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相识只因非陌路
作者:青山千年秀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4515

幻海与林天下一路南行。

对着这个魔界的人文地理知识趋近于零的家伙,幻海可能是因为心情特别的原因,不厌其烦地向林天下介绍着魔界的近况。几乎与人间界相同,魔界也是个纷争不断的世界,约束着人们的是各大势力普遍遵守的魔皇制定并传袭下来的法律,如果说还有什么东西是在法律之上的,那就是超出常人想象的武功。在魔界里有这样一句经典的话:如果用舌头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就用牙齿来咬吧。所以魔界里的人更加注重妖力的修练,能够统领军队的将领,无一不是妖力高超的猛将或是法术骇人的术师。

经过长年的战乱洗礼,整个魔界大致上划分成三大势力范围:西南部以九斯达城为中心的洛德家族,家传内外功绝技数不胜数,家长每年会根据族人血统的远近与个人的能力指导其修习不同的武功,并根据每个人的表现分别委以职任,朱鸟正是洛德家族去年新委派镇守九星城的城主。东南部主要由碎云山龙族、可琉斯城梅勒斯家族和伊贺岛伊藤家族结盟控制,三大家族通过联姻、订立血之盟约等手段结合在一起,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对抗外来的力量侵袭,二来又可以借此手段壮大自己的力量,为了免于内耗,通婚就成为维系和平的最有效的手段。整个北方则由魔界的皇族所控制,经过了人魔大战一役,魔界皇族的精英几乎损失殆尽,威力绝伦的种种魔皇武功也大半成了魔界里的传说。现今被皇族尊为王的魔皇商,从血统上来看只能说是皇族的远亲,至于正室的遗孤在何处,根据魔界预言师的预言:他将在为众人所遗忘的时刻破天而出,神佛在他面前也灰飞烟灭。

基于遗训,魔皇并未在战后着手统一魔界,而是牢牢地控制着北方,任由南方的势力发展壮大。只有在有人想到动摇皇族的根基时,才会出兵展现自己的力量。商的爷爷启在千年前曾以一人之力在一日二夜之间杀尽密谋分裂皇族并取而代之的叛军四十万人,屠城十九座,第一次将人魔大战后皇族的力量以实力公告魔界。自此一役后,魔界再无人敢对皇族起任何异心,而每一个势力在发展的时候也不得不保持谨慎的态度,以免势高震主,引来屠城灭族之祸。也正是这种毁灭一切的力量的压力,使魔界保持住了一种相对的和平,虽然小的纷争时时不断,却只是魔界强者生存的铁则的一种体现。

言语之中,幻海自然也免不了对林天下的一些试探性的提问,比如:“你的师父从来不会对你讲这些事情么?”之类的话。林天下只得每每搜肠刮肚回想起在人间界读到的关于魔界的种种传闻加以应付。想来也真是失败,那些个撰“屎”的人明明是猪脑嘛,但凡是提到魔界总是以非常不屑的口气写到什么:诸魔皆食人、贤者一至,妖孽立毙。如果真是这样,只要把十贤者请到马上在魔军里跑上几个来回,不就什么事情都解决了么?相对于实力至上的魔界来看,人类是不是有些过于掩饰自己的无能,只好在文字上下功夫,搞这种无聊的精神麻痹。至于地理方面,攻入魔界的人绝大多数都没有回来,甚至包括了十贤者中的智者无忧和杀者无命,有命出来的人大多也只是在魔界的入口处打了几个转转。倒是通过拷问抓到的魔族,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个消息。好在自己毕竟为了进入魔界,把大陆上关于魔界的种种传闻下过不少功夫进行过整理,还通过秀水楼的老爹卖了六百枚银币。说起来倒也能对上十之八九,至于对不上的,那就只好推到自己的师父是“隔世之人”,所以并不清楚了。

