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我不能……(求月票!)
作者:无语的命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250

连云港的清晨,在很多人眼中,和其它地方有着显着的不伺每天凌晨六时三十分,随着广播的响起,街道上的公共汽车站台附近便挤满了要赶往工厂或是公司去上班的职工,而街道上,成阵的自行车更是显出了这座城市的不同。 首发--无弹出广告

在连云港的二十余万市民之中,有六成劳动人口直接在**公司名下的企业工作,另外两成又间接为**公司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座城市正像他的建立一样,一切都属于公司,当然这也不是全部,在这里同样分布着数百家规模不等的投资商建立的企业,不过在连云港能数得着的企业,却大都是公司企业,这一点,至少在短期内是无法改变的。

作为亚新大药公司的经理,项松茂和其它的企业老板不同,他没有自己的代步轿车,也没有自己的包租轿车,穿着一身西装的他,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乘公共汽车,尽管亚新大药公司距离他住的地方,需要转上两路公交才能到达,但并不妨碍他每天乘公共汽车去上班。

在站台等车的时候,项松茂朝左右看去,站台附近尽是等公交车的人,穿着蓝色夹克的大都是工厂的工人,而穿着西装或是仿军装式样服装的人大都是公司职员,在这里,根本就见不到在其它城市所习惯的长袍,事实上,这或许才是连云港最大的不同。

“剪辫不易服!”

这或许是清末民初的个特点,在清末时,当时中国政权尚在满清之后,虽有人提倡剪辫,但剪辫却带着风险,毕竟满清有着“留发不留头、无辫斩首”的祖制,而辫子这自甲申年后,用“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方式,以暴力强加于民·顺者生、逆者亡,辫子在成为奴役一个民族的体现的同时,又在几百年间易发易服的过程中变成了一种习惯。

而在武昌军兴之后,剪辫易服则光复民族的象征·在风气开放的东南各省民众纷纷自动剪除剪辫子,而在北方各省,几乎处处受到愚民的抵制,甚至还于山东、河北等地酿成“剪辫血案”,有辫之人喊打喊杀的对象则是无辫之人。

后来虽说剪辫成为主流,可“剪辫不易服”却在国内各省成为习惯。

但是在连云港这种习惯却被强行阻断了,从**公司开修陇海铁路那天起·即开始向工人提供制服,慢慢的这成为连云港以及整个陇海的习惯,即便是在陇海沿线投资的非公司企业,也同样向工人提供制服,而这些制服都是仿“**式”的夹克,而向文职员工提供要么是西装、要么是仿军装样式的服装。

在这种前提下,长袍马褂自然而然的在这里遭到淘汰,但更重要的一点是·长袍马褂在这里不受人“待见”,尤其是不受公司待见,尽管公司没有明说·但是如果两个人同时去应聘工作,一人穿西装或是仿军式服装,另一人穿长袍马褂,公司会先前者,而不是后者,据说,这同李致远有些关系,李致远不喜欢那种“奴隶色彩极浓的长袍马褂”。

对此,在外界看来或许是谣传,但是项松茂却知道·这并不是谣传,在初来连云港时,穿着一身马褂的他,曾被公司中的一些朋友礼貌的提醒他,脱掉长袍马褂,只因董事长曾在公司中看到员工穿着长裤马褂时·虽说当时没发表任何意见,但最后却和他人的聊天中称那些“剪辫不易服”的人,是“一群当不够奴隶的混蛋”。

初时,项松茂非常不理解,可后来朋友们解释着,那些“剪辫不易服”的人实在是可悲到极点,因为他们剪掉了头上的辫子,却没有剪掉心中的辫子,他们的剪辫只是迫于无奈,这恰是习惯为奴隶的人的可悲之处,正是骨子里的奴性让他在剪掉尾巴的时候,又保持着奴隶的衣着。

而中国欲要富强,首要之事,便是必须去除骨子里的奴性。否则中国即使富强,也不过是由异族之奴,再转沦同胞之奴。

虽说不认为自己是奴隶,但项松茂最终还是选择穿上西装,扔掉了马褂,最后甚至连家中的女眷,也依着公司发布的“汉装”期刊内的样式,扔掉了满人的旗袍。

不过对于穿什么样的服装,在项松茂眼中看来,无足轻重,对他来说,更重要是药厂!

在很大程度上,项松茂从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单纯的商人,和很多民族工商业者一样,项松茂出身并不高贵。1880年生于浙江宁波,少年时读私塾,接受传统的儒家教育。后因家道中落,14岁时就去苏州当学徒。3年后出师,因为勤恳仔细,他被老板委以账房之职。15年前,经二舅吴子琴介绍,项松茂来到上海中英大药房担任会计。在中英大药房里,他的才干很快得到总经理的赏识,被调往汉口分店担任经理。此时的项松茂已经展示出自己的商业才华,被选举为汉口商会的董事。

而上海名人黄楚九则是他一个重要的引路人。黄楚九自己琢磨出一种“艾哭补脑汁”,因为药里添加了吗啡,喝了以后很容易兴奋。黄又打着美国“艾罗博士”和“强壮民族”的招牌,这个药居然也卖得相当好。在推销“艾罗补脑汁”的过程中,黄楚九结识了精明强干的项松茂,在这位商界豪客的邀请下,项答应出任上海正是由马克多取的。尽管现在维生素的出口是公司利润最大的产品之一,但熟知其效果的马克多却深知,这些维生素对他的症状没有任何效用,只是安慰治疗而已。

“护理长,抱歉,打扰了。”

合上病历,马克多对护士道了歉,便由护理长与护士搀扶着返回病房。

躺在病床上,看着屋顶的灯光,病房内不时传出其它病人的咳嗽声,在陇海的医院之中,并没有单人病床,这里所有的病房都是双人病房,这是公益医疗体系的必然,可这时,他却不再觉得房间嘈杂了,对他来说,他清楚的知道,医生对于他的症状—细菌感染,已经没有任何办法,同样作为医生的他也知道,这是事实,现在的医药根本无法治疗细菌感染,任何人一但被细菌感染,那么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在绝望中等死。

这里的医生已经力所能及给了他尽可能多的治疗,维生素的工业化生产,使得医生可以给他一种安慰,他会在安慰中慢慢的死去。

“不,我不能死!”

(这一章,以马克多向发明磺铵的多马克致敬,正是他改变了人类对抗疾病的历史!)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