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不期而遇
作者:亦了      更新:2020-03-01 09:29      字数:5194

2013.9.22日,田馨冉和程鑫举行了婚礼。

婚礼当天是星期六,这个休息日对于婚庆公司而言是繁忙的一天,所以,周梓瑞缺席了田馨冉的婚礼,将红包包好后,托我转交给她。

昨夜下了整宿的雨,雨不大,淅淅沥沥的,伴着细细的风,像剔透的珠帘,垂垂而落,滴滴相连。我和田馨冉、晓蝶以及托管班的几个小老师忙到凌晨一点多才得空睡觉。

由于田馨冉的父母尚未出现,加之她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所以程鑫的爸妈替她在新房附近的酒店租了一间套房,用来代替新郎接亲时的娘家房。其实本来不用这么复杂的,按照田馨冉的意思,可以把新郎接亲的这个环节省略,直接去新房。可程鑫的妈妈不同意,她说,婚礼一辈子只有一次,既然已经成了程家的儿媳,婆家就有必要做到事事周全,不能让新儿媳在婚礼当天留任何的遗憾。所以,不止租了娘家房,还把田馨冉能联系到的唯一两个亲戚大姑和大姑父从h省接了过来,请他们全程充当田馨冉的爸妈。

晓蝶说,罗皓离开后,她开始害怕参加婚礼,爸爸走后,她更怕了。每参加一次婚礼,就被提醒一次自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是一个今天死去明天无人问津的流浪者。想哭,却怕听到刺耳的嘲笑声,更怕别人在她脆弱之时偷走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权与利,所以只得昂着头坚强。

于是我陪她聊天,直到太阳升起。

新一天,格外的晴朗。我们笑田馨冉有福气,延绵的秋雨过后,新婚当天艳阳高照。

跟妆师和摄像师、摄影师在早上五点准时到达。我和晓蝶趁着这会儿还有时间,下楼简单地吃了早餐,顺便打包了50个包子、20枚荷包蛋、20支烤肠和20杯豆浆,方便那些没来得及吃早饭的宾客就餐。

回来时,s姐和赵博洋已经到了。赵博洋和那博昂一起,正在帮女生们在房间顶棚粘喜字和喜带。s姐手拿硅胶胸贴,准备和化妆师一起为田馨冉穿婚纱。

晓蝶凑过去,我挨着她站下,朝田馨冉笑,“你知道今天的自己特别、特别美吗?”

“姐哪天不美?!”她傲娇地仰头瞪了我一眼。

“你们不要全都围在这里了,还有很多事需要你们忙呢。”摄像师扫视了一圈房间后,说,“几个人去藏婚鞋,几个人去楼下拿红纸盖井盖、挂气球,再留下几个人研究堵门的环节。”

听完,s姐给大家分了工。人群纷纷散去,开始各忙各的。

我和晓蝶留下藏婚鞋。

一只藏在了窗帘后,另一只打算等田馨冉化好妆后,藏在她的婚纱下面。

“林朵你真笨!”赵博洋的声音从棚顶传来,“把婚鞋藏在窗帘后面不是一找就找到了吗?!多没技术含量。”

“不然,藏在哪儿?”我问他。

“藏你包里呗!这样的话程鑫肯定找不到,你还能顺带着多要几个红包。”

我笑,“哎呦喂,看来你不止个子高,智商也不低哈!”

“那是!你这小挫挫个子也有优势。走小门的时候都不用弯腰,直接就过去了。真羡慕你。”他一边粘喜字,一边调皮地回应我。

“洋哥,这办法是不是在你接亲的那天伴娘想的招?”晓蝶笑着问他。

“他和s姐还没办婚礼呢。”我说。

挂好喜带和喜字后,赵博洋扑了扑手上的灰,“等我儿子四周岁的时候再办。”

我们转身时,s姐和化妆师已经帮田馨冉穿好了婚纱。我和晓蝶扶她在床上坐好后,替她将四周的纱摆仔细地摆好,然后,将婚鞋放在了婚纱下面。

婚纱是定制的,做工很是精细。都说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样子就是披上嫁衣的那一刹。果真!

田馨冉的婚纱是常规款,既不露背,也不低胸,连手臂都遮住了一些。如果单看婚纱的话,乍一看会觉得样子保守,毫无特色,可穿在她的身上,婚纱顿时变得栩栩如生了。裙摆那层层的薄纱一片一片地紧密相贴,似蝴蝶的翅膀一般飘飘摇地摆动,阳光下折射出的细小波澜若隐若现地闪着。细碎的水钻渲染着洁白的拖尾,既低调又耀眼。腰间和袖口处用纯白的蕾丝带点缀,细蕾丝上的花纹勾画得格外细致,心形与花朵的排序错落有致。胸口处的修饰略微繁复,花瓣状的贴花层层铺叠,生动却不冗杂无章,如落地的樱花般柔和而娇美。

配饰上,田馨冉选择了没有装饰物的锁骨链和水滴状的耳坠,与小巧简约的侧边皇冠相得益彰。清新纯美,又不失大气和雍容。

“特别美!”我说。拿出手机替她记录了此刻的美好。

“冉姐,我想和你合照。”托管班的小老师说。

“我也想拍,你的婚纱太好看了!”

