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苗疆短人
作者:来个汉堡包      更新:2019-11-30 09:06      字数:5363

“洛阳地脉花最宜,牡丹尤为天下奇”

琚明轩就在城里这边看看,那边瞧瞧。耳畔里传来的尽是商贩的叫卖声,妇人携带孩童,孩童的嘻笑声。做买卖的与买主为价钱而争执不下发出的吵闹声。空气中弥漫着花香,这让他觉得舒服极了。

很快他就发现花香是从路边的一个小姑娘那传来的。小姑娘采摘了一些花,想换几个零用钱。她正密切地关注人群,显然迫切地希望有人会买她的花。

卖花姑娘的不远处就有一个乞丐,摆一个破碗,懒洋洋地躺在那里。洛阳城里物阜民丰,很少会有乞丐。再看那乞丐虽然衣衫褴褛,身上找不到一处干净的地方。满是污垢的脸上,却看着气色还不错。虽然半眯着眼睛,也能看出眼里的光芒,并不像饥荒时的乞丐那样形容枯槁,眼神无力。

琚明轩只觉这洛阳城里富庶,连乞丐都不会饿着肚子。或许,乞丐本身就不会太穷。有些迫于饥荒而乞讨,而有些乞丐却是一种职业。后来,也衍生了一个帮派。丐帮,一向都是江湖上的大帮派。

琚明轩正欲走时,只见迎面走来一年龄女子,身形窈窕,翩若惊鸿。一袭白衣,不加粉饰,没有穿戴,却丝毫难掩她的气质。明眸善睐,顾盼生辉。

身旁一丫鬟模样的姑娘同行,着一身淡黄色衣裳,也颇有几分姿色。在她身后便跟着两名随从,那二人劲装疾服,一人白衣,一人黑衣,身挎宝剑。脸上看不出表情,目视周围。一双眼睛如同鹰眼一般,四目相对,行人就都纷纷避开了他们的眼睛。

“小姐,这花就跟你一样美丽,买一朵吧”。那卖花姑娘看见这一行人,便上去询问。小姑娘年纪不大,却也看得出这样的人才会是她的主顾。一个年轻的小姐,自然是喜欢花的,而且看着也是有些许闲钱的主。

那小姐看见一可爱的小姑娘向她卖花,也有了欢喜的神态。那丫鬟自然也洞察了小姐的心思,便掏出几枚铜钱买下了那小姑娘的花。

那小姑娘显然很欢喜,做生意的人有买主自然是欢喜的。“谢谢姐姐”,小姑娘赶紧道谢。慌忙将花篮送到那小姐面前,那小姐只觉心里很欢快,接过花篮。

卖花小姑娘刚把花篮递给那白衣小姐,忽地从腰间掏出一把短匕,向那女子刺来。那白衣小姐此时正自顾自地欣赏着花朵,根本没有料到那可爱的卖花小姑娘会突然发难。

这么短的距离,她想躲避已来不及了,她根本避不开这一击。

一声惨呼,哐当一声,是匕首掉在地上的声音。

惨呼声发自那卖花小姑娘,任何人的手被剑齐腕斩断,都会发出这种惨呼。

剑,是白衣小姐身后那名黑衣劲装随从刺出的。

那小姑娘遭创,一惊之下欲脱逃,另一把剑已刺穿了她的喉咙,然后她就倒了下去。

众人一片惊呼,纷纷躲避开来。琚明轩也没料到那可爱的卖花小姑娘竟会出手伤人,等他看到匕首时,离得太远,已无法出手相助。然后他就看到那名黑衣随从拔剑,出手,断腕。

好快的剑!