“想不到朱鸟有这么大的来头,早知道不如合力把他杀了灭口,以绝后患。”林天下对幻海道。

幻海道:“你真以为凭我们二人的实力就可以杀了他么?我之所以千挑万选地选中昨天去偷八尺玉,是因为算准了朱鸟的问星大法尚未全功,而昨天正是行功的紧要关头。如果他停止练功出来追杀我,至多只能用出一半的妖力。等他的问星大法大功告成,凭现在我们二人的实力,根本就没有生还的机会。”

“看来我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不,现在你有充分的理由让自己拼命的练功了。”

“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你自己的小命,你以为朱鸟会轻易放过我们么?莫说是朱鸟,现在恐怕连整个洛德家族都不会放过我们。除非是找到开谢花,否则我们这一生都永无宁日。”

一提到开谢花,林天下立时来了精神,“你说开谢花是怎么一回事?”

幻海并没有看林天下,用力抽了抽鼻子,“前边有集市了。找个地方坐下来边吃边说吧。”

二个人说说笑笑,倒也并不寂莫,只是自出生开始,第一次与一个魔界之人相处得这么久还能相安无事,倒是自己想也没有想过的了。然而进入了集市,林天下才不得不反思:自己在人间界得到的关于魔界的种种血腥的传说,到底加入了多少的演绎。

集市相当的繁华。整个三岔路全部被熙熙攘攘的人流充满,有来出售自家驯养的家禽家畜,也有各式的时令鲜蔬,自然少不了卖丝的大姐、售草药的采药人。有集有市,当然也就有了做饮食生意的饭店。虽然店面很小,所有的器具也只要一副推车就可以装下,但到了吃东西的时候,还是有许多饥肠漉漉的赶集人愿意坐下来叫二个菜,烫一壶酒,慰劳一下自己的辛苦。特别是那些早早就卖完了自己的货,也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人,更是心情畅快,已经有人开始用筷子猜拳了。

当然,林天下除了注意各人所卖的东西是否与人间界不同之外,也特别的注意他们的交易方式,所用的货币和前来买卖东西的人。当二个人从人流中挤到一家路边店的时候,林天下已经在心中有一个定数了。这里的交易方式几乎与人间界完全一样,所不同的只有所用的货币是魔界通行的,如果没有足够的货币,真金白银也是受欢迎的。最让他感到诧异的是魔界里的人,种类实在是太多了:有的人自太阳穴的二侧生出角来,有的则是一身金色的细毛,二耳尖尖,还有的头特别大,拖着一条灵活甩动的尾巴。绝大多数的魔界人从远处看来与人间界的人几乎没有不同,只有在近看的时候,才会发现他们大都手掌脚掌又大又厚,皮肤颜色深浅不一,说着和人间界同一种语言,只有细微的地方让人听不懂。好在林天下早在进入魔界之前就在天山大陆上游走四方,对各处的方言也颇有天份,只要时间充裕,绝对不是一件难事。

二个人选定了一个看起来较为整洁的食摊坐定,要了些酒菜,开始慰劳自己已经疲顿不堪的身体。幻海的吃法非常文明,从怀里掏出一条丝巾来围在自己的脖子上,很小心地用筷子去夹每一道菜,轻轻地放在口里细细地品尝,仿佛吃的不是山野小店做的饭菜,而是魔皇夜宴时才有的精品。林天下则是一个纯粹的食用主义者。考虑到对方不会让自己付账,恨不得把每一样食物统统都填到自己的肚子里。

“这是什么做的?嗯,真好吃……等会儿再和我说话,人要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的。”

要不是幻海的一句话打断了他的美梦,老板上菜的速度可能也比不上他的消化能力。

“如果你这样吃下去,我们一定逃不了朱鸟的追杀。”

“嗯,??为什么?”