“还有我!拍完了给我男朋友看,以后我的婚纱也要这种规格的!”

小老师们纷纷凑上前,田馨冉甜笑地看着她们,一一答应。

“女孩们,该给新郎和新娘录制新婚祝福了。”摄影师扛着器材走到我们身边,抬起胳膊看了眼手表,“要抓紧时间了,新郎大约七点半到这接新娘……现在还有不到一小时的时间,你们和新娘谁先录?”

“朵儿,你先来吧,做什么事你都喜欢第一个。今天我不和你争。”田馨冉笑笑地看向我。

我大喇喇地笑,完全没拒绝,笑呵呵地走近了镜头。

接着,晓蝶和s姐、赵博洋、那博昂以及托管班的几个老师也一一录制了祝福。

“到我了是吗?!”田馨冉将婚鞋从婚纱下面抽出,一边挠头一边用鞋跟轻轻地敲着床面。

“嗯,到你了。说一段你最想对新郎说的话。”摄像师说。

“我还得做这么矫情的事?!那个傻帽……唉。”她挥了挥手,傲娇地翻了个白眼。

当摄像师将镜头移向田馨冉时,前一秒还在没心没肺大笑的她瞬间变得一本正经。

“老公……这是我第一次这样称呼你,是不是还有些不适应?今天,咱俩结婚了,这么多人为我们送祝福,我知道你和我一样心里满是感激。咱俩同窗三年,做好朋友两年,恋爱两年。这些年来,你无数次地为我打抱不平、替我完成我不想做的事,很多事都为我计划好,把我当女儿一样宠……还有你的爸妈、我的公婆……待会就要改口为爸妈了……这两个善良的老人和你一样宠爱着这样一个平凡到卑微的我……我是一个不想对未来抱有太大幻想的人,因为我觉得此刻就是最好的时刻,有你、有爸妈,就够了……今天,一些人说羡慕我的婚纱和婚礼,我笑,我觉得,如果把我和你的故事告诉她们的话,她们会更羡慕我……老公,以后的路,我不求永久携手,惟愿我们在世的每一天都可以彼此陪伴,互相依靠。这四年,一直是你保护我,现在,该换我照顾你了……程鑫,我爱你。”

镜头移走时,田馨冉的脸颊已经悄悄地爬满了泪。s姐叫来跟妆师补妆。

早上7点30分,程鑫的接亲车队到达。猜唇印、涂口红、穿高跟鞋跳舞等闹新郎的环节结束后,婚礼车队前往婚房。

9时,新人到达新房,跨火盆、改口、为公婆带花、吃面条、做福一一完成后,前往酒店。

10时05分,婚礼仪式开始。

程家人比较重排场,从舞台的布置上就可以看出。两侧的花球都是从花房直接运来的,花丛中插了不少香水百合和金色香槟,连四季中甚是难得的绿色玫瑰都找来了,点缀在花球的正中央。花球的下方是圆柱状的透明玻璃鱼缸,鱼缸里九条红橙相间的热带鱼自由穿梭。新娘待的地方是一个精美的水幕花房,花房四周满是新鲜的花朵。蔷薇、百合、向日葵、栀子花、水仙、满天星穿插而饰,浓淡两相宜。新郎新娘拥抱时,细密的雨滴会从花房顶端垂直滴落,而后,舞台升起并旋转两圈,随着音乐的结束缓缓降落。

仪式由程鑫大学社团的四个好哥们开场。几个满是活力的男孩用吉他、键盘、贝斯和钢琴合奏了《给你们》。而后,绚丽的光束满场闪耀,一分钟后,司仪登场。

司仪是程鑫的二叔从电视台请的主持人,是一位在c市家喻户晓的明星。许是这位主持人常年主持民生类节目,甚少接触婚礼现场的缘故,这场婚礼主持得相当一般,全程无看点,话语僵硬刻板,没有一丝活泼的感觉。明明很好的气氛,愣是被他毁了多半,以至于我们一边无聊地听着,一边百无聊赖地刷着手机,直到最后一个环节才直起身,开始全神贯注地跟随指令抢红包。

由于省略掉了很多的煽情环节,所以,整场婚礼持续的时间并不长。田馨冉和程鑫配合得很不错,即便事先完全没有彩排过,动作的衔接也丝毫不僵硬。话很少,只一个眼神便有十足的默契。少了中规中矩的形式主义,多了不少细数难忘的年轻篇章,虽平淡,却很是温馨。

抢手捧花的环节,我第一个跑上台。据说抢到花的人会很快和心爱之人获得圆满结局,所以,我毫不犹豫地跳上了舞台,抢下了最佳位置。看到我上台后,田馨冉调皮地一笑,我朝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朝我这面抛,她点头答应了。可最后,我还是与手捧花失之交臂。