小姐一时惊魂未定,眼里也尽是疑惑。白衣男子俯下身子看了看地下的尸体,端详了片刻肯定地道“这人根本不是什么小姑娘,而是用易容术装扮的。我想此人应该就是“苗疆短人”周倩,据说周倩自幼患了一种奇怪的病,等她长大成人以后也只有十岁孩童一般高。后来去苗疆拜师苦学,精通易容术。听说她已加入了某个杀手组织,专门扮作小姑娘,做些杀人的买卖。没人会想到可爱的小姑娘会杀人,所以许多武功不弱的好手都惨死在她手下”。

那周倩一直在观望,并不是在等主顾来买她的花,是在等目标出现!

那小姐受了惊吓,不忘对那两随从道谢“适才若不是李墨,方白两位大哥出手,只怕此刻我已…”琚明轩只觉有趣,想来多半那黑衣男子就叫李墨,白衣男子自然就叫方白了。

李墨显然不愿多话,方白则拱了拱手,客套道“我二人本是奉命保护小姐周全,让小姐受惊,皆我二人之过”。

那小姐还欲答礼,方一欠身,只见眼前一道白影闪动。

接着看到眼前一把剑鞘,白色的剑鞘。剑鞘挡住了一枝飞镖,飞镖上面发着惨碧色的光芒,显然是淬了剧毒。

剑鞘是琚明轩伸出的,飞镖是乞丐发出的。

刚化解了一次袭击,“苗疆短人”惨死当前。本就没人想到还会有二次袭击。李墨与方白二人本就有些许掉以轻心,那镖来得也实在太快。能有这种出手的人,江湖上已不多了。

琚明轩却看到了,飞镖出手的那一刻,在阳光照耀下,闪出一点寒芒。然后他就用剑鞘挡住了毒镖,镖来的快,他出手也不慢。

那乞丐见一招失手,竟也有些意外,这一击本就不会失手。见状,方欲脱逃。琚明轩施展身形,“燕子抄水”的轻功是少年时他“师傅”留给他的秘籍,他早已融会贯通。

乞丐身法本也不差,琚明轩更快,如鹰扑野兔一般。乞丐躲闪不及,只觉得后背心被硬物击中。一把剑鞘,白色的剑鞘。然后他就倒下了,两腿蹬了蹬,就再没动弹。

他本就不像乞丐,乞丐眼里是没有那种光芒的。眼里有那种精光的人,也不会成乞丐。

方白赶上前去,李墨则护在那小姐身旁,袭击还可能会有第三次。

方白看了片刻,回头道“他已死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人应该是“塞外怪丐”罗通天。他当然不是真的乞丐,只是喜欢扮作乞丐杀人。乞丐无论去到哪里,总是会方便些。据说此人擅使暗器和毒物,他的毒镖已不知夺走了多少武林高手的性命。为了钱,他什么样的勾当都会干,行为卑劣,一向为中原人士所不耻。所以为躲避仇家,近年一向在塞外活动,极少出现在中原”

琚明轩道“我出手并没有想要他的性命。”

“他是中毒而亡”,方白解释道。“显然罗通天是被人收买,前来刺杀的,杀手往往行刺失败之后,就会结束自己的性命,这是他们那一行的规矩。任何人破坏了这个规矩,即使活着,也会比死更难受”。

每个行业都有他的规矩,所以这个行业才能存在。没有人会允许别人破坏这个规矩。

琚明轩对方白又有了兴趣,他觉得方白仿佛什么事都知道,“难道是‘榕树下’”?听到杀手,琚明轩不禁问道。

方白看了一眼琚明轩,回答道,“小姐一向深居简出,极少出门,不可能会有仇家,此事在下也不敢妄下定论”

那小姐本就被周倩的匕首骇得不轻,又受了一惊,早已吓得呆立原地,脸色发白。倒是那丫鬟见状,走上前来施了施礼道“公子请好,我叫杨西西,是我家小姐的婢女,小姐叫我西西。不过其他人都得叫我杨小姐,只因为我与小姐情同姐妹”

琚明轩又觉这杨西西颇有意思,口齿伶俐,说话很快,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说话快的人,性子通常都不会太缓。话多的人,总不会太无趣

