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虎魁
作者:烤糊的地瓜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940

() () 蛋疼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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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王云飞仔细的将前前后后的事情向丹奴汇报了一通。

他当然不会说自己这一趟出行的目的,以及竟然会迷路这种囧事,所有的重点,都集中在了偶遇佐里奇,然后双方起了冲突上。

“原来如此。”丹奴点了点头,然后看了看王云飞被事后赶来的普伦神甫所治愈的左手,轻声道:“孙子,你这一次,太鲁莽了。”

“哦?”

“其实,根据我的观察,佐里奇应该已经不是一级三层的武者,而是已经达到一级四层了。”丹奴上下审视着王云飞,略有些感叹的道:“这一次你的运气太好,对方对你一点儿防备都没有,让你一上来就废了他的右手,导致最大的能力根本就挥不出来,不然的话,今天你一定会落败。所以,以后遇到佐里奇,不要心存侥幸,现在的你,完全不是他的对手。”

“那个,我也知道自己今天完全是因为运气好,不过爷爷,就算撇开运气不谈,我和他都是一级初级武者,虽然有一层之差,也不会那么容易落败吧?毕竟,一级的小层次之间的差距好像并不是太大……”挠了挠脑袋,王云飞其实心里想的更加嚣张一些,他觉得,如果自己拿出了全部的流氓打架手段,说不定跟佐里奇还是有一拼的才对……

“说的挺自信的,那好,你现在给我打一记直拳,用上你全部的力量。”

“哦。”闹不明白丹奴的意思,王云飞用尽自己全部的力气打了一拳。“这样么?”

“你觉得,自己这一拳,有没有可能杀死人?”

“……这肯定不能得吧,以我现在的能力,就算是力量再大的一拳,除非好运气的打在致命的位置上,不然的话怎么可能杀的死人。”王云飞摇摇头,很肯定的否决道。

“那么,你用拳头,对方用剑,在双方都有了防备的情况下,你觉得自己有多少机会能够出拳轰中对方?”

“这个……”王云飞傻眼了,这怎么可能计算的来?要是自己能预判这种事情,那就不用习武了,当预言家好了。“不知道,这种事情根本就不能弄出个具体数字来啊。”

“错了,记住了,你的机会,永远都只有一次。”

“机会,只有一次……”王云飞认真咀嚼这这句话,渐渐地,明白了丹奴的意思。

是啊,机会怎么可能还会有多呢?自己和佐里奇对战,自己不也只是凭借着一次机会拿下了对方么?可是如果自己没有抓住这一次机会,对方的长剑就会刺入自己的心脏,那时候,再有什么机会都是扯淡了。

因为你已经死了。

我靠,这话怎么那么耳熟呢?

王云飞脑袋里立刻浮现出一位胸口七星,经常爆衫,疑似有裸露癖的兄贵男,不由得悠然神往。

他要是会北斗神拳,那还不牛逼死了啊。

说起来,肯普法家族的拳法真的弱爆了啊。

“可是,咱们家的拳法……”

“觉得很弱是吧?”丹奴笑了笑,然后道:“那是因为,你少了一样东西。”

“额?”王云飞一愣,自己少一样东西?“少啥?”

“这个。”丹奴话音一落,拍了两下巴掌,老管家立刻双手捧着一个盒子走了进来。

来到王云飞近前,老管家揭开了盒子上的封盖,一副晃眼的铁手套映入了王云飞的眼帘。

这是一个大杀器!

这是这副铁手套给王云飞带来的第一个印象。因为这副手套上,布满了锋利的尖刺,光是看一眼,就让王云飞的牙龈一阵阵的酥麻——这要是在身上刮上一下,得掉一大块皮肉吧……那要有多疼啊。

而且,明显是精钢所制的这副手套,防御力绝对凡,至少,如果有了这副手套,今天自己就不会被那把钢剑给划破了肉皮了。

“其实这个是你父亲在知道你能够修炼之后就去准备的,前天才做好,本来还想等两天再去作坊拿回来的,却没想到你竟然提前和佐里奇起了冲突……”说到这里,老爷子的脸色有些讪讪,其实很容易就能想到,会拖延取东西的时间,完全是因为他还躺在病床上的缘故。“你给这个东西起个名字吧,……”看着眼前这副铁手套,王云飞呢喃道:“那就叫它虎魁吧。”说着,王云飞从盒子里把虎魁拿了出来,沉甸甸的重量让他不由得肩膀一沉。

