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非典型性血族
作者:荆棘之心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931

在伊森看来,吸血鬼的奇特,就在于他们对血液这种物质的利用。

代入到他的体系中,源血对吸血鬼而言,就相当于大脑对人的意义。

大脑是人的灵魂的具体承载部位,最主要的一个作用,就是为灵魂提供养分,生成魂能,供灵魂使用。

而吸血鬼是通过源血来完成这一步的,它们的灵魂就在源血中,绝大部分就像人类的灵魂无法从大脑中剥离出来般,只能混在源血中。

这与意志的强度、灵魂的层次有关,也与技巧有关。

源血与**的关系,则如同旅行者与房车的关系。吃喝拉撒睡、行动坐卧走,都离不开它。可舍弃了能不能?也能,一般的吸血鬼是不能,可贝爷那种食物链顶端的就绝对能,恰好,他至少也是这个贝爷这个级别的。

不过呢,暂时他还做不到那么强,这身体需要大力开发,而且也没必要舍弃来体现高端。

野狼的黑暗力量被摄取了,其血液也被他吸干,总算是勉强凑够了一份比较基础的黑暗力量,形成类似质量产生引力的效果,来更好的摄取外界的黑暗力量。

尤其是今晚月色不错。这个世界非常棒的一个地方,就在于它是按照现实世界的法则基础及框架来构建的,而现实世界的月亮,是他见过的最给力的月亮。

如果说阿拉德世界的月亮将恒星能量转换成月能这种质地较佳的黑暗能量的倍数增幅是2,那么这个名为地球的世界的月亮,转换增幅就是50。

他甚至怀疑这东西根本就是恶魔们当初刻意安排,以方便入侵地球的。一如蔬菜大棚中架设的火炉。

一晚上的摄取暗能,他终于不那么虚弱了。不过这仅仅是从一个角度讲,身体还是比较糟糕,这身体需要营养,除了维持**活性,也为了生成更多的源血,以弥补长眠的损失。

吸血鬼们对那些不吸人血,只吸取野兽血的,称之为‘食素者’。

伊森觉得这个词用的很恰当。血族食素,和人食素一样,没有多么不好,但如果争斗作战是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那么无论哪种食素的,都很不好。

他还在阿拉德的时候,就研究过吸血鬼,以及关于兽血和人血的作用差别的课题。

老实说,研究成绩比较一般。

不过等他来到废土地球、接触了人类的科学后。这方面有那么点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意思。课题竟然自己就攻破了。

过程不去说它,就说结论。人血好过兽血的原因,是因为人血中的养分,更适合吸血鬼吸收。

吸血鬼是由人变的,这种变化从某种角度可以看做是固有消化系统的机能丧失。

有人说这种丧失是进化的体现,他则觉得理解为功能改变不完整更恰当。

因为吸血鬼的身体已死,固有的消化体系的运作不再成立,像胃蠕动、肠蠕动、分泌消化液,分解食物等等,这些都不能进行了。

于是改成了另外一种,像人体吸收酒液中的乙醇那样直接吸收养分。

那些说吸血为生是进化体现的,也就是冲着这个更有效率的营养吸收来的。

另一方面,吸血鬼也的确需要这种更强力直接的营养吸收模式,来维持身体的机能正常。

人血的作用就是向身体各处搬运氧气和养分。吸血鬼基于人,身体更认可人血中的养分。如果说人血中的养分可以被吸血鬼100%吸收利用,那么兽血就是70%以下,具体更要看情况。

从这个角度看,吸血鬼的不少器官成了摆设,连血族自己丢相信,这是诅咒的一部分。

伊森说那是屁。他可是玩黑暗的大行家,不光是毁灭系,邪能系,死灵系都有涉猎。

毁灭系随处可见,一抓一把。

邪能系魔鬼们玩的比较好,这个次元宇宙貌似没有这么一支。

死灵系他的好友死变之艾滋维尔堪称惊采绝艳,他也跟着沾了光。

所以,他是以一种看无知者的角度去看待那些血族的所谓找长老、亲王什么的。

不懂就装个乖,不懂不去探索研究、还强行自以为是的解释,把一切都赖在某种高大上的伟力上,这真的就是不懂装懂,不但装懂还要装逼。

尤其是这个世界的血族,什么密党、魔党、十三氏族,血祖该隐……这都是白狼公司为了一个系列的桌面rpg而搞出来的设定,魔器就恬不知耻的拿来用了。而这个世界的所有智慧生命也都信以为真。

这在他这个外来者眼里,真的是有些好笑。

当然,他能理解,乡下地方,自娱自乐,你还不让了?有必要秀那个高大上吗?

