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心灵的深渊
作者:无敌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7331

第六章心灵的深渊

伟大慈爱的圣母啊,

請你伸展仁慈之手,

抚慰我心中的悲苦;

愿你那溫暖的慈光,

永照我身……

——圣母颂

一.不容借住

八○年,原“北京农校”的孙叔涵老师找到我,孙老师在“中国农学会”工作,正在筹备成立“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用远程教育的手段,对农民进行文化知识的传播,打算让我参加化学教材的编写工作,原农校的程老师是主编。我于是被借调出去,教材从编写到出版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八二年,“化学基础”“土壤肥料”等第一批教材出版,在中央台开播。程老师是化学课的主讲,讲稿由大家分工来写,录音时我和另一位老师在录音间外作“业务监听”,发现有口误之类的立即叫停返工。中央台的录音很严格,半个小时的节目有时要录上半天。“农广校”是新生事物,可谓开中国农民远程教育的先河。我们化学编播组有五个人,干得都很投入;学员也发展得很快,全国各地有几十万人。

八四年初,利用寒假的机会,“农广校”组织化学教材的编播人员到基层走访调查,去了山东,江苏的一些地方。因为是打着“农业部”的旗号下去的,每到一地,陪同我们的有省,地,市,乡的各级干部,享受贵宾级的待遇;这个阵势让我们有点不自在。见我们几个教师出身的人缺乏思想准备,带队的农业部干部对我们说:

“这没什么,当年农业部副部长到山东,有警车开道,摩托车队护驾,地方上就是这样。”

山东农村的状况显然比北京郊区的农村要差得远,在德州郊区的一个学员家里,简陋的土房是家徒四壁,连个坐的地方也没有,唯一能看到的“现代化”的东西,就是用来听课的半导体收音机。那位学员见到我们时激动万分:

“可看见中央的老师了!我一定好好学,报答上级领导的关心!”

后来到了江苏,一些学员还让我们签字,合影,让我们体验了一次当“名人”的感觉。

但我们还是感觉有点不自在。

最后一站是南京,到达时已是阴历的年底,返京的车票极不好买,于是大家决定在南京先住下,索性等乘车高峰过去再走。我由此得空看望多年未见的母亲和姐姐。

姐姐已于几年前调到南京,在姐夫任教的“华东工程学院”工作,结束了多年的“两地分居”。

在学院的教师宿舍,我又见到了姐姐一家人。大年三十,能和母亲在一起吃团圆饭,是平生的第一次,母亲也十分的高兴。姐夫是搞军工的,是学院里的骨干。姐姐家添了一个男孩,外甥女也由小丫头变成了大姑娘。一家人和睦美满,其乐融融,真令人羡慕。

年三十的晚上,我们乘火车回京,车厢里空空荡荡,简直成了我们几个人的包厢,清静而舒适。我大年初一下午到的北京,然后径直回了密云。

在密云工作的教师,家在北京市里的,十个有九个想往回调,而十个里有一个要如愿都难于上青天。市里的接收单位好找,问题是密云县不会轻易放人,这里有师资缺乏的原因,也有人事制度的弊病。有人就想出了怪招,有一对年轻的教师,从北京回来后哭哭啼啼,说孩子得了白血病,活不到一年;还拿出来医院证明,恳求调回去陪孩子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把领导都说得泪眼花花的,于是很快拿到了调令。过些日子有人在王府井看见他们带着孩子悠哉游哉地逛街,大为惊讶;他们倒满不在乎:“没事儿,这孩子命硬,咒不死!”

我原来没想过调动,因为是我自己要求到密云来的。父母也从未和我提过往回调的事,他们巴不得我远远的。他们倒是想过把“老大”(妹妹)从外地调回来,但进京的户口难办,他们办了几次也没办成。

成了家,有了孩子,我的想法慢慢地有了改变;一是妻子在家是老大,她的父母希望她离家近些,彼此好有个照顾;再就是对我们的孩子来说,回北京对将来的上学和就业或许有利。当时“农广校”新成立,正按编制进人,是一个极好的机会;我于是写了请调报告,北京那边也向县里发了商调函;没想到借调容易调动难,密云县这边不买“农业部”的账,就是不放人,我是干着急没办法。

几经周折,终于获准调动时已是八七年,“农广校”编制已满,去不成了。程老师在丰台区当教研员,经他的推荐,我调到了“丰台师范学校”。到丰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校长答应给我解决住房问题,区里两座新的教师宿舍楼即将竣工。师范的王校长对我说:

“你父母家不是在市里吗?先在家凑合些日子,房子年底就盖好,明年年初就能分下去。”

我折腾调动也有些时间了,父母对我的事抱着既不反对也不支持的“中立”态度。家里在老二老三搬出后有一大一小两间房,大间父母住,小间闲着,不到十平米。我把爸爸叫到小屋,把借住一段时间的想法和他说了,爸爸还是那句话:

“我和你妈商量商量。”

过一会儿他回来,一脸郑重地说:

“你妈说不行,这间房子乐乐(老大的小名)回来要住的。”

这分明是欺人太甚。

妹妹并不是每年都回北京,就是回来也不过是春节的十几天假,这显然是个借口。

我是家里的长子,为什么这个家就没有我住的地方,连暂住一段时间也不行?

