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火月
作者:青山千年秀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0948

天使城,研究会。

当万虎转述了叶无双的命令后,研究员们立即按部就班地忙碌起来。

“接驳传输管。”

“传输管接驳完毕。”

“开启意识传感器。”

“意识传感器启动完毕。”

“目的地,长宁城。”

“目的地长宁城确认完毕。”

“水镜生成,三、二、一,开始!”

二个相连的淡金色的光点在研究会传输室的空间里闪现,自上而下,分开后又渐向合并,所过之处都留下了一丝淡淡的金痕,围成了一个直径三尺的圆圈。圆圈里面仿佛是凝了一层水在里面,自中心向周边荡起一圈圈的涟漪。圆圈缓缓地由竖直变为平行于地面,透过涟漪,地面的一切也似是在水中一般。

万虎走到意识传感器旁,将手放到感应器上,集中精神默默地想着叶无双的命令。

一片新绿色的叶子忽然自虚空里出现,仿佛是被最轻柔的微风托着,一飘一荡地落到了水镜里。转眼消失了踪迹。接着,水镜也如见了阳光,消散得干干净净。

万虎轻出了一口气。小师妹,你一路上要小心啊。

殊不知,在万虎默默地有着这个想法的时候,叶倾城正衣背湿透,一人一剑一软索,独立船头地充着英雄。

太阳偏西的时候,叶倾城也恰好找到了一处驿站。因为天使城与长宁城都是人口众多,经济繁华的城市,所以二座城市之间的交通要道上的驿站也显得有些规模。驿站的老板虽然不认识这位没有出过远门的叶大小姐,但对于马鞍上那枚新绿的叶子却是再熟悉不过了。不待叶倾城说话,店伙计早已接过缰绳,一迭声地让着小姐进了最好的上房,手脚麻利地打来了热水。待听说这位大热天里反常地披着件斗篷的大脾气小姐是叶无双的千金后,店老板更是亲自端了一壶上好的苦丁茶弓着身子送了进来。

“叶大小姐,您能光临小店,那是我们请也请不到的。如果有什么吩咐,请您在屋里拉拉床头那根绳子就行,伙计们马上就能上来。我们这店,全凭着叶城主他老人家照顾着呢。您要是没有什么事儿,在这里住上个十天八天的,小店这儿虽只是个驿站,可边上还有几处风景,虽然比不上天使城的万一,但也能以让您清清精神。”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没有什么事儿你就别进来了。告诉下头给我烧一大桶热水抬进来,放六十片干桃花瓣儿。晚饭要蟹黄南瓜、竹筒牛柳、银丝捞饭,再来一份鲜菇汤。”

“好了,大小姐,我马上就去安排。”

关上了门,叶倾城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件捂得自己浑身是汗的斗篷扔到柜子里。好热啊。第一次自己出远门,真的觉得什么事情都那么新鲜。这就是林天下那小子说的闯荡江湖么?蛮有意思的嘛。哼,早知道,早就该缠着让他带我四处去看看了。唉,不过,也不能怪他,老爸是说什么也不会让我就这么和一个穷小子出门去玩的。

叶倾城不自觉地走到了屋子里挂着的镜前。上房里的镜子全部经过了细致的打磨,并经魔法的改造,映出的人不仅清晰,而且有相当的立体感。让人觉得仿佛不是在对了镜子观察,而是在由另外一个人的眼睛里看自己。叶倾城他细地看着镜子里的人。一身淡绿色的短装,如云的秀发瀑布一样地披在肩上,眉如远黛,颜若夕霞,衣着虽然没有尽数勾勒出身段,却也绝对是标准的美人身材。半晌,叶倾城托了托自己的脸,是不是这里,还是胖了些呢?

砰!砰!门外有人敲门。是伙计把洗澡的热水预备上来了。

算了,还是先保养好自己再去想那些不着边的事情吧。鞍马劳顿,可是女人青春的大敌啊。

着店伙计把水桶放在屋子里,叶倾城正要将门关死,弓着身子的店老板又来到了门前:“大小姐,忘了提醒您一件事儿,这些日子,这附近闹怪鸟儿,您要是晚上没有什么着紧事儿,还是别出店门的好。”

“什么怪鸟?吃人的嘛?”