林天下翻着白眼死命咽下一口红烧山鸡,问道。

“因为你吃得太多,太多就会变胖,变胖就会让人的反应迟钝,反应迟钝就会让人不能在有效的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判断,做不出正确的判断就会送掉自己的性命。”

想了一想,幻海又补充了一句:“特别是现在这个时候,你的吃法实在是太显眼了。”

林天下环视了一下四周。果然,虽然一同吃饭的人里全是些商贩与前来赶集的村民,但大家吃起东西来却显得悠然自得,三三二二地谈论着今年的收程,邻家的漂亮妹子。本来酒馆与妓院是最容易找到消息的地方,但看这些面貌淳朴的魔界里的村民,与人间界的农户也一般无二,想来听也听不到什么。

忽然,林天下碰了碰幻海,“你看西南角里坐的那个人。”

幻海顺着林天下的目光看去。

四根柱子撑起一张苇席作天篷,七、八张折叠桌配上十来条长凳,这就是这个简易食摊的构成了。食摊的老板自然立在门口,一边现炒现卖,一边招呼着出来进去的客人。没有什么大的字号,对于赶集的人来说,炒菜飘出来的香味,就是一家食摊的金字招牌了。在食摊的最里面,也是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坐着个身穿粗布青衫的十、四五岁的男孩子,一个人捧着一碗面,垂着头怯生生地喝着面汤。从衣着打扮上看,应该是个农家里的孩子,但身边并没有家人相伴,也没有放在一旁的货物,换句话来说:他既不象是来卖货的,也不象是来买东西的。幻海的目光落到了孩子的脚上,忽然明白林天下为什么叫他注意这个人了。穿着一身粗布衫的农家孩子,居然穿着一双只有城镇里的人才会穿的软底布鞋。虽然溅满了泥水,几乎让人分辨不出来原来的质地,但落到幻海这样的盗贼行家的眼里,自然是发现鞋的价值不菲,足以抵得上十件他身上的衣服了。

幻海收回目光,又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林天下。这个人说是刚刚出来走动,但看他的刀法力度与捏拿出刀的时间,却好象是身经百战,自生死场历练出来的人。如果说真的只是在兰陵从小长大,又如何会有这样的眼光,在众人中一下子就会发现与众不同的人?不过看他一路上对事事都充满新奇的样子,却好象真的从来也没有到过大一些的地方,连一些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这种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却是真发自于内心,装也装不来。

哈,事情好象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一念方起,幻海苦笑着看着一群走进来的客人,暗暗地自嘲:难道,我真的是个预言师么?

食摊里正不断地涌进来一些衣着相同的灰衣人,进了店也不点菜,只是随便找了个空位子就坐下,如果对面有人,就双眼紧紧盯着对方。店里的吃客哪里有不明白的道理,不管吃不吃完,一律放下筷子忙不叠地跑了出去,食摊的老板急得满头大汗,既不敢上前招呼,又记挂着屋子里的东西,一不留神,炒锅里的河鱼由红烧变成了黑烧。

幻海与林天下所在的一桌也未能幸免,二个灰衣人打横一坐,一柄单刀当的一声扔到了桌面上。幻海显然不愿生事,站起身来就要向外走。林天下正咬着半截鸡腿,刚刚站起身来,忽然痛苦地呻吟一声,咚地又坐回到凳子上:“不行,兄弟,我…我的腿又抽筋了…”

幻海皱了皱眉,不知道林天下在打什么主意,只得坐了回来,故作关切地问:“怎么了?是上次被狗咬的旧伤又发作了?”

林天下肚子里暗骂一声,你倒是真会接话!表面上却货真价实地翻了个白眼,点了点头。左手捂着自己的小腿,右手却在继续帮助自己的嘴处理那半截鸡腿。

坐在一旁的灰衣人对望了一眼,未作反应。只见坐在最里面的一个灰衣人悄声走到那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旁边,低声说道:“小公子,请跟我回去吧,家主人找了你好多天了。”

林天下与幻海的耳目极灵,听到灰衣人唤那孩子“小公子”均是一愣,想到:可能又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孩子不懂事,跑了出来,害得家人大撒人手出来找。但随即发觉灰衣人的口气冷冰冰的,没有一丝的敬意,如果去掉敬语,根本就是在威胁。

男孩抬起头来,灰衣人只觉得浑身一阵阴冷,男孩的眼神竟充斥着一股死意。有这样眼神的人,如果不是杀人无数的战士,就应该是来自修罗场的恶魔才对,却偏偏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孩子身上。这就是家主所说的失败了的实验品么?更令人觉得诡异的是,男孩脸上的表情却是一脸惶恐,象是怕极了自己一般。怎么?难道这双眼睛竟然不是他自己的么?

