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自乱阵脚(上)
作者:泣风尘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781

王千军再次带着人出了镇子,理由变成了打猎,这也符合他这个京城功勋子弟的形象。歇马镇上的很多人听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希望这位王百户出去打猎的时候碰到下山的老虎、豹子、野猪什么的,直接让王千军死在外面,不要再回来了。

这种时候,骑马在雪地中飞奔,看着远处白茫茫的一片,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附近山头上的确有老虎、豹子、野猪、狼这些凶猛的野兽,但除了狼外,其他的野兽都在山林里待着,除非饿疯了,不然不会下山。

手中的箭头瞄准正在奔跑的野兔,坐下的战马紧追不放,松开弓弦后又有一只小野兽入账。拉住了马缰绳,王千军并没有去捡猎物,就这么站在雪地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想什么呢?真想打头野猪回去吗?”纳兰长风骑着马跟了过来,自然有锦衣卫的缇骑帮王千军捡起猎物。

除了纳兰长风,还有柳枯,这两人陪着王千军出外狩猎,其他人依旧在方家待着,王文杰更是一步不想出门,按他的话来说:“外面这么冷,还去打猎,自己找罪受。还是屋子里暖和,火盆、小酒,就差一个漂亮丫鬟了。”

“野猪,那东西比老虎还难打,皮粗得连老虎都不想去惹。我只是觉得凉州卫这地方太诡异了,铁衣卫的瑾跟那位马指挥使到底在谋划着什么?还有那位刑部的罗大人,他也有点问题。想起来就头疼,凉州卫明显是被人先布好了局,咱们跟田小奇都是进了局的棋子。真他妈憋屈!”

王千军的抱怨声两人听得很清楚,却都没说什么。笨人动手,聪明人动脑,但这动脑可不是个简单活,历代军师都不长寿,算来算去,机关算尽,太伤神了。

“憋屈,也没办法。大家可都看着你!其实这一趟的收获还不错,最起码手上有银子了。实在不行,咱们就拍拍屁股走人,谁怕谁!”纳兰长风看得很开,其实众人这一次出来就是为了捞银子,其他的可有可无。

王千军没说话,手里攥着马鞭还在想。柳枯在此时突然高喝一声:“还真有野猪,杀吧!送上门的!”

山上找不到吃的大野猪下山了,王千军顺着柳枯的声音望去,一头肥壮的野猪,顶着两颗大獠牙正向这里冲来。山上的野猪可不怕人,饿疯的野猪什么都吃。皮糙肉厚的野猪普通弓箭对它也没有效果,王千军将弓箭收起来,换上了长枪。

“送上门的,怎么有不杀的道理,晚上吃野猪肉。”说完王千军一马当先,其他锦衣卫也快速散开,将狂奔来的野猪包围在中间,柳枯也换上了长枪,纳兰长风依旧用弓箭来掩护两人。

野猪皮没有牛皮好,扒下来也没用。不用在乎野猪皮是否完整,纳兰长风一箭接着一箭来激怒饥饿的野猪,消弱野猪的力气。被激怒的野猪只会横冲直撞,猛冲向射箭的纳兰长风。

柳枯也动了,他拐了一个大弯,从野猪的屁股后面骑马追了上来,手中的长枪从野猪的侧身刺过,借着马力在野猪的身上留下了又长又深的口子,疼痛的野猪转头冲向了距离最近的柳枯。

王千军终于动了。身上插了好几箭,伤口不断冒血的野猪由他来给出致命一击。野猪奔跑的速度越快,血就流得越多,纳兰长风的箭一直没停下过,柳枯反而是被野猪追着跑。但跑了一阵,野猪不跑了,就一直在原地转圈,喘着粗气改进攻为防御。

王千军的马很快,手中的长枪跟快,整个身子侧向一边就是为了将长枪一下刺穿野猪的脖子,一下就够了。锋利的长枪从贯穿了野猪的脖子,松手而去的王千军拔出了雁翎刀,快速地调转马头,看着还没有倒地的野猪,纵马上去补上了最后一刀!

野猪死了,闻着野猪身上的腥臭味,还有那鲜血的气味,王千军冷笑着拔出了长枪。鲜血让他振奋精神,既然来到了这凉州卫,那就干脆把事情闹大,无论是纨绔子弟的身份,还是锦衣卫的身份,都应该飞扬跋扈,横行霸道!绝对没有缩头低调做人的道理。

野猪有其他的缇骑收拾,王千军也不去擦手上跟身上的血,突然说道:“趁太阳还没下山,我想出关看看!留下两个人带猎物回去!”

