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朗姆之死
作者:会抓羊的小狼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1760

瑞拉齐小镇似乎永远都是那么热闹,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嘈杂中夹杂着商贩的叫卖声,小孩的啼哭声及一些出来采购的主妇与远来客商眉目传情的嬉戏声,还有那些似人非人,似畜非畜的牛头人时不时打着响鼻。 无弹出广告文本小说站小说ap.整理

马克一直都觉得自己讨厌喧闹的环境,但不知为何,如今,他却渐渐喜欢上这里,也许,是因为善良的朗姆大叔,他也喜欢这里的原因吧。马克已经将朗姆大叔当成自己的亲人,对那个没有私心,不图回报帮助别人的善良老人,马克打从心底敬佩。

正如罗格牧师所说,一个人能保守内心那份纯真极为不易,朗姆大叔做到了。所以马克尊敬他,爱他。

马克来到第一次与朗姆大叔摆摊的地方,现那里已经积累了不少垃圾,却没人打扫,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这里了。那么……朗姆大叔去了哪里?

马克正打算问一问旁边的鱼贩,却见一个矮小的身影从人群中挤了过来,马克第一时间认出此人,他就是上一次与朗姆大叔交易的小矮人曼达,哦,应该称呼他“精灵”,马克自嘲的笑笑,到现在也不知道“精灵”和“矮人”有什么关系。

曼达挤到马克身边,擦着额头的汗水道:“该死的,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咦,朗姆大叔呢?”曼达环视四周,他似乎永远都是那么匆匆忙忙。

马克闻言不置可否,问道:“朗姆大叔很久没来这里了吗?”

“这应该我问你才对!”曼达鼻子里喷出两团白气,看上去异常愤怒:“我曼达一直遵守约定,只在朗姆大叔这里收购鱼干,可是,朗姆大叔很长时间没有来过了,可恨的是,他连个招呼都不打,你知道我们部落离这里有多远吗?该死的,我来这里需要走两天的路程!”

马克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他知道,朗姆大叔不是那种不遵守约定之人,即便真遇到些难题,也必然会命丽莎前来说明情况,这样招呼都不打一下,很可能出了大事。xち提ち供

当然,这毕竟只是马克的猜测,在猜测没有得到印证以前,马克是不会当成事实来说明的,他凝视着矮人道:“曼达,你觉得朗姆大叔是那种人吗?”

曼达微微一窒,旋即苦笑道:“我相信朗姆大叔,只是,我也要生活。”

马克见他身后背着十几只水囊,问道:“你带来了自己亲手酿制的果酒?”

曼达傻傻的点头,他有些跟不上马克跳跃性的思维,哦,原谅这个可怜虫吧,他从小脑瓜就生的不甚灵光,不然也不会傻等着收购朗姆大叔的鱼干,而不去别家了,毕竟除朗姆大叔以外,其他人也出售一些鱼干。

马克掏出一枚金币,在手里晃了晃,问道:“这应该足够买下你的果酒吧?”

曼达被金币折射的闪闪金光迷乱了眼眸,连连点头道:“足够了,嗯……这……哪用的了这么多?”

马克将金币丢给他,说道:“这些钱你拿着,你的果酒我全要了,另外,我代朗姆大叔像你道歉,他大概遇到了麻烦。”

曼达将果酒交到马克手里,贴身收好金币,这才心满意足道:“你是马克吧,我记得你,上次和朗姆大叔一起来的。既然朗姆大叔遇到了麻烦,那么我会原谅他的,你代我转告他,曼达是他永远的朋友,嗯,丽莎小姐晾制的鱼干味道真不错。”