“哟,这个,一时半会儿的可就说不清了。您要是有闲情,用完了晚饭后到正堂里用壶茶,准能听见有人讲。不过,您可别说您的身份。要是大家伙哄嚷起来都要和您坐一块儿看看您,那小店就得被挤破了。”

“哪儿来那么多鬼话,快出去!”

不知道自己正触到叶倾城的痛处,老板只好忙不叠地告退。如果有人告诉他,上一次拆秀水楼,叶倾城也是从正堂里开始入手的,想必现在店老板已经把肠子都悔青了吧。

哼,有什么好看的?谁敢来乱看,我就把他拴在长夜后面拖他个半死。哼!

想到今天那个满脸是伤还对自己千恩万谢的船夫,叶倾城不由得微微有些笑意。先洗个澡再说吧。唉,林天下,林天下,你现在该在哪儿呢?可曾有,想到我么?

林天下顺了幻海的目光向火月的脚望去。那双曾经沾满了泥水的软底鞋居然已经破得不成样子!鞋底全部掉得干干净净,而鞋面也被划得开了好几处口子。不,从裂开的模样上看,仿佛不是从外部划开的,而更象是从内部胀裂开一样。火月的双脚就这样踩在碎石上,毫发无伤。

“象是从内部撑开的。”林天下道。

“禁声,有好戏看了。”幻海制止了林天下继续发言。

“三管家,请你转告家主,谢谢他对我生养之恩。但就算是死在荒郊野外,我也不会再回到九斯达城。”火月尽力调均气息,一字一句地对灰衣人说道。

“火月,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的右臂已经废了,还有什么本钱和我斗?要不是怕伤你伤得太厉害,刚才早就一刀把你二只手都砍下来!”

“一刀把二只手都砍下来,这家伙的功夫好得很呐。”林天下凑近幻海,悄声说道。

“一会儿动起手来,你能解决掉几个?”幻海问。

“第一次三个,以后就不好说了。”

“好。”幻海再不言语。攻敌不备时,一次做掉三个,如果没有足够的实战经验,又怎么能有如此的把握呢?天下,你分明是在隐瞒了什么东西啊。

火月的眼睛毫无表情地看着缓缓围拢的灰认人,那是一种失去了亲人、朋友、还有唯一的信任后对事物绝望时才会有的眼神。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一个失败的实验体,一个破烂拼出来的“人”?如果死可以让我不再为这些事情烦恼,那么,死之国也是快乐的吧。可是,我真的能够死么?家主会在把我的意识扔掉后,再重新植入另一种只懂得服从,没有思想的意识吧。我?哈哈,我究竟是什么?是一堆七拼八凑起来的东西,还是一个被包裹起来的灵魂?

内心中充满了莫名的悲愤,火月忍不住望天长呼:“我是什么!!!!!!!!!!!!!”

灰衣人被这个瘦瘦小小的男孩突如其来的狂叫惊得立时停住了脚步。二行清泪,正顺着火月的面颊缓缓的流下来。

“你们不要逼我。”

三管家浑身一震,这种语气,不象是人所表达出来的,倒象是背临了悬崖的猛兽,在作有死志的狂吟。实验体能拥有这样的意识,真是令人吃惊啊。可惜,这里每一个到今天还活着的人,都不会因此而被吓退。

火月抬起左手,用肮脏的衣袖擦去脸上的眼泪,狠狠地盯了一眼围在他前边的灰衣人,低声地说出了二个人的名字:“韦摩天、摩侯罗迦,给我醒过来。”

随着这句话。火月的双脚,不,双腿突然发生了变化!原本细长的双腿猛地爆长起来,肌肉以一种不可能的速度在迅速地扩张,加粗,或者说,是有一种本来隐藏在火月腿上的东西突然苏醒了过来,开始包围了火月的双腿。二只脚也不受控制地生长起来,长出极其坚硬的长甲和粗厚的外皮。而火月的前臂,则自腕至肘伸出了二枚长二尺的骨刀,刺破衣衫,突透出来。骨刀厚约半寸,密密地布着血丝,看起来更象是巫师印下的咒文,边缘是锯齿状的利刃,在阳光下发着豪光。刚刚被捏碎的肩骨,随着一阵肌肉奇异的扭动,竟然完全愈合了。