我本想和他们理论,转而一想,和不讲理的人也无法讲什么理;再说,勉强住进来也没什么意思,我什么也没有说,忍下了这口气。

我翻过来又和师范的校长说,父母住的地方太远(其实离家远的老师为数不少),希望学校能给我安排一个暂时周转的住处。学校还真不错,答应给我解决,我才有了回京的立足之地。

八七年秋天,我带着女儿住进了“丰台师范”的教师宿舍,女儿转到附近的小学,升入小学四年级;妻子随后也调了过来,在离师范不远的一所中学上班。

二.粲然一笑

巴尔扎克说:“母亲的心是一个深渊,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

我的体会是,继母的心也是一个深渊,在它的最深处你也找不到一点温情。

这次拒绝借住让我看透了他们的心;在这之前,有一个镜头也曾在我的脑子里反复闪现,让我难以理解。

那还是在我结婚之前,我的耳朵前面长了一个小包,摸着是个小硬疙瘩。我到县医院看,大夫是个实习的“工农兵学员”,二话不说就要给我动手术,说是小手术一个,没关系,长好了看不出来。我也是不善于用最坏的恶意推测别人,就轻易地相信了他的话。没想到他不过是急着要练手,而且医德和技术还是极次。我手术后伤口感染,半边脸肿了起来;到医院引流排脓,老大夫摇头说,刀口太深,没伤到淋巴,已是万幸。这个小灾在我的左耳前留下了一道疤,起初是红红的一条,还顶显眼。

我伤愈后回北京,一进门,“妈妈”看见我脸上的伤疤,先是有些惊异,然后忍不住扑哧一笑;见我在盯着她,想收回笑容,可一下子又收不回去,用牙咬住嘴唇,笑意还留在脸上;那神态,真像是个天真活泼的女学生。

爸爸看了看我,没有笑,也没说什么。

看到继母的粲然一笑,我的心像被马蜂蜇了一下。

在我脸上有伤之后,我的同事,我的学生,都没有这样幸灾乐祸地笑过。

记得在珠市口的鹞儿胡同住的时候,院子里的一位大妈曾当着“妈妈”的面夸我:

“无敌这小伙子长得够俊的!”

“妈妈”撇撇嘴,让那位想套近乎的大妈碰了一鼻子灰。

我的“俊”也要令她生气,当然,“不俊”也就令她高兴了。

或许是我的脸长得和母亲相象,所以才招她讨厌?

我无法理解她是怎样的一种心态。

后来,这块伤痕渐渐地不明显,并被耳前的鬓角盖住。但这“难得”的一笑,将继母冷酷的心态表露无遗;所以在这个家,从来就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区里的教师宿舍楼虽是按时完工,但僧多粥少,分房子比盖房子还难,有一个极为复杂的操作程序:要按条件给申请者打分,还要三榜公布分配方案以征求意见,分房子前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一九八八年,我们终于搬进丰台桥南的新居。两室一厅,五十多平米,在当时绝对是一套“大房子”。

我有了一个想法,把南京的母亲接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妻子也同意。

我把这个想法写信告诉母亲和姐姐,他们也同意,母亲说也想看看没见过面的儿媳。我们开始筹划房间的布置,计划再买一张床。

但不久姐姐又来信,说母亲不打算来了。

我当时的心情是犹豫和矛盾的。

一方面,我愿意母亲来住,时间长短都可以;但也想到,母亲到我这里来,会造成很多的尴尬。

在北京,我有一个形式上完整的家庭关系;只要不涉及继母家庭的切身利益,只要我能容忍,表面上也过得去。平时有来往,过年过节更要去探望;除关系特别近的老朋友,学校的领导和同事并不知道我有个继母。每每偕妻带女拎大包小包去看望他们时,女儿“爷爷”“奶奶”地叫,“妈妈”做饭做菜招待,吃完饭和弟弟们聊聊天,倒也其乐融融。爸爸“妈妈”包括弟弟们时或也到我家来,在密云时也去玩过几次,我们都是热情招待。

虽然在这“和谐家庭”的协奏曲中,始终有不和谐的孕含冲突的旋律背景,但这在外人一般是察觉不出来的。

如果母亲来住,就给本来不安定的旋律又增加了一个不安定的成分。

我想过,一种方式就是把母亲来住的事向爸爸“妈妈”挑明;但以他们的心胸度量,必然有一场风波。

或者是瞒着他们,这也有些难度;因为一概拒绝父母和弟弟的来访既没有理由,也令人生疑;再者,亲生母亲来住,还遮遮掩掩不敢声张,也有悖情理。

我心里为难,但没和妻子说,也没有和南京的母亲姐姐说,心想走一步算一步,考虑太多也没用。我常对学生说,难题自有易解处,也许到时候也就化难为易了。

现在,母亲自己说不打算来了。

莫非是母亲也考虑到我的难处?

母子,固然是至亲至爱的亲人;但对我来说,这两个字是何等的让人痛心!六个月大时母亲离我而去,三十岁与母亲重逢,这一生与母亲相依的日子不到七个月,而三十岁之后相处的日子不到二十天。时间和空间的障碍倒在其次,母子之间,情感的障碍已经无法逾越,我再也找不到母亲怀抱中的温暖,母亲再也找不到在儿子呵护下的安全感。

我能够理解母亲的决定,以她的独立和自尊,她不愿意在我这里当“客人”。

我想起“灰阑记”(注)里不忍幼子痛苦而主动放弃的母亲;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爱。

我和母亲的生活轨迹,如同一个点辐射出的两条线,本来已没有相交的希望,更没有重合的可能。被命运之手如拨弦般轻轻一拨,两条线短暂相遇,随后又回到各自的位置振荡不已,发出心中的不平之音。

这难道是命运的捉弄?

女儿转到“丰台师范”附近的小学插班,班里有的学生欺生。别人欺负她,她不敢找老师;可她要是还手,就有人向老师告状。那位班主任,是个三十多岁的女教师,把我叫到学校像批评学生一样训了一通,看她急赤白脸的样子,我说了句:

“孩子间打打闹闹也是常有的事,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育她。”

“不!”她大声纠正:

“就是你的孩子打别人,从来没有别的孩子打她!”