马克拍了拍矮人的肩膀,没有再说什么,拎起果酒便向朗姆大叔的家里赶去,他的内心非常着急,隐隐觉得,朗姆大叔家里一定生了什么。

当马克来到朗姆大叔家的小院,入眼便是一具血淋淋的尸体,不错,那正是朗姆大叔的尸体,这一点,马克是从他脚上那双破烂不堪的草鞋上面证实的,马克记得,朗姆大叔因为时常走山路,鞋子坏的很快,但因为生活窘迫,很少添置新鞋,这里的鞋子大多是由兽皮制成,在沿海小镇,兽皮的价格非常昂贵,并不是普通人家所能承受的。因此朗姆大叔常穿在脚上的,都是由丽莎编制的草鞋。

丽莎疼爱父亲,将平时的花销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积攒了很长时间,为朗姆大叔买了一双柔软轻便的兽皮靴,但是朗姆大叔舍不得穿,一直将那双靴子留着,后来马克几乎赤身**的来到他们家,那双靴子,便穿在了马克脚上。

马克低头看着脚上靴子,似乎看到了朗姆大叔的笑脸,他缓缓走到那具血淋淋的尸体边,脸上无悲无喜,只有眸中时而闪烁着莫名的神采。

很难相信杀死朗姆大叔之人,恨他到了哪种程度,竟将他的肚皮生生刨开,上面甚至洒满了海盐。

马克将流趟在地上,黑乎乎散着恶臭的内脏,捡起来塞进去,而里面的肠道却又流到地上,马克不断地重复着捡起填充工作,却始终无法将朗姆大叔的尸体还原,他脸上流露出一抹妖异的笑容,有些神经质的笑道:“嘿嘿,我就说过,对我好的人,没有一个会有好下场!”

他捧起朗姆大叔那张被鲜血和泥土混合凝结在一起的脸,摇头道:“朗姆大叔,你看,你曾经帮助那么多人,自己最终落得什么下场?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脸脏了没人帮你洗,尸体躺在这里那么久却没人帮你收,你……还认为好人会有好报吗?”

马克将携带的酒取下来,缓缓倒在朗姆大叔的脸上,一边擦洗,一边说道:“你看,这是我帮你准备的果酒,我知道,你喜欢喝两杯,但是,你却从来没有喝到过矮人酿制的美酒,我记得,我离开的时候,你给了很多钱,哦,对你来说是很多钱,那足够你美美的的品一壶美酒,但是你没有,你把它给了我。所有章节都是请到你很遗憾吧,遗憾也许这一辈子都因为别人,而亏待了自己!”

当朗姆大叔脸上的污渍被清洁干净,马克看到的仍是那张饱经沧桑,却依然带笑的脸,他愤怒的抓起朗姆大叔的领口,拼命摇晃道:“你还笑,你已经是一个死人!死人!一具冰冷的尸体,你什么都不知道,你还笑?有什么值得你笑的?”

马克抱着朗姆大叔的尸体,足足在院子里坐了一个下午,酒喝光了,话说完了。最后,他将朗姆大叔的尸体焚烧,乘着小船将他的骨灰洒到大海中,站在船头,马克仰天长啸:“马克!从今天开始,你再也不可以接受任何人的帮助,你没有资格,你会害死他们的!你要变得强大,你要让上天偿还他对你的一切不公平!你要保证你所爱的人不会受到一丁点伤害!”

这一刻,马克似乎又变回了那个冷漠的复仇者,那个永远都防备着别人的可怜虫!

回到岸上,马克第一时间找到了距离朗姆大叔家最近的村民,打听清楚一切自己需要知道的东西。

看着瑞拉齐小镇的方向,马克口中喃喃道:“奥多巴,你这蠢材,害死朗姆大叔的其实就是你啊!”

他从周围村民口中得知,十几天前,基尼男爵带领几名仆人来到这里,威胁朗姆大叔将丽莎送到自己家中,朗姆大叔不同意,激怒了基尼,于是基尼便将朗姆大叔杀害,抢走了丽莎!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奥多巴斩草不除根,最终害死了朗姆大叔!

