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作者:北川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648

第三百三十四章

你一直问我,你错哪了,为什么最后的结局会弄成这个样子。

我没有回答,是因为我也有错。

那么,我们错在哪里呢?

我们错在太过高估爱情的长度,以为一辈子真的像说的那样手拉手就一辈子晃过去了,但是,一辈子真的有这么短吗?

我们错在太过低估时间的力量,以为我们的爱情真的能抵挡淡化一切的时间,可事实呢?

事实是,一辈子,比沉浸在爱情里没有脑子的我们想象中还要难晃过去,而我们的爱情,一点都不牢固的爱情,终究还是在时间的腐蚀下,土崩瓦解。

你曾经说过,每个人都会有属于她的幸福,每个人都会有属于她的归属。

那时候我就在想,我会不会就是你的幸福,我会不会就是你的归属?

现在,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你成为了我有过的幸福,我却无法成为你的归属。

-theone-

我喜欢文静的女孩。

就是那天坐在窗前看书,风吹过来,就会用带着红绳的纤手把垂落的头发挽到耳后的你的那种女孩。

远远看过去,经晨曦雕琢的脸,带着朦朦胧胧触手可及却又不可及的美感。

我不知道我看你看了多久,就是那天回去之后,脖子酸了一晚上。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其实你早就知道我在看你,而那时,你也在用余光打量着我。

于是,在我庆幸我脖子还能动的同时,你也在庆幸你的眼珠子还能转回来。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们的开始。

我们最初的向往,就是想找到一个像对方一样的人,加以定义了的梦中情人。

我常常去图书馆看书,是因为我真的不喜欢像大多数男生一样去打篮球,看别人打还好,可是每次去看我都会被拉上场,于是以后就不再去篮球场看球。把别人用来打球的时间,为我尖子生的身份继续添加筹码。

后来,我又多了一个去图书馆的理由。

那就是你。你也会常常坐在窗边的位置静静地看书,偶尔挽下头发,偶尔嫣然一笑,让我很难移开目光。

我跟你在图书馆天天“偶遇”,足足“偶遇”了一星期之后,你突然不坐在原来的地方,而是看见我来了之后,就坐在我身边。

你转过来对我一笑,我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你,连像抖动的蝶翼的扇形睫毛都能看清。

“你都看我看了好多天了,我可不可以认为你是对我有意思呢?”声音很清新,听起来很舒服。

放得开,胆子大,是我在近距离里,对你的第一印象。

我回你一个笑,说:“可以。”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回答,不过其实,我想它也不知道。

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爱情,你要怎么去解释呢?用生物学解释,身体产生多巴胺,还是解释,仅建立在物质和情感上?

-thetwo-

是我之前看你太多了吗,你用得着一直盯着我看吗?

我在心里念叨着,却不敢说出来。

而你坐在我身边,侧着脑袋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累了就换另一边侧着。

自个看得不亦乐乎,却让我坐立难安。

“我觉得我真的很有必要想想怎么去对付小三。”你说。

我想我明白了什么叫做“语出惊人”,翻了一页书,问:“为什么?”

为什么,怕我找小三吗?

你突然笑了,继续你的“语出惊人”:“因为人家说,帅哥很花心。”

“其实有时候,不能这么说,有些男人不花心,但是很多情。”

“这个也可以算是一个借口呢。”你满是嘲讽地又笑了起来。

雌性,雌性,地球上最危险残忍的生物,在面对自己质疑的东西上,同样也担当得起“危险残忍”这四个字。

不过,经得起质疑的爱情,才会长久不是吗?

“如果你信,这个就是事实,你不信,这个就是虚构,就是借口。”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

不少朋友都跟我说过:“跟女人讲理,你脑子进水了吗?”