我那个瘦弱的小丫头简直成了班上的“武林高手”。

看来,不公正的老师跟后娘一样厉害。

女儿一直想念在“密云二小”上学时待她好的班主任陈老师,我们有时中午有事接她晚了,陈老师就把她领到自己的家里。在陈老师的班里,她学习生活得很愉快,直到她上了大学,还不忘给陈老师打电话拜年。

我们从来没有对孩子说过“奶奶”不是我的“亲妈”,所以也不是“亲奶奶”的事。但渐渐地还是让她看出了端倪。

“妈妈”有指使我干活的习惯,每次到他们那里,“妈妈”都要给我派一些活:

“无敌,你来换个灯泡!”

“无敌,你把这个沙发和柜子挪个地方!”

“无敌,这个圆桌腿坏了,你来看看!”

“无敌,你替我把空调罩子拿下来!”

……

我二话不说也就干了,毕竟他们是长辈,是老人,能帮着干点活是应当的。

终于,在有一次回家的路上,女儿不满地说:

“干嘛老让您干活,叔叔他们什么都不干。”

我不好说别的,笑笑说:

“你不知道,多干点活不吃亏,不干活才吃亏呢!”

女儿对我的回答并不满意,看得出,她心里还憋着不少的话。

由小见大,见微知著,细节中体现差别,的确如此。

对于这样的“细节”,我是从小就习惯了;妻子知道内情,也不说什么。孩子目光敏锐,许多这样的细节,会在她的脑子里聚成疑问,我迟早将不得不告诉她真相。

继母的阴影还要再延续一代。

我有时想,天下的继母多矣,万千之中应有不少的贤良;而我“遭遇”的这个即便不是最坏,也肯定不是贤良之辈。我命途多舛,还要连累女儿,在她的心中投入阴影,实在让我于心不安。

但我无法改变别人。

(注)“灰阑记”是元杂剧作品。讲恶女马氏杀夫夺子,女主角海棠蒙冤。包公定计,在公堂上画一灰阑,孩子站在其中,命二人争夺。海棠不忍见幼子痛苦而主动放手,包公据情断案,为海棠伸冤。

三.论继母

古今中外都有一些“著名”的继母的故事。

格林童话的“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中都有凶狠的继母。童话可以看作是现实世界的投影,投影固然虚幻,但它所折射的世界并不虚幻,其中继母的形象就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中国的典籍中也有不少继母的故事,大名鼎鼎的娶尧之二女的舜帝,就曾是中国的“灰小子”。

司马迁的《史记》中记载:

“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及有小过,则受罪。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解。

……

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后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出,去。瞽叟、象喜,以舜为已死。象曰“本谋者象。”象与其父母分,于是曰:‘舜妻尧二女,与琴,象取之。牛羊仓廪予父母。’象乃止舜宫居,鼓其琴。舜往见之。象鄂不怿,……。”

对这一段文字,柏杨先生在其所著的《中国人史纲》中白话解释如下:

“他有一个可怕的,充满阴谋和杀机的丑恶家庭,他的父母兄弟全都比蛇蝎还要恶毒,只姚重华(舜)恰恰相反,仁慈而且善良,集字典上所有的美德于一身。他母亲早死,老爹瞎老头(瞽叟)续娶了一位妻子,生子名姚象。有一天,老爹命姚重华把仓房茅草盖好,可是等姚重华爬到屋顶上之后,父母和弟弟三个人却在下面把梯子搬走,放起火来,企图把姚重华烧死。姚重华聪明地料到会有这种变化,早就准备了两个斗笠,就把这两个斗笠绑到手臂上当作翅膀,飘然而下。老爹又命他挖浚旧井,姚重华知道情形不妙,挖井时悄悄地在一旁凿出一条通到地面的坑道。果然,父母和弟弟一齐下手,把井填平,然后兴高采烈地把姚重华的财产瓜分,老爹和继母得到他全部牛羊粮食,姚象则得到他日夜思之的两位漂亮嫂嫂,而且马上搬过去居住,得意忘形地弹着姚重华的琴。就在这时候,姚重华在门口出现,姚象反而大吃一惊。”

柏杨先生称此为“作父母的种种奇怪恶行和作儿子的种种奇怪孝行”。

南朝人刘义庆写《世说新语》,记载有王祥的故事:

“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谨。家有一李树,结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时风雨忽至,祥抱树而泣。祥尝在别床眠,母自往暗斫(砍)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还,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请死。母于是感悟,爱之如己子。”

继母爱吃李子,使王祥为其看守李子树,雨至不敢归;即便如此,继母还要用刀杀他,恰巧他起夜,仅砍到被子,于是王祥到继母面前下跪请死,感动了这个女人,终于“爱之如己子”。

唐代人编的《晋书》中,王祥的行为更有所提高:

“继母朱氏不慈,致失爱于父,母欲食鱼,王解衣卧冰,冰自解,双鲤跃出,持之以归。”

“不慈”的继母冬天想吃鱼,王祥便裸身卧冰;结果是“自杀”未遂,反而得了两条“自杀”的大鲤鱼。

这又是一个“作父母的种种奇怪恶行和作儿子的种种奇怪孝行”的例子。

也就因为是奇且怪,王祥是“二十四孝”中的“先进典型”之一。

如果把中国的这两个古代故事也看作是“童话”,就可以看出舜和王祥与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之间有多大的差异。同样是面对恶毒的继母,灰姑娘和白雪公主就不必一忍再忍,不必“卧冰”,也不必“请死”,能够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人们喜欢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就是因为这样的故事更合乎人性。

鲁迅先生在杂文“二十四孝图”中对此很有一番嘲讽:

“我所收得的最先的画图本子,是一位长辈的赠品:《二十四孝图》。……但是,我于高兴之余,接着就是扫兴,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我幼小时候实未尝蓄意忤逆,对于父母,倒是极愿意孝顺的。不过年幼无知,只用了私见来解释“孝顺”的做法,……自从得了这一本孝子的教科书以后,才知道并不然,而且还要难到几十几百倍。……到‘卧冰求鲤’,可就有性命之虞了。我乡的天气是温和的,严冬中,水面也只结一层薄冰,即使孩子的重量怎样小,躺上去,也一定哗喇一声,冰破落水,鲤鱼还不及游过来。自然,必须不顾性命,这才孝感神明,会有出乎意料之外的奇迹,但那时我还小,实在不明白这些。”

所以,鲁迅先生将“二十四孝”斥之为“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用现实主义的笔调描述继母问题的有阮瑀。阮瑀是三国时期的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写有一首反映继母问题的诗《驾出北郭门行》,诗中描写一个被继母虐待的儿童的哭诉,甚为悲戚感人:

驾出北郭门,马樊不肯驰。下车步踟蹰,仰折枯杨枝。

顾闻丘林中,噭噭有悲啼。借问啼者出:“何为乃如斯?”

