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烈火凤凰 第四十三节
作者:呱呱叫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287

“长长的峡江哎——

天下第一长,天下第一长!

船工的日子哎——

比那黄连苦,比那黄连苦!

峡江的男人哎——

胆气比天高,胆气比天高!

燕窝石的滩!

嘿吼——嘿吼——

崆岭峡的水!

嘿吼——嘿吼——

………………”

听着岸上那些拉纤的船工们粗犷的号子声,秦侃有些激动,同时也有些紧张,毕竟这是他第一次独自指挥一支军队单独行动,而且离后方那么的远,而他所带的那三个师战斗经验又不是很丰富,兵力也远少于对手,所以他不得不小心从事。

自从在西平寨接到林清华的命令后,他和赵奉就立即率领着六个师南下湖广,迅速击溃了左梦庚留守湖广的五万乌合之众,接着便分兵两路,一路由赵奉率领,乘船顺流东下,带着大量辎重粮草支援林清华,而另一路则由他亲自率领,由长江逆流而上,进入四川,准备协助明朝留守四川的军队,以阻止张献忠出川流窜。

秦侃虽然是山东人,但他却没有见过大海,也没有见过象三峡这么险峻的地方,所以当他带着军队进入西陵峡后,就立刻被那险峻的峡谷和湍急的江水所震慑,而当他前天经过夔门附近的燕窝石时,更是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狭窄的江面上,江水湍急,几块黑黝黝的礁石隐藏在江水之下,并时不时的从江中露出峥嵘,整个峡口就象是一只饿极了的猛兽张开了血盆大口,而那几块水下的礁石则象极了猛兽的利牙,仿佛要将整个军队吞噬。

幸亏有这些见惯了大场面的船工纤夫引导和拉纤,否则的话,三万多人的大军是不可能这么快就进来的。秦侃看着岸上那些纤夫的赤脚和那光光的腚,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威毅侯说的好,只有穷地方的人才最能吃苦!”他抬起头,向着江两岸望去,只见陡峭的山坡上,两支长长的队伍正顺着山势蜿蜒前进,虽然不断有人跌倒,但很快就在战友的帮助下爬起来,重新迈动着坚定的步伐向前跋涉。“我的部下也不差!也能吃苦!”秦侃自豪的想道。

“军爷,再往前就出了峡江了,水势也就平缓多了!”船老大的话打断了秦侃的思绪。秦侃转头向前方望去,果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江面也宽多了。

秦侃高兴的站起来,说道:“很好,你驾船的本领真是不错。不过,还是要多加小心,这船上装的可都是兵器火药,可见不得水!”

船老大腼腆的笑了笑,说道:“您放心好了,在川江上驾船,讲得就是一个‘稳’字,再说了,这是我们看家的本领,就指望着它吃饭了,现在已经出了最险的地段,要是在这里翻了船,那我们也没脸再在这川江上混下去了。现在世道不好,船家日子难过,好不容易来笔大生意,我们怎么能不小心?若是能把军爷们安全送到地方,我们这一年的生活就有着落了!”

秦侃拍了拍船老大的肩膀,说道:“放心吧,剩下那一半银子是一定会给你的,要是你早一天到,那我就多给你五十两,早两天到,那你就多入帐一百两!”看着笑得合不拢嘴的船老大,秦侃又说道:“只是这船还是太少了,要是再多上几倍就好了,也免得将士们长途跋涉。”

船老大叹了口气,说道:“要是搁往年啊,这川江之上满眼都是船,随便招呼一声,三五十条船就靠过来了,别说三万人,就是三十万人也没问题。”他话锋一转,道:“不过嘛,现在兵荒马乱的,船家混日子不容易啊!派丁拉夫是免不了的,这还不算什么,日子也能慢慢的熬,但后来‘八大王’张献忠入川,船家就活不下去了。”

秦侃对于张献忠在四川的所作所为并不熟悉,他问道:“那是为何?”

船老大说道:“您有所不知,那张献忠本来就是个杀人如麻的贼寇,他入川后,先是杀官老爷,接着杀读书人,到了后来,凡是他看不惯的人都成了刀下之鬼,什么商人、农人、兵户、盐户,船户,都得给他祭刀,我还听说他把杀掉的一些人用盐腌起来,以补充军粮。众船家看活不下去了,所以纷纷携家带口,驾着船逃出这世代居住的川江,到湖广一带谋生,小人也是在那个时候逃到湖广的,后来就再也不敢入川了。”

秦侃道:“那你现在怎么又敢入川了?”

船老大笑了笑,说道:“那还不是因为有大军保护嘛!小人以前见惯了各种兵丁,但就是没见过象贵军这样的军队,不仅不抢百姓的东西,而且雇我们船家还肯给钱,这可真是让小人很有些吃惊呢!再说了,这么些天相处下来,小人知道贵军军纪严明,令出必行,可比那张献忠的匪兵强上万倍,就算是碰上了,小人也不怕,只怕那些匪兵跑都没地儿跑呢!”

秦侃很高兴别人这样看他手下的这些士兵,他早已下定决心,在下次的比武大会上,自己所带的这些师中至少要有一个师拿到“掷弹兵师”的荣誉。他吩咐船老大继续行船,转身来到船后那小小的船舱,望着里面喊道:“万先生,你好些了吗?若是还晕船,那不如到岸上去,我找几名士兵抬着你走。”

坐在船舱里的万明灿说道:“多谢将军美意,我已好多了。唉,象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真是没用啊,尽给大军添乱,还望将军莫怪。”

秦侃道:“先生客气了,这些天来与先生相处,使得秦侃明白了不少道理,况且秦侃斗大的字也认不得几个,这入川以后的公事就全仰仗先生了。”

万明灿苦笑道:“原以为行军打仗不过就是那么回事儿,却不料跟我所想完全不同,现在万某方知什么叫‘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秦侃微微一笑,暗道:“谁让你自充好汉,一听说大军南下,就立马跑来,口口声声要从军报国,现在你总算知道厉害了吧?可惜啊,现在就是我想送你回去也来不及了。”

万明灿忽觉胃中一阵难受,急忙直起身子,将一个葫芦打开,一口气灌了半葫芦水,稍微喘了口气,然后问道:“不知沈猛沈将军他们那里怎么样了?是否已将张献忠的匪军击退?”

