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叶倾城
作者:青山千年秀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7215

天使城,红墙。

新近的一条悬赏以特别的朱红大字直接写在了墙上,所以显得特别的醒目:求赏金猎人林天下臭舌头一只。悬赏金额:金币1枚。下面没有落款,只画了一枚新绿色的叶子。

看着红墙的新老猎人都在以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议论纷纷:“不知道林天下走了什么背运了,竟然惹得叶姑娘大动肝火,要割了他的舌头。”

“呵呵,听说是在秀水楼里喝醉了酒,大声说叶姑娘的身材不够好。”

“真的?”

“那还用说?我的堂兄那天正好在秀水楼里约朋友吃饭,六、七个人亲耳听到的。”

“你说,林天下是怎么知道叶大小姐身材不好的?嘿嘿。”

“那还用问,当然是……哎哟!”

一言未尽,说话人的身子突然凌空而起,被人结结实实地踢到了半空,然后以极其难看的姿势摔在了地上。

“什么人?”

“谁活得不耐烦了?”

瞬间有四、五个人如旋风般转过身来,各自抽出兵器,正要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惹事的家伙砍成七、八块,待看到了踢飞说话汉子的人的脸,几个人的表情都变得极其怪异,象是看到了什么令人惊异的事情,张大的嘴巴足能塞下一只鸭蛋。

“大,大小姐!”

只见一个头插玉簪、杏眼圆睁,面若桃红的女子正双手插腰站在众人的面前:“如果是男人就正大光明地揭了红墙上的榜到叶府来领赏,象一群缩头乌龟似的站在墙角里吐泡泡,这就是你们这些号称天山大陆里最优秀的猎人的水平么?要是哪一个王八羔子敢再在这里胡说八道,我就把他的臭头挂到天使城外的墙上示众!”

言毕,一旋身,离开了人群。

五、六十个本来围着红墙碰运气的人没有一个敢稍稍发出一点声音,除了那个从半空里摔在地上的倒霉家伙在轻声地呻吟。一直等到叶倾城走得远了,众人才又小声地议论了起来:“叶大小姐的脾气真大啊。”

“是啊,谁叫她是天使城主叶无双的女儿呢。”

“把字直接写到墙上,还让我们揭榜,那不是等于要拆墙嘛?”

“哎,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么大热的天,叶小姐居然还披着一件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斗篷。”

“你是说,叶小姐的身材…”一句未毕,已经被人掩住了嘴巴。

哼,谁是叶倾城?叶倾城就是我啊。我爹是天使城的城主叶无双。我就是他的宝贝女儿。你们不知道么?

我从小就在天使城里长大,整个天使城里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什么黑墙红墙,什么样的希奇宝贝,我见得多了。驻颜香?哼,不希罕。本小姐暂时还用不着要靠它来打扮自己。齐红玉?她很武功很厉害么?比本姑娘的功夫还要好么?就算是比我好,比夏洛特姐姐还要厉害么?

她的人真的很漂亮么?只有傻瓜才会为了见她一面而拼了命地去采什么开谢花。

他这些天去哪儿了呢?秀水楼里找不到他,眠月雅榭也不敢收留他。镇海君那里也没有他的消息。他是又去云梦泽了么?还是为了那个什么齐红玉去了魔界?他真的是为了齐红玉?我才不信呢。

我不信!不信!

我这就去拷问秀水楼的老掌柜!他要是敢不说,我就拆了他的楼!

累死我了。

想不到拆半座楼也会这么累。不过,看到那些吓得在地上连爬带跑的废物还真是开心啊。还有那些个缩在一旁不敢吱声的小伙计。怕什么?我把楼拆了,你们不是就不用整天看着老板的眼色做事了?反正,他们还是要再开的,你们也失不了业。还可以大休几天呢。

还有那个战战兢兢的老掌柜,哼,早说出来不就结了?还要本姑娘出这种手段。好你个林天下,真的敢去魔界。你不是说过要带我一起去么?你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你真的就那么想娶齐红玉么?你看见过她么?我真的就比她差那么多么?我的眼睛怎么涩了?哼,一定是刚才拆楼的时候吹进去东西了。

男人全部都是傻瓜。林天下就是他们当中最傻的一个!哼!