“亲母舍我殁,后母憎孤儿。饥寒无衣食,举动鞭捶施。

骨消肌肉尽,体若枯树皮。藏我空室中,父还不能知。

上冢察故处,存亡永别离。亲母何可见,泪下声正嘶。

弃我于此间,穷厄岂有赀。”传告后代人,以此为明规。

阮瑀流传下来的作品不多,此诗最为最著名。作者对不幸者的深切同情以及对丧失人性的

继母的谴责,表现出一种文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心,这也是中国文学精神的真谛。

我国的传统剧目中也有继母的故事。京剧《芦花记》(又名〈鞭打芦花〉)中讲春秋时有个名士叫闵士公,娶后妻李氏,前妻之子叫子骞。寒冬时,李氏自己的两个儿子棉衣内是丝棉,子骞的棉衣内充的却是芦花。闵士公带儿子去友人家赴宴,见子骞衣服甚厚而畏冷,用鞭子责打他;待衣服破处飞出芦花,才恍然大悟,一怒之下要休李氏。子骞为继母求情道:“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李氏于是悔悟。

还有一出戏叫《春秋配》,讲的是一个中国的“灰姑娘”的故事。少女姜秋莲受继母虐待,逼往郊外拾芦柴,遇“白马王子”书生李春发,李同情她并赠银施助。继母诬秋莲不贞,要告官。秋莲与乳母一起逃走,中间屡遭波折;李也蒙冤,差点丧命;但最终苦尽甜来,李﹑姜二人奉旨成婚,故曰“春(发)秋(莲)配”。

许多地方剧种,如秦腔﹑晋剧﹑河北梆子都有《芦花记》﹑《春秋配》的曲目,算是中国戏剧舞台上表现有继母形象的经典剧目。

有关继母“正面形象”的故事最早出自汉代刘向的《列女传》,是我国第一部妇女传记作品。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等七篇,广为流传的孟母择邻,秋胡戏妻等历史故事均出于此。

“母仪传”中母仪的标准是:

行为仪表,言则中义。

胎养子孙,以渐教化。

既成其德,致其功业。

其中“魏芒慈母”篇出自“母仪传”,讲的是一位深明大义的继母。文章甚为精彩,原文摘录如下:

魏芒慈母者(注1),魏孟阳氏之女,芒卯之后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爱慈母。遇之甚异,犹不爱。慈母乃命其三子,不得与前妻子齐衣服饮食,起居进退甚相远,前妻之子犹不爱。于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当死,慈母忧戚悲哀,带围减尺,朝夕勤劳以救其罪人。有谓慈母曰:“人不爱母至甚也,何为勤劳忧惧如此?”慈母曰:“如妾亲子,虽不爱妾,犹救其祸而除其害,独于假子而不为,何以异于凡母!其父为其孤也,而使妾为其继母。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彼虽不爱,妾安可以忘义乎!”遂讼之。魏安厘王闻之,高其义曰:“慈母如此,可不救其子乎!”乃赦其子,复其家。自此五子亲附慈母,雍雍若一。……

我且用白话把这个故事再讲述一遍:

“慈母”是魏国孟阳氏的女儿,芒卯的后妻。前妻留下五个儿子,都不敬爱她,“慈母”对他们再好也不行。于是“慈母”让自己的三个儿子在衣服饮食起居各方面与前妻之子要差一些,这五子犹不领情。前妻的中子触犯了魏王的法令,可能被处死;“慈母”忧戚悲哀,人都瘦了,整天想着如何去营救。有人劝她:“人家不喜欢你,你何必还操这份心呢?”“慈母”说:“如果是我的亲生儿子,虽不敬爱我,我也要救他;因为是养子而不救,那么与一般见识的母亲又有何不同?其父是因为他们无母而孤,才让我作他们的继母。继母也是母亲,作母亲的不能爱其子,是不慈;爱亲子而偏养子,是不义;不慈不义,何以在世上为人!他们虽不敬爱我,我岂可忘了大义!”于是到官府为养子辩护。魏王知道了此事,为她的情义所感动,赦免了她养子的罪,自此前妻的五个儿子视“慈母”如亲……。

还有两篇分别是“齐义继母”和“珠崖二义”,收在“节义传”中,也讲的是两位有情有义,视养子女如己出的继母,这里就不再赘述了。(注2)

在刘向的时代,女子看来较有地位,能自尊和自爱,才会出这样的女中贤能。——“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这样的议论,可谓大义凛然,让人肃然起敬。《列女传》中还有对男性无德的批评(“秋胡戏妻”),对男女的德行是平等看待的,这一点尤为可贵。

以上这些文字及舞台的记录,说明国人对“继母问题”的一贯关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著名影星朱丽娅•罗伯茨主演的家庭伦理片《继母》(Stepmom)上映。朱丽娅•罗伯茨扮演一个不被丈夫的前妻和两个孩子所接受的继母,但她凭借爱心和宽容,不懈努力,终于以自己的真诚感化了他们。看来,外国的继母们也在“与时俱进”,要从“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阴影中走出来。

我觉得,我们时下对“继母问题”的关注还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或套一句流行的说法,关注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据“南国早报”2005年3月1日报道,民政部公布数字,2004年办理离婚登记的为161.3万对。比2003年增长了21.2%。

