手掌向上,右手腕离右股少许,向长官注目直视。

使用场合:北洋军规定:军官抱刀时遇大(副)总统或军旗时,除别有规定外,均应行撇刀礼。,但未见应用场合。国民政府时期规定:军官对于国民政府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军事高级长官或团旗,除另有规定外,应行撇刀礼;卫兵长在遇到武装部队经过时,或遇到营长以上长官经过时,应行撇刀礼;军官遇升降国旗时,应行撇刀礼;遇大阅时,军官对上报告或在检阅官经过其队伍前三十步时,应行撇刀礼;阅兵指挥官及团、营长、团旗到达阅兵台十六步处时,各连带队长官应行撇刀礼;行分列式时,各连带队官应行撇刀礼;阅兵指挥官离场时,带队军官应行撇刀礼。

7.举枪礼。要领:双手举枪,用右手将枪携至胸前,枪正面向后,同时用左手握表尺,下食指齐表尺座下端,拇指伸直,靠表尺旁,左上臂夹紧、下臂向前右横平,右臂向下左斜伸,中箍与嘴齐,枪筒对准鼻端,上下竖直,不偏不倚。

使用场合:新军规定:凡平行官带队相遇,停止时,步工兵行举枪礼;凡军队迎送简阅大员时,步兵、台炮兵、工兵上刀头行举枪礼;凡值班岗兵对长官(上等官至统制止,本管长官至管带止),及佩上等宝星以及带队前来之官,持枪者行举枪礼;凡守望兵应站立之处,倘有长官及带队前来之官,已至六步内时,持枪者行举枪礼。民国后,北洋军规定:军队遇大总统、副总统,无论停止间还是行进间,均应列队,待其行至队前三十步处,持枪士兵上刺刀,行举枪礼;军队遇陆军总长以下各官,停止间时,待其行至队前十步处,持枪士兵上刺刀,行举枪礼;军队参加祝典及祭典时,应列横队或纵队于祝典或祭典之前,持枪士兵上刺刀,行举枪礼;卫兵对于官佐应行举枪礼;卫兵对于简任文官以上,应行举枪礼。到国民政府时期,未再见举枪礼,凡北洋时用举枪礼的场合,改用扶枪礼。

8.正步礼。要领:听到口令,将左足跟提起,右膝盖力向后绷,合力将左足向前踢出,足底离地约二十五生的密达,足掌应平落地上,与右足相距须八十生的密达。左足落地时,右足跟随即离地面,亦复如左足之向前行进。走步时臂之上节应贴于胁际,下节须从容摇动,向前则两手皆不可过腰带,向后则右手不可过左脚之后,左手不可过右脚之后。每分钟内应走一百十四步。

使用场合:新军规定:凡平行官带队相遇,带队官……发向右看或向左看口令,目兵(正步)照口令行礼;凡军队行进时遇各长官,勿庸停止……步兵、台炮兵、工兵、辎重兵则先于六步前换正步。北洋军与新军同。**规定:对于上官在行进间,至距上官约六步处,改换正步前进;军队行进间遇长官时,均不用停止,俟其距部队先头约八步,各连发向右(左)看口令,官兵均换正步行进;阅兵时(略)。

9.脱帽礼。要领:北洋军规定:以右手执帽之前庇,垂直放下,帽之内部,靠近右侧。**时基本沿袭未变。

使用场合:新军中未见此礼。进入民国后北洋军、**均规定,凡军人进入上官室内,均应在室外脱帽,始可进入,待退出室外后,再行戴上,但士兵持枪时例外。

10.鞠躬礼。要领:北洋军规定:脱帽、立正,向受礼者注目,体之上部前倾约十五度,以右手执帽檐,帽口向内附于右股,佩刀时,挂其上环刀柄,向后手握刀鞘两环之间。但晋见大(副)总统时的鞠躬,上体应前倾三十度。**时期的鞠躬礼基本同北洋军,但一律前倾上身十五度,无倾身三十度之礼。

使用场合:新军中未见此礼。进入民国后,北洋军规定:室内敬礼,应先立定,进至受礼者约六步处,向受礼者注目鞠躬;**亦然。

11.扶枪礼。新军及北洋军中未见此礼,至**时才见。要领:抗战前规定:立正后,将左前臂向右水平横贴(持骑枪斜贴)胸前,手掌向内,五指伸直并齐,轻扶枪之上端,同时向受礼者注目并目迎目送。抗战后增补的内容:托枪时立正,左前臂向右平伸,距胸前约十公分,掌心向内,五指伸直并扶枪上,同时向受礼者目迎目送。托自来德手枪时与步枪同,持枪并用扶枪敬礼时,枪口应向下。持冲锋枪时敬礼与步(骑)枪同。

使用场合:**规定:军队及卫兵停止间,持枪敬礼时,用扶枪礼;士兵持枪进入上官室内时,应行扶枪礼;对于高级军事长官,徒步持枪士兵均应立正行扶枪礼;遇国府主席、委员长、总裁乘座之车船飞机通过时,徒步持枪士兵应行扶枪礼;如遇上述高官路过,则均应让至道旁,待其临近约八步处,持枪士兵行扶枪礼;持枪士兵对上官报告事由时,应距上官六步处行扶枪礼;持枪士兵路遇军人灵柩通过时,就让路道旁,行扶枪礼;遇部队接受检阅时,队列中士兵行扶枪礼;值岗卫兵遇军官通过时,行扶枪礼。

