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关于二娘报仇的疑惑”一评的一些看法
作者:面北眉南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44

“关于二娘报仇的疑惑”一评的一些看法BYeffie1945

首先,关于二娘这个角色,确是反派无疑。我们看看她做的几件大事:挑唆柳氏火烧王家祠堂,对王家大老爷几次暗中下毒手,行巫蛊之术用药控制祖母,同南疆余孽合作,南疆人欲对皇室不利,她则想报复王家。

以上是文中明确说了的。她做过的事。我们且看看,按照古代律法,二娘现在做的这些事能让她有个什么下场。

祠堂是家族的象征,南宋时祠堂尚有等级之限,民间不得立祠,到明代嘉靖“许民间皆联宗立庙”,后来倒是做过皇帝或封侯过的姓氏才可称“家庙”,其余称宗祠(见度娘)。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王家作为望族,家祠不仅是他们精神上的寄托,更是身份的彰显。柳氏一个姨娘,竟敢在女儿的挑唆下火烧王家祠堂,不可谓不大胆。二娘在这其中应算是“首犯”,即便亲亲相隐,柳氏不曾供认出二娘来,二娘亦不可因此脱罪。

她对王家大老爷下手,可算是恶逆未遂。恶逆于唐律疏议中的十恶中排第四,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此罪虽不是犯意定罪,但二娘已有实行行为了,故而也应定罪。

她给孙氏下药。这属于谋害亲长。就算是被逼迫,在古人看来她也该牺牲自己保全亲长,唐律疏议十恶中的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造畜蛊毒、厌魅”。这里造畜蛊毒和厌魅是以巫术害人的行为,和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肢解人的行为一样恶劣,后果严重。若是二娘存了害孙氏之心,则一行为触犯数罪,当从重处罚。

最后,同南疆人勾结,这是最严重的,十恶之首谋反,“谓谋危社稷”,即阴谋以各种手段推翻现存的君主制度。此罪只要有谋,即合意便构成犯罪,且连坐范围甚广,连当地官员都有可能被拉下水,王家绝不会让这事上达天听,肯定会私下处理掉的。否则一家老小性命难保。

至于二娘有没有可能拿南疆人做垫脚石?她自己或许是这么期待的,但是王家人不是傻子,做官做了那么多年,王栋自己又是刑部尚书,肯定知道二娘罪无可赦,怎么可能会放过她呢?或许有朋友担心这一切都没有证据证明。但我国古代一向采用有罪推定,且刑讯制度合法化,无论是以前伺候二娘的下人,还是南疆人,只要她们招供二娘便脱罪不能了。

的确,若二娘再次脱身,或许情节上会更加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但是站在尊重史实的角度,古代律法并不是吃素的,二娘活着的时间越长,对王家威胁越大,她越早出局,越符合情理。

2012-9-822: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