于是,我换来了,我们两人长久的沉默。

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觉得我踩到你尾巴了。

但我想我知道,口甜舌滑的男人,为什么能这么受欢迎,因为他们总是能轻易地避开女人的逆鳞。

在离开图书馆的时候,你终于开口了:“我不是在质疑你。而且,花心的男人,总比多情的男人要好。”

是的,花心的男人,总比多情的男人要好。

花心的男人,可以在爱情的博弈中保自己不会头破血流,在自己将要受到伤害的时候,可以轻易的抽身而不会被爱情锁住,而他,总会有一个中心点,总会有一个真正的目标,而其他不过都只是陪衬品而已。

可多情的男人呢,因为自己本身缺爱,所以会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奉献给别人,他会被每一个深情锁死,最终辜负了所有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还负了自己,结局就是让大家一起万劫不复。

后来的后来,你问我,如果在这两者中,你是其中一个,那么你会选择你是哪一个。

我说,专情也好,花心也好,多情也好,总要比薄情要好。

总要比薄情,好上一万倍。

-thethree-

大多数的女生,都很期望爱自己的男生能亲口且深情地跟自己说“我爱你”。

可这句话,我是注定说不出口的。

不是我不爱你,也不是我脸皮薄说不出这种肉麻的话。

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爱你爱得够资格说这句话,我更怕的是你听上瘾,总是常常要我说。

要知道,有些话说多了,它原本代表的东西就会变质。我不希望成为一个开口闭口就是“我爱你”的轻浮人。

所以,我对说这三个字不太感冒。

可是你并不能理解。你也属于那大多数的女生,可你却没有得到你所期望的。

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不说“我爱你”,就不爱你了呢?

我们第一次出现了,你喜欢去肯德基,可我喜欢去麦当劳的情况。

分歧,是爱情里,常常难以避免的,解决的方法,要么就是绕开这个分歧,要么就是有人妥协。

我爱你,所以我妥协,我做了你如愿的事情,却没有让你得到如愿的满足。

你没有感受到别人所说的幸福感,你只是感受到冰冷。

真的很抱歉,我没办法满怀深情地说令我不想说的话语,让你得出了一个结论:我根本不爱你。

沉沦在爱情里没有一个人是清醒的。

清醒的,就是没有沉沦,只是浅尝。

我没有怪你不理解我,可是我真的没办法搞定一个认定我不爱她的无理取闹的女人。

我们都需要冷静,你需要,我想我也非常需要。

-thefour-

回到最初,我们都是贪恋对方身上,梦中习惯的气息。

因为一直都很向往,可是得到了,却发现,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的美好。

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的缺点在眼前放大,我们的爱情,看起来就像布满了难以弥补的伤痕。

我曾想过我们有一千种一万种的方式分开,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种。

小三,一个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是我高估了我在你心里的忠诚吗?!你怎么可以用这么可悲的,不信任的理由,否决了我这么久的努力,否决了我们之前的所有。

你觉得你没有遇到你的王子,那我有什么办法呢?

我想我担当的,也许只是一个骑士的角色,是你生命中的配角,是你追寻爱情路上的路人。

作为配角,就要有随时都会被种种不知道是什么的秒杀的觉悟。

我只好目送你渐行渐远的背影。

我们曾经,是相爱的。

想起来,怎么不心酸?

究竟是时间否决了不适合你的人,还是你自己放走了你的幸福呢?

当另外一个,开朗而活泼的女孩,走进我的生活的时候。其实我才发现,原来并不只有文静,才是适合我的。

我希望我和她能走的更远,我不会再去想一辈子什么的。

只要走得比上一次要远,就已经够好了。

-thefive-

在爱情路上磕磕碰碰的你累了,回来了。

你红着眼眶跟我说:“以前,我常常听我同桌提起过你,她说她是你最忠实的fans,你冷酷,你淡漠样子,她都跟我详细的说过。我觉得你应该是一个很难靠近的人。但是那天我才发现其实不是,你偷偷地看我的样子,很可爱,明明是偷偷地,却又做的那么光明正大。我慢慢地靠近你,发现你是一个会了解我用什么护肤品,然后常常在包里准备好我所要用防晒之类的。你会抄两份笔记,你会在考试前一个星期不眠不休地陪我帮我恶补,你会再送我回家的时候要我走进家门了才肯离开,然后站在楼下一直盯着我家窗口,弄得邻居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了。有次我做饭给你吃的时候,不知道你花生过敏,结果害你进了医院,我问你怎么回事,你死活不说是我让你这么痛苦的。还有次下大雨,我让你接我,然后弄得你急急忙忙地赶来了,全身都湿透了,后来发高烧,又不肯让我照顾你,说会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