刚刚被老爸臭骂了一顿。真是不爽。哼,怪谁呢?还要让我在家里闭门思过。我哪里做错了?明明是他们不好嘛。全都来欺侮我。我去找夏洛特姐姐去,现在就去。

“王妈!!我的斗篷呢?”

“城主,半个时辰前,小姐孤身一人骑马出城去了。”

“她向哪个方向走了?”

“据外面暗卡的人报告,是向长宁方向去的。”

“知道了,你退下吧。”

大堂里,叶无双背负双手,缓缓地转过身来,双眼微闭,正思索着什么事情。对于一个已经有二百岁的老人来说,他的相貌确实是年轻了些,古铜色的皮肤依然紧绷,没有一丝皱纹,显得充满了力量。林眉朗目,鼻挺耳阔,倒象是只有七、八十岁的样子。一身紫色的锦团长衣,右手拇指戴了枚蓝田古玉的戒指,举手投足间隐然有绝顶高手的风范。

“万虎。”

“在。”

一个高大威猛的青年人自侧厅里转了出来。身上的肌肉盘根错节,仿佛精力弥漫得要涨了出来,古铜色的肌肤,一双浓重的眉毛下,二只眼睛时刻都充满了战意,只有在望向叶无双的时候,才流露出一种发自内心的恭敬。能得到这种恭敬的人,在万虎的心里,也只有叶无双一个人吧。无双城里有这样一种说法:叶无双手下有三百死士,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他毫不犹豫地奉上自己的生命,选择自己再次轮回;但二弟子万虎,就算是化作万世不能超生的游魂,也会守侯在叶无双的身边。

“城主有何吩咐?要不要我暗里护送小姐到长宁?”

“不必了。有些事情,不让她自己经历过,是永远都不会知道的。”林无双踱到大堂正壁的画前,问万虎道:“万虎,你可知我选这幅画挂在正堂用意是什么?”

“弟子不知。”万虎抬头又看了看正壁上的画。他并非是一个不喜欢动脑筋的人,不过对于他来说,叶无双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绝对正确的,所以用不着去分析为什么,只要忠实地去执行就足够了。所以当叶无双说要在正堂里挂上这幅画,他很自然地觉得这幅画就是应该挂在这里才对。

墙上的整个画面以暗红色的油彩画面构成,画着一个男人被地钉在巨大的十字架上,由于受刑的地方并非要害,所以十字架上的人一时并未死去,而是痛苦地将头侧向一边。在十字架的旁边还有许多人在围观着看,其中一个人手握着一只钱袋,犹豫着向后退,另一名士兵模样的男子正手持了一杆枪向十字架上的人刺去。

“有些人所做的事情,在当时看来是危害整个社会,所以必须受到惩罚。画上的这个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处以了死刑。可笑的是他死后不久,却又变成了与神齐名的圣人。当时告发他的人因为检举有功受到了君主的奖励,后来却成了罪恶和背叛的代名词。你看,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事实。谁知道再过几代人,人们又会对它做出什么样的总结呢。”

“是,弟子记得。”万虎应道。却不知这与叶大小姐的出走挨上了什么关系。

“倾城这丫头自出生以来从未受过什么苦,更因为有了我这个爹爹,也没有人欺侮她。所以长到这么大,从来也没有受过真正的历练。这一次让她自己出去走走,未必不是好事,也许只有这种游历的生活,才能让她知道什么是值得珍惜的。”

“可是城主,小姐从没有一个人出过远门,这一次又是负气出走,弟子还是放心不下。”

“嗯,我有分寸。”叶无双沉吟了一下,说:“好吧,你通知研究会,让他们以水镜传书的方式把这个消息通知给长宁君,就说由我请他代为照看一下吧。”