说完也不等众人回答,王千军第一个纵马而去,纳兰长风与柳枯两人对看了一眼,也只能苦笑着跟上。二十名缇骑留下两人将猎物带回,其他的全部快马追上。

边境关卡有边军防守。可这边境实在是太大了,关卡再多也忙不过来。更何况,这种时候鞑靼人也不会来,大冬天的,家里的老婆孩子家畜都要有人照顾,谁没事吃饱着撑着不管老婆孩子来玩命。王千军一路走来,看到各关卡的边军明显少了很多,都在自家的堡垒里好好待着。

纳兰长风与柳枯一直在身后跟着,王千军就这么畅通无阻地一路向北,直到一个较大的关卡处才被人拦住,询问身份。难得还有人尽忠职守,但眼前的这群边军怎么看都是出来方便的,刚巧碰到了王千军。

这么冷的天气,官服当然不会穿在身上,王千军也不亮锦衣卫的腰牌,扔出一张一贯的宝钞,对方却嫌少,王千军再扔一张,说要去外面转转。看到王千军身后有不少人跟着,却没有带货物,口音又是正统的官话,对方什么便不再多问,直接就放王千军出关了。身后的纳兰长风与柳枯也是一样,可离开关卡一段路程,王千军却不走了。停下马来与身后的纳兰长风等人会合,因为远处正有一小队的人马南下,目的地很有可能就是王千军刚才过的关卡。

“这群边军,也太偷懒了,如果鞑靼人来了怎么办?!”一路过来各关卡的表现,纳兰长风很是不满。

“鞑靼人这个时候不会来的,换咱们,咱们也会偷懒的。”柳枯却不在意,他本来就是随便惯了的人。

王千军不讨论这个,马鞭直指向远处来的人,一个身材非常高大的人骑着马走在最前头,后面跟着大约有十个人,每个人都是双马,一匹马骑着,一匹马上驮着货物。

“应该是从北边回来的商队,就这么让咱们碰上了。还真是巧,去打声招呼吧,其他的都不做,他们这些人也不容易,看衣着很有可能是边军的小队走私者。”

这么点人,这么少的东西,王千军可不觉得会有什么大生意。王千军再次一马当先,急得纳兰长风与柳枯赶紧跟上,就怕对方害怕王千军锦衣卫的身份,要是想杀人灭口王千军可就危险了。

有人过来,走私的马队也紧张,一阵小小的骚动后马上将东西都准备好。兵器就在马上,该藏的东西也都藏好了。看到王千军过来,马队中奔出一人,走在最前面的壮汉也跟着奔出。领头的是一个脸上有疤痕的男人,他身边的壮汉怎么看也有一米九的身高,身上被厚厚的衣服包裹,看起来非常的强壮。

看到王千军身边的骑士都有带兵器,而且数量众多,刀疤脸很是客气地问道:“那个,这位公子。请,请问你们是哪里人?”

这么客气的语气,刀疤脸似乎不怎么习惯,王千军却笑了。他一笑,刀疤脸身边的壮汉也跟着笑了,结果被刀疤脸瞪了一眼,壮汉一副很委屈的样子,低下了头。

“京城来的,最近住在歇马镇的方家。太无聊了,就带人出来转转。你们呢?不用这么客气,看你们的样子,是卫所里的将士吧?”边军有边军独特的气势,那不是普通亡命徒能够模仿的。

被王千军问道身份,刀疤脸有些为难,但因为王千军是方家的客人,多少也松了一口气:“正是!我们这些人都是歇马镇的边军,大冬天去北边换些东西。公子既然是方二爷的客人,那就是自家人了。公子如果碰到什么人的话,尽管打方二爷的名头,这附近混口饭吃的人都会卖方二爷面子的。”

方二爷的名头看来挺大的,只是王千军如果在这个时候打出锦衣卫的名号,不知道眼前的这些人会怎么样?!担惊受怕那是肯定的。就怕这些人还有杀人灭口的念头。

“草原上的生意还不错吧?这种生意听说赚头挺大的。”王千军很客气地拿出随身的酒囊,扔给了刀疤脸。

刀疤脸接下,打开酒囊闻了一下,很不客气地张开嘴喝上一大口,又递给了他身边的壮汉,说道:“好酒,方家的好酒我上次也才喝过一次,那味道,忘不掉!杀头生意,也就赚点糊口钱。这生意,自己没办法做,赚来的还要分成好几份,最后分到自家兄弟手上的刚好够全家吃饱。这位公子,我们还要赶路,谢过你的酒了。”

壮汉喝上一口,刀疤脸又喝了一口,最后还给了王千军。可王千军又递了回去,还从纳兰长风那拿来另外一个酒囊,一起扔了过去。

“都不容易,混口饭吃。这些都给你们。你们刚从北边回来,歇马镇最近发生的事你们也许不知道,那边最近不怎么太平,正在折腾,小心点吧。我还要在这里再逛一会,这么好的景色,别的地方真的不容易看到。”

王千军好心地提醒了一下刀疤脸,刀疤脸也没有多想,抱拳说道:“多谢了,保重!”