“他已经能控制二个人了!”灰衣人一阵惊呼,不再犹豫,各自抽出兵器扑了上去。

林天下和幻海都没有动手的意思。只因眼前的情景太过诡异,让二人一时分不清该不该出手。就在犹豫的时候,离火月最近的一名灰衣人已经用手中的折件迅速拼成了一杆长枪,左手沉,右手拧,直刺火月的左肋。

火月腰不沉,腿不弯,以一种极怪异的姿势纵身跳上了身后的巨岩。仿佛作出反应的不是他的大脑,而只是他的二条腿!如此一来,灰衣人已再不能以合围之势作攻击,六个人迅速散来,向巨岩后面包抄过去。另有三人随手一抖,六柄飞刀已然袭向火月前胸。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巨岩上的火月居然象一个完全没有实战经验的孩子,根本不知侧身躲闪,只是呆呆地看着飞刀向自己袭来。

躲啊!林天下几乎要叫出声来。幻海的身上也陡然笼上了一层淡淡的白气。可惜,二人都离得太远,救助,根本已经来不及。

火月的手臂动了。

这绝不是一个正常人手臂弯曲的角度,右手自内向外,左手自外向内,骨刀一划,六柄飞刀尽数被砸飞。

这是我的力量吗?

火月听到身体里有人轻轻的叹息了一声:“他真的是我们的王吗?”

“我会是你们的王么?”象是不知道自己面前正有数人举着也剑砍来,火月仍然呆呆看着自己已经发生了异变的手脚,你们是谁,我又曾经是什么?他们要杀的,是我,还是我们?

火月听到身体里有一个声音在回答,不,应该说是有一种东西直接把意识传进了他的头脑。“我们就是唯一的血族啊,而你就是我们唯一的王,阿修罗王。你就是我们存在的唯一价值。”

“我的存在?我会是王?你们有看到过这样穷困,四处被人追杀,没有一点自保能力的王么?我只能是莫名其妙地被你们拉着走,拉着跑,站在这里看你们和别人作战。我有什么资格去指挥你们呢?我们只不过是寄生在一起罢了啊。”

身体里的声音陷入了一阵难堪的沉默。之后,有一个细细的声音传了出来:“虽然你已经失去了前世所有的记忆,但我们仍然相信,血族的王在过去的四千年里都是最强大的,现在,也一样有资格主宰我们。所以,请你象千年前讨伐叛徒时一样,对我们尽情的命令吧。”

又一柄剑自身后刺到。从后面包抄的六个人已经开始进攻了。火月头也不回,左手骨刀翻出,与剑正面相迎。

铮然声响。剑抵在骨刀上,再近不也半分。接着,火月的左臂一引,带着持剑的灰衣人身形向前一倾,左脚趁势踢出,灰衣人立时变成了滚地虫,自巨岩上摔落。

“这是我的意识么?我什么时候学会的这种功夫?还是说,这也是实验里的一部分?”

“小心!实验体的攻击力量很强,别被它轻易击中!”三管家在巨岩下高声的提醒。似乎是自重身份,自战斗的开始,他始终就置身于事外,密切地注视着战场上的变化。

听闻此言,火月猛然抬起头来,双眼射出一种似嘲弄,又似无奈的目光。“多好听的名字啊,实验体。就让我感受一下,你们都对我做了些什么吧。”意念一动,火月感觉到双手双脚立刻又恢复到可以由自己支配了。看了看身后五个紧逼上来的人,挑个了离其他四人距离稍微大些的敌人,突然身形一动,冲了过去。

没有想到自战斗开始只会逃跑或呆子一样站立着的敌人会主动的进攻,无论是在巨岩上还是在岩下的灰衣人都吃了一惊。众人都有着同一个想法:“实验体要逃跑!”不待三管家下令,所有人都向巨岩后堵截过去。

首当其冲的灰衣人正是这群人里妖力最强的一个。看着火月不成章法的步子,明显是没有受过武学指导。对付这样的实验体,和在森林里杀一条银狼没有什么区别,用得上十六个人吗?要不是十三大意,又怎么会被咬碎了手?不过少了一个竞争的对手,真应该暗地里感谢一下这个东西才对。