秦侃俯身钻进船舱,坐到万明灿身边,说道:“他所带的那三万人是精锐之师,对付张献忠的军队应该没什么大的困难,只要他谨记威毅侯的嘱咐,只固守汉中、川北,不贸然向川中进攻就没什么问题。威毅侯说过,张献忠这样的流寇重在这个‘流’字上,他们既不懂与民休息,也不懂藏富于民,只知道杀人抢劫。只要把他们牢牢的困在川中,不让他们到处流窜,同时封锁川中各处要道,使他们无处就粮,那么用不了多久,就能将他们消灭。”

万明灿点点头,道:“不错,把他们困住,没有粮食,他们的军队再多也没用。”

秦侃与万明灿说的轻松,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沈猛所率领的军队正进行着怎样残酷的一场战斗。由于张献忠入川以后,他不思与民修养的政策,反而肆意屠杀百姓,烧杀掳掠与往日与异,仍是不改流寇本色,所以激起川中士民反抗,凡是没有落入大西军手中的城市、寨子,无一不是高筑墙、广积粮,与大西军对抗。虽然张献忠攻下这些地方后往往杀一儆百,将其中百姓全部杀光,但这样一来,剩下的地方反而更是增强了坚守自保的决心。这样时间一长,张献忠的数十万大军就面临着严重的粮荒,为了到陕西、中原一带就粮,他不得不派五万人进攻汉中,以打通粮道。

当他的部下、川将刘进忠率领着五万人刚攻下被清军放弃的汉中不到十天的时间,沈猛率领的近三万镇虏军就在陕西忠明义军的支援下打上门来,只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又把攻入汉中的大西军打回了川北,并进一步向川北进攻,在几名当地猎户的指引下,占领了川北的两条交通要道——金牛道、米仓道,把大西军北上的通道完全堵死,使得张献忠到中原就粮的企图落空。

听说部下被人象赶羊一样赶了回来,张献忠大怒,先命人将刘进忠狠狠打了五十大板,随后便亲率二十万大军北上,欲从镇虏军手中抢回出川通道。

战斗进行了近一个月,对于镇虏军来说,这是一场真正的恶战,比起与清军打的那场中原会战来一点也不差,何况双方兵力差距悬殊,若不是镇虏军抢占了居高临下的有利阵地,并有优势火力做后盾的话,只怕根本就无法守住这里。

沈猛亲自率领两个团守卫朝天岭,这里是整个金牛道中地势最高、同时也是最险要的地方,周围都是崇山峻岭,山岭之下只有一条狭窄的小道可供军队通过,这里可称得上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绝地。守住了这里,那么就守住了金牛道,若丢掉了这里,那么张献忠就可以直接冲向汉中,所以朝天岭的得失对于双方来讲至关重要。

枪炮声与喊杀声暂时停了下来,沈猛知道,这意味着大西军的又一次冲锋被打退了。他蹲在战壕里,右手拿着一个树枝,在地上胡乱的画着圈,耳朵里则倾听着一名士兵的报告:“现在我军的弹药还够用大约三天至五天,部队的伤亡并不大,还有一千五百多人能继续战斗。”

现在让沈猛最头疼的还不是弹药的补给,而是水。虽然上山之前他就命士兵们准备了大量的水,全部装在木桶里,加上盖子后再埋于坑道中,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场仗竟然打了这么久,看来张献忠似乎已经打定了主意非要拿下这里不可。现在军中所剩的水只够用一天了,再不想办法的话,不用大西军进攻,部队就会自己垮的。

沈猛站起身来,趴在战壕的沿儿上,向下望去。只见陡峭的山坡上到处都是大西军士兵的尸体,他们大多是被枪弹远距离打死的,所以身上看不见明显的伤口,不过,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少数尸体却是身首分家,想来应该是被他们自己的军官或督战队砍死的。他又抬起头,向对面山上望去,发现那里也是一样,山坡上布满了大西军的尸体,而阵地却仍牢牢的掌握在镇虏军手中。他向北面不远处的山谷望去,看见那五丈宽、三丈深的壕沟里和壕沟的南边同样躺满了尸体,而壕沟的北边,仍有大炮射击后所形成的硝烟不时升起。

“炮兵干的不错,应该嘉奖。”沈猛想道。由于他带来的大炮都是一些小炮,而且数量不多,所以全部用于守卫金牛道中的那条抢挖的壕沟,只要壕沟不失,那么大西军就只能先攻占这里的山坡,只有占领了附近的几个山坡,大西军才有可能居高临下轰击镇虏军的炮兵和守卫壕沟的数千名步兵。

沈猛看了看四周那些光秃秃的山坡,有些替那些被砍倒的百年老树惋惜,不过为了防止大西军用火攻,这样破坏植被也是值得的,而且这样一来,遮挡士兵视线的障碍物也被清除了,镇虏军的射击也就更准确了。

“嘿嘿!你想用火烧我,想的倒美!呸!”沈猛向着山坡下面狠狠的吐了口吐沫,他正想向着下面撒泡尿,忽然心中灵机一动,喃喃道:“火攻,火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