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七章 反日浪潮
作者:那年那兔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490

ps: 老妈逼着相亲去,推不过去了,今天只能一更了,请书友们见谅,不过都32岁了还没谈过恋爱,不怪老妈着急^_^

在内华达州,律师协会发表声明说,“如果日本鬼在加州伯克利是危险的话,那么他们来到内华达州同样也是危险的。”,爱达荷州州长蔡司.克拉克表示:“日本鬼生活像老鼠,繁殖像老鼠,所作所为也像老鼠。”,堪萨斯州干脆命令警察禁止日裔进入,州长佩恩.拉特奈解释:“堪萨斯州不要日本鬼,不欢迎日本鬼。”

在美国各地,理发店的窗子上挂牌子写道“日本鬼来刮胡子,发生意外概不负责。”;饭店贴出标语“老鼠、日本鬼,本店一概毒杀无误。”;加油站拒绝给日裔加油,连水都不给他们;甚至公共厕所也禁止他们进入......

有5个在美国出生长大的二代日裔美国人来到新泽西州,一个小农场主雇佣了他们,当地治安委员会就把这个小农场主的谷仓烧了,还威胁要杀死他的幼子。一个二代日裔女子来到丹佛市,想到教堂做礼拜,谁知牧师却不让她进去,表示,“你去你们自己的佛寺不是更好些吗?”

在美国高官当中,负责西海岸防卫的约翰.德维特中将对日裔美国人最为敌视,他公开声称,“日本鬼就是日本鬼,不管是不是美国公民”,但他的这番话其实与珍珠港事件以后美国的民意是一致的。

在德维特的强烈建议和陆军部长亨利.史汀生的支持下。已经为全球战局焦头烂额而无暇顾及国内民权的罗斯福总统签署了第9066号总统令,授权军队可以将“有关人等”从军方指定的“军事地区”内赶走,“安置”在其他地方。虽然这项行政命令没有明文使用“美籍日本人”一词,但实际上在西海岸被广泛抓走的就是他们,与别的民族无涉。

拘留日裔美国人的政策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右翼的赫斯特报系和专栏作家威斯特布鲁克.佩格勒一类的种族主义者在报纸上写道:“我们为什么要对日本鬼这么好呢?他们占了我们的停车位,他们在邮局排在前面,他们在公共汽车上占了座位。把他们撵到穷山恶水的地方去受苦挨饿吧!一个都不留!”

甚至在新闻史上有着标志地位的瓦尔特.李普曼那样的开明人士,以及左派人士加莱.麦克威廉姆斯、威托.马克安东尼奥和**的《每日工人报》及《人民世界报》的主编们,都对于这样的政策表示了赞同。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也将拘留政策视为合法。尽管几十年后,该联盟将日裔拘禁定义为“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侵害公民权事件”......

对于这样的政策,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同样无一反对。道格拉斯法官对其是否违宪避而不谈,而雨果.布莱克法官则认为。加州一直受到入侵的威胁。军方的权威就是最高的权威。内阁里没有一个部长表示反对。参议院里没有一名议员反对,地方州长当中也没有一人出面维护日裔美国公民,使得他们的处境比历史上还要凄惨得多......

第9066号总统令只有48小时执行时间。也就是说,日裔只有这点时间来料理家务,结束他们经营超过半个世纪的产业和生意。他们只准携带个人衣服,私人投资和银行存款都要没收,甚至连剃刀和酒都被充公,没有上诉和抗议的权利,其财产总损失高达数亿美元......

总统令颁布后的首个星期一,德维特的命令就好像防疫通知书一样一张张贴在日裔的家门口,不久卡车开来,士兵们在人行道上喊:“日本鬼滚出来!”历史学家写道:这个命令叫起来就像在荷兰的人行道上听到德国士兵叫喊“滚出来!犹太猪!”一样令人心惊胆战。

美国大兵对待那些婴儿,只是简简单单地一人一张标签,就像对行李一样处理。这其中包括只有14个月大的迈克.本田(日文名本田实)。他的家庭祖上来自熊本,在洛杉矶附近经营一家杂货铺,家族产业瞬间化为乌有。离开世代居住房屋的那晚上,他们和几千日裔家庭一起住在一座赛马场的马厩里。

日文版的行政命令,刊登在《罗府新报》上,随后这家报纸就被关闭,其编辑和记者们加入了被拘禁者的队伍中......

在其后的半年时间里,有超过15万名日本人被运往加州到阿肯色州一带荒无人烟的各大拘留营。这一带都是“以前没人住过,以后也没人住过的”不毛之地,好几所干脆直接设在沙漠中。在这个过程里,日裔首领以毋庸置疑的命令要求全体日裔妥协,他们以身作则,带头举家迁入......

拘留营周围都是带电的铁丝网,还有武装哨兵巡逻,瞭望台的枪口一律对着营内。人住的是“长排长排的用油毛毡搭起来的小木头屋子”,室内只有一个炉子、一盏吊灯和一张张铁板吊床。可以说,再也没有任何私人生活和空间可言。

被关在拘留营中的日裔美国公民必须自己劳动,开垦荒地,为了把环境弄得更人道一些,他们种了花,用废木料做家具。在严酷的环境中,一些年老体弱者死去,有人绝食或者试图逃跑并被射杀,但更多的人则展现了一种惊人的坚忍。如果历史不变的话,绝望的他们会在美国政府日后调整政策后如同“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患者那样变得对美国更加忠诚,但是在这个时空,一切都不同了......

这种拘留营被称为强制收容所,罗斯福总统一次都没有去过,但是有一次他将其称之为“集中营”,这样的集中营在全美有11所。后来美国的历史书中这样写道,“那些年轻的日裔们,过着中产阶级的生活,土生土长,在公立学校中接受教育,从衣着、讲话、举止习惯都和白人无二,就这样被自己的“同胞”赶出家园,当作罪犯一样严加看管,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不公,才会酿成日后那场更大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