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血色朝阳 第十五节
作者:呱呱叫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501

花轿在刘洪起派来的亲兵们的护送下很快来到了刘洪起新起的豪宅前,只见此宅围墙高大,木门厚实,门前的那两个石狮子比南京顺天府门前的石狮子还要威猛,在石狮子的两边各站了两排手持火门铜铳的火铳手。一身红装、胸前挂着朵大红花的刘洪起站在两个石狮子之间,满脸堆笑的向前来祝贺的亲信子侄还礼。

见到花轿停下,火铳手们纷纷把铜火铳竖的笔直,用脚尖抵住火铳下边的木棒,将手中燃着的香哆哆嗦嗦伸到铜火铳的火门上,“砰砰砰”一阵铜火铳的击发声传入人们的耳朵,将那些毫无准备的人吓了一跳,围观的百姓纷纷向后退了几步。刘洪起见状很满意,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要让所有的百姓都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他吩咐火铳手继续装入火药射击,但第二轮的射击却出了岔子,一个火铳手手中的铜火铳突然在他头边爆炸,一声惨叫伴随着一声爆炸,使得锣鼓声马上停了下来。

看着围观百姓幸灾乐祸的表情,刘洪起觉得很没面子,正想发作,他的一个侄儿喊道:“都楞着干什么?继续奏乐啊!若是好听,就每人送一两银子的红包。”等锣鼓声再次响起后,刘洪起的侄儿对刘洪起说道:“叔父,没事,一点意外而已,你别往心里去。”

刘洪起很满意侄儿的表现,临危不乱,比自己那些只知道吃喝嫖赌的儿子强多了,很有些自己年轻时候的影子。他定了定神,说道:“风清啊,我们的火器破旧不堪,怎么能把那林清华消灭呢?听说他的镇虏军可是火器众多啊!”刘风清说道:“叔父别担心,我们派到南京去买火器的人已传回话来,说那个人已同意了,一百两银子一杆新式火枪,他可以卖给我们三千杆。等我们弄来了这批枪,就要那林清华好看!”

刘洪点头,又问道:“风清啊,你说今天这事是主吉呢,还是主凶呢?”

此是刘洪起的部下已完全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朱头儿赶忙接过话茬,说道:“刘爷,此事主吉呀!”刘洪起道:“此话怎讲?”朱头儿说道:“刘爷您想啊,这新婚之夜哪有不见血的道理?这见血就是吉兆啊!现在就见了血,等刘爷进了洞房,再见一次血,这是双喜临门呀!可惜我们不能一睹精彩啦。”说完不住的摇头,仿佛无限遗憾似的。

刘洪起听完哈哈大笑,暗道朱头儿会说话,理解自己的心思,不愧是跟自己从小到大一起嫖过来的,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开苞。他拍着朱头儿的肩膀,说道:“怎么,嫉妒了?不要紧,下次你看上了哪家的未出阁的姑娘,我给你做媒,现在还没有人敢对我说个‘不’字!”

众人说了半天话,花轿也停了好一阵,那喜娘见时机差不多了,于是高声喊道:“新娘下轿,跨过火盆,万事如意,合合美美!”说完就掀开轿帘,把那花轿中的新娘拉了出来。

刘洪起色眯眯的欣赏着新娘的身段,但那新娘穿得也太厚了,暂时还看不出好坏。刘洪起是在上个月出外“打猎”时看上新娘的,那天路上的小贩少的可怜,一上午才弄了六十多个铜钱,刘洪起气得一路不说话,当到一个小桥边时,对面来了一顶小轿,刘洪起的部下一拥而上,将小轿截下,待将轿帘拉开一看,刘洪起立时傻了眼。只见轿中坐着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怀里抱着一只小狗。美人从轿子里走出来后,往那儿一站,亭亭玉立,身材高挑,如出水芙蓉一般,和她一比,自己的那十七个老婆就都是狗屎了,刘洪起当时就想霸王硬上弓,但此美人性子倔强,立即就用发钗抵住自己的咽喉,若非手下手脚麻利,只怕美人早已香消玉陨。万般无奈之下,刘洪起只好暂时放过美人,他向那美人的轿夫打听,才知道此美人是东沟寨教书先生万明灿的女儿,年方十七,尚未出阁。刘洪起立即带人挟持美人到了东沟寨,向那万明灿提亲。万明灿本是明朝的一个御史,因看不惯朝廷的腐败,就告老还乡,做了一个教书先生,由于家境殷实,他教学生都不收钱,因而在当地名望很高。万明灿得知刘洪起想娶他女儿,他坚决不同意。刘洪起见此情景,立即暴怒,他威胁万明灿,说如果他不同意这门亲事,那么他就将整个东沟寨杀个鸡犬不留,又威胁美人,说如果她自杀了,那么就杀了她的父母还有她的小狗。在这种无耻的威胁下,为了全寨人的生命,万明灿一家在抱头痛哭之后,最终同意了这门亲事。

