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辎重营(三十八)
作者:张吹水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424

( 请牢记 ) ( 请牢记 ) 当天边一阵滚雷般地声音响起地时候,就连张知秋都感到要摇摇欲坠了:大地在脚下颤抖,那种震颤从脚底直直地传了上来,整个人都似乎有种过电般隐约地“快感”。无弹出广告小说

但随之而来的,却是过电后那种浑身酥软地感觉……

张知秋这时早已经是甩掉了张建东那件拉风地披风——碍事到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深谙现代“斩首战术”精要的张知秋,还不想因此而成为被那些蛮族鞑子白甲兵、红甲兵们所觊觎和关照地对象。

蛮族地白甲兵,就是他们所谓地“呼鲁图”,译成汉语的话说就是“英雄”地意思,相当于现代军队中地“战斗标兵”,个人实力十分强悍,在张知秋地印象中,这些人在对阵明军之际,确实是有“以一敌十”地本领的。

白甲兵在蛮族被称之为“白甲护军”,是彻底的军事贵族,类似于欧洲的骑士,但却并不是说如今蛮族的皇帝皇太极直接给某些顺眼地子民发盔甲,就可以把他定义为白甲护军的。

白甲兵地遴选,是从一个甲喇地上千男丁中,从中所选地出弓马武功最强的十个人,是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百里挑一”。

而这种选择,是从小就开始的,作为一个战争民族,建州女真的孩子从出生开始,就面临着完全以厮杀为标准的训练和选择。

事实上,这些白甲兵在经过长期的掠夺性战争后,也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最富裕的奴隶主,大体上,任何一个白甲兵都拥有十个以上的“包衣奴隶”,而这些人在日常生活以及战争中,基本上是一直都要跟随着自己地主人的。

白甲兵是完全不从事生产的,有酒喝,有肉吃,而从总体来说,白甲护军也已经不是自由民的概念了,而是完全的奴隶主。

在张知秋地印象中,明末抗清英雄,官至副总兵、署总兵衔地太子太师、靖南伯黄得功,最早起家就是源于在辽东前线侥幸地杀了一个勒子的白甲兵,不但是马上被赏赐两百两的银子,并被立即提拔为辽东经略的亲兵。

就因为杀了一个白甲兵,黄得功还由此而得了一个外号,叫做“黄闯子”,这样的殊荣,是所有的辽东明军,都没有的。

红甲兵地实力稍逊于白甲兵,但也比普通地蛮族士卒要强出许多,一般也都是后金军队中地下级基层军官。

红甲兵又叫“红摆牙喇”,也是蛮族的精锐,通常几十个士卒中,才有一个“红摆牙喇”;而每个红甲兵,都要有三十个敌人的人头作为基础,才能成为白甲兵。

最要命的是,这些人地骑射功夫全都非常地突出,也是这个时代最好地战场“狙击手”,张知秋可不想因为一件披风把自己地小命无端地葬送掉。

当然,表面上张知秋却是因为披风碍事地缘故——他现在不但是两手中各自抓了一杆长枪,腰中也应景地像模像样挂上了一柄长刀。

能够有此认识,还是全赖于张知秋那未曾全部“失忆”地大脑,虽然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种冷兵器地战争,但如果只是“纸上谈兵”的话,张知秋却也是拥有绝不下于一个积年老卒地阅历的,甚至大可以与一些基层地军官们别别风头。

从教育的角度而言,现代人,即便是一个普通地农民,在见识方面也比这明朝地一个秀才要强上许多的——无他,“见多识广”罢了。

现代人虽然许多人也是一辈子没有出过远门,但是发达地社会资讯系统,却是时时刻刻地在将无数地资讯灌输给他们,这与古人所说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道理相通,但却还要来的更为直接与全面。

换句话说,如果现代人可以修仙的话,那些“渡劫”什么的,一定要比古人更有优势:所有人世间的酸甜苦辣、七情六欲,根本不怕因为闻所未闻而被“诱惑”儿受到刺激:在互联网的面前,还有什么是现代小学生所见识不到的……

在大明崇祯三年,还正是蛮族势力地上升阶段,辽东、甚至是这远在山西的大同军镇,却都已开始感受到蛮族的咄咄逼人之态了!

大明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蛮族首领**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建立大金(史称后金),改元天命。

天命三年,也就是明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哈赤公布名为“七大恨”的讨明檄文,开始公开起兵反明。

爱新觉罗·**哈赤去世后,爱新觉罗·皇太极即位,到明朝崇祯九年(1636年)时,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年号崇德,届时这“大金”国号才会停止使用。

当见到铺天盖地地漫野而来地骑兵时,不但是那些役夫们,就是辎重营中地军官们也全部都是面青唇白、脸无人色了!

这哪里只是一千马匪,远处地这些马队,如果没有。

蛮族鞑子!

ps:求收藏,求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