我不懂社会统计,但按最保守估计,这160万对,即320万人,如果其中的二分之一再婚,加上丧偶再婚的,新组合的家庭也在二百万左右;那么这重组家庭中的孩子,按每家一个算,上溯十年,即便以前离婚率低,累计下来也不止千万;如向未来推五年,即便离婚率不增,累计下来也将达到千万。这样一个庞大的继父母﹑养子女群体,实在是不应忽略。

这样的非常规家庭如果再细分,又有生母继父,继母生父,继母继父三类。

有生母继父者,尚能得到母爱;而继母生父如继母继父,能否得到母爱很难说,父爱也常常靠不住,民间“有后妈就有后爹”的说法,并不无道理。

由于继母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继母不仅是一个家庭角色,而且已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社会角色。

现在的常规媒体,如报纸﹑电视﹑电台,对“继母”问题的关注不多;但只要登录网络,在搜索栏中输入“继母”二字,就能出现数千条信息,且看下面的标题。(这是2004年8月的搜索结果)

有关继母虐待养子女的有:

“十四岁女孩被继母毒打二小时,邻居砸门下跪方住手。”

“十四岁少年家中身中三十余刀,继母害子恶行激怒法官。”

“八岁男孩常遭继母毒打,被弃街头后拒绝回家。”

“恶毒继母揪掉头发冻坏双脚,八岁小女孩被迫截肢。”

“为再生一子竟毒杀继子,黑心继母被判死刑。”

“恶毒继母突发善心送饮料,女孩机智躲过一劫。”

“怀疑女儿偷窃其五元钱,继母下毒手闷死女儿。”

……

有关养子女报复的有:

“十九岁阔少竟买凶杀害年轻继母,爆出人伦惨剧。”

“为报复继母不给上学钱,十七岁少女在酱油瓶中投毒。”

“报复继母扔妹入厕,十四岁少年被判十三年。”

“孽子一言不和杀死继母,割下生父头颅。”

……

有关好继母的有:

“真情人生,继母也是妈。”

“继母,我最敬最爱的人生导师。”

“继母也是伟大的母亲。”

“情浓于血,女儿长跪祭后母。”

“为儿求医花光家中积蓄,继母救子遍尝百味药。”

“割肾救子继母情撼沂蒙山。”

……

成为新闻的事例或让人震惊,或让人感慨;其实,我们更应关注的是那些被家庭所冷漠,被社会所忽略,而且相对于继(父)母是弱势,没有话语权的未成年人群体。这个千万人的庞大群体是制造以上新闻的后备军,而且制造出坏新闻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得多。

由于继母通常要担一些坏名声,便有“继母难为”的说法,是让人们对继母多一些理解。其实,好的继母让人理解并不难,而坏的继母总是让人觉得或可理解而又难以理解。或可理解的是其母性的本能,难以理解的是其人性的缺失。

实际说来,继母的坏名声并不是人们的偏见,而是来自于母性自身的弱点。

西蒙•波娃的著作《第二性》,被誉为有史以来讨论妇女的最健全、最理智、最充满智慧的一本书,其中毫不客气地指出:“母性的残忍一面一直为人所知,但以前总是虚伪地认为这一面是属于残酷继母的形象……”根据美国心理学研究者统计,近年来美国境内每年被其母亲遗弃、虐待甚至杀害的婴幼儿至少有35万之多,而实际的数字可能远远高于此。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十分尴尬的结论:就整体而言,人类的母性本能并不比动物的母性本能更强烈或更优越。(我国也有类似的报道,但尚无准确的数字统计。)

母性的“残忍性”并非继母所独有,这又让崇拜“母性”的人无法接受。其实就如本书前面所指出的,这是母性(或母爱)的动物性成分的非理性发展。继母的性本能(独占性)排斥前妻,母性本能(性本能的延伸)排斥养子;当前妻因死亡或离异无法成为发泄的对象时,就表现为针对前妻之子所施的种种**的乃至心灵的暴虐行为。只有具“高一等的知觉,高一等的理解力”的母亲,才能在本能的基础上提升自己,真正成为“人”的母亲。而我的继母,显然不属于后一种。

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继母排斥前妻和养子的本能来源于称之为“里比多”(Libido)的性动力,它是人的动物性的一个重要部分。“里比多”是非理性的,它的非理性发展是精神病或不道德行为。所以弗洛伊德认为:“本我”(Id)是生物本能之我,“自我”(Ego)是心理社会之我,“超我”(Supergo)是道德理想之我。只有用“自我”调节“本我”,即理性控制本能(Libido),才能达到人格的层面;进而实现“超我”,即良心的自省和道德的完善。

作为“本我”的母亲,不但是坏的继母,对其亲生的子女,也不是称职的母亲。

清代的儒者纪晓岚就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在《家书寄内子》中说:

“妇女心性,偏爱者多,殊不知爱之不以其道,反足以害之焉。”

母性的偏爱,本不必多怪,或就如“红楼梦”中所说,人心多有一偏。(注3)但若偏离了理性,偏离了道义,不但害人之子,害己之子,到头来也害自身;这细细地想起来,也有那么些“残忍”。

追根溯源,继母问题产生于家庭的重组。婚姻自由本来就包含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的双重意义,所以从法律上说,这是当事人的私事。恩格斯说过,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注4)这个观点时下被许多人津津乐道,被许多影视剧中的角色以不同的话语加以演绎和诠释,好像恩格斯也是个爱情至上的琼瑶迷,结束“没有爱情的婚姻”不但合理合法,简直就是一次道德净化的过程。

其实,这是对恩格斯的误解。恩格斯批判的是在金钱至上的社会把婚姻当作商品,把洞房之夜沦为一种变相的卖淫;所以他尖锐地指出,“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并不等于说,所有的离婚都是合乎道德的。法律给离婚者以自由,但并不意味着道德会给每一个离婚者献上一只祝福的黄玫瑰。