刘洪起回忆着自己的雷霆手段,得意的望向新娘的大脚。在小桥上时他就注意到美人的大脚了,看惯了女人的小脚,他突然觉得女人如果是天足的话,也很好看,别有一番滋味。幸亏自己的老泰山与众不同,力排众意的让女儿留起了天足,才能让自己可以啃女人的天足。

想到这里,刘洪起不顾众目睽睽,走到新娘跟前,伸手便向新娘的大脚摸去。刘洪起毕竟练过几年功夫,只见他右手闪电般出击,快到新娘脚边时变拳为爪,一把就抓住了新娘的大脚,整套动作简洁明快,毫不拖泥带水。这女人的天足就是不一样,摸起来硬邦邦的,就像是练过武的男人一样,别有一番滋味。刘洪起一边在心中发着感慨,一边尽情享受着女人大脚的乐趣,冷不防新娘一脚揣出,同样又快又准,一下就把刘洪起踢了个四脚朝天。

喜娘望着样子狼狈的刘洪起,嘻嘻笑了几声,刘洪起向她投了个暧昧的眼神,喜娘立即回想起两人昨夜的胡闹,顿时脸皮微微一红,也不再笑了,赶紧扶着新娘跨过火盆,向刘洪起的府内走去。

刘洪起站起来,看了看被踢的红肿的手腕,暗暗骂道:“小骚货,看我今晚怎么收拾你!还记老子的仇呢,老子不把你收服,老子就不姓刘!”说完便恶狠狠的望向新娘的背影,他忽然发现新娘的屁股扭的很好看,他见过的所有女人中还从没有扭的这么好看的,顿时他的眼光又变的暧昧起来,心里寻思:今晚到底是先啃脚呢,还是先啃屁股?

刘洪起府上的新婚酒宴格外的隆重,也不知是刘洪起心情高兴大发慈悲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特意让人在刘府院子里摆上几桌酒席招待送亲的人,在酒席上刘洪起还破天荒的到送亲席上给众位鼓乐手敬酒。他一把抓住一个留着大胡子的人,将他提了起来,说道:“今天你的锣敲的真是好,又响又有气势,老子很高兴,来,你陪老子喝一杯。”说完不由分说便将一杯酒硬灌入那人口中,见那人咳嗽起来,刘洪起笑着道:“不行,不行,你这哪成?喝得不爽,看来你不会喝酒,那么你就喊两声让我高兴高兴,就喊‘刘爷恩及万代,泽被八方!祝刘爷与各位夫人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好了。你倒是快喊哪!”看见那人犹豫着不喊,刘洪起有些不高兴了,这时另一个满脸胡子的锣手站起来说道:“刘爷,这位兄弟是个哑巴,天生不会说话的,我来替他喊吧。刘爷恩及万代,泽被八方!祝刘爷与各位夫人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听到底下有人喊起了口号,宴席上的众人立即条件反射似的跟着喊了起来,听得刘洪起哈哈大笑,他满意的拍着哑巴的肩膀,说道:“老天爷对你不错,因为你不能说话,就让你会敲锣,也算一种补偿吧,你要好好干呐!”那哑巴“呜噜”、“呜噜”的吼了几声,也不知听懂了这番劝勉没。

众人吃得兴高采烈,那刘洪起已是半醉,想起那娇滴滴的新娘正在新房中等着自己去“抚慰”,刘洪起心猿意马起来,他匆匆的与席上众人告了个罪,就三步一窜的向着新房扑去,众亲信看着他的背影轰然而笑,只有送亲的宴席这边一片安静。

新郎入洞房后不到一刻钟就又出来了,而且还是光着身子,众人以为新郎喝多了发酒疯时,却猛然间看见一身红衣的新娘也跟在新郎的身后,而且正用一把小刀抵着新郎的脖子。众人的酒立即醒了七分,待看清那早已掀开了盖头的新娘竟然是一个青年男子时,剩下的三分酒意也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

朱头儿第一个反映过来,猛的一拍桌子,吼道:“哪里来的野小子!竟敢在刘爷的婚宴上捣乱,活的不奈烦了!也不怕我们屠了你们东沟寨?!”说完便转过头望向送亲的宴席。这一望不打紧,倒把朱头儿吓了一跳,只见那些桌子上哪还有什么送亲的队伍,红色的衣服早已扔了一地,那些送亲的人摇身一变,都成了身穿劲装的大汉,个个脸显杀气,腰上别着短刀,两只手中一左一右各拿着一支黑乎乎的短管铁筒,看样子似是火铳,而那火铳的铳管正不怀好意的对着厅中的众多宾客。

朱头儿的嘴巴不好使了,他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们是什么人?敢在这里行凶?”