“弟子这就去办。”万虎应声令命而去。

叶无双又在大堂里踱了几步,口中轻声念着些什么,忽然笑骂道:“这个混帐小子,真是没有口德。”

“啊欠!”林天下重重地打了个喷嚏。

可能是昨天夜里跑了一路,累着了。林天下暗里想道。看了看身边这个比自己还要累的幻海,一张脸根本没有一点儿血色,不知道是魔界的人本来就是这样还是真伤病难愈,不过看这家伙的面相,实在不是个短命的人啊。二个人坐在溪石边,一边大口地喝着水,一边尽量放松自己劳累的肌肉。

“哎,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幻海用力拧干手巾,看着林天下。

真是个奇怪的男人啊,出门在外,居然还不忘带只手巾。“我叫天下。出来之前住在兰陵。”临来魔界之前,林天下早已经想好了自己在魔界的一套说词,兰陵几乎是魔界里最荒凉的地方,非但少有人烟,就连是同住在兰陵的魔界人,彼此之间也极少往来。选这么一个地方当自己的出生地,自然会省去许多的麻烦,实在被问得急了,也可以以自己从未与外界接触过,对魔界的事情一概不知而一言带过。如果这次不能成功地溶入到魔界的社会里去而匆匆地暴露了身份,可能还没有看见开谢花的影子,就先被人安排成告慰祖先的祭品了。

“天下,”幻海默默地念了几遍,道:“那里很荒凉。”

“是啊,所以出来碰碰运气。”

“你的妖力相当好,被我拖累着还能跑得这么快。”

“你也不用夸我,没有你的那些怪草,可能我们现在就该在地底下检讨自己上辈子没有好好练功了。”

想到朱鸟运起金星不坏时的样子,二人均有同感。

“你为什么要帮我?”

“这个,”林天下挠挠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看猪头鸟不顺眼吧。我喜欢穿白衣服,他却象是个专办葬礼的。”

“噢?”幻海用一种打量怪物的眼神看着林天下,看得他浑身不自在。忽然幻海一笑,“很奇怪,但我信你。不过如果你知道朱鸟将军是什么人,一定会后悔当初没有趁火打劫,杀了我向他邀功领赏。”

领赏?对于一个赏金猎人来说,这个词语的诱惑力简直等同于把鱼摔到猫鼻子上。“你值多少钱?”

“一万魔币,死人。”

林天下激动得直想拔刀子。一万魔币!!那是多少钱?如果换成金子,够把眠月雅榭、红袖楼、天香馆全买下来了吧?还可以顺手把八尺玉据为己有,真是笔划算的买卖啊。幻海眯着眼睛看着满眼都是贪婪之色的林天下,静静地等着他的反应,双手很自然地收回到袖中。

“啊,我问个问题,如果是活人呢?”

幻海吓了一跳,从对面这家伙的眼神来看,如果自己说出十万的底价,可能会立即疯狂地扑过来牢牢抱住自己,一直等到朱鸟的卫队追来吧?

“三万。”幻海想了想,报出了这个价。

“少了点儿,但还是选择要活人吧。”林天下眨了眨眼睛,笑了笑,“虽然挺想要这笔钱的,不过更珍惜我这条命。等我什么时候欠到被人追杀十条街也还不起债的时候,再来抓你换钱吧。不过在此之前,为了保证我的三万魔币不被人抢走,还是跟你呆在一起比较好。”

幻海再一次呆住了。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啊?简直是个怪物嘛。“你想和我搭伙?”

“算是吧,不过我比较有人情味,想到你一入牢门就永无出头之日,所以决定先陪你了了开谢花的心愿。”

幻海道目光一冷:“尾巴露得太快了。你是为了开谢花?”