灰衣人心神大定,凝神沉气,大喝一声,长刀自右肩向左斜劈下来。一道惨烈的刀气割破空气,正迎上火月。

火月双臂一交,以骨刀硬接了一记。

好难受!瞬间,火月只感觉到胸腔里所有的空气象是要一次性的被挤出来一样,喉头一咸,一口鲜血已涌入嘴里。凭着一股异于常人的坚忍,又被重新吞下。虽然自己已经可以控制这几个奇怪的家伙,但每一次唤醒他们,都要消耗大量的体能,如果不是身体严重透支,如果不是感觉到一种非常不舒服的被人时时盯紧的感觉,韦摩天应该早就带着自己成功离开了。好,没有那个阿修罗王的功夫,就让我自己来想吧。

片刻之间,火月看到除了三管家之外的灰衣人都在向这个方向包抄,立时定下了主意。借着敌人的一刀之力,火月一路倒退不止,当退到巨岩边,猛地凌空后翻,深吸一口气,右臂骨刀直劈向作壁上观的三管家。

幻海不禁微微一笑,果然是正确的作战方式。选中敌人的头脑攻击,又正是所有的敌人都离开的时候,这个火月的头脑相当的灵活啊。

笑容未敛,幻海的嘴角忽然僵硬。

从幻海的角度,刚好可以看见此刻仍然伫立不动的三管家连头都没有抬,双手却在身前结印。是术师!

怪不得,怪不得他一直不会主动做近身攻击!虽然听不到咒文的内容,但看咒印的手势,是防御性的紫雷缠身!

骨刀离三管家的头部尚有二尺,三枚闪耀着绛紫色光华,不断地爆出轻微的电击声的雷球已自三管家的身侧出现,如有灵性一般,准确地撞上了火月的骨刀。

雷球应声炸裂。

强烈的电劲立时把火月轰上了半空,又结结实实地摔到地上。衣衫透出阵阵焦糊的黑烟。四柄剑指在了胸口。火月微微睁了一下眼,惨然一笑,头脑里如有纷乱的雾气,几乎昏了过去。

还是太勉强了。到今天,是第十四天了吧。第一次逃出实验室,好象是模模糊糊地受摩侯罗迦的控制,以骨刀杀掉了二名守卫,得以成功地闯出九斯达城。哈,那个时候,自己也被自己的样子吓坏了吧。手臂上突然长出了这个东西,还有人在和你说话。在他们给我植入意识的时候,好象管这里叫魔界。可是,我却成了魔界里的怪物了。第二次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六天前吧。我开始渐渐明白如何地和自己的身体进行交流了。只是他们从来都不会告诉我我是什么,又是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不过,听身体里这些家伙的语气,好象应该还有几个人在我的身体里才对。当我能看的时候,摩侯罗迦第一个醒了。对我说什么:“我王,我将为你的自由而生。”自由,一个人的自由就是这样通过杀戮,夺取其他人的生命才能做到么?

然后是谁?是韦摩天吧。他让我可以听到别人的声音。不,应该说是当他们成功地让我可以听到外界的声音的时候,也唤醒了韦摩天。这二个一再地救我性命的家伙,竟然要奉我为王?这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不管怎么说,凭韦摩天的腿,在踢碎了一个追踪的研究员的脑袋后,我幸运地逃进深山里。我没有别的想法,只是想快点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或者说,到底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样。我是谁?八部众又是谁?他们说只有那个傲气的家伙才能回答我。这些天茹毛饮血的生活,常常会让我把胃里所有的东西都吐出来。对了,如果我的身体里也有胃的话。可是他们却说我曾经是以此为食的。真的么?那不是意味着,我和那些被我杀掉的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么?

再就是今天了吧。好不容易偷到了点钱,想出来找些可以下咽的东西吃。就被他们追到了。这次家主明显是派出了专业级的杀手。就算是体力恢复到最佳,和其中的二、三个人打还有可能胜,但,现在,是十五个啊。哈,家主如果看到我这么容易就被捉了回去,是该觉得自己用人得当,还是该为我这个失败的实验体感到羞耻?