“杨小姐好,在下琚明轩,这厢有礼”琚明轩也回礼道,他正欲再言。

杨西西已先开口,“你不用叫我杨小姐,你救了我家小姐,就等于是救了我,所以我允许你叫我西西,我杨西西一向恩怨分明,这点你不用担心。”

琚明轩觉得有意思极了,仿佛她允许别人叫她西西,是给了别人很大的恩赐。

“好的,杨小……噢西西”西西,琚明轩竟有些觉得有些被人牵着鼻子走,哭笑不得。

西西继续说道“我家小姐是风陵阁林家的千金,闺名江月,我看你像个呆头鹅,风陵阁总不会不知道吧?”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琚明轩不禁吟道。

西西方欲说话,那林江月休息片刻,已觉内心已平稳许多。嗔怪了几声西西怎么将自己的闺名告诉人家,便向前施礼道“小女林江月,洛阳本地人,此番若不是琚公子搭救,只怕我已遭歹人毒手。公子若是不弃,请往寒舍一叙,我也好让爹爹回报公子救命之恩。”

琚明轩一向不喜那些俗套,他觉得无趣极了。去到大场合“这个施礼”,“那个久仰”的。这让他觉得很麻烦,他一向不喜欢麻烦,他觉得看商贩与买主讨价更有意思。

“不敢,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本是我辈江湖人该做的事,不敢叨扰小姐,就此别过。”

琚明轩只觉得离女人太近,就很局促不安。一提起女人,就会让他想起柳树下的夜,也会想起那满脸富态的玉器商,然后他又想到一对新人在亲友的道贺声拜天地。所以他只想走。

林江月仿佛也注意到了琚明轩的异样,也不多留,道“如此,那小女就不多勉强,此恩铭记于心,公子请。”琚明轩向林江月,李墨,方白几人拱手告辞。

西西则叫住了他,“琚明轩,我看你真是笨得像猪。有多少人想攀上林家还没台阶呢。”说完她又上下打量了一下琚明轩,道“不过呢,我看你年纪轻轻,身手就还不错,而且一身正气,不像坏人。我西西委屈点,跟你交个朋友算了。”

琚明轩只是无奈,打趣道“能跟杨西西杨大小姐成朋友,真是三生有幸”。

“诶,不对,小姐是大小姐,我西西呢,最多算杨二小姐,怎么能叫我杨大小姐。至于你嘛,就封你做琚三少爷好了。而且你也没有三生有幸,最多这一生是你有幸,下一生我可未必收你做我朋友了。”

琚明轩只觉得有趣极了,“琚三少爷的名头总算听起来还不错”。

听西西说话让他忘记了柳树下,忘记了那玉器商。让他想起了憨子,最劣的酒,憨子的关切。所以,他觉得心里舒服极了。

“那么,你总该告诉我你住哪里?”西西问道。

琚明轩道“有钱的时候呢,我就住在城里最好的客栈,没钱的时候,我就住在城外最破的城隍庙。”

“有意思,我西西果然没交错朋友,那么,你走吧,去你的城隍庙,也不怕亵渎了神灵。”

琚明轩打趣道“亵渎神灵刚刚好,神灵想赶走我,保我发财,我有钱了自然就搬走了?”

然后琚明轩就走了,幸好他还有些银两,所以他还能住客栈。

城里,风陵阁。

风陵阁很大,就在城里最繁华的地段。任何人看了一眼风陵阁都不会忘记。风陵阁本身就建得很有气派,最主要的是在洛阳城里,在江湖上,风陵阁这个名字本身就意味着很多。任何从风陵阁里发出的命令,都会影响很多人的生活。