三.几种与军礼相关的规矩

1.军号敬礼。

新军规定:部队与部队相遇,“倘卑者鸣鼓号,尊者亦鸣鼓号答之。”凡军队迎送简阅大员时,号兵鸣鼓号三番(亲王四番);凡统制、统领及与统制、统领同级各官简阅军队时,号兵鸣鼓号(统制鸣二番,统领鸣一番)。凡军队操演时,倘督、抚、总统将至操场,须令号兵鸣号暂时止操,行军队停止礼。统制、统领将至操场,须令吹号,暂时止操行立正礼。北洋军规定:凡遇大(副)总统时,号兵应吹奏《国歌》,至距队三十步处行之,至去队十五步后停止;遇陆军总长参谋总长陆军上将及奉命检阅之将官时,号兵吹奏“崇戎乐”三回;遇陆军中将时,吹奏二回;遇陆军少将时,吹奏一回。以上敬礼应于受礼者距队八步处行之,去队八步后停止。凡遇带有军旗之部队,号兵应吹奏《国歌》一回敬礼,带有军旗军队之号兵,应吹奏“崇戎乐”一回作答礼。**规定:遇国府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时……号兵吹奏“崇戎乐”,至距部队约三十步处行之,至去部队约十五步后停止;遇军事高级长官、陆军上将及中央特派之校阅主任,号兵吹奏崇戎乐三次;遇陆军中将,吹奏二次;遇陆军少将,吹奏一次;如遇上级长官但号兵不知其阶级时,吹奏一次。

2.闻元首之称时的敬礼。

按**陆军礼节条令的规定,军人或军队听上官训话或他人讲演,闻及国父、中国国民党总裁、国民政府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各种称谓时,在第一次自行立正,随即稍息。以后再有上述各称谓时,不必再立正。

3.与上官随行时的规矩。

新军规定:凡下级官与长官同行,只可追随右后或护从两侧。北洋军规定:下级官与上级官同行时,应在其左或其后。不久又补充:如有二人以上时,则分行两侧后或后方。**又补充:下级官与上级官同行时,应在其左并稍后,其他沿袭未变。

4.下级见上官时的规矩。

新军规定:凡下级官入室行礼佩刀者须将刀柄向后手握鞘上两环中间;北洋时,有些军队规定,若战时,下级军官进入上级临时指挥所见上官时,应将手枪入套或左手持握手枪枪管部分。

5.下级与上官同席宴会时的规矩。

新军规定:凡下级官与上官同席宴会时,须先行礼然后下刀。若因事离席须挂刀禀知,然后肃退。北洋军规定:军人与上官同席宴会时,不得先上官就席或离席。**规定:与上官同席宴会时,不得先上官就席或离席,如必须离席应先报告事由,但有时部属可先行就席,俟上官莅临再一起起立致敬。

6.受领上官奖项及文件时的规矩。

新军规定:凡下级官入室接受长官公牍、命令、书籍等件或将公牍等件呈递长官,行礼后即向前用右手接受呈递,接递已毕,仍回至应行礼处,行礼毕,肃退。北洋军规定:军人在室内受领勋章、奖章及其他证书时,应于距席五六步之处先行敬礼,然后进至席前,挟帽于左胁,以右手接受物品,后稍退行礼退去;在室外受领时,除因不脱帽而行举手礼外,以室内同。**上述规定与北洋军同。

7.乘马者遇见上官时的礼节。

新军规定:凡下级官平时骑马路遇步行长官即应下马行礼,侯长官已过然后复上。若传递命令或带领军队则无须下马,在马上行礼。北洋军、**亦同,唯规定应在六步处下马。即乘马者接受徒步上官文件时,应先就马上行礼,礼毕下马再行授受,而后行礼,礼毕再行上马离去。

四.应考虑的几种特殊情况

一是新的军礼施行后旧礼的延续问题。就象尽管男人剪辫子与女人放足早在民初就已经施行,而到了五十年代,仍有男人顽固地蓄着发辫,也仍有家长在为少女缠足一样,新的军礼尽管在新军中就已经施行,但作揖甚至跪拜等旧礼却并没有随着新式军礼的颁行而一下子退出军旅,很多有着顽固封建思想的人们仍然在私下里使用旧式军礼。徐树铮的女儿在回忆其父在一次(1920年前后)与靳云鹏见面时,二人就双双下跪,互施大礼。还有相当多的文章回忆到,即使到了四十年代,在西北军等北方军阀部队中,也还动不动就施用跪拜的礼节。不过尽管如此,这已经是属于个别的另类了。

二是各不同军队执行军礼的差别问题。当过兵的网友可能都知道,尽管用同一个条令,但各部队之间,甚至同一个团的不同连队之间,总有一些别出心裁者喜欢玩一些花样,便其部(分)队在施行军礼时有些区别于他人的所谓特色。在军政军令高度统一的今天,尚且如此,由此可以想见,在那种军阀割据的年代,各不同的军队,在施行军礼的过程中会生出不同的花样,也就十分的常见。特别是那些意图独树一帜的军阀部队,就更可能如此。但不管怎么玩花样,都不可能有大的出格,尤其不能与统颁的军礼相矛盾。象影视中表现的那样竟敢在蒋介石办公室戴着军帽和竟敢走在上官右侧与其并行的现象,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

三是有礼不行的问题。人与人的关系是各不相同的,并非所有的上下级都有着同样森严的关系。而即使到了今天,该行的礼而不行的情况也是经常有的。民国时期,是特别怪的一个时期,军队系统各派系交错纠结,不同部队之间军纪宽严相差悬殊,阶级、番号倒错混乱,一个师的兵马未必比一个连的兵马更强大,一个少将也未必比一个少校更牛,连马伕和参谋长打架的情况都有,因之该行的礼而不行,甚至上校给上尉点头哈腰打躬作揖的情况也就并不鲜见。所以影视中在军礼的使用上,也就应该依据剧中军队与军队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区别而行之。当然这都只是极特殊的情况,应具体情况具体应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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