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乡结合部的老庞克
作者:倾世大鹏      更新:2021-01-17 12:23      字数:2750

提起城乡结合部,你会想到什么?

泥泞的道路?

破旧的房屋?

脏乱差的卫生?

亮着粉红色灯光的发廊?

穿着单薄衣裙,在发廊前的小巷内,冰冷的寒风中瑟瑟发抖,等待着好心小哥哥安慰的可怜小姐姐?

还是十五元洗剪吹,把头发染成南非大鹦鹉模样,来自葬爱家族的杀马特?

想到其中某两条的自己去跟警察叔叔解释。

……

二十年前的城乡结合部居民,用一个比较形象的形容:接近权力就以为自己拥有权力,接近财富便以为自己拥有财富,其实都是错觉而已。

跟上面比,觉得自己和住在城里的人差距不是很大,跟下面比,觉得自己要高那帮乡下穷逼一等。

倒洋不土,土洋结合,表面时尚,骨子里俗气,无论打扮得多么花枝招展,都显得土里土气,这就是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真实状态。

所以他们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两方不讨好,但实际上两方都瞧不上他们。

不过那都是二十年前的老黄历啦!

如今的城乡结合部,平整宽阔的水泥路通往每家每户,大气美观的乡村小洋房随处可见,出入的车辆不乏bba系列好车。

319线国道旁的土地一马平川,是大片大片的良田,直到两里外才是延绵不绝的山区,山上有面积广阔的果园。

时常就能看到开着奔驰宝马下地干活的农人,如今他们种地已经不是为了糊口,人家种的是情怀,是修身养性,跟贫困山区真正的农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渝州市渝秀县关庄街道就是这样一个城乡结合部。

最早的时候这里叫关庄乡,但是在县城的发展规划扩张到这里后,这里就变成了关庄街道。

以前关庄这地界,居民的生活条件还远远没有现在那么好,可自乡里的传奇人物,莫问莫老爷子浪子回头,开始正儿八经的给乡里谋发展,慢慢的就起来了。

山上那上百公顷的果园就是莫老爷子承包的,他不仅是大园主,还是关庄的农场主,附近的大农场、养猪场、养鸡场,都是他搞起来的。

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旧衣服旧鞋换鸡蛋。

莫老爷子脑子活,资金足,人脉也非常广,真要安下心来捣腾些产业,还真不算难。

在关庄这地界,莫老爷子威望极高,不仅仅因为他是关庄首富,最重要的是他心肠好,自己发财的同时,还带着乡亲们一起致富。

说起莫问莫老爷子,这大半辈子过得那是相当精彩,他年轻时是典型的家里有矿那种富二代,他爸以前是开矿场的,煤矿和锰矿,都是暴利行业。

年轻时的他,说好听点是个走在时尚前沿的庞克,说难听点就是那种正事不干,整天三五成群四处浪荡的二流子。

三十多年前,县城广场上抱把吉他弹唱着星星点灯,或肩上扛个收音机,放着“亲爱的,小妹妹,请你不要不要哭泣”,然后蹦着迪斯科,跳着霹雳舞的,就是他们那伙人。

用莫老爷子的话来说,那是属于他们庞克的江湖,他们“江湖中人”见面,就没有能正儿八经站稳的。

打招呼都是“耶,康忙”,一言不合收音机就响了起来,街上遇到,随时随地都能尬上一段霹雳舞。

嗯,如果旁边再有个女孩焦急万分的叫着“你们不要打了,住手啊”之类的,那就很有画面感了。

年纪大了之后吧!他就从庞克变成了丁克,莫老爷子是不婚主义者,爹妈去世后,给他留下了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遗产,他也没什么追求和目标,就这么一直浪荡着。

浪子嘛!不浪怎么叫浪子?

在一次回乡祭祖时,站在山坡上爹妈的坟墓前,看着山脚下贫穷的家乡,每天都需要走上几公里才能到学校的孩子,他就像是开窍了一般,突然就找到了人生目标。

从那以后,莫老爷子就从城里搬回家乡,开始为建设家乡不遗余力,两个铁杆兄弟也跟着他来到这里定居。

四十七岁那年,莫老爷子在城里北门桥头捡了个弃婴回去养着,起名叫莫秋。

一晃十八年过去,如今莫老爷子已经六十有五,十八岁的莫秋长得俊秀出众,性格也随了爷爷,阳光开朗。

莫老爷子跟这个孙子,既是爷孙也是忘年交,关系比许多亲爷孙还要好。

也就是两人年岁相差实在太大,老爷子年轻时莫秋还小,好不容易长大了,又得了病,否则莫问铁定就是个带着孙子泡夜店的爷爷。

别看莫问已经六十多岁,可他确实是个有深度,有内涵,有味道的老头,光是看到他,就感觉他浑身上下都是故事。

往那酒吧吧台旁一坐,叫上一杯威士忌,点上一根烟,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年轻妹子主动凑上前。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莫老爷子这辈子注定要孤独终老,无人送终,莫秋竟患上了罕见的“渐冻症”。

渐冻症又称为“肌萎缩侧索硬化”或“运动神经元病”,在这个时代是不治之症,甚至医学界尚未明确病因。

患这种病早期症状轻微,易与其他疾病混淆,患者可能只是感到有一些无力、肉跳、容易疲劳等一些症状,渐渐进展为全身肌肉萎缩和吞咽困难,最后产生呼吸衰竭,直至死亡。

莫秋被检查出此病症时已经进入中期,肌肉渐渐萎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失去行动能力。

就算不发生呼吸衰竭,也会像霍金那样全身瘫痪,只剩下脑子可以动。

没错,国际著名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得的就是渐冻症。

不过爷孙俩心态还算不错,用莫秋的话来说,当初要不是爷爷把他捡回来,他恐怕还在襁褓中就已经挂了,根本没机会看一眼这个世界,如今能多活十八年,已经是赚到。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怕爷爷伤心,莫秋努力过好每一天,时刻都保持着乐观开朗的状态,他希望自己能笑着离世,以此减轻爷爷的悲痛。

莫问虽然背着莫秋不知道流了多少泪,但是当着莫秋的面,他始终是那个人老心不老的老庞克。

……

今天是莫秋的十八岁生日,也就是十八年前莫问捡到莫秋那一天,这天上午,莫问哼着小曲从自家果园里走出来,手中提着一袋红得发紫的李子。

莫家的果园中有李子、鸭梨、枇杷、柚子、桃子、柑橘等水果,都是成熟多年的果树,又有给他打工的乡亲们照料,基本不用他多管,只在果子成熟,经销商上门收货时,需要他出一下面。

莫秋喜欢吃李子,他的生日正好是李子成熟的时节,莫问就专门跑来果园里亲手采摘了一袋。

莫问的性格从他的穿着打扮就能看出一二,上身一件花衬衫,配一条沙滩裤,脚下踏一双沙滩凉鞋,头上戴一顶巴拿马草帽,胸前随时别着一副茶色太阳眼镜,比许多小年轻还要时髦。

再过十年的话,他的形象多半可以跟大名鼎鼎的龟仙人划等号。

就在莫问一路跟乡亲打着招呼,闲庭信步的往家里走时,他孙子莫秋却正遭遇着人生的重大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