那“哑巴”走上几步,开口说道:“我们是大明镇虏军,今天特来为民除害!”

本来已有些脸色发青的刘洪起听了这几句话,脸上更绿了,他说道:“你``````你``````你是林``````林``````”

那“哑巴”撕下脸上粘着的大胡子,说道:“不错,我就是大明威毅侯豫鲁督师林清华,今日特来替百姓向你讨回公道!”说完他转过脸问另一个满脸胡子的锣手:“洪兄,怎么样,我演戏还算过得去吧?”

不等他开口,“新娘子”先说了:“侯爷的主意和演戏的本领确实不错,但可委屈了我了,又是被这个王八蛋摸脚,又是被他搂着腰,最后干脆一口咬住了我的屁股,你瞧,裤子都快烂了。”

林清华与洪熙官哈哈大笑,洪熙官道:“世玉呀,委屈你了,怪不得我说你怎么提前行动了,原来是不想让这个混蛋占便宜!哈哈哈!对了,侯爷教你的什么‘猫步’,你学的可真像,连我都快把你当成女人了,哈哈哈!”说完又与林清华笑成一团。

新婚之时,新郎要啃新娘的屁股,却啃在了一个大老爷们儿的屁股上,这本是非常好笑之事,但厅中的众人无一感到好笑,他们互相传递着眼色,在这些人中不乏亡命之徒,他们都想着脱身之计。

林清华将众人的小动作看在眼里,高声说道:“你们就别打歪主意了,我们的短铳之中全部都装的是霰弹,每支铳中都有二十多粒铅子儿呢!你们数数我们有多少个人多少支短铳,就算你们能冲出这刘府,难道你们也能冲出这汝宁城?告诉你们吧,此刻我的军队已占领了这汝宁城,你们插翅难飞,还是乖乖投降吧!”

众人听了这话,将信将疑,但很快他们就听到了城内传出来的喊杀声,还有那阵阵火器的齐射声,而这样强大的火器力量是自己这边从来都不曾有过的。他们大部分人已知道大势已去,纷纷跪下投降,但仍有几个亡命之徒,知道自己罪孽深重,若是投降难免不会被百姓打死,于是在朱头儿的带领下一起向门口冲去,但才走出几步,就被一阵排枪打倒,大多立即就被击毙,少数包括朱头儿在内则被击伤,很快就被人捆了起来。

整个的战斗镇虏军和天地会的损失微乎其微,只有一百多人的伤亡。攻城的是由刘赫率领的一个加强团,近两千人,跟随在林清华一行人身后五十里,还带了十门小炮,但小炮并没有派上用场,因为当他们接近城门的时候,守城的勇丁们就逃的干干净净了,只是在接近刘府时才与刘洪起的亲兵发生了一场不算激烈的战斗。

战斗结束后,林清华命人封锁城门,同时派人接收刘洪起在城内的全部财产,并将战斗中抓获的勇丁全部集中起来,由他训话,对这些勇丁进行教育,愿意留下的就加入镇虏军,不愿意留下的就在城中先住几天,待局势稳定了再放其回家。经过林清华的说服教育,被抓住的八千名勇丁中有近三千人愿意加入镇虏军,林清华将他们单独编成两个团,暂时分别由洪熙官和方世玉率领。在这些归顺的勇丁中,林清华发现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兵特别活跃,一会儿摸摸镇虏军的军服,一会儿摸摸镇虏军的火枪,他就走过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问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呀?为什么要加入镇虏军啊?”那小伙子微红着脸说道:“我叫狗蛋,因为看到镇虏军的火枪很好玩,所以我想加入。我以后也能穿上这样的军服,用上这样的火枪吗?”林清华笑着说:“可以呀!只要你好好的干,就能成为镇虏军的正式士兵。加油吧,狗蛋!”

在如何处置刘洪起的问题上,林清华有些拿不定主意,因为他还有些亲信带兵驻扎在外地,若是现在就杀了他,恐怕那些人不会投降,看来只有等他剩余的部队投降或被消灭以后才能处置他了,林清华更加倾向于对刘洪起实行公审,让那些平时受尽他的欺压的百姓来决定他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