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晓光--起诉(一)
作者:江湖载酒行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220

作者:康晓光

起诉——为了李思怡的悲剧不再重演(上)

没有人幸免于罪!

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

为无声的人发出呐喊

为无权的人捍卫权利

这是我们面对的

最严峻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引言:为什么不能不写这本书?

2003年6月4日中午,家住成都市青白江区的李桂芳把三岁的女儿李思怡锁在家中,然后自己去金堂县“找点钱”。她在金堂县红旗超市偷窃两瓶洗发水时被保安抓获。随后被金堂县城郊派出所警察带回派出所。在确认李桂芳吸毒之后,城郊派出所报请金堂县公安局批准,决定依法对李桂芳实施强制戒毒。在此期间,李桂芳曾多次提出其三岁女儿被锁在家中,要求先把女儿安顿好,再接受强制戒毒,但是无人理睬。她曾经跪在地上哭着哀求办案警察解决孩子的问题。在

去戒毒所的路上,在她寻死觅活用头连续猛撞押解她的警车车门的情况下,警察终于按照她提供的号码给她的姐姐打了电话,但是电话无人接听,警察也没有再打电话。押解李桂芳的警车两次经过她的家门,但是没有停留。办案警察也没有按规定给李桂芳的家属、单位和居住地派出所送达《强制戒毒通知书》。知道李桂芳被强制戒毒,也知道她的孩子被锁在家里的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就这样一个孤零零的小生命被遗忘在房门紧锁的家中。

2003年6月21日晚,十七天后,在李桂芳的家中发现了小女孩的尸体。

李思怡的尸体仰卧在家中卧室门后,穿着红色T恤和绿底带白圆点的小背心,高度腐败的尸体上爬满蛆虫,头骨和颈骨外露,头发散落在地上,她的“胃完全排空,胃壁萎缩”……这曾经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扎着两个羊角辫。在六月的酷暑中,她忍受着饥饿、干渴、黑暗、孤独、恐惧的折磨,还有嗜血的蚊虫的叮咬,在绝望的哭声和永远得不到回应的呼喊中,经历了漫长的煎熬直至死去。“这该是这个世纪里最黑暗的

一个瞬间,在那个小小的生命终于脱离了痛苦,飞向天堂的刹那。”

十七天,整整十七天啊,在这个人满为患的世界里陪伴她的只有孤独,在这个霓虹灯照亮的不夜之城里投向她的只有黑暗,在这个酒饱饭足的幸福时代里她却被活活饿死了。

李思怡死于警察渎职是一个偶然事件。那么,如果没有这次偶然的灾难,她就能安全地活下去吗?

李思怡没有父亲,甚至没有户口,只有一个吸毒的妈妈。自从姥爷死后,母女俩没有一分钱正当收入。亲戚不收留她,儿童福利院也不收留她。就连每月不到一百元钱的低保,居委会和民政部门也不给她。以维护她的利益为宗旨的共青团和妇联从来没有过问她的事情,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电力公司拒绝给她家供电,在这个21世纪的大都市里,她的夜晚就等于黑暗。她经常忍饥挨饿,小小年纪就学会了隔着窗户的铁栏杆向过往的邻居乞讨。她没有伙伴,经常独自被锁在

家里。她没有玩具,只有一个破旧的绒毛熊。她甚至没有留下一张照片。最后,由于警察的渎职,她连在死亡线上苟延残喘的机会也被剥夺了。

在李思怡三年的生命历程中,所有的有责任帮助她的机构和个人都对她的苦难熟视无睹、麻木不仁,而且冷酷无情地拒绝给予援救。不错,李思怡死于警察的冷漠。但是,更可怕的是,这种冷漠无处不在。这种冷浸透了所有机构,浸透了每个人的心。李思怡之死不是偶然的,她或是早死或是晚死,但是必死无疑,而且继续活着也注定是一场悲剧。

为什么我们这个世界如此冷酷?如此冷酷的世界有什么权力存在?这样的世界再繁荣又有什么意义?它怎么能够使人热爱,使人留恋,使人向往?

四十岁的人了,见过的苦难够多的了,但是李思怡的惨死和短暂而不幸身世仍使我泪流满面;见过的黑暗也够多的了,但是李思怡所经历的黑暗仍使我怒不可遏。

惩罚正在进行。但是惩罚解决不了问题。无论是公正的还是不公正的,仅有惩罚都是不够的。如何避免李思怡的悲剧再次发生,才是首要的问题。

一个声音告诉我:你应该做点什么!另一个声音告诉我:手头的事已经忙不过来了,不要再自找苦吃了。我想摆脱这个梦魇,按照既定的计划去工作和生活。但是,李思怡使我无法一如既往地工作和生活。我第一次深切地体会到什么叫“煎熬”。

我的女儿也是三岁。每天出门前和女儿吻别的时候,我会想起小思怡;坐在办公桌前,看到贴在墙上的女儿的相片的时候,我会想起小思怡;每天回到家里,女儿欢叫着扑到怀里的时候,我会想起小思怡。而每当想起小思怡的时候,就感到心如刀绞,眼中酸涩。

三岁的小思怡死在门前的一幕始终挥之不去。她要打开门,这是她唯一的生路。门外有什么?门外就是你和我,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三岁的孩子打不开门,我们在外边装聋作哑。终于,门没有打开,小思怡就死在门后。是的,“没有人可以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我一生里从没有过这样耻辱和罪恶深重的感觉。我生存的这个种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遭遇这样的方式死

去。”

慢慢地,我明白了,为了能够问心无愧地自称为“人”,为了能够平静地渡过余生,我必须做点什么,否则我将无法面对自己的孩子,无法面对自己的良心,我将永无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