林天下一脸的诚实:“听说过。”想了想,又补充一了句,“昨天晚上在魔界里刚刚听说过。我从小到大就没有走过这么远的地方,所以很好奇。”心头暗暗想道:幻海,虽然你是魔界里的人,可我也没有骗你,我虽然早就听说过开谢花,但在魔界里,可是货真价实的第一次,在魔界里一夜狂奔三百里的事儿也是第一次,算不得不诚实吧。再说,你身上还有个什么听起来和开谢花有莫大关系的八尺玉。

幻海犹疑了半晌,终于一点头:“好,是福是祸,我都认了。”

热死了。这是什么路嘛,跑了这么半天,连个喝水休憩的地方都没有。早知道应该先让吴妈备好东西再出来就好了。上一次看见夏洛特姐姐是六年前的事情了,她这次该不会说我还是个什么事情都不懂得的小姑娘了吧。

咦?怎么路边的人都用这么奇怪的眼光看着我?我的样子很怪么?“喂,后边赶车的,对,就是问你呢。我身上长花了么?你那双贼眼睛是不是不想要了?”

赶马车的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一直在盯着披着厚厚的翠绿色斗篷的叶倾城看,多年的江湖路让他在听到叶倾城发怒的问话时并不在意,甚至还想讨句口头上的便宜,只是眼光一离开叶倾城的斗篷,忽然瞥见她跨下这匹神骏异常的黑马的鞍上标记着一枚新绿色的叶子,登时神情就由戏谑变成了谦卑里带着惶恐:“小人无知,小人不知您是叶家的人。”

叶倾城哼了一声,“叶家人都是凶神恶鬼么?没有种。本姑娘问你为什么用这种眼光看我,你要是不说个明白,我就拆了你的车!”

“小姐千万大人有大量,放过小人的车马,我上有一百老母,下有…”

“我管你有多少个妈,”叶倾城杏眼一瞪,“快点说,不然叫你后悔生出来!”

赶车的汉子又看了看叶倾城,将牙一咬,发狠说:“小姐,您练的是什么功夫,这大热的天怎么就不觉得热吗?”

“不用你管!!!”

一句话正说到叶倾城的痛处,气得她顺手一鞭抽到那汉子的马上,那马突然吃痛,奋蹄直奔。赶车的汉子不及坐稳,身子一倒,直滚进了车厢里,伴着哎哟不绝的声音同马一起远去。

“都是那个混蛋林天下!”

叶倾城坐在马上恶狠狠地骂道。这才忽然感觉到自己已经出了一身的汗。这么热的天,身上的味道一定非常的不好闻。

哎呀不好!叶倾城忽然想到一事,急忙抽出自己的佩剑来,借着明亮如雪的剑身一看自己的脸,果然在一路的负气奔跑之下,所有精心打扮的彩妆都变成了写意山水,而自己的脸,自然就是那张任意泼墨的画纸了。难怪路上那几个不开眼的东西会色迷迷地看,哼!

记起了前面有一条小河,叶倾城忙一催马,向河赶去。

绿水东流,长柳拂岸,树荫处,一名船夫正在渡船里小睡。想是中午的太阳太足,也没有几个人愿意捡了这个时间过河。阳光懒懒的照在河面上,连游鱼也自在地时时吹几个泡上来。这场景如果是落到楚看琴的眼里,便是一副绝妙的闲情小画,少不了还要在留白处题上二首即兴诗,再把自己的十五枚私章一一地印在上面,留作日后细细品味。若是林天下到了这河边,自然是老实不客气地弄醒了船夫赶紧过河,船到河心,如果看到肥鱼,兴许还会弯刀一划,刺上来二条充作船资,又可以给自己省一笔银子。

叶倾城先借了河水把自己的容貌收拾好,凉凉的河水正好洗去一路上的燥热。自己的宝贝坐骑“长夜”也饮足了河水,静静地跟在叶倾城的身后。望着沉睡的船夫,叶倾城忽然觉得有些多愁善感起来:自己的父亲是一城之主,在天使城里无人不敬,为人武功高强,交游广阔,自己的妈妈是天山大陆出了名的美女,智计过人,协助夫君在三十年间就把天使城从一座强盗、罪犯和流浪汉聚集的城市变成了传说中的“西部的天堂”。不仅使整个西部的秩序得到了根本的改善,而且带来了滚滚的财源。自己平平常常的一天所过的生活,可能是这个船夫一辈子都不敢去想象的吧。只是她从来没有看见过有人可以这样平静地睡觉。完全不在乎河面上的蚊虫的飞舞,身子随了船的一波一荡,似乎是天下间最美妙的事情,没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令他在睡梦里分神。人这一生里需要的是什么呢?鲜衣美食?金银权势?一个如意郎君或是一段让自己铭心刻骨的爱情?如果拿来问二师兄万虎,会是当天下第一高手,把天使城建成天山大陆第一名城么?要是问妈妈呢?