看着刀疤脸离开,王千军却笑了,自嘲地笑着。他这一次来的目的就是这群做走私生意的边军,歇马镇也是因为他的到来才变得不太平。如果刀疤脸知道真相的话,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

看到王千军古怪地笑意,纳兰长风摇了摇头说道:“这走私生意的确难做。看马上驮的货物也不是什么贵重品,队伍也只有二十三匹马,这马的数量也太少了吧,还是驮马。”

“长风,这次你可看走眼了,呵呵。那些驮马可都是不错的战马,他们骑的才是驮马。年关快到了,鞑靼人的牛羊肉和一些山货也能卖上好价钱。”柳枯指出了纳兰长风的错误,他这双眼睛可毒着呢。

“是吗?可就算他们把货运回去,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那个姓江的副千户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纳兰长风并不介意自己看走眼,反而为那些人担心。

王千军此时站在马上,眺望着远方,再过去差不多就是鞑靼人的地盘了,他可没有过去的意思。走私的商队是鞑靼部落的客人,尊贵的客人。可像王千军这种人,就不知道鞑靼人会怎么款待了,是贵客还是肥羊呢?!王千军可不想冒险。

“回去,走慢点。我觉得,刚才那队商队回到歇马镇一定会有事情发生的,咱们走慢点才有好戏看,走吧。”王千军的心情好了很多,众人继续跟在他的身后,就这么一路跟着他慢慢地晃悠回去。

当王千军回到歇马镇的时候,还没发生什么,方家已经把王千军打来的野猪肉下锅了,红焖野猪肉、野鸡鸡汤、红烧兔肉,这三样主菜上桌后,众人闻着味道胃口大开。当然,现在是没有青菜吃的,大冬天哪里来的青菜,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温室大棚。

自己打来的猎物,吃起来就是香。可就在王千军与众人吃得很开心的时候,管家一路小跑来到了方二爷的身边,很紧张地小声说了几句,方二爷的脸色马上就变了。

王千军知道出事了,可他还要笑着举起杯,说道:“方举人,这些日子实在是打扰了,这一杯我敬你。干!”

王千军敬的酒,方二爷也只能勉强笑着举杯,碰杯后一饮而尽。放下酒杯,王千军夹起最喜欢吃的猪蹄,大口地啃了起来,看得一旁的方二爷也只能干瞪眼,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没办法,事情似乎有点失去控制,方二爷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在王千军啃猪蹄的时候赶紧说道:“王百户,请问你今天外出打猎后,有没有出关?!”

王千军点了点头,没说话,继续啃着他的猪蹄。要做野猪肉可是一门手艺,野猪肉太腥臭了,做不好的话比家猪肉还难吃,这方家的厨子手艺不错,野味做得很棒。

王千军一点头,方二爷就知道坏事了,他继续说道:“那王百户,你去的路上有没有碰到什么人?是不是碰到了一队马队。领头的是个刀疤脸,身边有个壮汉,很高大。”

下午碰到的商队的确是歇马镇边军派出去的,看方二爷紧张的样子,王千军已经猜到了,看来那位江副千户连歇马镇的边军都要下手了。

可王千军表面上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化,只回了一句:“是啊,有碰到过。”然后就继续啃着他的猪蹄了。

“我的王百户,我大人,王公子,算是我前世欠你的好不好,歇马镇出大事了。那个姓江的,把你碰到的那队人抓了起来,说是要明正典刑,午夜子时就要将那十一人全部斩首了!”

姓江的竟然这么狠,这可让王千军有点意外,他终于是把啃了一半的猪蹄放到碗里,擦了擦手跟嘴,说道:“姓江的怎么这么狠?他平常是个什么样的人,方举人你清楚吗?”

“他就是马指挥使身边的一条狗,会咬人狗。一条吃了肉还不认账,除了马指挥使外其他人都咬的狗!这一次他来歇马镇我就怕,怕出事。现在好了,他连自己人都要动手,实在是太过分了!他以为他是什么东西,逢年过节的孝敬里从来没少了他那份,他倒好,翻脸不认人了。歇马镇这地方说得好听点,是个可以发财的镇子。可谁都知道,一旦鞑靼人突破了北边的几个关卡,第一个倒霉的就是歇马镇!就歇马镇里这一百边军,前后已经换了两茬,外面光边军的坟就有两百多个。现在,那个姓江的还要拿镇上的边军开刀,实在是太过分了!”

方二爷气得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方二爷这个人,跟镇上的边军关系也不错,危急的时候也是生死兄弟,看到边军倒霉,他当然会生气。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姓江的拿镇上的边军开刀,那下一次,姓江的就会拿他开刀。方家的这些产业可有不少人惦记着,想霸占方家财产跟地位的有的是!

看到方二爷这么激动的样子,王千军与其他人对了对眼,大家都是一副由他拿主意就好的样子。王千军却再次抓起碗中的猪蹄,说道:“方举人,你先派人去监视着,有什么新动静马上回报。吃饱饭,休息够了,到时候本百户再去管着闲事。论官阶本百户是拿姓江的没办法,可论身份还有出身,姓江的也拿我没办法!大家吃饭。”

王千军这么说,方二爷也算是放心了,赶紧着让管家继续派人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