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没有擎天柱怎么行
作者:苏远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430

“这个手雷可是特制的,不会对建筑物造成任何伤害,只会对人体造成冲击,这是林修大人借鉴了某种叫做焰牙的东西,反响制作而成的对人宝具。…,现在订购的话,市场价只要998,量大从优,熟人还能享受货到付款服务哦!”

“居然在我这里打广告!”博丽灵梦瞪大了眼睛,这只该死的兔子怎么敢在神社里打广告!而且还是武器的广告!

可当铃仙从胸口掏出一小块金子的时候,博丽灵梦瞬间变了脸色,之前即将发作的怒意被她强行压下,带着一脸笑容,捧着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上等点心和新鲜蔬菜跑到了铃仙面前。

“呐,一期广告三个月,一年四期,最低三年,不,五年承包期,一期承包费十万,不,五十万円,五年的话就是二十期,承惠一千万円!”

“啊咧,啊咧咧?一千万円承包费?”受兔有些傻眼了,张口结舌的解释道:“这钱不是用来做广告的!林修大人说,这钱是用来承包,不对,用来赞助博丽神社的。”

受兔差点就顺着灵梦的话开口说成了承包,而灵梦则是傻傻的看着她,赞助是什么玩意儿?谁能给她解释一下?

看着灵梦一脸懵逼的样子,魔理沙就知道了这个没读过书的家伙大脑当机了,于是解释了一下:“就是香火钱换了一种说法嘛da☆ze。”

“什么!”灵梦听到香火钱之后非但没有高兴,反而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惊讶的跳了起来,脸上满是惊恐,哆哆嗦嗦的抄起了御币:“这是异变,绝对是异变,我们神社怎么可能收到香火钱,而且还是这么多的香火钱!不行,我要去找林修那家伙问问清楚!”

说着,灵梦就匆匆的跑了出去,而魔理沙看到灵梦跑了,也跟着抄起自己的扫把跑了出去,走的时候还不忘从桌子上顺两块仙贝。

而这个时候,林修正在香霖堂,他的面前是一辆破旧的老爷车,而身边则是站着满脸不舍的森近霖之助。

说来也奇怪,作为香霖堂的老板,森近霖之助几乎不售卖自己店里的东西,反而有种把店铺当成免费博物馆的趋势。

“人妖啊,我就问你买一辆车,你别跟死了老娘一样好吗?”森近霖之助是半人半妖的混血儿,所以林修毫不客气的将他称呼为人妖,而森近霖之助也无法反驳。

“我妈还活着,我爸倒是死了,毕竟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类······”

“哦,那我就是跟你买一辆车而已,你也不用跟死了爹一样悲伤吧?你看嘛,在幻想乡又没汽油,还没4s店,这辆破的不能再破的老爷车你要来也没用啊。”

林修苦口婆心的跟霖之助说道,为了买这辆车,他可是答应陪着霖之助去无缘冢淘宝。那可是在幻想乡里,也算得上是危险系数极高的地域啊。

“唔,如果你能够告诉我你要这辆车来做什么的话,我可以考虑将它卖给你。”尽管有些不舍,但是霖之助最终还是决定将这辆车转手给林修。

一来,这辆车就和林修说的一样,他没什么用,而林修似乎是个识货的人。二来嘛,这辆车太大了,放在店里实在是占据了不小的空间,又脏又碍事。

“哦,我刚刚和爱丽丝约了干一架,但是一下子想不到做什么人偶,直到看见了你这辆车。在看到这辆车的一瞬间我就知道了自己要做什么人偶,和爱丽丝·威震天战斗,没有擎天柱怎么能赢!”

“哈?”看着自说自话的林修,霖之助表示有些懵逼,这都什么和什么啊!

“嘛,总之,你把这辆车买给我就对了,反正你留着也没用,而我给你开出的价格也很合理不是嘛。”

“喂!霖之助,林修是不是在你这里!”灵梦大咧咧的走进香霖堂,还没等霖之助回答就看到了站在老爷车边上的林修以及霖之助。

蹭蹭两步跑到林修边上,用御币指着林修的鼻子问道:“说,为什么突然给我这么多香火钱!是要引发什么异变吗!”

林修没好气的一巴掌将御币拍开,给了灵梦一个白眼:“我是看你穷疯了,拿我屋子里的东西卖给别人,所以赞助你一点零花钱,免得你以后再这么做。今天迷途竹林的爆炸你应该知道了吧?就是她们未经允许拿了我的东西之后引发的。”

后面的话林修没说,只是仗着身高优势俯视灵梦,那表情完全就是在说:我这个苦主不但没有找你的麻烦,还给你这个穷鬼赞助,你不感恩戴德也就算了,居然还凑嫑脸的上来找茬。

灵梦尴尬的笑了笑,干渴了两声,然后走到柜台上,拿起自己专用的水杯倒了一杯水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对了,铃仙怎么在你这里,永远亭都跟我报案了。”

“哦,不用理她们,偷了我的东西自然是要赔偿的,这只兔子就暂时在我这里抵债了。有意见让他们来找我,还有,我给你的赞助费也不是白给的,符卡什么的你得教我怎么弄。”

灵梦的眼中金光一闪,身上的财迷气息一瞬间爆发了出来:“教你自然不是问题,不过这学费嘛······”说着,灵梦还搓了搓手指,那情形简直就差明说老娘要钱,没钱免谈。

“一天一百円,多了面谈。”

“你打发要饭的呐!一百円还不够我吃饭的!”

“你的三餐我都包了,衣服我那里也可以给你弄,你只要把三围报上来就行了,话说你不是只穿露腋装嘛。”

“不行!最少也要一千円!”灵梦觉得自己还是要在争取一下才行,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冤大头,可不能就这么放过了。

把手放在老爷车上,林修像是自言自语地开口道:“嘛,今天刚和爱丽丝谈了一下,果然是十分适合做邻居的人啊。我还是把家搬到她那里去吧,魔法森林里的蘑菇,味道还真不是一般的棒呐。”

“岂可修!一百就一百,不过一次要付三个月的!”灵梦最后的为自己争取了一把利益,这么好的金主,要是跑了多可惜。她可不想每天跑到魔法森林里去蹭饭,那是在太麻烦了。

ps:看到书评里有说没玩过东方,所以不喜欢的童鞋,我还是理解的。我以前刚看东方同人的时候也这样,事实上我也没玩过东方,资料全是网上找的,不玩游戏,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梦想夏乡,幻想万华镜这两个奥运番。今天其他的章节就更新弑神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