林天下拉了拉幻海的衣服,缓缓地摇了摇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这次的家伙们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对付。他虽然贪财,却绝对懂得要量力而行。对于一个赏金猎人来说,能换来巨额金币的东西虽然诱惑力很大,但总还是比不上自己的命值钱。二个人惹下的麻烦已经不小了。还是夹起尾巴做人能活得长久一些。

幻海身上的白气已然散去。沉声不语。显然,这个决定让他非常的为难。从不相信运气,只相信自己的头脑和实力,为了保持头脑的敏锐和冷静,最好的办法就是所有的事情都在掌握了资料后由自己一个人来思考。这就是幻海活至今天,还在魔界闯出名气所倚仗的东西。没有想到能见到血族的后裔,这种可遇不可求的机遇,真的要白白的放弃?自从身边有了这个奇奇怪怪的搭档后,好象所有的事情都变得不正常了。

算了,这个火月的一举一动都和传说中的血族的差别太大,冒这个险,还是有点不值得。想通此节,幻海缓缓地点了点头。不过,天下的师傅究竟是什么人呢?能教出这种有功夫的徒弟,应该在江湖上有很大的名气才对。难道,他的师傅竟然连血族的事情都没有和他说过吗?

火月的身体慢慢地变回原状,那个瘦瘦的男孩子。四个灰衣人正把他拎了起来,用绳索捆住他的双臂。

“一个真正的王,只要对部下下命令就可以了,不用指挥他具体怎么做啊。”这是谁的声音?火月模模糊糊地觉得很奇怪。不是摩侯罗迦,也不是韦摩天,更不是那种细细的声调,是一个有着浓重回音的声音在头脑中响起。

“紫雷缠身只是防御性的法术,如果对手的攻击力不强,反击回去的力量也是极为有限的。王,这种攻击根本就对我们造不成伤害。”

“可是我却觉得浑身上下都没有力量,一点儿也动不了,根本不能再支持你们做变化了。”

“王,这个身躯是我们八部众和你共有。不是所有人变化时所需的力量,都要由你一个人提供啊,只要你好好的支配,一个小小的紫雷,连我们都可以承受下来,又怎么能伤害到阿修罗王?”

刚刚捆好火月,三管家正颇不耐烦地指挥着手下抬着火月离开。没有合适的工具,只好把剑鞘穿过捆在一起的火月的双手双脚,四个人抬着他。

“妈的,好大的架子,还要让老子抬着你走。”刚才被火月一脚踢下巨岩的十四低声地咒骂着,恶狠狠地踢了悬空着的火月一脚,抓着穿过火月紧捆的双手的剑鞘末端走在队伍的中间。

“我不会死的,在我要死的时候,我会看见满天的星斗。它们让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化为了其中的一员,会觉得自己的精神在飘啊飘的,不断地向上飘去。可以在半空里看着你。也看着那个直挺挺地躺在你身边的我。我会在你耳朵边说,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哟。你可不许象现在这样哭噢。”这是林天下第一次从云梦泽回来的时候对叶倾城说的话。

那年林天下二十一岁,刚刚年少成名。为了帮叶倾城拔一根七彩凤凰的翎羽,结果在云梦泽里连续被六种毒物咬伤。伤口有的大如海碗,不停地流着脓血,有的细如丝发,却泛着奇诡的青蓝色,还有的虽然连油皮也没有擦破一点儿,却肿得象秀水楼特制的巨型馒头。

当叶倾城哭得二眼红肿,林天下一边低声地安慰着,一边努力地侧着头,望着身侧绑着的一根青竹。里面的竹节已经全部贯通,此刻正放着一根翎羽,七彩凤凰头上最出众的那根翎羽。

“哭什么?你在我心里,是我唯一的亲人啊,给自己妹妹的生日礼物,当然应该特别一点儿了。”当林天下昏迷了一天一夜后醒来,看到不眠不吃的叶倾城仍在不停地抽泣,强打着精神安慰道。