没有,入乡最好能随俗,不然自己就把自己排斥在外,不能参与其中,那就没意思了。

不过随俗归随俗,让他像其他血族那么搞,他是绝对不会的。这就跟当地人都把脖子套环抻的老长、脸上打孔,洞多环多当成美,而游客入乡随俗也没必要这么自残一样。

血族的器官也是完全可以利用起来的。所有不死族都能。这是来自艾滋维尔的死变技术。

死灵术、黑暗体,这是他给自己设计的堂皇大道。至于血法术这种对他而言比较新颖的技术类别,可以跟这里的土著吸血鬼们交流学习一下。

按照这个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他大概知道其原理就是魂力操控特殊血液这种半能量半物质的媒介,进行各种效果应用,跟操控法器本质上是一样的,蒙上神秘面纱,让那些不了解的人觉得犀利,连不明所以的吸血鬼自己都觉得高大上的不得了。

“总归会有点有趣的小花招的。不过这帮家伙从上到下比精灵还不学无术,沉醉于放纵和享乐,能够真正掌握相关记忆的都不多,也就是靠源血记忆的特殊性,传承下来一些,要想找到些让人眼前一亮的怕也不容易。呵呵,魔界的血族如果知道还有这样的黑暗同胞,估计能自己把自己气爆炸。”

凯西在晨曦的光芒中醒来,黑铁木已经完成了最后的使命,成为了一堆灰白的余烬。不过她没有关注这些,因为伊森居然仍旧坐在那里。

凯西爬起来,有些语无伦次道:“爵主、阳光,爵主……”

伊森笑道:“黑暗之子在晨曦的第一缕阳光中燃烧化灰?那么光明之子是不是也要在夜晚降临后被吞噬成渣?”

“可这不是神对血族的诅咒?”

“呵呵,神不会闲得无聊去诅咒一个远不如他的存在,你的那种说法只是某些家伙给自己脸上贴金。”

“可他们确实无法承受阳光啊!”

“能力不够罢了。”伊森也懒得多解释,换成在阿拉德世界,他想要当白昼行者,怕也不能做的这般从容,尤其是这才占据具体没几个小时。

可来到废土地球,了解了阴阳论,就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他能一再上演黑暗到圣光的终极转换,创造十二宫猪斗士,自然也能把技术用在自己身上。更何况神后援的神文字也是个巨大的帮助。

像他现在,并非是直接用吸血鬼之躯面对阳光,而是靠一个符号。这个符号像生化世界的人类通过神文字,创造出符纹‘爱斯’一样,是他自己生成的,看起来像个十字架,但上边的头是一个尖端向下的水滴圈,这个符号在古埃及,代表着‘权能’,他这个则代表‘契约’,看起来是这么个符号,内中其实很复杂,用放大镜看,就能看到这个胸口正中央的血红色标记,其实是由一系列符纹构成的,正常看则像是一种类似镂空花纹的纹身。

这标记让他拥有白昼行者的能力,代价是他必须守诫。

第一诫,不可杀无辜之人。

第二诫,不可**良善之人。

第三诫,不可偷盗勤劳之财。

三条诫律,无辜,良善,勤劳,才是重点。若是没有,那对他而言就真就束手束脚了。

遵守三诫,换来的自然不止是白昼行走,还有常人的一切特征,以及阳光能量的利用

当然,血族利用阳光,跟人鼓捣**有的一拼,很危险,需要足够的技术和谨慎的态度才行,一个不慎,就可能玩火**。

凯西在附近的小溪旁洗漱了一下,等她回来后,已经一早清洗过的伊森从营火的燃烬中挖出一个泥包,打开,里边是焖烧好的肋排肉。混合着草香味,油而不腻,同样很好吃。

伊森不吃,他现在的消化系统还不能像常人那样运作,吃下去只会积压、不能消化,纯属自找麻烦。

凯西吃完,又小憩了一刻钟,两人开始下山。

时过境迁,十多年前的山下还有一个村落的,如今却只剩下荒弃的废墟村子周遭的农田更是早就连田垄都看不出来,更旷野草甸几乎没有区别。

伊森知道,造成这种荒芜的不是战争,不是瘟疫,不是饥荒,而是超自然生物的狩猎。吸血鬼、狼人、女妖、夜魔……这些生物的泛滥,逼迫人类背井离乡,抱团求存。

顺着已经荒芜的道路前行,衣衫破烂的伊森看起来比乞丐还要凄惨几分,各种走风露光。

凯西道歉:“爵主,是我不好,想的不够周全。”

