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初遇
作者:荣耀星光      更新:2020-04-20 13:20      字数:3093

回到公司的时候,罗凡本以为一进门就会听到叽叽喳喳的讨论声,毕竟今天萧雪在这个城市开唱的消息肯定是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头条,所谓的天后,也就是萧雪这个小天后。

但是意外的是,办公室并没有罗凡想象得那般糟糕,今天反而变得格外的宁静,所有人都好像是根本不知道那般,根本就没有人提起萧雪这件事情。罗凡心想,他们个个消息灵通,不可能这么隆重了都不知道,据刚刚听到歌路人说,现在公交车上坏有大街小巷都已经张贴了这场演唱会的消息,可谓是满城造势啊。

罗凡就感觉奇怪了,平时办公室里面这帮人盼星星盼月亮在猜测那位天后,如今消息出来了,竟然那么淡定,无动于衷,难道是不喜欢萧雪?罗凡不得不这样设想。

办公室的人静了,但是罗凡的电话可谓是一上午不知道响了多少次,都是以前大学时候同宿舍的那些人打来的,每次电话响起,罗凡都会走到厕所,然后用各种原因,说自己现在很忙,包括犊子都打电话来了,还大言不惭的说大嫂出名了,要开演唱会了,还说要出钱定包厢,这真是让罗凡无语了。

不过好在办公室里面没有那么疯狂,这也乐得清静,现在罗凡心理面别提有多烦了,每次听到萧雪的消息,整个人的神经就像瞬间绷紧了一样,巴不得找个没人的地方住上几天。

直到中午离开办公室吃午饭的时候,罗凡才知道,为什么办公室里面根本那就没有人提及那件事情,是因为今天一大早的时候,杨君脸色不是很好的进了办公室,显然,今天萧雪的事情已经满城风雨了,进行宣传推广的幕后公司却不是大元集团,对于不服输的女强人杨君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打击。

因此办公室没人敢提起也是在正常不过了,虽然没有看过杨君发火,但是就那股无形的气势,就已经足够让人喘不过气来了。况且杨君的办公室跟策划部与宣传部就在一个楼层,平时讨论还好,今天这么敏感的时候讨论,要是给杨君听到了,肯定就等于是在老虎头痒抓虱子。

演唱会三天之后就开始了,至于唱什么歌,现在还是没人知道,说到萧雪的成名,估计还得说到一年多之前,萧雪自幼歌喉就很好,没有经过什么专业的训练,但是她那天生的音色得到了音乐届人士的统一认可。

说到萧雪的歌唱得怎样,罗凡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听了整整三年萧雪唱歌,自然深知萧雪哪些歌是比较拿手的,萧雪的声音很美丽,丝毫不逊色于那些职业歌手,素有天籁的韵味,歌声甜美,让耳朵很是舒服,特别是那首王菲的《传奇》,是萧雪最喜欢的歌曲之一。

罗凡永远都记得萧雪说过的一句话,她说只有内心有故事的人才会把那首歌唱得好听,萧雪就是唱的非常好听,但是罗凡每次逗她心里面到底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小秘密,而萧雪总会打趣得将脸别开,说不告诉他。

罗凡以前并不喜欢听歌,直到认识下偶尔之后才喜欢上了听歌,而喜欢的也仅仅是萧雪唱的歌,听萧雪说很喜欢王菲的《传奇》,他还曾经专门看过歌词。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宁愿用着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未走远。”

但是罗凡研究了很久,都没有发现这首歌的歌词到底是好在哪里,直到现在才明白,每一句歌词都仿佛可以唱出他的心声。

认识萧雪,还得从三年多前说起,那时候罗凡还是一个刚刚上大学的懵懂学生,

而萧雪,还是一酒吧歌女,当然,并不是那种陪酒陪喝的,她只是负责唱几首歌,然后收到佣金之后就离开酒吧,她负责好几个酒吧的演唱。

说到第一次见到萧雪,还得对亏那帮以前同宿舍的朋友,那是在大一的下半年刚刚开学,罗凡还是在宿舍里面跟他们住,犊子他们某天晚上提议去酒吧嗨场,当时嗨场的意思就是听着酒吧的歌曲,看着舞女,喝着小酒。