“我不想回去。”

这是意料之中的回答。只是家主有吩咐,一定要带他回去。甚至还破天荒地传书给洛斯城的第一猛将吉布要他协助完成任务。那个骄傲的家伙还在水路上吧。我要让家主知道,没有吉布,我一样能完成任务。

灰衣人回头向身边的一人使了个眼色,另一人从侧面走过来,弓下身来,似是要对男孩子说些什么,突然右手一伸,三指扣住男孩肩膀。

领头的灰衣人将头一点,“夜长梦多。”

那人三指一用力,只听一声轻响,竟然已经捏碎男孩的肩骨。

男孩立时惨叫一声,领头的灰衣人暗暗冷笑,再危险的人,如果断了瑟琶骨,一身的本领也去了七成,这小男孩明显没有任何临敌的经验,这次真的是想象不到的轻松啊。

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却更加的令人意想不到,只见这个瘦瘦小小的男孩猛地把头一扭,在绝无可能的角度下咬住了捏碎他瑟琶骨的灰衣人的手。只听得一阵清晰的骨碎声,连店口的老板也吓得忘了逃跑,这个男孩竟然将捏碎他肩骨的灰衣人的右手掌骨尽数咬碎,然后双腿用力一纵,身子高高飞起,穿破店篷,接连二个空翻,远远地向一条岔路上逃去。

废了右手的灰衣人的嚎声立时响彻了整个集市。领头的灰衣人低低地骂了声:“没用。”将手一挥,剩下的十数个人立刻紧跟其后,相继追出。

幻海正过身来看看已经吃完了鸡腿的林天下,后者对他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你猜,他身上会不会有特别的东西?”

幻海叹了口气,“如果年纪合适,你实在是应该去考盗贼学校的。你有很强的求知欲。”

二人顾不得隐藏行踪,尾随着灰衣人追了出去。幻海头也不回,反手扔出一枚银币,正中那名废了右手的灰衣人的膑骨。

集市已经乱成了一团。

林天下一边跑一边问幻海:“你刚才用什么东西打的那个被咬的家伙?”

“一枚银币,我们的饭费。”

“噢,啊??你等我一下。”

幻海不能置信地看着林天下以十倍于刚才的速度从原路飞奔了回去,瞬间又从乱成一摊的集市里折了回来。虽然心里隐隐约约地确定了林天下的目的,但还是以一种怀疑的语气问:“你忘了什么没有拿?”

“我们的饭费。我们要了三个菜,老板只上了二个就把鱼烧焦了。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上说,我们是有权不付帐的。”

“要是被刚才那个灰衣人记住了你的模样,我们就真得不偿失了。”

“保证记不住。我先踢飞了二只土鸡挡住他的眼睛,然后用刚刚自创出来的一招“迎风流泪”正中他的面门,趁他向后跌倒的时候顺手拔起钉在他腿上的饭费…”

幻海一边跑一边不住地打量着这名同伴,仿佛是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二个人认识虽然还不到十二个时辰,为什么我却觉得已经象是认识了他一年多了?记得教导员说那是因为二个人一见如故。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和这种人在一起,呆上一顿饭的时间都会觉得太长了。

“你那招迎风流泪是怎么施展的?”

“很简单,我的神来之作即单手成拳时握住一把胡椒粉,在击中对手鼻子的瞬间化拳为掌…”

“真是邪恶的招数。”

“可惜我不会象你那样随时都能种点花花草草出来,不然这一招最少还有十七种变招。”

“你放心,我这辈子都不会教你这门功夫。”

“做人不要这么小气嘛。”

“你觉得你真的有资格和我说这句话?”

