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她一定要好好做人
作者:随侯珠      更新:2020-11-18 15:23      字数:2190

宁冉声已经整理了一个星期的案卷,无聊的时候就看看里面的案件,倒也可以打发时间。

事务所里的案卷记录着每一起案件的第一手材料,研究这些案卷不仅可以知道整个案子发展经过,而且可以清晰看到办案人的分析过程和逻辑思路。

宁冉声把每样有用的地方都记在了自己的工作日志上,每天下班结束,都是满满的几页纸。

快要下班,王臻慢悠悠踱步她办公桌前,看着她写得摘要:“真是好难看的字……”

她“啪”的合上笔记本。

王臻笑得眉目张扬:“你上次复印给我的资料上面有些字很漂亮啊,快告诉我是谁写的?”

“哦,我也不知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复印来的。”她扯了个小谎。

秦佑生也嫌弃过她的字,说她写得又丑又慢。那段时间他有空就陪她学习,所以她考试学习资料上有他留下的字很正常。

明天两家律师所就要举办了乔迁仪式,下班前律师所最活跃的男士王玮开始拍手召集所里的人:“明天咱们就要换新的办公点了,刚刚万丰事务所的人联系我,本着以后大家能共事愉快的前提,他们晚上组织个活动让大家先熟悉熟悉,人家很义气啊,提早订了在彩虹酒吧订了包房,晚上要去的报名啊。”

王臻报名了,问她去不去。

宁冉声跑去问师傅周燕:“师傅,您去吗?”

“这是你们年轻人的活动,我就不参与了。”周燕说完,领着她走向一帮同事跟前,“我帮小宁报个名。”

“美人啊,当然欢迎。”王玮吹了一个口哨。

周燕又加了句:“小宁很乖,你们要照顾一点。”

众人连连说好,宁冉声笑眯眯地周燕身边,说了声谢谢。

真开心,她在周燕的印象是安静听话的女孩,宁冉声差点被自己感动得哭了,终于体会了一把被大家不讨厌的美妙心情。

从今往后,她一定要好好做人,好好做一个讨喜的人,噢耶!

——

活动在晚上9点,宁冉声参加k歌活动之前先回姐姐家吃了个饭。

姐姐今天休息不上班,她回去的时候,宁洵洵正在厨房忙活,门一打开就闻到了可口的饭菜香。

张小驰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写作业,宁冉声上前帮他把电视关掉。

“别这样,我可以一心二用的。”张小驰幽怨地对她喊道。

宁冉声把遥控器放进口袋里,然后捂着耳朵走向厨房,根本不给张小驰起诉的机会。

晚饭宁冉声对姐姐说了中正要跟万丰联盟合并的事,顺便说了晚上酒吧的同事派对。

“哇,酒吧呢,妈,酒吧!”张小驰插话道,语气有点激动,“不过我们老师说了,小学生不能去那种地方。”

“这不关你的事。”宁冉声回道。

“真的是同事聚会吗?”宁洵洵问她。

“姐,不是同事聚会我去那种地方做什么啊,我是那种乱……交朋友的女孩吗?”宁冉声本要说“乱搞男女关系”,因为张小驰还是未成年,变成了“乱交朋友”。

张小驰从椅子上下来,蹲在地上假装吐了下,可惜不管是亲妈还是姨妈都不理会他的卖力表演,所以表演完后,悻悻回到饭桌继续吃饭。

宁洵洵顿了下:“姐姐只是怕你去那种地方不安全。”

“同事都挺好的,不会不安全。”说完,宁冉声抽了一张纸,抹了抹嘴巴,回房了。

——

洗澡、换衣、化妆……宁冉声准备好要出门的时候,姐姐从包里拿了几张人民币地给她,开口说:“这个月的生活费,你工作了,我给你每天加了二十块。”

终于涨了!宁冉声抱上姐姐狠狠撒了会儿娇。

宁洵洵虽然在衣食住行上对妹妹很大方,但是零花钱却控制得很厉害。

宁家是富裕过的,宁母虽然生宁洵洵和宁冉声隔着比较远,但是等宁冉声三岁,人人都说宁家有福气,有俩那么好看的千金,宁冉声五岁,宁母去世,第二年宁父领了一个女人和一个三岁的女孩回来。

原本的两姐妹变成了三姐妹时,说福气的人少了,看好戏的人多了。

当时宁洵洵已经懂事,但是宁冉声还是一个会和别人争爸爸的小孩,宁家的小院,她和宁贝贝的天天恶战真是她童年的主旋律。

很快宁洵洵上大学了,在a城遇上了张毅,结婚生子,然后她们就不常见面了。

直到后来她考上a市的大学,宁洵洵已经离婚了,她考取了a大法学院后就一直跟姐姐和小外甥住在一起。

她花钱如流水的坏毛病被宁洵洵发现,宁洵洵开始帮她打理宁父每个月打来的生活费,并制定了三个“不准”——不准乱花钱、不准乱吃东西、不准乱交朋友。

她读大二这年,宁威锋学人投资房地产赔光了家底,宁洵洵给出了自己离婚分的全部赔偿给家里度过难关,也没有动她帮她存的那笔钱。

宁洵洵说这钱都是她的嫁妆,妈妈没办法帮你准备,姐姐先帮你存着。

所以宁冉声有时候虽然很讨厌姐姐对宁贝贝也很好,但是她还是很爱她。

宁洵洵性格向来温婉,不管对谁都是尽心尽力,但是她做事同样说一不二,比如她帮自己打理生活费后,每天说只给三十块就真只给三十块。

每天只有三十块的生活费,宁冉声原本觉得这是天方夜谭,不过人真是适应性强的生物啊,每天三十块生活费那么久了,她居然还能存个小金库。

宁冉声数了数生活费放进包里,算了算日子,然后又在沙发赖了一会:“姐,这个月是大月,有三十一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