罗凡当时还算是个比较乖巧的学生,一开始还是拒绝的,但是经过犊子等几人的软磨硬泡之后,还是扑通一声给掉进了那个大染缸。

也就是那天在酒吧,罗凡遇见了萧雪,当时的萧雪只有18岁,但是已经长得亭亭玉立,而且台风很好,唱起歌来还颇有范儿。罗凡永远记得第一次听萧雪唱的歌,就是那天,当时萧雪正在台上唱着那首难度极高的《舞女》,但是确实非常的好听,很快就点燃了整个酒吧的气氛。

萧雪的美,也让很多人投去了爱慕的眼光,当时整个酒吧都为之欢呼,甚至有好几个人想要上去唱台拥抱萧雪,但是被当值的保安给阻止了,罗凡至今很清楚那一天的情况。

可以说,萧雪打动罗凡的,首先还是那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气质,在那个年龄的罗凡看来,酒吧唱女是一个比较不被大家所接受的职业,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不太干净的,容易与那些陪酒的混淆在一块,但是从那天看来,萧雪并不是那种人,她并不提供那种服务,他只是一个单纯的唱女。

其次打动罗凡是她的美貌,萧雪真的很美,在还没认识萧雪之前,罗凡的记忆里面,最美的那个女子,一直都是林梦溪,那个高中时代的初恋,曾经罗凡以为,他一辈子都可能不会再遇到像林梦溪这般美丽的女子了,的确,在大学里,罗凡也真没见到几个可以跟林梦溪相比的,他班上最美丽的女孩可以说就是何佳了,但是真要把何佳跟林梦溪比起来,多少还是有点牵强,感觉不是一个档次的,林梦溪要好多了。

说起来,好笑的是,萧雪的歌声是最后打动他的,可能是因为罗凡天生就不爱听歌的原因,但是自从那次听萧雪唱歌之后,他才知道,歌声原来可以唱得这么动人。现场听跟电视上听的音效一样,但是场面的效果却完全不一样,至少是多了一份存在感。

自从那天在酒吧看到萧雪之后,罗凡才知道,这世界还存在与林梦溪一个档次的女子,虽然两个人很难比较到底是谁更漂亮一点,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谁都不会输给谁。

无论是从气质上还是美貌上,两人都各有各的美。

从此,罗凡走上了天天泡酒吧的道路,每次都是躲着宿舍的那几个人,然后用身上的积蓄,在酒吧买了瓶小酒,之后就躲在比较少人的角落,看着萧雪在台上唱歌,那段时间,罗凡基本上走遍了每一座酒吧。因为当时家境并不是什么很富裕,每次去酒吧,罗凡也就买那么一点点的酒,然后一小口小口的抿着嘴唇喝,有时候一小罐就会喝到萧雪整场演唱结束。现在想起来,罗凡都觉得当初的自己真的够傻,但是傻人还是有傻福,上天还是馈赠了一段爱情给他。

就这样跟着萧雪在各个酒吧之间走唱大概一个月月之后,罗凡终于得到了萧雪的关注,并且留下了联系方式。

从此以后罗凡可谓是一门心思对萧雪着迷,每天白天在学校,晚上则会出去外面。

在当时看来,很多人对萧雪这种职位还是报以比较贬义的,甚至是罗凡也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虽然说不上酒吧唱女这个职业不干净,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让人觉得有点怪。

然而,萧雪给罗凡的感觉却绝对不是这样的,在罗凡看来,萧雪绝对是出淤泥而不染的一朵莲花。

萧雪似乎也看到了罗凡当时为她痴迷,心里被得到认可,有个男人会静下心来听他唱歌,逢场必捧,让她也甚是感动。

特别是在酒吧这种场合,她也清楚来那里的男人有几个是真心来听歌的,人生如戏,灯红酒绿下最易逢场作戏,她也不喜欢成天看着那些醉汉在她面前,但是生活无奈,只有通过这样才能够养活自己,况且自己喜欢唱歌。

因为家境的原因,萧雪初中之后就没有念书了,因为凭借一副天生的好歌喉,从最初的街头卖艺,每天赚取几十一百的伙食费,到后来被人发掘做了走唱女,每天奔走于不同的酒吧之间,看尽了人世间的灯红酒绿。

酒吧里面的世界特别的狭小,那里只有堕落,只有疯狂的欢呼,与虚假的寒暄,曾经的她以为,这个世界上,好男人已经越来越少,人世间的真情,也已如凤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