印度电影《流浪者》里有两句著名的对白:

法官说:“法律不承认良心。”丽达回答:“那么,良心也不承认法律。”这就是英国王子查尔斯和卡米拉“合法”地再婚时仍要进行道德忏悔的原因。

爱情的本质是性,而婚姻的本质里既有其两性的自然属性,又有其社会性,即家庭的属性。那些为了追求自己的所谓幸福游戏婚姻,并且对子女漠视,遗弃,乃至虐待的行为,不但是家庭责任感的缺失,也是对**的放纵,对爱情的亵渎。

据专家统计,犯罪的未成年人或“问题少年”大都来自不负责任的“缺陷家庭”。当年,我为了逃避那个没有温暖的“缺陷家庭”,“恰好”走进了书店;今天的的孩子还会像我那样幸运吗?

现在,有一种“丁克”家庭在北京、上海一些大城市出现,主要是高学历高收入的中青年群体。“丁克”(Dink)是英文Doubleincomeandnokids的缩写,意为双收入、无子女的家庭。有人批评他们没有家庭责任感,我觉得有失偏颇;照这种说法,生四五个孩子的“超生游击队”岂不成了家庭责任感的典范。

对“丁克”家庭不应一概而论,因为“丁克”的原因各有不同。其中有一部分人是家庭责任感过于强烈的完美主义者;他们认为自己在经济上,心理上,乃至时间上还不具备养育子女的最佳条件,所以宁缺毋赖;这总要比那些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得其道的人要强得多;或许就是这部分人,对婚姻和家庭的本质认识得最深刻。

鲁迅在《随感录》中说:“中国所多的是孩子之父;所以以后是只要‘人’之父!”

“孩子之父(母)”与“人之父(母)”体现的是本能与理性的差别,是“本我”与“自我”的差别,是动物性与人性的差别;一词之差,天上地下。

(注1):慈母,是古时对继母或养母的一种称呼。《礼仪•丧服》解:“慈母者何也?…妾之无子者,妾之子无母者,父命妾曰:汝以为母。”

(注2)《齐义继母》原文:齐义继母者,齐二子之母也。当宣王时,有人简死于道者,吏讯之,被一创,二子兄弟立其傍,吏问之,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期年,吏不能决,言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

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相召其母问之曰:“母之子杀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其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也。今欲杀之,何也?”其母对曰:“少者,妾之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时,属之于妾曰:‘善养视之。’妾曰:‘诺。’今既受人之托,许人以诺,岂可以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诺邪!且杀兄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夫言不约束,已诺不分,何以居于世哉!子虽痛乎,独谓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于王,王美其义,高其行,皆赦不杀,而尊其母,号曰义母。

《齐义继母》大意是:齐宣王时,某兄弟二人有杀人嫌疑,但二人都争相承担罪责,让官府一时无法决断。丞相将此事告诉宣王,宣王说:“皆赦是纵有罪,皆杀是诛无辜。我觉得他们的母亲应当知道儿子的善恶,就让他们的母亲来决断吧。”于是丞相召见其母。其母哭道:“杀小的吧。”丞相问其由,其母说:“小的是我亲生,大的是前妻之子,其父临死时嘱咐我要照顾他,我怎能杀兄活弟,以私爱废公义,背言忘信呢!”言罢痛哭不止。丞相将此事告诉宣王,宣王为之感动,赦免兄弟二人的罪,并尊其母为“义母”。

《珠崖二义》原文:二义者,珠崖令之后妻,及前妻之女也。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及令死,当送丧。法内珠入于关者死。继母弃其系臂珠。其子男年九岁,好而取之,置之母镜奁中,皆莫之知。遂奉丧归,至海关,关候士吏搜索,得珠十枚于继母镜奁中,吏曰:“嘻!此值法无可柰何,谁当坐者?”初在左右顾,心恐母去置镜奁中,乃曰:“初当坐之。”吏曰:“其状何如?”对曰:“君不幸,夫人解系臂弃之。初心惜之,取而置夫人镜奁中,夫人不知也。”继母闻之,遽疾行问初,初曰:“夫人所弃珠,初复取之,置夫人奁中,初当坐之。”母意亦以初为实,然怜之,乃因谓吏曰:“愿且待,幸无劾儿,儿诚不知也。此珠妾之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而置奁中。迫奉丧,道远,与弱小俱,忽然忘之,妾当坐之。”初固曰:“实初取之。”继母又曰:“儿但让耳,实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欲强活初耳,夫人实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颈,送葬者尽哭,哀动傍人,莫不为酸鼻挥涕。关吏执笔书劾,不能就一字,关候垂泣,终日不能忍决,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坐之?不忍加文,且又相让,安知孰是?”遂弃珠而遣之,既去,后乃知男独取之也。

《珠崖二义》大意是:南海珠崖(珠崖县,属合浦郡,在海南岛,一说在雷洲半岛。合浦今属广西北海市。)产珍珠,按当时法律,珍珠为朝廷贡品,私自携带入关当死罪。珠崖县令死后,其后妻携前妻之女及己之幼子送丧回原籍,在海关被查出在镜奁中有十粒珍珠。前妻之女和继母争相担责,其实是继母的九岁幼子不懂事悄悄放进去的。此二女推让争死,一慈一孝,所以称之为“珠崖二义”。

(注3)《红楼梦》第七十五回:“婆子道:‘不用针心,只针肋条就是了。’儿子道:‘肋条离心甚远,怎么就好?’婆子道:‘不妨事,你不知天下父母心偏的多呢。’众人听说,都笑起来。”“偏心”就是一种偏爱(失于理性的爱)。

(注4)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末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

四.自欺的证明

九十年代初,大概是九二年,七十多岁的父亲终于入党,实现了他的夙愿。

那是在一次看望他们时“妈妈”说的:

“知道吗,你爸爸入党了。”

说这话时,爸爸在一边流露出一种得意的神态。

“妈妈”抱怨:

“这么大岁数还入党,也不知图个什么,还得交不少的党费。”

多年的坚持,终于感动了不甚了解他的丰台区老干部处的党组织。从表面上看,四十年代投

身革命,半个世纪的追求始终不渝,确实让人感动。

我也在想,父亲如此地执著,到底图的是什么呢?