“当然,小气的人是最常这样劝别人的。”

……

二人越追,心里的惊讶就越甚。如果说那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受过名师的指点,轻功甚佳,那么也只应该是在短时间内能维持这样的奔跑速度而已。堪堪跑了半个时辰,速度却丝毫没有变慢,那就要有深厚的妖力才能办到了。但刚刚吃饭的时候,看那男孩的眼睛,根本不是妖力高深的样子嘛。而二人远远跟着的那十五个灰衣人,则更是显得游刃有余,分明是没有尽全力追,摆明了一副一定要累得男孩跑不动为止的样子。

又过了一盏热茶的功夫,男孩的身法终于慢了下来,三拨人也早已经远离集市,慌不择路,男孩终于背靠在一块巨岩前停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呼着气,状惹嘶牛。

十五名灰衣人随即跟到,散开一个圈子,把男孩围在当中。幻海与林天下唯恐灰衣人中有耳目灵通者,远远地就停了下来,悄声潜行,借着树木长草的掩护靠了过去。

“火月,别白费力气了。你的身体根本适应不了韦摩天苏醒时所需要的力量,再强支持下去,连命都保不住。当今世上,唯有家主才能救你,跟我们回去向家主请罪,或许能饶了你的罪名。”透过长草的间隙,林天下和幻海看见刚刚在饭店里和男孩说话的灰衣人站在离男孩八尺开外的地方,正在劝导着。也许是因为四周并不是人迹常至的地方,所以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加以刻意的压制。

“这个声音我听起来有点儿熟,他是洛德家族外门的三管家,这下我们的麻烦大了。”幻海听着这个声音,不禁眉头大皱。在他的计划中,只是偷到八尺玉,从而可以毫发无伤地靠近开谢花,并没有想和洛德家族的人作对。可惜身边这个怪里怪气又视钱如命的家伙自一出现就把自己拖上了一条和洛德家族作对的路上。先是一刀砍伤了朱鸟,然后又让自己在阴差阳错之下伤了一个洛德家族的人。这次还真的是磨难重重啊。

“那个猪头鸟不也是洛德家族的人么?反正也已经惹了,多一个少一个也不算什么了。”林天下倒是一脸的轻松。看来吃饱了的人的反应真的是迟钝啊。一想到这点,幻海忽然感觉到有点儿饿,这才记起刚刚那顿饭自己还没有吃到半饱,桌子上的东西就已经被天下风卷残云一般的消灭光了。

“真是没有见识,朱鸟说到底只是负责守卫洛德家族势力的一个外派人员,如果他的表现不好,很可能会被家主召回免职,所以这次的事情,他一定没有胆量向家主汇报。而且,凭我们给他的感觉,一定能让他以为凭自己手中的实力就可以夺回八尺玉。如果是洛德家族内部的人员受了伤,那就完全不一样了。没有人能包得住这些事情,所以他们的家主一定会在第一时间里就知道。而且,看起来这个火月明显对他们来说非常的重要,这次跟来,我们怕是要惹上更大的麻烦了。”

“不如趁他们没有注意,我们返身回去,当没有发生这事儿不就行么?”林天下道,想到这件事情的危害性,当然,主要是看起来这个火月身上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林天下不由得决定想要放弃了。

“再等等,你有没有听到三管家提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名字:韦摩天。”幻海丝毫没有动地方,双眼紧紧地盯着那群灰衣人和火月,嘴角居然微微地露出了些笑意。“我有种感觉,火月和我们的目的地是相同的。”

林天下吓了一跳,他从来没有想过幻海也有这样冷酷的笑容,他的嘴角轻轻地牵动,鼻子上起了很微小的皱纹,而目光,却异常地凌厉起来了。

难道和他在一起,就一定要天天都和不认识的人打架吗?很不幸的是,林天下这种不祥的预感在不久后就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

象是在自言自语一样,幻海以一种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对林天下说道:“想不到,血族还是有人活下来了。你注意再看他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