其实伊森并不在意,但他还是说:“同样的错误,我不希望看到第二次。”

“是。感谢爵主的人次宽恕。”

“爵主这个称呼已经不和适宜,以后称呼我老爷。”

“是,老爷。”

“你昨天就是顺着这路过来的?”

“是的,老爷。”

“运气不坏,这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这都是小姐赐给我的护身符的功劳。”

“护身符?我看看。”

凯西从颈上解开皮绳,将一个挂坠递给伊森。

伊森接过来一看,就是一块木心上雕刻着一个图案。

他戏中不屑:“这哪是什么护身符,根本就是一个个人标识,带着这个,就管带着黛夫妮家的狗的狗牌一个道理。指望它能护身,还不如自己开嘴炮吼喊几声来的有效。”

他将其还给凯西,看着这个小人儿珍视的将之戴回脖子上,就觉得他跟这小家伙真的是有点缘法。

两人边走边聊,伊森控制着节奏,不觉怎样,效率去不差。

凯西一直被他的冷静淡定情绪所感染,也不像昨日来寻他时那般惶急了,随着交谈的深入,他渐渐了解了小家伙的身世。

家里穷,有弟弟要养活,她和姐姐都被卖了。买她的奴隶贩子见她病了,不愿救治扔路上等死,黛夫妮收留了她,然后就……

一个村落渐渐出现在两人的视野中,冬歇的田地显得萧瑟,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村子的围墙高而厚实,虽然是黏土夯成的,但的确很结石,还有壕沟和尖木桩。

伊森简单算了一下,就以这个时代的工作效能,这样的围墙差不多要500个成年劳力干半年,才能够完成,整个村子加起来都没有这么多人,显然,人类为了生存,也是真下了辛苦了。

围墙后粗木搭架的哨塔,塔上有哨兵,远远的就看到了这对奇怪的组合。

或许是因为凯西的缘故,守门的民兵并没有刁难两人,也没有收税,就那么放他们进来了。

伊森直奔村子里唯一的杂货店简旅店兼酒馆,他现在有张狼皮,换套衣衫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做这件事,让他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刚魂穿的遭遇。又是一张皮子起家,只不过在这里恐怕没机会碰到光彩街尤胖子那么识货的人。

不识货有时候也是种苦恼,又或者那杂货店老板就是想趁机压价,给的价格与伊森的心中底价相差太大。

伊森也没多说什么,笑了笑,就往外走,他宁肯披着这张皮子再走一程。

就在这时,踩起来咯吱作响的木质楼梯下来一位身着华服的男子,他一眼就看中了伊森的这张皮子。

狼皮虽然档次一般,但皮草要全面的看。

冬天自然是收获皮毛的最佳季节,动物换了冬装,那皮毛才有看头。

而黑暗野狼的皮,又要比普通的狼皮金贵许多,一个是因为它们的个头、以及强悍,让其能较易的获得食物而很少伤到自己,从而保证了皮毛的成色。

再一个黑暗的能量在其体内流转,也为其皮毛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夜色,有种油光放亮的黑纹很漂亮。

还有,伊森的这张皮子品相完好,没有任何损伤,腿皮、头皮,都保有,这就很难得,黑暗野狼格外凶残,哪怕是掉进陷坑、也是困兽犹斗。想要张完好的黑暗野狼皮很难。

最后,这是经过活性处理的。哪怕是不识货的人,也能感受到那种活性带来的自然之美,这跟死物有着极大的差别。就算是现代的皮草处理工艺也无法比拟,更别说这个世界只是类似地球17世纪中叶的文明水平。

华服男人一使眼色,就有仆人追上伊森,趾高气扬的询问:“唉,你这皮子我家主人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