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喜欢
作者:勿醒世      更新:2019-07-29 23:01      字数:3046

“跟我走吧”

“不必了”

没来由的雨,没来由的醒,吴醒世记不清楚这是多少次梦到这两句话,低头念一句佛号,转念一想,佛祖可能没兴趣为他这满脑子红尘牵绊的人排忧解惑。

“信你有个屁用”骂骂咧咧往佛像下吐了口唾沫,干脆起身,小和尚的口水依旧淌到了地上,撞钟老秃驴依旧打坐,雷打不动。

人呐,各有各的快活,小秃驴睡得香,老秃驴坐出一个心安,一想到这个,心就像是蚂蚁爬一般的奇痒难耐,再转头看看佛像,愈发的不顺眼,几步走到庙门口,手里提着白天剩下的最后一壶酒,嗅了嗅,干脆丢在一旁,清醒的很,半点不想喝。

酒鬼不喝酒,清醒不清醒。

“陆怜辛,魏徽那小子老是瞧你,没安好心。”

“你不也一样?”

“我不一样啊,我瞧我媳妇儿,天经地义,别人瞧,就不是这个理了。”

“所以你就揍了尚书大人那孙子,还给人家弟弟一块儿揍了?”老头子揪起吴醒世的耳朵,挥挥手示意陆怜辛回避,陆怜辛埋头一笑,吴醒世这次得褪一层皮了。偷偷望了眼吴醒世,后者龇牙咧嘴,送了老秀才一个大大的白眼。

“大先生,您下手轻点,揍坏了还是您自个儿心疼。”

可是吴醒世没挨揍,老头子拎着他架了把梯子,上了屋顶,那晚的月亮,是比今晚圆一点,老秀才拎了壶酒,示意吴醒世坐下,于是一老一少,大眼瞪小眼。最后老头子干脆懒得看吴醒世,翻了个大白眼。

“陆怜辛是个好姑娘,老头子我也很喜欢,你这点弯弯绕绕的花花肠子,老头子我清楚得很,揍人你不会挡个脸你?这么多年你跟我学了个啥,亏你还最早跟着我,老头子我一身治国平天下的学问半点没学到,连揍人这活也没学到半点皮毛,你说你还有个啥用?”

“真不揍我?”

“我啥时候揍过你,要是揍你你能聪明点,你看我不揍死你。”

“那幸好。”

“老头子,陆怜辛是真好看。”

“有多好看?”老头子笑眯眯望着吴醒世。

“这个,嗯,反正就是好看,比其他姑娘都好看。”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两句书上夸人的吧,小兔崽子。”

“老头子,你有没有喜欢的姑娘?”

“老夫年轻那会儿,十里八村的姑娘都爱偷偷瞧我,那不是俊的没个边?”老头子喝着酒,酒水顺着胡子流到衣襟上,眼看流到地上,赶紧伸手去接,满脸肉疼,这酒可是好不容易从陆老头家里连骗带哄弄出来的。偷偷背过身把手里接住的酒喝掉,回头吴醒世翻着白眼,尴尬一笑。“好汉不提当年勇,好汉不提当年勇。”

“老头子诶,讲讲呗,真没有喜欢过的姑娘?”

“没有没有,我辈读书人,一心做学问。”

“真没有?”

“有的。”

“那后来呢?”

那晚月圆,凤凰桥头。身畔熙熙攘攘人群都与吴醒世无关,眼里只有桥那头,被家丁簇拥在其中的那人,一如初见。

“跟我走吧。”

“不必了。”眉眼弯弯最能伤人,决绝都在眼,转身也不过拂袖间。

两小无猜是你,红袖添香是你,转身的也是你,手不知不觉崩断琴弦,身旁熙熙攘攘与吴醒世无关,微风拂面与吴醒世无关,白月光与吴醒世无关,万物失色在眼前。

也许,是人言无法形容的绝望和痛,吴醒世只是个普通人,眼看着那人越走越远,等上一宿,也没再见她回头。

在屋顶的那晚,老头子最后给他讲了个故事。

说是从前有个穷书生,遇上一个富贵人家小姐,喜欢的不行,日日为她写诗作词,穷的买不起宣纸,饿上三天肚子,买来一张,也要立即画上姑娘样貌,再给那姑娘送去,姑娘爹娘知道后,竭力反对,反对这个既无财物,也无功名的穷书生跟自家女儿在一起,最终不了了之,书生远走他乡,再无姑娘音讯,多年后,再回家乡,姑娘已嫁为人妇,门当户对,儿女绕膝。

“这不就是街边摊上那些才子佳人小说里最普通的情节吗,写的还烂,我去代笔销量都准比他好。”吴醒世干脆躺在屋顶。

面前,是老头子的背影。

“这也就是我们啊,天下苍生,我和你,又算得了什么呢?”老头子摇头晃脑,嘿嘿一笑“那些小说接下来是该写书生一朝高中飞黄腾达,回去之后发现姑娘虽嫁做人妇,但过得不好,是不是?”

