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有红衣席卷
作者:浅淡忧伤      更新:2019-10-16 19:41      字数:2496

“沈公子此诗大善!”远处,有人在高声恭维着。

“今年诗魁,定然又是沈怆然沈公子的了。”

“我看以后这诗魁之选,根本不用再争,直接给沈公子就好。”

“没错没错,沈公子之才,世间少有啊!”

……

称赞恭维之声此起彼伏,沈怆然立在楼阁上,脸上隐有傲然之色。苏祁天站在一旁,笑道:“沈兄大才,旁人确实难以企及。今日这诗魁,又是阁下莫属了。”

沈怆然道:“诗魁一事倒无所谓,不过这花魁……还需要苏兄帮忙。”

“那是自然,你帮我我便帮你,如此买卖才最划算。”苏祁天笑着,招招手,立刻有小童过来。

苏祁天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道:“这些赏给红玉姑娘。”

“这……这些都是?”小童惊讶的问。

“自然都是,怎么,不行吗?”苏祁天问道。

“不不不,行,行。”小童赶紧跑下去,将那一沓子银票全部投给了红玉姑娘。

与此同时,有许多人为红玉投赏花,不过再无人为其作诗。有沈怆然的诗珠玉在前,旁人无敢献技。那记花官手都有些忙不过来了,银票一张接着一张,赏花便一倍一倍的往上翻。过了盏茶时间,记花官终于将手中的银票数了清楚。他深吸一口气,让唱官报数。

唱官于是喊道:“扬州吴记肉铺吴公子,赠红玉姑娘赏花五十朵;扬州李鼎堂,赠红玉姑娘赏花两百多……”一串名字喊下去,一个数目比一个数目大,眨眼之间,红玉姑娘的赏花便已经来到了两千之数。这之中,一千多是投给红玉的,另有一千,却是投给沈怆然,转而算在红玉身上。

“吴家千金,赠沈怆然诗作三百文墨;孟家小姐,赠沈怆然诗作两百文墨……”眨眼间,又一千多便被投给了沈怆然。红玉姑娘的赏花已经达到三千五百之数。

便在此时,大家都以为所有赠予都已结束的时候,唱官忽然提高了声音,大喊道:“扬州布行,赠沈公子两千文墨!”这文墨与赏花是一样的,一两银子一枚文墨,扬州布行自然就是苏祁天整合了三家布行后开的,他赠了两千文墨,那就相当于两千两银子。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一瞬间,红玉姑娘的赏花来到了五千五百之数。而沈怆然自身文墨得数也来到了将近三千。高居榜首,两个人尽皆高居榜首。

红玉姑娘与第二名相比,差了将近两千赏花,沈怆然与第二名相比,差了将近两千文墨。第二名是齐志远的诗,共收一千一百三十文墨。第三名则是石潜的诗。苏尘的名字也在榜上,不过他的打赏很少,毕竟他写了一首不伦不类的劝诫诗。

石潜的单首诗拿出来,是要比齐志远的诗收到的打赏更多的,但齐志远胜在量上,齐志远共写了四首诗,四首诗加起来,总也有这么多了。

“差距悬殊啊,差距悬殊!”石潜看着高居榜首的沈怆然,有些惭愧的低下头。

齐志远劝道:“石兄不必如此,他沈怆然能够写出一首诗来,难道还能写出另一首吗?一首诗是精绝之作,难道第二首也是?咱们只要多写一些,便也能赶上他了。”

石潜笑了笑,笑容中略带苦涩:“沈怆然一首诗获三千文墨,这……谁人能及?我是万万不能的,若说有,那一定是……”

“少年诗圣吗?”齐志远将答案说了出来。他指了指正在和彭清宇嗑着瓜子看热闹的苏尘,“子清的诗角度清奇,不过终究人间烟火气太重,与你我一般无二。他虽然写过满江红,不过那满江红内尽是豪气,与中秋却又不符。”

石潜点点头。齐志远的话很有道理,一般诗人,倘若作诗,其风格是有定数的。譬如说宋词便有豪放和婉约两者之别,豪放有辛弃疾,婉约有李清照。倒不是说两人就不能写别的类型的诗词,然而写出的东西,比之自己最擅长的文风,总是差些的。

苏尘的《满江红》,很明显便是豪放中的豪放,豪放的诗词写给中秋,总觉戾气太重。故此齐志远觉得方才苏尘写个劝诫诗,其实是避重就轻而已。

但齐志远不知道的是,苏尘的诗词,不是自己写的……

此时红玉姑娘春风满面,五千五的赏花,这是往届诗会所从来没有出现的数目,当为古往今来之最!这花魁,俨然已是唾手可得了。

红玉心满意足,飘飘下殿,紧跟着,一个身穿红衣的女子缓缓走了上来。

不过大家都没有注意这个刚走上来的女孩子。

大家还沉浸在方才那番巨大热闹之中。

“今年花魁,似乎也已经定了。”陈诰看着那红玉走下去,笑着道。

“王爷一会儿也许就要接见这位红玉姑娘了。”孟知州道。

“舞嘛,其实也便那样,不过沈怆然这诗,作的趣味十足,为其添色不少。沈怆然,倒是个有才之人,可惜……”说到这里,陈诰摇了摇头。

陈昀在旁边留意了一下,他问:“王爷,可惜什么?”沈怆然最近正在陈府教授陈清芷琴艺,陈昀虽不过问,此时听到,却也想打听一番沈怆然如何。

“没什么。”陈诰却只是摇头不语,未曾多言。沈怆然与多位千金小姐勾搭之事,事关重大,这是关乎女子贞洁的事情,陈诰自然不能告诉旁人。

“红玉姑娘的舞,还不错。”苏尘看得有些审美疲劳了。说实话,古代的舞蹈也就是那么几个类型,转转圈,左摆摆右摆摆,没什么新奇。看多了,也分辨不出谁跳的更好,谁跳的更烂。倘若南郭先生够聪明的话,其实不该吹竽,他应该开拓一下思路,男扮女装进宫跳舞。这样,齐宣王无论如何也看不出他不会这东西,毕竟,那些舞蹈每个人跳起来似乎也没什么不同之处。

彭清宇笑道:“舞乐嘛,便是这样的,舞蹈其实没什么精彩,除了最妙者,再无惊艳,我们舞乐,更多的是赏乐,而非赏舞。”

“其实我觉得要是在这台上跳踢踏舞或者街舞一定很有意思。”苏尘想想穿着古装的女子跳街舞,那场面,一定终身难忘。

“什么是街舞?”彭清宇好奇地问。

“哦,就是……”苏尘刚要解释,忽然之间,耳边响起一阵沉重的鼓声。

“咚!咚!咚!”

三声长鼓。

“咚咚咚咚……”

紧接着,是一连串的小鼓点。

这开场实在别样而新奇,所有人的目光立刻被那鼓点吸引,紧跟着,便看到此时台上,站着一位身穿红衣的女子。

这女子极高,比一般男人似乎还高一些,身上红衣紧贴着肌肤,外披纱衣,朦胧神秘,其下踩一双带跟红鞋,鞋上缀有小巧的铃铛。女子脸上盖红纱,相貌看不分明。

便在这鼓点之中,女子腰肢摆动,脚步轻快,于是有铃声叮叮当当响彻整个诗会。

苏尘拍案叫绝:“这舞蹈方为绝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