叶倾城的表情一下子由狂喜变成了惊讶。接着,就是下意识地,把躺在病榻上的林天下当做一个健康人一样地,一拳擂下。

一阵巨痛。林天下再次昏了过去。

醒来时,疏影横斜,只有淡淡的檀香气,懒散地飘在屋子里。

“我做错了什么事情了么?”叶倾城轻掬起一捧水,洒落在自己的面颊上。这种淡淡的水气不知怎么着,总会令她变得多愁,无端端地会回忆起那些依稀的旧事来。每个叔叔阿姨都会当着爹娘的面夸奖我人生得漂亮,又聪明伶俐,虽然随着自己的长大,也知道当初那些个恭维的话并非是出自于他们的真心,或者说,只是说来给自己的父母听的,但也着实让自己的童年生活得快乐且骄傲。

儿时同在一起玩的伙伴最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我告诉你爸爸去。只要自己在伙伴家门前一哭,就会把他们全家人都惊动得整夜都睡不好觉。可是每次出现这种情况,爹从来都没有帮过我,只会笑眯眯地抚着惹了祸的同伴轻声安慰,同时把自己紧紧地夹在腋下,抓回家里关上好几天。

如果没有老爹当初的管教,我会比现在更加无法无天吧。能恣情地生长,让自己的性格在正确的方向上淋漓地体现,正是家庭里严父慈母式的教育的最大成就。如果不是老爸当初狠狠地管教自己,如果不是老妈一边帮着自己抹去不争气的眼泪,一边搂着自己柔声柔气地告诉说:“不管是不是你的错,如果你爹因为这样的事情而发火,从明天开始,就不会有一个伙伴跟你在一起玩了。你说是不是?”我会不会现在已经把天使城搞得天翻地覆了?

可是,可是自从看见了林小子,我已经变得乖多了啊。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好多年前了吧。天气真好,已经连续下了好多天的小雨了,总算是放了晴。这样的大好天气,放过了岂不是罪过?我当然不会犯这样的罪,所谓二罪相权取其轻,所以还是决定犯上旷课出逃这一项吧。反正那本破书我也不喜欢去学。随手把书往怀里一塞,一招“御凤西翔”穿出楼窗,本小姐出去探春喽。哼,本以为自己的轻身功夫又上了一层楼,可惜草叶上的雨水还没有被太阳晒掉,这个姿势摔得好难看啊。幸好没有别人看见。

“你是猪啊,走路都不会走!笨女人,来,手借你牵啦。”一只细长的手掌偏偏在这个时候伸到面前。说这种没有品味的话,哼,灰不流秋的肤色,是哪里的长工?我愤愤然地抬起头,正准备让他滚到一边儿去。可是,却看见了一张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脸。

他的模样实在算不上好看,眉毛那么重,嘴巴那么大,头发乱蓬蓬的,好多天没有洗过了吧。可是,他的眼睛却象是在很开心地在笑,会笑得让人开心,让人生不起气来。好象,一时间觉得,他也不是特别的难看啊。

咦,这家伙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贼兮兮地看什么?怎么象一个呆子啊?长着这么好看的眼睛的人居然还是看起来象一个呆子,看到他我气就不打一处来。好,借我手,那,本姑娘就不客气啦。趁他不防备,我伸出左手用力猛地一扯他的手,哇,这家伙的劲儿还挺大的,在这种状态下还没有被扯动一步。不过,你不动就最好啊。

看拳!

借着左手的用力,本姑娘的拳头结结实实地正中这小子的鼻梁。鼻血长流耶!哈,还以为能到我家来作客的人个个都是高手,怎么他连最基本的警惕性都没有啊?真是个呆子。

啊,等等,好象,老爹说今天有很重要的客人要来,一大早的就闭门谢客,说今天只接待这一位客人。看他这身白衣服,肯定不是家里的长工,难道……”好象就是怀里的这本破书上说的:三十六计,走为上。真是至理名言啊。我逃!