记得自己十岁生日的时候,母亲在夜宴散后,破例没有回房,而是慈爱地坐在自己的床沿边,轻轻地唱着儿歌哄自己睡觉。

“妈,女儿今天好高兴耶,有那么那么多的叔叔阿姨送礼物给倾城。”

“是么?妈也好高兴啊。看着我的宝贝女儿又长大了一岁,又变漂亮了。把妈妈都给比下去了。”

“才没有呢。爸爸今天还说,你是天山大陆上最美的妈妈。”

“真的么?那你就是全天山大陆上最漂亮,最会说话的小美人了。”

“那你是最喜欢爸爸呢?还是最喜欢我?”

“妈二个都最喜欢,妈这辈子最幸福的,就是有你们二个人啊。”

……

逝者如斯,到明年,就又是一个十年了。唉,要是问林天下,他会回答什么呢?是当天下第一大富翁么?那,我又算什么呢?天天的和别人打打杀杀,象强盗一样的抢东西,难道这就是成功的标志么?也许这样平平淡淡地走完自己三百年的生命,更能体会到人生的味道吧。

叶倾城决定不去惊醒沉睡的船夫,只搂了自己心爱的“长夜”坐在柳荫下乘凉,出神地去想事,等船夫什么时候醒来。

突然,“长夜”猛地挣脱了叶倾城的怀抱,长嘶一声,站立起来,双眼直盯着河水,仿佛看到了非常可怖的东西。

睡着的船夫被马嘶声惊醒,抬眼正看到一个眉目如画的女子拄了肘看他,不由得顿时不好意思起来,忙站起身,一迭声地边道歉边去解系在树上的缆绳。

叶倾城也发现了河里的古怪,上游的河水不合逻辑地涌动起来,河面上的游鱼更是惊慌得四下逃窜,有的甚至跳到了岸上来。

“快点上岸!”叶倾城对着船夫急忙喊道。

只见一大片深绿色的物体推着河水自上游急速地游来,如有灵性般地避开尖石浅滩,瞬间已经到了船边。小船被激荡的河水推得上起下跌,船夫也吓绿了脸,扶着船舱拼命地保持着平衡,以免掉到河里去,心里自然是求遍了满天的神佛保佑能让自己平安无事。

只听河水“哗啦”一声响,一双绿色的爪子搭上了船舷。

叶倾城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生物。一身青绿色的外膜,生着蝙蝠一样的头,在该生着耳朵的地方只有二个小孔一张一合,一双灰白色的眼睛随着头部的转动四下地打量着河岸的四周,河水顺着它的下巴一滴滴地滴到到船上。它的身躯足足有十条乌篷船并排列开了一样大,大半地沉在水里,一只巨大的尾巴在河底摆来摆去,搅起股股旋涡。

船夫早已经吓得身如筛糠,抱着摇橹连声音都发不出来。生物满意地打了一个哈欠,头缓缓地转向船夫,好象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景。

“别,别过来……”

也许这是人类对恐惧的事物的下意识的反应吧,不管是对人还是对什么动物,这一刻都希望它是听得懂自己的话的,而且非常希望它会照做。

很可惜,这个生物并没有船夫期望的那么高的智慧,或者就是听成了“快过来”,只见它用爪子很轻快地抓动着船舷,乌篷船很快地打了个横,让船夫迅速地靠近它。

人对恐怖的事物,第一反应是躲开,如果躲不开呢?极度的恐惧之下,第二步如果不是昏倒,那就应该是攻击。

船夫就手抄起身边的铁锅,用力向生物扔去。

与庞大的身躯不相称,生物的反应却极为灵敏,头一侧,口向前一探,轻轻松松就把那口用了二十七、八年的铁锅咬到了口里,大嚼起来。也许是觉得味道不好,难以下咽,咬了几口,即吐回了船上。只是在它的巨齿下,这摊废铁已然看不出原来是些什么了。