带到手上,那种厚重的感觉,以及锋利的剑刃,让王云飞不由得有些期待自己和佐里奇再次对上时的情景。

“当然,有了虎魁,还是不够的,要想真正的抓住唯一的机会对敌人一击致命,你还欠缺一样最重要的东西。”

“跟我来。”

王云飞跟着丹奴来到了自家如今用来修炼的原本的跑马场,然后,掠过无数的练习设施,来到了一块一人高的木桩之前。

“这是铁树做的拳桩,现在,你打它一拳。随便怎么用力。”

王云飞点点头,来到树桩之前,玄力运转,一击打了下去。

一个清晰的拳印,出现在了树桩上。

“不错,咱们家的七转诀应该已经到了一全转三大转二小转的程度了吧,度挺快。”

微笑着夸赞了王云飞一句,丹奴接着又道:“玄力修行的效率是不错,不过,你现在能再把自己的拳头打在之前自己打中的那个位置么?”

王云飞一愣,然后看着木桩上留下的那一个被自己随意一拳所打出来的拳印。

“怎么可能?”下意识的,王云飞道。

“怎么不可能呢?”丹奴笑了笑,然后,随手挥了一拳。

王云飞一拳都能在树桩上打出一个拳印,丹奴自然就更不用说了,可是随着一声暴响,丹奴的拳头移开之后,那树桩上却还是只有唯一的一个清晰的拳印。

王云飞目瞪口呆。

“这就是你欠缺的东西了,自己想想,我想你应该能明白如果拥有了这个东西对你有什么用。”

说完,丹奴转身离开。

留下王云飞在那里苦逼的看着那个变深了一些的拳印。

至于丹奴要他想清楚的东西,其实丹奴的话一出口,王云飞就已经明白了。

能不明白么?道理太浅显了。

如果他能做到拳头指哪打哪,要打心脏绝不打胃,要打鼻子绝不打眼,那当然就可以让他在宝贵的机会面前,轻松击中自己的目标。

绝对是一个拳手最基础,最实用的技能。

重要性无可替代。

可是,正如王云飞知道这个能力的好处一样,他同样明白这个能力的背后代表着什么。

就如同一个枪手要做到百百中,一个弓箭手要做到百步穿杨,一个卖油的要做到滴油穿孔,除了熟能生巧,这种能力别无他途可求。

一个字,练。

一千拳,一万拳,一亿拳不停地练,只有用出铁杵磨针的耐性,不断地练习,不断的积累,才能掌握这个能力。

王云飞终于知道为什么龙虎拳法竟然就是一本拳击简易入门了,因为当你拥有了一双指哪打哪的拳头,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拳法,看到机会,一拳打过去就行了。

无招,胜有招!

“靠,哥是个宅男啊,这种重复性没激情的机械化劳作最讨厌了,谁来救救我啊。”

王云飞对天哀嚎一声,然后,站在了树桩的前面,看着树桩上的拳印,叹了一口气。

在地球的时候,他是一个拿着一份死工资,大量时间宅在家里的宅男,努力啊,热血啊,忍耐啊,和他几乎毫无缘分,虽然喜欢看热血漫画,也爱看那些励志电影,但是本性上,他是很懒惰的。

可是王云飞很清楚,自己在地球上可以那么做,是因为他周围生活的环境安逸且没有什么危险,和平的世界让他可以轻轻松松的做一个宅男,习惯于做一个啃老族的日子。但是来了这阿塔玛大6之后,他就必须和以前那种安逸的生活说再见了。

因为,这里是一个充满了战争,杀戮,死亡的,以实力为尊,生命轻贱的世界。和谐不存,和平不在,要想活下去,无论是谁都无法依靠,只能依靠自己,依靠自己的拳头。

所以即便是他王云飞的思想是如此的排斥枯燥的训练,他也只能提起自己的拳头。

他必须要练,而且一定要练得最勤最好,不然的话,这个世界将会轻易的将他吞没,连一点儿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要想牛逼,必先苦逼,生活啊,你强插了我,小说啊,你欺骗了我啊……”

内牛满面的王云飞,站在树桩前苦逼的挥起了自己的拳头。

择日不如撞日,拳法的正式入门修炼,就从现在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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