如果周梓瑞来的话,他一定会帮我抢到手捧花。

宴席结束后,我和晓蝶又陪田馨冉待了一会。她的情绪不太稳定,跟着公婆敬完酒后,巨大的失落感使她嚎啕大哭。别人都是一家子来赴宴,唯有她,在自己的婚礼上连爸妈的影子也看不到。她说,她曾幻想爸妈会作为惊喜出现在自己的婚礼上,所以,直到仪式开始的前一刻还在期盼,可盼啊盼,最后的企盼还是落空了……

晓蝶说,你别哭,你一哭我就想哭,我也是没爸没妈的孩子。可是你比我幸运多了,你还有爱你的老公和公婆,而我,一无所有。

田馨冉抱了抱她,不怕,现在的你已经很强大了,想要的东西大多已经得到。

晓蝶欲言又止,随即哭得泣不成声。

我站在一旁很是不解,结婚是好事,该幸福的,为什么偏偏要哭……

田馨冉说,你现在说这些还为时过早,等你结婚的那天,我不信你不会哭。

我搂了搂他们,轻轻地笑,说,我一定不会哭,嫁给周梓瑞是我今生今世最幸福的事。

渐渐,她们平静。

走出宴客厅时已是正午时分。秋日的暖阳折射进玻璃,细碎的光斑零散地洒在大理石地面,像雨后钻出的小巧蘑菇头,像不易察觉的坠落星辰。树影婆娑,掩映在柔和的日光下,斑斑驳驳的,甚是可爱。青草窸窣,盎然的嫩绿似被泼了墨般点点变深。落地窗外,清风徐徐,少了和煦,隐约拂面的风已微微凉。

一秋一冬,转逝与寥落间,又一年……

罗皓回国了,与我们偶遇在酒店正门旁的露天泊车位。

除了身材加大了一个码外,他的外形几乎没有变化,和四年前一样,阳光又潇洒。从日本离开后,在枫叶国的几年,他的着装变得随意了。宽松的迷彩短裤搭配灰色短袖、黑色凉拖,看起来很是舒适。下巴上留了一点小胡子,初看是大叔范,再看的话,有种萌萌的调皮感。眼镜依旧是黑框无鼻托的框架镜,镜架的末端刻着“l.h”。

晓蝶先看到的他。罗皓从车里走出时,她刚好站在车位外面寻找自己的车。如今已经沉稳干练的她,面对眼前这个爱到骨子里、舍不得有一点恨的人,却没了半点前进一步的勇气,只呆呆地望着,说不出一句,直到罗皓看到她。

“晓蝶?”罗皓停下,面露疑惑,一步步地走到晓蝶面前,“你是庄晓蝶吗?”

很快,她变回了稳妥大方的样子,利落地看着他,“我是。”

“想不到我们会在这里遇见……”

晓蝶微微偏头,饶有意味地看着他,“意外吗?”

“有点……”

“c市本就这么小,不比东京和温哥华,富饶又辽阔,再次相见不是难事。”

不知罗皓是被她沉稳笃定的样子惊到了,还是因为四年前的不辞而别而无颜面对,稍稍退了一步后,又向前走了走,尴尬地笑了两声,“你……变了很多。”

晓蝶很随意地拢了拢头发,“你也是,毕竟19岁到23岁,差了整整四年。”

趁着罗皓还没有说话,我退到了一边,朝他礼貌地笑了一下,又看了眼晓蝶,“这么多年不见了,你们好好聊,我去下洗手间。”

说真的,我很为晓蝶高兴。与罗皓的重逢对她而言是好事,不用时常思念他过得好不好了,也不用设想重逢时的千百种画面了。她的爸爸已经离世,重遇罗皓或许可以让她晦暗的心情多一点慰藉,有助于她快些走出阴霾。这两年,即便物质上十分丰盈,她过得也并不好。思念这东西有时会让人偏离已计划好的轨迹,一点一点地与最熟悉的自己疏离。

可这世间,有时疏离便是最好的距离。

我故意留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给他们,我在场的话,罗皓一定会拘谨。晓蝶想说的话应该有很多,罗皓的解释也不会太少。所以我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坐了很久,给周梓瑞打了电话,又拿出smoothie送给我的书看了好几页。

我走出时,没有看到罗皓,晓蝶正倚着车门等我。

“他人呢?”我问她。

“走了。”随即,她将车门打开。

我也拉开车门,坐下,“你俩聊得怎么样?”

“还好,比预想中差了那么一点点,不过也不是很差……走吧,回b中看看,正好今天不忙……很久不回去了。”

我没反对。

很多时候,最美的景色在母校。花与树并不平庸,每一片落叶也有它自己的故事。毕业后,无论去过多少地方,游过多少城市,眼前的美景都不敌母校分毫。

路上,晓蝶告诉我,罗皓不打算回国了,他在温哥华已经有了未婚妻。这次回来,不会待太久,办完订婚酒宴就回去。

我问她,你会赴宴吗?

她笑了笑,不去了,不想去送祝福。

我说,也对,不去更好,免得徒增烦扰。

她没再说话,安静地开着车。

有时,拥抱比道别更可怕。因为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拥抱过后会是什么……