或许在他年轻的时候,也曾想过入党作官;但他更想要的是证明他自己。

列宁曾经指出,革命队伍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抱着形形色色目的加入的“同路人”,这个观点在五九年“反右倾”时被充分发挥,康生写过一篇文章,指责“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不过是跑到无产阶级革命队伍里来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民主派,他们从来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只不过是党的同路人。”

抛开这里“左倾”的成分,“同路人”的观点倒是说出了一个事实:的确有抱着形形色色目的加入革命的假革命。

父亲当年参加革命,不过是要证明他(他们)抛妻弃子的不道德行为是“革命”的。

我想不出,父亲在四六年还能找出什么别的理由,还能跑到什么别的地方,才能给自己“淫于新婚而弃其旧室”的行为罩上一层“正确”的光环,才能逃避舆论的谴责,才能欺骗自己的良心。

也就是说,当“里比多”(Libido)——即“爱欲本能”被家庭和舆论所压抑时,他(他们)找到了一个“合理”释放“里比多”的出口。

所以他带着表妹跑到了解放区,参加了革命。此后他五十年的孜孜追求,他的“左”得可爱的怪癖,均来自急于证明自己的潜意识。大概是表演得有些过头,得不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甚至觉得他的入党动机可疑,所以一直不被接纳。像所有失去愈多愈不愿罢手的人一样,他退休后的执著所体现的不过是一种补偿心态。

其实,他的入党已证明不了什么,党员里面什么样的人都有,这一点“地球人”都知道。

姐夫是学军工的,上大学时就入了党;姐姐说她入党前曾写信给父亲,要他提供相关的个人材料,父亲居然拒不回信,一点“同志”的道义也不讲。

五.教育诗篇

也就是在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之间,改革开放的春潮涌动,教师却一下子沦为最贫困的阶层之一。

不是教师的工资低,而是教师除了工资以外几乎什么也没有。各行各业大发奖金补贴,个体户更是大赚其钱。随着物价的上涨,教师们叫苦不迭。一位老教授作诗道:

“勉保残躯到劫余,春风浩荡又何如?依旧牢愁卧贫窟,谈何容易长安居。君不见,街巷纷纷个体户,垂手千金若神助,累卵还能买汽车,天下哄传养鸡妇。……”

俏皮话:“造原子弹的不如卖鸡蛋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菜刀的,教书的不如卖书的”一时间流行,教师中的能人纷纷“下海”,我们教研组的一位年轻女教师,就是连工资关系都不要,坚决“下海”经商去也。

校长为安定军心,开始“一手抓教学,一手抓创收。”靠出租房子,招生时拉“赞助”等有限的方法给教师谋点福利。

在这段困难的时期,妻子的家庭给了我们一些资助。妻子的妹妹和妹夫在“东炼”(东方红炼油厂),妹夫还是个中层干部,不时的把单位发的大米,食油等送到我们家里;到了月底,岳父有时还塞点钱给我们,帮助我们度过“青黄不接”的难关。

困难归困难,书还得教。我们这个年龄段的教师,一站到讲台上就“荣辱皆忘,病痛不知”,完全进入角色,简直就是一种“职业病”。另一方面,由于教师的社会地位低,师范生难招,学生难教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

自称是达尔文“斗犬”的英国生物学家赫胥黎也是个教师,当然是教大学的。在他的著作《论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一书的序言中写过这样的话:当教师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因为有两种学生你是无能为力的:一种是能学而不想学,另一种是想学而学不好。

这是站在教师的立场上看学生,如果站在自省的立场,教师也有两种让人伤心的类型,即“能教而不想教”与“想教而教不了”。

我从教几十年,感觉是:为师总有伤心时,若是教到动情处。

学校是个送旧迎新的地方,每届熟悉的学生毕业,我整个暑假都怅然若失,虽然也觉得好笑,但就是不能自己。

教师是一个感情高度投入的职业。在教育和教学中能够收获愉悦,也会得到烦恼;有时你觉得自己是游刃有余,有时又觉得自己是万般无奈,这其中的喜怒哀乐,非局外人所能体会。

可能与我的经历有关,我比较倾向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的教育思想,比较反感所谓的“母爱教育”。

现在的年轻教师都熟悉苏霍姆林斯基,很少有知道马卡连柯的。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马卡连柯的《教育诗篇》影响了像我这个年龄的一代人甚至是几代人。马卡连柯(18881939)的教育思想虽然有那个革命年代的印记,但与他同时代的人也赞扬他“是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他是认为宪法里虽然没有写出“爱”字,却真真实实写出了“人”字的教育家;他认为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真正的人”。

他认为对待学生如同对待花朵一样,真正的园丁要有一种高于情感的理智:

“对待花不应该只是叹赏﹑亲吻,要手里拿起锹铲﹑剪刀﹑喷壶,应当准备好梯子;如果我们的园子里有了虫子的话,还要准备杀虫剂,……即使花有些不愿意接受也无妨。”

“在需要的时候,教师甚至于应当变为独裁者。”

所以,我是认为“雷霆与雨露,一例是春风”的那种老师。学生虽然爱听我的课,对我严格严肃的形象还是不无调侃,有一届学生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格格巫”,那是动画片“蓝精灵”里摆弄试管和烧瓶,不时与蓝精灵对抗的有趣角色,倒有几分贴切。我知道后并不生气,有时还和别人提起以自嘲。

