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日记(连载)(55)
作者:军警一兵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321

一名从警察学院毕业的女青年,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就变成一名吸毒、贩毒的罪犯,这样的裂变令人难以置信。昨天,昆山市人民法院对她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王芳(化名),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本该穿上警服的“准警花”,是如何走上这条歧途呢?

刚刚得知判决结果的王芳,看起来精神很不错。在被捕前,她体重才92斤,经过戒毒所强制戒毒治疗、又在看守所呆了3个多月后,王芳的体重猛增了30来斤。“可能是不吸毒了,身体反应不过来。”她轻松地与记者开着玩笑。

从去年10月中旬到10月27日,王芳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林,8次贩卖毒品共计1.9克。10月27日下午,因周林的检举,她在昆山玉山镇某宾馆房间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1.1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昨天法院终于对其作出了宣判。

“在监狱里我可以慢慢检讨自己的行为。我觉得,是对金钱的贪婪,让我走向深渊的。”这个今年才25岁的女孩,前年刚刚从西安某警察学院毕业,其间还在当地公安部门实习过。但她还没有来得及穿上警服,就匆忙选择了离家出走、独自谋生的道路,最终沦落为阶下囚。

她出生于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是军人,年轻时是仪仗队成员,参加过国庆阅兵。光荣退伍后,父亲被分配到家乡的公安部门,在派出所当所长,后来又到公安局预审科当科长,后到车管所工作,她的母亲则工作于当地保险公司。

“我从小就享受着高标准的物质生活。21岁时当地刚刚流行踏板车,父亲就给我买了辆8000多元的踏板车。后来我看到别人骑摩托车很威风,又缠着父亲帮我买了辆当地最好的摩托车。”王芳说。近乎溺爱的关怀,养成了她任性的性格。小小年纪,她便学会了抽烟、喝酒,还在上中专时,就经常与社会上的小混混们出入舞厅。16岁时,她就周身名牌,成了校花,追求者众多。中专毕业后,在父亲的帮助下,她进入西安某警察学院学习。“那时我穿着一道杠的制服,神气极了。”

2003年7月,王芳从警校毕业,由于某些原因,她没有能够立即进公安局工作,而是先在父亲身边实习。由于工作一时难以确定,王芳滋生了改行的念头。尽管父亲希望她能安心实习,等待机会,但母亲还是筹划着开座影楼让她做生意。“准警花”没学过摄影,也不愿意做生意,便谋划着外出闯天下。

王芳的男朋友是昆山人,一直希望她能到昆山来。之前王芳读书时谈过两次恋爱,但都因为男朋友家并非门当户对遭到父母反对。2004年春节,因为男朋友的问题,王芳又和父母吵架,一气之下,大年初三这天,她拿了100元钱,只身到昆山投奔男友。

到了昆山后,王芳向男朋友借了5千块钱,在外面租房子住。“我对物质生活要求很高,租的房子月租1400元,两室一厅,装修好,电器也是全的。”安顿下来后,她才给家里打了电话,告诉父母自己已在昆山。

为了维持生活,王芳开始找工作。她租的房子周围,有不少在宾馆、酒店做事的三陪女,很快她就被她们拉下水。王芳到酒店做起了小姐,去年6月又被一个加拿大人包养。再后来,她在与几位男性朋友厮混时,抽上了掺有毒品的香烟,成了毒品的俘虏。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吸毒必须要抓紧时间,为此选择了最快的方式———注射。”王芳既要当三陪又要吸毒,不得不抓紧一切空当,躲起来注射一管毒品。她对剂量控制得很好,一方面因为费用,另一方面她毕竟在警察学院学习过,知道毒品一旦吸过量,后果会很严重。尽管如此,短短一个月内,她的毒瘾还是大增,从开始每天只注射一针,发展到一天要注射三针。记者看到,她的手背上有不少针眼,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金属锈斑。

王芳告诉记者,尽管她刻意控制,可时间久了毒品剂量仍越来越大,贩毒前她每天要花2百元买毒品,这开销让她感觉经济很是吃紧。后来加拿大人知道她吸毒后也不要她了,经济来源减少的她不得不为取得毒品动起了脑筋。

通过圈子里的朋友,王芳找到上海一位毒贩子。她自始至终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只晓得他自称“上海人”。姓名并不重要,关键是从“上海人”那里,本来要花1百块买的毒品,只要30块钱就能买到,而且货还非常好。接上这根线后,王芳再没有为毒品来源犯过愁。她告诉记者,她每周去一次上海,都是坐凌晨4点零6分的火车。到了上海,她和“上海人”在一间旧房子里交易后,再坐6点多的火车或者汽车赶回昆山。每次拿货她只买3克,绝不多买。

这些货被她分成十几份,自己拿一部分,剩下的提供给毒友。“我根本没想过赚别人的钱,只不过怕坏了规矩,才收点钱。我知道这是犯法的事,也不想干得太招摇。周围的毒友能吸上毒就够了。”说这些话时,王芳显得很有义气。

因为王芳讲义气,一位毒友还为她在某宾馆里开了房。王芳从租的地方搬了出来。从此也不再和男朋友见面。而此前男朋友因为她的缘故也沾上了毒瘾,并与她分了手。

“其实这种生活挺辛苦的,买毒品与卖毒品都见不得光,我记得去年7月份我过生日那天,父亲还特地打电话给我,教育了我两个小时。他并不知道我在昆山的所作所为,只不过他太了解我,知道我的毛病。我到看守所后他写给我的第一封信中就写到,‘你走到今天这一步,是人生观与价值观出了问题’……”

2004年10月28日,王芳在被捕后的第二天,就被送往苏州市戒毒所强制戒毒。毒瘾没有了,她苍白的脸色也有了血色。

在看守所里王芳开始静静地咀嚼过去的生活。在警察学院的那段生活,让她无比留恋。每次看到看守所里穿着制服的警官,她总忍不住想起自己曾经也穿过,而妈妈也夸她说:“女儿穿制服真漂亮。”每每想到这些,王芳都会难过地蒙在被子里大哭。

王芳告诉记者,她已经找到自己堕落的根源,对物质享受的过于重视导致了后来的一切。年前,她的父亲托人带了两百元钱给她,还塞了张纸条,上面写着“希望你好好反省,得到教训,从节俭开始重新学习做人。这两百块钱只可以买生活用品,包括洗漱用具……”这番话让她触动很深。她相信自己服刑后会有所改变。

然而当记者问起将来出狱后的打算时,王芳又表示,自己会先赚几万元钱,然后再回家,这样才能面对父母。为了赚钱,她不排除自己再去当小姐的可能,甚至对于能否完全抵御毒品的诱惑,杜绝“复吸”,也不敢打包票。

昨天晚上,当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王芳的父亲时,这位年过五旬的老人在电话那头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他实在不愿提起女儿的往事,他表示这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点点滴滴都痛在他心头。(通讯员汪进赵斌本报记者晓青王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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