马克弄清楚基尼的住址,没有犹豫,直接去找他寻仇,若是以前,马克或许会因为实力不济,隐忍下来,而今,他已经完成筑体阶段,对上一名中级剑士也不落下风,更何况基尼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爵,即便他再富有,也不会有高级骑士、剑士为他效命。

所以马克去找他,没有丝毫顾忌。

然而马克忽略了一点,基尼上面还有一个叔父,并且,是拥有大片封地的伯爵!

雷森特伯爵是一个善良的大贵族,对于自己封地内的子民非常关心,每隔一段时间,雷森特伯爵就会到下面巡视,体察一下自己子民的生活,如果觉得某一位子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一定会施以援手。因此,但凡封地内的子民,一提到雷森特伯爵,无不竖起大拇指,给出各种赞誉。

雷森特也乐得听子民说些吹捧的话,他很享受那种被人自内心的拥戴。

自从将瑞拉齐小镇赏赐给自己的侄儿基尼,雷森特伯爵很长时间没有来过了,因为基尼在他面前一直扮演者“贤者”的角色,使他很放心将封地交给基尼打理,当然,适当的检验一下侄儿的成果是应该的,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今天,便是雷森特伯爵例行巡视封地的日子,他先想到了瑞拉齐小镇,想看看侄儿这一段时间管理的成效。

这不,一大早,雷森特伯爵便乘坐自己那辆造型别致的马车来到瑞拉齐小镇,沿途自然有无数的子民对他高声赞誉,雷森特伯爵眯着眼睛,耳听着周围子民的赞誉,心里说不出的舒坦。

不禁连连点头,从这些奉承者的眼睛里,他看到了真诚,这说明什么?说明自己的侄儿管理的很到位,深受子民爱戴,于是雷森特伯爵一高兴,就决定中午不回去了,去侄儿家里坐坐,顺便关心一下他的生活,就算是自己的子侄,也要时常笼络的嘛。

在基尼家门前停下马车,雷森特伯爵微微一笑,基尼所居住的院子虽然比普通民居大了一些,却也普普通通,这说明基尼为人本分,没有炫耀的思想,没有贵族年轻人普遍的浮夸,奢靡。

一想起家中的两个只知挥霍享受,游手好闲的儿子,雷森特就更加觉得自己这个侄儿为人纯朴,心底善良,年轻人能戒骄戒躁,实在难能可贵。

基尼听闻叔父来看自己,连忙带着奴仆跪地迎接,看那激动地模样,简直比亲生儿子见到他老子还亲,这就更让雷森特伯爵满意了,内心连连赞叹侄儿懂事,分得清上下尊卑,懂得尊敬长辈。

他走过去将侄儿扶起,温和道:“我的孩子,你对瑞拉齐所做的一切,令我非常满意。”

基尼急忙摇头,不敢居功:“都是叔父平时教导有方,侄儿一直不敢给叔父蒙羞。”

雷森特伯爵闻言甚是满意,拍着基尼的手说道:“我见大家对你的尊重是自内心的,可见你平时做的不错,一个不用内心去疼爱子民的贵族,他的子民也不会真心爱他,这个功劳,是你自己争取的,叔父会牢牢为你记着。”

基尼连称不敢,弯着腰,做出邀请:“外面风大,叔父还是随侄儿去屋里歇着吧,侄儿去吩咐厨师,给叔父做几道鱼鲜。”

雷森特看着这么体贴人的侄儿,哪会拒绝?便在基尼的引领下,来到客厅,客厅布置的极为简单,甚至有些寒酸,可见侄儿平时的生活很单调,不禁有些心疼,觉得自己平时对这个侄儿疏忽关照,更决定今后要好好待他。

中午,基尼命厨房准备了满满一桌美味海鲜,叔侄俩坐在席间欢快交谈,气氛甚是和谐。

但美好的气氛,总是有不之客赶来打扰,当叔侄二人正在为怎样管理好封地而争论不休的时候,房门突然被人一脚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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