几年前的暑假,我给一个从加拿大回国探亲的小留学生作家教,看她的作业时,发现有一次作业后面不是通常写的“good”或“excellent”而是“thankyou”。我感到奇怪,她说这次是忘了写作业,老师让她补上,然后老师就写了“谢谢”。

对于中国教师,或起码对于我来说,这么做简直是不可思议。

马卡连柯也说:“教育学是最辩证法的﹑最生动的﹑最复杂的﹑和最多种多样的科学。”受这位加拿大同行的启发,后来我也在试图改变自己。

一九九五年,我通过了高级讲师的评定。在评定职称时还有一个插曲。师范学校属中专,职称评定要通过外语考试。我初中时学过的那点俄语早已忘得差不多了,幸亏我在文革后的学外语大潮中坚持自学了英语,不但轻松地通过了考试,还把自己的“译著”当做职称评定的一个砝码。

还是在密云工作时,我得到一本美国“康奈尔大学”(Cornelluniversity)的《化学习题集》(Chemistryproblems),是在灯市口的一个旧书店买的。书里有许多衔接高中和大学的知识点,例题的分析也详尽。我当时也不懂什么版权,就在一个暑假里把它译了出来,心想主要是练练手。译完了差不多有二十万字,到北京跑了几家出版社,被人家客气地拒绝。理由有两个:一是习题的出版现在受控制,二是需要有专家或特级教师的推荐。

不久,我又在那个书店里发现了一本英文原版的中学化学教材,教材编得非常有特色,是以化学实验为引导,构成一个个的教学单元,由学生实验引入化学的基本理论和概念;图文并茂,可读性很强。我得到这本教材后兴奋不已,又动了翻译的念头。为了找到能推荐此书的专家,我把此事和区教研员程跃尧老师说了,程老师虽然当时还不是“特级”,在教育界已很有名气,和化学的特级教师比较熟,他答应帮忙。这本教材由程老师转交到据说是英语相当不错的一名化学特级教师的手里,想请他拿意见。没想到此书送出后便如石沉大海;几个月过去,程老师问了几次,毫无结果;我心疼这本书,又亲自写信求他把书还给我,还是没有回音。情急之下我曾打算登门向他索要,但又想,如此为人,登门也未必给;何况又不是我亲手交给他的,只好自认倒霉。

后来此特级教师到处宣讲他首创的“化学程序教学法”,内容与这本教材很相似。

我由此得一教训:特级教师的品质并不一定“特级”。

由于高级职称的评定要经过市级评审,学校领导怕我学历的分量不够,便让我把未发表的译稿和原著附在个人材料里,用心可谓良苦。从工作以来,学校的领导从没有因为我的学历低而歧视我,这一点我一直心存感激。

在普通中学为升学率搞得昏天黑地的时候,师范学校是一个避风港,由于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比较重视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而此时我上高中的女儿天天熬到十一二点,否则就拿不下没完没了的作业。

一九九六年暑假,那是个难忘的夏天。我带领师范“摄影小组”的学生和高考完毕的女儿登上了黄山,我们在山上跑了三天,住了两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看到了日出,第三天上午看到了云海,还遇到了难得一见的“佛光”。

那神奇的佛光真让人难以忘怀。

我们十几个人站在莲花峰的一块山崖上,云海无边,云涛在脚下慢慢流过,人如同凌空御风而行,感觉十分的快意。

不经意间,眼前现出一条彩虹;先是向下的一个弧,渐渐地延伸闭合,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光环;那七彩光环中恍恍惚惚,有影子在浮动。我忽然灵光一闪,大叫:“佛光!这是佛光!”

大家都激动了起来,向天空挥臂喊叫,光环中的影子也在向我们呼应,并且顿时闪射出无数道光来;那光影有长有短,有远有近,忽聚忽散,有的感觉就像是在眼前晃动;如佛展千手,似佛现万像,那如真如幻的奇辉异彩令人惊心动魄。在那一刻,人的精神兴奋到了极点,心也狂喜到了极点;忘记了自己身是何人,人在何处,简直就要与那些光影化在了一起,融在了一起;要与那神光佛影一同飘忽而起,轻飏而去了。

几分钟之后,奇妙的佛光渐渐淡去。我们兴奋地议论着,赞叹着,迟迟不愿离去。几位港客仍面朝佛光出现的方向,虔诚地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而山崖下离我们仅几十米远的游客好奇地望着我们,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同样让人难以忘怀的,是黄山的人。

第二天我们是住在莲花峰的一家旅馆。晚上无事,我和几个学生想出去走走。快到门口,见一个粗壮的北方汉子敞胸露怀,穿着拖鞋也向外走。一位女服务员叫住他:

“先生,不能穿拖鞋出去的。”

“我走不远,一会儿就回来。”那人边说边走。

“不行,这是我们旅店的规定,不行的!”那服务员急急地解释。

“什么规定,别那么死板!”那汉子继续向外走。

我的心情立时紧张起来,按北京的“风土人情”,已经到了“出言不逊”的临界点。

那女孩急得直跺脚:

“不行嘛,就是不行嘛!”

那声音像是在恳求,又像是女儿在父亲面前的娇嗔。

那汉子在门口止步,一句话不说,扭头回去了。

没有恶言恶语的争吵,夜晚的黄山,还是那么美。

次日下山的路上我们又遇见了那个女孩,她跟在一个中年妇女的身后,像是她的母亲接她回家休假。母女俩一身干净而得体的农村打扮,那女孩虽没有城里姑娘的俏丽,却像黄山上的一松一石,美得那么朴实,实在。

莫非是黄山的松涛,云海,佛光,把美给予了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人们?

荀子说:“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

看来居黄山,游黄山,受这一方风土和民风的浸润,心灵也一定会得到某种净化。

黄山之游真让人回味无穷。

回京之后,女儿拿到了入学通知,她被北京一所部队院校的计算机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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