甚至决定一些人的生死。

现在,林伯远就坐在客厅里,品着上好的西湖龙井。

林伯远喜欢的东西不多,他不喝酒,他觉得喝酒只会误事。他甚至也不爱吃肉,他喜欢素食,从乡下果农那里运来的很普通的新鲜瓜果。

他也不爱佩戴装饰物,他唯一佩戴的就是他那把剑,那把“无棱剑”。而近年来,他连剑都已不再佩戴了。

剑,是把宝剑。

多余的东西,即使再宝贵,也是一种累赘。

因为能够威胁得到他,让他拔剑的人,近年来已越来越少了。他也不爱女人,他觉得女人也会误事。他只有一个妻子,当年“长江蛟龙”尹半山的女儿尹小云。

他只爱权利,他觉得一句话就能决定别人的生死。一个命令,就能改变一群人的生活。

这种感觉,很好。

这些年他已沉醉于此,不允许任何人夺走它。

他还爱茶,闽南铁观音,闽北大红袍,西湖龙井。他觉得喝茶可以让他平静下来,可以提神明目。

因为他下达的任何命令都必须在足够冷静的时候发出。

消息很快就传到他的耳朵里。风陵阁之所以做大,除了用剑,情报也是重要的一节。江湖上各式人物的信息,发生的大小事件,风陵阁都有办法知道。这些年他往风陵阁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收集信息,他觉得这很有意义。

客厅,在他跟前还有几人。有一铁塔般的大汉,满脸络腮胡子,看着很有力量,正是“震云贯日”蒋林。

一人净面无须,一双眼睛如刀锋般尖锐,这种眼睛仿佛什么都能看透。手上老茧很厚,显然从未懈怠过手上的功夫,很少有人愿意被这种手缠上。正是“金蛇缠沾手”胡远雁”。

两名青年剑客,一左一右端坐,衣服一黑一白,正是李墨,方白二人。堂下还坐着几人,显然都是风陵阁的好手,一般人自然进不了这个厅。

这些平日都是擅于发号施令的大人物,此刻只有在听。林伯远召集他们来,自然有原因,林伯远没开口,他们也只有等着。

“确定是“苗疆短人”跟“塞外怪丐”?”林伯远问。他并没有对着谁问,但很快得到了回答。

“是的,帮里已给出了确切情报,那二人近日确实来了洛阳。”

林伯远很满意,甚至有些得意,风陵阁的情报一向是他很满意的,而且极少出差错。

“确定是对着江月来的?”他问。

“当时在集市上,两个人的目标的确是林小姐”,有人回答。

“江月一向极少出门,她不可能有仇家。”

“我想对方不仅仅是为了报复你而刺杀林小姐。”说话的是方白,他武功并不算太出众,至少远不如李墨。但他在风陵阁一向过得很好,自然有他存在的道理。

林伯远在听。

“据说您的名字已被交到了“榕树下”,“榕树下”一向很少失手。他们派人杀掉小姐,只是想让你伤心。只要你伤心,你就会心乱。只要你心乱,他们就有机会。”方白道。

林伯远显然很满意,“我的名字已被交给‘榕树下’”?

片刻的沉默。

方白道“榕树下实在太过神秘,就连,就连我们的情报组都没能收集到任何信息。但是已有人准备开始对付你,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林伯远不再提,转问道“救江月的琚明轩又是什么人”。

方白又沉默了片刻,他一向很少沉默,以往林伯远每次提问他似乎已准备好了答案一般。

方白道“我们情报组也没能打探到他的来历,他从一个偏远村落出来,走了两年江湖。在一个小镖局当过一段时间镖师”。

林伯远显然不太满意这个回答,他很少对方白的回答不满意。“一个穷山村出来的镖师,不该有那么好的武功。”

方白局促道,“是,他用的一把剑,剑鞘是白色的,出手很快,比“塞外怪丐”罗通天要快许多”

林伯远似乎有些满意,比罗通天出手更快的人不会太多。“不管怎么说,他救了小女,总不会是敌人。”这是林伯远的判断。

“找出幕后指使人。”这是林伯远下达的命令,命令很快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