生物把头探了探,伸到船夫的身边,缓缓地把嘴凑到他的腿前。凭着最后一点反抗的意识,般夫终于怪叫一声,一脚踢中生物的上颚,反身扑入了水中,挣扎着向岸上游来。

叶倾城也全然被这景象呆住了:从未见过的生物,连自己睡梦中也不会想象到天山大陆上会有这样的东西吧。只有当看见船夫拼命地向自己这边泅过来,才记起应该为这个让自己大发感慨的家伙做点什么。

叶倾城自怀中一探,掏出一条软索,索末系着枚非金非石的绳缀,喊一声:“抓住了别放手!”,直投向正在泅水的船夫,随即跃上了长夜。

命悬一线,哪怕是根稻草,人也会紧紧抓住。根本不用经过大脑的批准,船夫已经握住绳子一端,扯着嗓子喊:“快拉,英雄!”

一转马头,不待主人吩咐,长夜已经极有灵性地向来时的路上飞奔。船夫本在岸边,长夜的脚程又是极快,瞬时已把船夫拖出了河,在草地上留下长长一条印迹。

传说魔族入侵人间界时,也往往把一些抓住的人类战士捆住双手缚在龙马上飞驰,折磨至死。三千多年后,却有一个人愿意自觉自愿地接受这样的安排,就算是十贤者,也预想不到吧?

长夜止下步来,倒霉的船夫没有被河里的生物咬到,却被路上的短草碎石划得鲜血淋漓,呻吟不止。叶倾城不禁微感歉意。毕竟自己也是吓怕了,竟然忘记要长夜早些停下来,一下子跑出了数百米去。

那怪物该是不能离开水吧?不然早该追上来了。险境一去,人的好奇心就成长了起来。毕竟自己还是要过河的。收起软索,要船夫坐在树边休息,叶倾城轻催长夜,想去再看看那怪物,只要是离河远一些,该是没有什么危险。

绿柳如昔。叶倾城极为小心地靠近河边,水底一片混浊,从方向上看,怪物已经向下游去了。

不知是怎么,叶倾城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刚刚那个看似凶猛的怪物似乎变没有什么恶意,好象只是一个刚刚离开了家的孩子,觉得外面的一切都非常的好玩。唉,自己不也是象这头不知名的怪物么一样,走向自己未知的路么?

任凭叶倾城百般劝说,船夫坚持拒绝载她过河。说是惹怒了河仙,后半生都要倒霉的。无奈,只好用到林天下教她的招数:对付事事都想拖到明天的家伙,最好的办法就是告诉他,如果不在现在就把工作完成,明天对于一个死人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怪物在河里,宝剑在脖子上。除了哀叹今天的命运不济之外,人做到这个份上,唯一的选择就是能活一时且一时吧。

风萧萧兮河水寒,女大王一去兮别复返。船夫一边心惊胆寒地摇着橹,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念着:河仙大人,都是这个女大王强要小人摆渡,要是您发怒,冤有头债有主,瞧她长得还有些姿色,您就把她收了做小吧,可千万别吃小人…

叶倾城对法术的修行并不深,自然也读不到船夫在想些什么。此刻一人一马立于船头,右手剑出鞘,左手藏软索。虽然:“本姑娘既然有本事在最危险的时候把你从食人兽嘴里救出来,就绝对有把握把它的脑袋用剑割下来挂在船上。”的话说得连自己也确信无疑,真正站在船头充侠客的时候,心里却许着十七廿八个愿希望那绿皮怪千万已经走远,。待到船至对岸的时候,无论是船夫还是叶倾城,都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再赶十几日路,就可以到长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