“狗屁,姑娘没了书生,自会有门当户对的夫君,一样会儿女绕膝,夫妻举案齐眉,听故事别把自己往里代,这世上不是缺了你吴醒世就不行。”老秀才恨恨挥了挥袖子。

“就算你真的功名在身,飞黄腾达了又怎样,姑娘回不去了,也不愿回去了,你也回不去了,再相见不过是五味杂陈,寒暄一番柴米油盐。故乡跟姑娘相会的杨柳树都荣枯了多少次了,你又能做得了什么呢?”

“百无一用,是深情。”

“老头子,你今晚话又有点多了。”

“人老了嘛,少废话,滚去陆灵山家里给我再诓两壶酒来。”

“你也不看看什么时辰了,这会儿敲人家门不是找打吗,别以为你比陆老头官大,他就不敢揍我啊。”

“老头子,那你后来飞黄腾达了,为啥也没再找个姑娘?”

“我跟你说故事说的是我了?净瞎猜。”

“行了行了,别装了,你一难受就喝酒,那会儿我闯祸你喝酒,我生病你喝酒,我还不明白你,少揣着明白装糊涂。”吴醒世伸脚踹老头子屁股,老头子手里的酒本就不多,又洒了点出来,剐了吴醒世一眼。

“后来?后来就再也不会有那时候的喜欢咯,就像你眼里见过喜欢的吃食,就吃个饱,就再也装不下别的东西了,就像这头上白月光,你见过了,你可以看些别的,但一到十五,你就知道,躲是躲不过了,你一抬头,满心满眼都是他了。”

“百无一用是深情,不过是句牢骚话,你这一辈子最宝贵的东西,不过就是你看到听到嗅到触摸到时的感觉,那些感觉,越是白驹过隙,就越是历久弥新,你喜欢人家陆怜辛,如果三天过了,有人反对便作罢了,那是啥喜欢,我到今天看花看树看天看云,总觉得处处是那姑娘笑,虽然你我都明白,姑娘早就做了别人奶奶了,不打紧嘛,我偷偷的嘛,有些事情谁也没错,只是老天爷不乐意罢了。”

“如果有一天,你也遇上了这么一天,你不能跟陆怜辛再在一块儿了,你会怎么办?”

“我啊,我不知道啊,我不敢想啊。”

“那对了,那就是真喜欢了。”

“要是那会儿老头子你不在了,我该找谁倒苦水去。”

“呸呸呸,我身体可硬朗着。”

“子不语怪力乱神,不打紧不打紧。”

“兔崽子,这会儿记得起书上说的了。”

吴醒世没喝酒,坐在庙门口,只觉得像老头子讲的,看花看树看天,到处都是陆怜辛的笑,找谁说理去,这般不讲道理的缠绕心头,喝了这些年的酒,寻思着把自个儿灌醉了,就再也看不见这恼人的笑,越喝越是出现,像是胸口越挠越痒,也没人可说,老头子教的儒学解决不了,撞钟老秃驴念的佛经解决不了,前些年那算命道士讲的黄老也解决不了。

求遍诸子百家又如何。

他娘咧,这喜欢才是这世上最霸道的学问,怪不得老秀才学富五车也逃不过。

吴醒世又想起老秀才那句,百无一用,是深情,只觉得朗朗上口说到心坎里了,又觉着不太对,又觉得真有道理。

从吴醒世变成了吴醒世,不过拂袖间。

“陆怜辛,老秀罚我抄书!”

“拿过来。”

“陆怜辛,衣服破了!”

“拿过来。”

“陆怜辛,街口那家的肉包子!”

“拿过来。”

“陆怜辛,隔壁小姑娘冲我笑!”

“滚出去。”

“陆怜辛,我喜欢你!”

“啊?”

最是岁月沧桑磨不去,不过是看见她,听见她。帮吴醒世抄书,字迹漂亮的她,帮吴醒世补衣服,双手灵巧的她,一口咬掉半个包子,烫的跺脚也不吐出来的她,揪着吴醒世耳朵问他和隔壁姑娘谁好看的她。

最是难言煎熬,不过是吴醒世也明白,回不去,找不到,也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