想不到,天黑得透了,那个家伙还没有离开。万般无奈地,被老妈拉着去见他。

原来,重要的客人不是他啊,是老爹生平最推崇的不戒大师。说他是什么整个天山大陆上佛法最深湛的和尚。那就好办了,听说不戒大师已经活了七八百岁了,研究了七八百年的佛法,怎么也该有点儿成就了吧。最重要的是,这个快挂掉的老头子一定不会是被我痛揍了的那个年纪轻轻的呆子。太好了,去看看那个老和尚是不是长得象个核桃。

没想到不戒大师还收了一个徒弟,正垂手站在这个雪白头发的老和尚背后。一身白衣服,好眼熟啊。噢,这个呆子就是他的徒弟啊。看起来没有什么了不起嘛。哼,就算他告了我的状,那又能怎么样?大不了让他也打我一拳好了。

叫什么林天下,哼,好搞笑的名字。连我爹都不敢说自己的天使城是天下无双,你以为你是谁啊。

但是,他好象没有和别人说起过今天的事情啊。真好运!借着那天爹的心情特别好,我所有的罪名一下子就全当作没有发生了,看来,下一次,跳课也要先选好时间才行。

然后是什么时候了?记不清了。反正,不戒大师自离开无双城后没有几年,就在游历到兰若君的领地时坐化了。据林小子说,不戒大师坐化的时候,天上祥云满天,大师就身靠着二树并生在一起的菩提树下,满面红光,伸出手指凌空写下“天上地下”四个字,微微一笑,从此不语。瞬间,肉身即化作亿万粉尘,溶入到将逝的流光里去。身后的二株菩提树,一株忽然万叶俱落,所有的枝桠都枯萎掉;另一株却于瞬间生出无数枝条,遮天蔽日,恍若神迹。

再后来,兰若君就在不戒大师坐化的地方建了一座寺,寺名“枯荣”。我问林小子为什么不顺理成章地当了那儿的主持。他说什么来着?我?主持?我又不是和尚,为什么不许吃肉?为什么只能穿粗布衣服?为什么不能去泡漂亮妹妹?当他说到最后一句,我下意识地挥动了自己的拳头,再一次击中了他的鼻梁。

是从那时候起吧。林天下就常常来天使城了。每次一呆就是几个月。有的时候是来看看爹,有的时候会去红墙上看看。更多的时候则是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搜遍了整个城也找不到。如果他这辈子做贼的话,一定也是个江洋大盗,就算是出动长宁骑士团,也不一定会找得到吧。

不过,渐渐地,他就在赏金猎人里出了名了。倒不是因为他杀了多少人,而是因为他连只蚊子都不肯捻死。比如说要麒麟角吧。别的猎人都是合力把麒麟杀了,直截了当地砍下来完事,只有他非要大费周张地一个人挖了个二丈来深的大坑,把麒麟骗进去先饿了个半死,再跳下去砍了角。最后把麒麟饱饱喂一顿后放生。

还有那次我要七彩凤凰头上的那根翎羽,他居然象只大马猴子一样在和七彩凤凰在云梦泽里一追一逃地跑了三天二夜,浑身上下划得没有一处是好的,就是不肯放一枝箭。

最可怕的那次是去追“魔手”刀无意,连爹都说就算是二个林天下一齐上也绝对接不下他的一招“万刀噬月”,而且刀无意为了验证他最快可以在一瞬间砍出多少刀居然把长宁府的紫竹林砍得一片叶子都不剩,更可气的是还趁着夏洛特姐姐的宠物肥猫落单的时候把它抓住了烤来吃。根本就是死不足惜的人嘛。可林小子偏说什么罪无可赦,却不至死。结果倒好,刀无意是被打了个半死,让林小子用绳子拖回来了,可林小子也活象是一张切菜板,都不知道身上被砍了多少刀。娘说林天下的命格太怪,按理说早该死了十七八回了,可是偏偏到现在还活得挺好。为了救他,我家的多少年积下的各种灵符丹药都快要被林天下当点心吃光了。

可是,可是他还是那么蛮不在乎的,说什么受了这么多刀也值,总算是发现了“万刀噬月”的破绽。他可知道,他每一次离开天使城好长时间还不回来的时候,我都会躲在房里掉眼泪啊。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眼睛又红了?

水有些微冷了。叶倾城收拾停当,拉了拉睡床边的绳子。

显然是经过老板的特别吩咐,四名身强力壮的店伙计立即扣门进来抬走了木桶,另有伙计端上了热气腾腾的晚饭。哇,洗个澡后又可以美美地大吃一顿,这种闯荡江湖的生活,真是神仙一样的日子啊。

等吃饱喝足了,就到大堂里去听听什么什么鸟的事儿吧。啊,这句话,好象说出来不太好听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